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上編外治法分類:器具釋義[1]抱膝者,有四足之竹圈也。以竹片作圈,較膝蓋稍大些,須再用竹片 四根,以麻線緊縛圈上,作四足之形,將白布條通纏於竹圈及四足之 上,用於膝蓋,雖拘制而不致痛苦矣。 [2]用法釋義: <1>膝蓋骨復於楗、□二骨之端,本活動物也。若有所傷,非骨體破碎 ,即離位而突出於左右,雖用手法推入原位,但步履行止,必牽動 於彼,故用抱膝之器以固之,庶免復離原位,而遺跛足之患也。 <2>其法將抱膝四足,插於膝蓋兩旁,以竹圈轄住膝蓋,令其穩妥,不 得移動,再用白布寬帶緊緊縛之。按、方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