篇名:上編外治法分類:靈樞經骨度尺寸[1]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節,長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內巨 ,人之所以能負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節,今雲二十一節 者,除項骨三節不在內。) [2]腰圍四尺二寸。按、方劑:背部折法: [1]自大椎至尾□,通折三尺。 [2]上七節,各長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 [3]中七節,各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 [4]第十四節與臍平。 [5]下七節各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 [6]共二尺九寸九分六釐,不足四釐者,有零未盡也。 [7]直寸根據此,橫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8]脊骨內闊一寸。 [9]凡雲第二行俠脊一寸半,三行俠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淨以寸半 三寸論,故在二行當爲二寸,在三行當爲三寸半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