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上編外治法分類:靈樞經骨度尺寸[1]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處。) [2]缺盆以下,□骭之中,長九寸。 [3]胸圍四尺五寸。 [4]兩乳之間,廣九寸半。(當折八寸爲當。) [5]□肝中下至天樞,長八寸。(天樞,足陽明穴名,在臍旁,此指平臍 而言。) [6]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橫骨橫長六寸半。(毛際下骨曰橫骨。)按、方劑:[1]此古數,以今用上下穴法參較,多有未合,宜從後胸腹折法爲當。 [2]兩□之間,廣六寸半。此當兩股之中,橫骨兩頭之處,俗名髀縫。 [3]胸腹折法: <1>直寸以中行爲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際上中庭穴止,折作 八寸四分。 <2>自□骭上岐骨際,下至臍心,折作八寸。 <3>臍心下至毛際曲骨穴,折作五寸。 <4>橫寸以兩乳相去,折作八寸。 <5>胸腹橫直寸法,並根據此。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