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非處方藥(over-the-counter,OTC)藥物,是指無需處方就可獲得的藥物。它們能減輕人們的許多症狀和治癒一些簡單疾病,而不需花錢看醫生。在過去幾十年間,通過採用安全、有效的OTC藥,促進了自我保健的變革。
非處方藥(Nonpreion Drug)是不需要憑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在國外又稱之爲“可在櫃檯上買到的藥物”(Over The Counter),簡稱OTC,此已成爲全球通用的俗稱。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不是藥品本質的屬性,而是管理上的界定。無論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都是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是有保障的。其中非處方藥主要是用於治療各種消費者容易自我診斷、自我治療的常見輕微疾病。
4 歷史背景
從前大多數藥物無需處方就可獲得。FDA成立前,僅把藥物放在瓶裏出售,作爲可靠治療。一些OTC產品中含有酒精、可卡因、大麻和阿片,而沒有使用說明書。1938年制定的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條例給予FDA發佈規章的權力,但沒有明確哪些藥物只能憑處方購買。
1951年修訂的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條例,試圖解決安全性問題和闡明處方藥和OTC藥之間的差異。處方藥是指能成癮的,有毒性或不安全,必須在醫療監督下使用的藥物,而其他的藥物可以不需處方出售。
正如1962年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條例指出的,OTC藥必須是安全和有效的。有的藥物可以對這位患者有效,對另一患者無效。任何藥物都可引起不良反應(一些人把不良反應當作副作用,但是這個術語不能明確附加作用是通常不期望的作用)。由於沒有機構報道OTC藥物不良反應,實際上FDA和藥品製造商也無法瞭解這些藥物反應是如何普遍和嚴重。
近年的重大變化是將許多處方藥重新歸類到OTC藥物。
5 安全性考慮
當FDA考慮是否將一種以前僅用處方纔可獲得的藥物改列爲OTC藥時,安全性則是主要問題。所有藥物都有利弊,如果人們想要接受藥物的益處,就必須承受一定程度的風險。
OTC藥物的安全性取決於恰當地使用。恰當使用就需要病人進行自我診斷,而這種自我診斷也有錯誤的機會,例如,大多數頭痛是無危險的,但是在極少的患者,頭痛則是腦腫瘤和腦出血的先兆。同樣,心口灼熱有可能是急性心臟病發作的先兆。一個人當有輕微症狀時,常常通過感覺來判定是否需要看醫生。
在確定OTC藥物的適宜劑量時,廠商和FDA將考慮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平衡。購買OTC藥的人們應該仔細閱讀和遵循用藥指導。由於同一商標名可能用於立即釋放或控釋(緩慢釋放)的配方,因此每次買藥都要查看標籤。憑假設認爲用量是相同的作法,是不安全的。
近年商標氾濫,覈對成分是重要的,不能僅僅依靠熟悉的商標名稱。例如對乙酰氨基酚(撲熱息痛)有十幾種,成分相差甚遠。不是所有的Maalox產品都含有相同成分,有些含有鋁和鎂的氧化物,而其他的是含碳酸鈣。當選擇一個產品時,必須知道哪種成分最適用於這種特殊情況。
即使使用OTC藥物恰當,有些人也會出現不良反應,例如,嚴重的、少有的過敏反應。鎮痛藥如阿司匹林、酮洛芬、萘普生或布洛芬可導致蕁麻疹、瘙癢、呼吸方面問題和心血管性虛脫。這些藥物也能刺激胃腸道引起潰瘍。OTC藥物上標籤常常未列出所有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結果,許多人認爲這些藥物幾乎沒有副作用。例如,鎮痛藥包裝內的介紹僅僅提醒人們用此藥鎮痛不要超過10天。在藥盒、藥瓶和包裝內的說明並沒描述這些藥物長期使用可能出現的嚴重不良反應,因而患有慢性疼痛或炎症的病人可能長期使用這類藥物而未意識到可能造成的麻煩。
6 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
6.1 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確定原則
非處方藥適應症是指:消費者可以自我認知、自我判斷,並可以通過自我藥療、自我監護的方式進行處理的疾病或症狀。
一、常見疾病和症狀
2. 對症狀的治療一般不會掩蓋和貽誤原發性疾病,或短期內貽誤治療一般不會導致嚴重後果;
4. 用藥期間,自覺症狀應有明顯改善;
5. 治療方法及手段明確;
6. 病情相對平穩,短期內不會急劇加重、惡化或轉變爲其他疾病;
7. 用藥時間較短(一般在二週以內);
二、複發性疾病
1. 症狀明顯、單一,不易與其他疾病相混淆;
2. 發生率較高;
3. 具有特徵性表現,患者在病症復發時依據既往經驗可以作出判別;
4. 用藥期間,自覺症狀應有明顯改善;
5. 治療方法及手段簡單、明確;
6. 病情相對平穩,一般不會急劇加重、惡化或轉變爲其他疾病;
7. 不會導致重要臟器的器質性變化;
8. 用藥時間較短(一般在二週以內);
三、慢性病
1. 診斷方法及手段明確,確診率高;
2. 治療方法及手段明確、簡單;
3. 患者對疾病認知非常清楚;
4. 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非常好;
7. 病情相對平穩,患者自我用藥期間一般不會急劇加重、惡化。
四、其他
1. 日常營養補充;
2. 戒菸;
3. 避孕;
4. 中醫虛證類(症狀嚴重,或可能有重要臟器器質性改變的不包括在內);
輔助治療類(進行輔助治療很可能延誤病情,貽誤治療,導致嚴重後果的,不包括在內)。
6.2 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化學藥品部分)
6.2.1 神經科
[納入範圍]
1.煩躁失眠:情緒波動引起的煩躁失眠;緩解暫時性睡眠障礙,輔助提高睡眠質量
備註:不適合兒童,限甲類,療程限7天
2.暈動病(或運動病):暈車、暈船、暈機及所致的眩暈、噁心、嘔吐
備註:療程限5天
4.神經官能症(神經衰弱):頭疼、頭昏、眩暈、偏頭痛、食慾缺乏、腰膝痠痛、失眠多夢、乏力、心悸
備註:不適合兒童,限甲類
5.戒菸
6.眩暈
備註:不適用於兒童、限甲類
[排除範圍]
癲癇、抑鬱症、焦慮症、重症肌無力、腦血管病、震顫麻痹、突發肢體麻木等。
6.2.2 骨科、風溼科、外科
[納入範圍]
1.疼痛:輕至中度疼痛。如關節痛、肌肉痛、挫傷、扭傷、拉傷、壓傷等外傷引起的疼痛;慢性軟組織勞損引起的疼痛;肩周炎、網球肘引起的疼痛;筋膜炎、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
備註:內服藥限療程5天,外用藥限療程7天
3.淺表小創傷(潰瘍):創面的止疼、止癢、消毒防腐、創口的保護、止痛、止血
4.輕度(淺Ⅱ度及淺Ⅱ度以下)小面積燒、燙傷:包括預防其引起的感染
7.術後營養補充
[排除範圍]
6.2.3 營養科
[納入範圍]
1.營養素的補充,預防營養不良;各種原因引起的營養不足患者的營養補充
4.補充葉酸:預防胎兒先天性神經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婦女預防用藥
備註:單方限甲類
6.2.4 呼吸科
[納入範圍]
1.感冒:
A. 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周身或四肢痠痛、鼻塞、流鼻涕、打噴嚏、咽痛、咳嗽、咳痰
備註:限療程3~7天
B. 流行性感冒的預防和/或治療
2.咳嗽: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咽炎及外界刺激引起的咳嗽;氣管炎、支氣管炎引起的咳嗽
備註:限療程7天
3.咳痰: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咽炎及外界刺激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難;氣管炎、支氣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難
備註:限療程7天
4.預防哮喘:
備註:限甲類
5.輔助治療:反覆上呼吸道感染的輔助治療
[排除範圍]
治療哮喘,支氣管炎、氣管炎的對因治療,肺炎、肺結核、肺癌的對症對因治療,咯血、胸痛等。
6.2.5 消化科
[納入範圍]
備註:不適合兒童,限甲類,療程限7天
備註:不適合兒童,限甲類,療程限7天
3.消化不良:
A. 消化不良、食慾缺乏
B. 胃腸脹氣(腹脹)
備註:限甲類
備註:限甲類、療程限3天
備註:限甲類、療程限2周
備註:限甲類、療程限3~7天
備註:療程限7天
備註:不適合兒童、限甲類
10.輔助治療:肝病的輔助治療、慢性膽囊炎的輔助治療、慢性胰腺炎的輔助治療、炎症性腸病的輔助治療
[排除範圍]
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反流性食管炎、急性胰腺炎、卓-艾綜合徵等。
6.2.6 皮膚科
[納入範圍]
2.凍瘡
9.癬病(淺部真菌感染):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甲癬
11.除蝨:體蝨、頭蝨和陰蝨
12.蟲咬
13.酒渣鼻
14.陽光灼傷(或防曬):包括灼傷後的止痛
15.痱子
21.頭皮糠疹(頭屑)
22.脫髮、斑禿
24.皮膚劃痕症
10.輔助治療:潤膚、保溼、防曬、遮蓋、清潔
[排除範圍]
6.2.7 婦科
[納入範圍]
1.女性避孕
備註:限甲類
2.外陰陰道炎:念珠菌性外陰陰道病(黴菌性陰道炎)、細菌性陰道病、滴蟲性陰道炎及混合感染
備註:限甲類
3.更年期綜合徵
5.痛經
[排除範圍]
宮頸糜爛、宮頸炎、子宮內膜炎、盆腔炎、萎縮性陰道炎、性病(包括淋球菌引起的陰道感染)、病毒性陰道炎、退乳等。
6.2.8 眼科
[納入範圍]
備註:限甲類
3.緩解因塵埃、感冒、過敏、揉眼、游泳以及眼睛疲勞等引起的眼睛充血、瘙癢、灼熱感以及其他刺激症狀
4.沙眼
7.瞼板腺炎
10.白內障
11.帶隱形眼鏡引起的不適
[排除範圍]
青光眼、角膜疾病、葡萄膜炎(虹膜炎、睫狀體眼等)、假性近視(包括預防假性近視)、急性結膜炎等。
6.2.9 耳鼻喉科
[納入範圍]
1.外耳道炎
備註:不適合兒童
備註:限甲類
備註:限甲類
7.鼻前庭炎
[排除範圍]
6.2.10 口腔科
[納入範圍]
1.牙痛
備註:療程限5天
備註:療程限10天
備註:療程限10天
4.牙周炎
備註:療程限10天
5.冠周炎
備註:療程限10天
6.口角炎
備註:療程限7天
7.改善口臭
8.牙本質過敏
備註:療程限10天
[排除範圍]
6.2.11 傳染病科
[納入範圍]
[排除範圍]
除蛔蟲病、蟯蟲病以外的其他寄生蟲病,痢疾,霍亂,傷寒,性傳播疾病,結核,肝炎的治療等。
6.2.12 其他
[納入範圍]
肥胖。
6.3 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中成藥部分)
6.3.1 內科
(一)感冒
[適用範圍]
1.中醫:
感冒 ( 風寒感冒、風熱感冒、暑溼感冒、體虛感冒、時行感冒等)
2.西醫:
A.普通感冒
B.流行性感冒
C.上呼吸道感染
[排除範圍]
1.中醫:
A.感冒重證
B.風溫肺熱病
2.西醫:
B.上呼吸道感染重症
C.下呼吸道感染等
(二)咳嗽
[適用範圍]
1.中醫:
咳嗽屬以下證型(風寒襲肺、風熱犯肺、風邪犯肺、風燥傷肺、痰溼蘊肺、痰熱鬱肺、陰虛燥咳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咳嗽
A.感冒
B.上呼吸道感染
C.急性支氣管炎
[排除範圍]
1.中醫:
B.證型屬適用範圍但症狀較重者
C.風溫肺熱病
D.哮病發作期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咳嗽
A.支氣管擴張
B.支氣管哮喘發作期
C.肺炎
D.肺膿瘍
E.肺結核
F.肺間質纖維化
G.肺心病
I.癌性咳嗽等
(三)中暑
[排除範圍]中暑重證
(四)傷食
[適用範圍]功能性消化不良
[排除範圍]
A.食物中毒
B.酒精中毒
(五)胃痞(胃脹)
[適用範圍]
1.中醫:
胃痞屬以下證型(飲食內停、痰溼中阻、肝胃不和、脾胃虛弱、氣滯血瘀證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胃脹
A.功能性消化不良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胃脹
B. 胃下垂
C. 肝膽胰腺疾患等(如肝炎、肝硬化、脂肪性肝病、膽囊炎、膽結石、慢性胰腺炎等)
[適用範圍]
1.中醫:
胃脘痛屬以下證型(寒邪客胃、飲食傷胃、肝氣犯胃、脾胃虛寒、氣滯血瘀證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胃痛
A. 功能性消化不良
[排除範圍]
1.中醫:
A. 證型屬適用範圍但症狀較重者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胃痛
A. 急性胃炎
D. 胃下垂、胃粘膜脫垂
E. 胃癌
F. 其他疾病如心、肝、膽、脾、胰腺等疾病所致等
(七)泄瀉
[適用範圍]
1.中醫:
泄瀉屬以下證型[寒溼內盛、感受溼熱(暑溼)、食滯腸胃、脾胃虛弱、腎陽虧虛證等]
2.西醫:
C. 急、慢性腸炎
[排除範圍]
1.中醫:各證型之重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泄瀉
A. 食物中毒
C. 急、慢性腸炎重症
E. 腸結核
F. 結腸炎
(八)便祕
[適用範圍]
1.中醫:
2.西醫: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便祕
C. 手術後便祕
D. 產後便祕等
(九)頭痛
[適用範圍]
1.中醫:頭痛屬以下證型(風寒、風熱、風溼、血虛、腎虛頭痛等)
2.西醫:
A. 偏頭痛
B. 緊張性頭痛
[排除範圍]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頭痛
A. 偏頭痛(重症)
B. 緊張性頭痛(重症)
E. 感染性疾病
F. 五官科疾病
(十)眩暈
[適用範圍]
1.中醫: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眩暈
B. 缺鐵性貧血(輕度)
D. 植物神經功能紊亂
[排除範圍]
1.中醫:
A. 眩暈重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眩暈
B. 缺鐵性貧血(中、重度)
E. 高血壓、腦動脈硬化、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心臟病等心腦血管疾病
F. 顱內疾病
G. 五官科疾病
H. 腦震盪
I. 產後眩暈
J. 術後眩暈等
(十一)暈動證
[適用範圍]暈車、暈船、暈機
[排除範圍]以上重症
[適用範圍]輕、中度失眠症
[排除範圍]重度(長期、頑固性失眠症)
(十三)鬱證
[適用範圍]
2.西醫:
A. 神經衰弱
[排除範圍]
1.中醫:
(十四)實火證
[適用範圍]
臟腑火熱證候(如常見有:口舌生瘡、目赤腫痛、牙齦腫痛、口渴咽乾、煩躁易怒、小便色黃、大便燥結等)
[排除範圍]
2.西醫:某些感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疾病(如常見有:泌尿系感染、肝炎、膽囊炎、前列腺炎等)
(十五)痹病
[適用範圍]
2.西醫:
[排除範圍]
1.中醫:
A. 證型屬適用範圍但症狀較重者
C. 血痹
D. 脈痹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肢體關節疼痛
B. 類風溼性關節炎重症的局部對症治療(指外用。口服制劑均應排除)
D. 坐骨神經痛
(十六)虛證
[適用範圍]
2.西醫:
功能性虛弱疾患
[排除範圍]
1.中醫:有關功能性虛弱的中醫證候之重證(如常見有胸痹、消渴、中風等)
2.西醫:
A. 器質性疾病所致虛弱(如腫瘤、糖尿病、肝病、腎病、前列腺疾病、免疫性疾病、心腦血管疾病、血液病等)
備註:
2.建議兒童使用應有醫生指導,口服固體制劑(片劑、膠囊劑)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
6.3.2 兒科
(一)感冒
[適用範圍]
1.中醫:
感冒(風寒感冒、風熱感冒、暑溼感冒、體虛感冒、時行感冒,感冒挾痰、感冒挾食、感冒挾驚等)
2.西醫:
A. 普通感冒
B. 流行性感冒
C.上呼吸道感染
[排除範圍]
1.中醫:
A.感冒重證
B.肺炎喘嗽
2.西醫:
B.上呼吸道感染重症
C.下呼吸道感染等
(二)咳嗽
[適用範圍]
(風寒襲肺、風熱犯肺、風邪犯肺、風燥傷肺、痰溼蘊肺、痰熱壅肺或痰熱鬱肺、陰虛燥咳、肺脾氣虛證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咳嗽
A.感冒
B.上呼吸道感染
[排除範圍]
1.中醫:
B.證型屬適用範圍但症狀較重者
C.肺炎喘嗽
D.哮病發作期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咳嗽
B.支氣管異物
C.支氣管擴張
D.支氣管哮喘發作期
(三)中暑
(四)厭食
[適用範圍]
1.中醫:厭食屬以下證型(脾失健運、脾胃氣虛、脾胃陰虛證等)
2.西醫:功能性消化不良(表現爲食慾不振、食量減少等)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
A.神經性厭食症
B.器質性疾病所致
(五)積滯
[適用範圍]
2.西醫:功能性消化不良
[排除範圍]
(六)泄瀉
[適用範圍]
2.西醫:
C.急、慢性腸炎
[排除範圍]
1.中醫:
各證型之重證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泄瀉
A.食物中毒
C.急、慢性腸炎重症
F.腸結核
G.結腸炎
(七)便祕
[適用範圍]
1.中醫:
2.西醫: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便祕
C.手術後便祕
(八)疳證
[適用範圍]
2.西醫:輕度營養不良
[排除範圍]
2.西醫:重度營養不良
(九)蛔蟲病
[適用範圍]腸蛔蟲證
[排除範圍]腸蛔蟲證及其併發症(如蛔蟲性腸梗阻、膽道蛔蟲症、蛔蟲性腹膜炎等)
(十)蟯蟲病
(十一)實火證
[適用範圍]
臟腑火熱證候(如常見有:口舌生瘡、目赤腫痛、牙齦腫痛、口渴咽乾、煩躁易怒、小便色黃、大便燥結等)
[排除範圍]
2.西醫:某些感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疾病(如常見有:泌尿系感染、肝炎等)
(十二)遺尿
(十三)虛證
[適用範圍]
2.西醫:功能性虛弱疾患
[排除範圍]
2.西醫:
A.器質性疾病所致虛弱(如腫瘤、糖尿病、肝病、腎病、免疫性疾病、血液病等)
備註:
1. 建議兒科用藥均應爲甲類。
3.不建議兒童使用輔助用藥。
6.3.3 婦科
(一)月經不調
[適用範圍]
1.中醫:
[排除範圍]
1.中醫:
A.崩漏
B.閉經
C.經斷復來
D.產後血崩
E.產後惡露不絕等
2.西醫:
A.婦科或全身器質性病變所致
E.閉經
H.產後出血等
(二)痛經
[排除範圍]繼發性痛經
(器質性疾病所致者,如子宮內膜異位症、子宮腺肌病、子宮肌瘤等)
[適用範圍]
1.中醫:經行乳房脹痛、經行頭痛、經行身痛、經行泄瀉、經行浮腫、經行感冒、經行風疹塊等
[排除範圍]
1.中醫:
(四)帶下病
[適用範圍]
2.西醫:以下疾病所致帶下異常
A.滴蟲性陰道炎
D.盆腔炎性疾病後遺症(輕症)
[排除範圍]
1.中醫:熱毒蘊結證(帶下量多、黃綠如膿,赤帶或赤白相兼,或五色雜下)
2.西醫:
A.症狀表現爲:
B.以下疾病所致帶下異常
2)非特異性陰道炎
3)幼女性外陰陰道炎
6)盆腔炎性疾病後遺症(重症)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
C. 腫瘤
D. 伴有其他合併症患者(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
(六)產後缺乳類
[適用範圍]
2.西醫:
[排除範圍]
2.西醫:乳腺炎等器質性疾病所致
(七)產後身痛類
[適用範圍]
2.西醫:
[排除範圍]
1.中醫:
備註:
1. 建議婦科用藥均應爲甲類。
2. 對於青春期少女用藥,月經不調及痛經應限初潮1年以後使用,月經前後諸證應有醫生的指導。
6.3.4 外科
(一)癤
[適用範圍]癤腫(頭面部以外)
[排除範圍]
2.西醫:
A. 頭面部癤腫
B. 多發或復發癤腫
(二)水火燙傷
[適用範圍]輕度水火燙傷(Ⅰ度)
[排除範圍]
A. 中、重度水火燙傷(Ⅱ度及以上)
(三)凍瘡
[排除範圍]
B. 全身性凍瘡等
(四)痔
[排除範圍]
B. 嵌頓痔
備註:
2.對於兒童用藥,建議應有醫生的指導。
6.3.5 骨傷科
[適用範圍]
A.外力所致軟組織扭挫傷(包括急性和慢性。以局部腫痛爲主,可伴輕度功能障礙,無開放性損傷)
C.腱鞘炎
D.網球肘
[排除範圍]
A.有開放性傷口
B.脫位
C.筋斷
D.骨折等
(二)頸肩痛
[適用範圍]
B.扭挫傷(局部)
C.慢性勞損等所致[如落枕、肩周炎、頸椎病的頸型(有症狀描述)]
[排除範圍]以下疾病所致頸、肩疼痛
A.強直性脊柱炎
B.頸椎結核
D.頸椎骨折脫位
(三)腰腿痛
[適用範圍]
B. 腰部扭挫傷
C. 慢性腰肌勞損
D. 骨性關節炎的對症治療(包括:骨質增生/骨刺等所致的疼痛症狀)
E. 腰椎病所致疼痛
[排除範圍]以下疾病所致腰腿疼痛
A. 腰部器質性疾病(如腰椎間盤突出症、腰椎椎管狹窄症、腰椎結核、腰椎腫瘤、強直性脊柱炎、先天變異等)
B. 泛指腰椎病(無症狀描述)
C. 坐骨神經痛
D. 滑膜炎
備註:
1. 骨傷科口服用藥均應限甲類,外用藥可根據情況定乙類。
2. 對於兒童用藥,建議應有醫生的指導。
3. 建議將骨質疏鬆症和骨性關節炎的輔助治療列入輔助用藥範圍。
6.3.6 耳鼻喉科
(一)耳鳴
[適用範圍]
1.中醫:耳鳴屬以下證型(肝火上擾、痰火鬱積、腎精虧損、氣血虧虛證等)
[排除範圍]
2.西醫:
A. 藥物中毒及伴有其他全身性疾病者
B. 突發性耳鳴
(二)耳聾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2.西醫:
A. 藥物中毒及伴有其他全身性疾病者
B. 突發性耳聾
C. 聽神經瘤
[適用範圍]
2.西醫:急性鼻炎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伴有鼻部其他器質性病變
[適用範圍]
2.西醫:慢性鼻炎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伴有鼻部其他器質性病變
[適用範圍]
2.西醫:過敏性鼻炎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
B. 哮喘發作
C. 伴有其他全身性疾病者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1.中醫:
[適用範圍]
1.中醫:外邪侵襲、肺胃熱盛、肺腎陰虛、脾胃虛弱、脾腎陽虛證等
2.西醫:咽炎
[排除範圍]
2.西醫:
B. 急慢性喉炎等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
B. 急性化膿性扁桃體炎
6.3.7 口腔科
(一)口瘡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1.中醫:
(二)牙痛
[適用範圍]
2.西醫:牙痛
[排除範圍]
1.中醫:
2.西醫:
A. 牙痛重症(疼痛嚴重或有併發症,如頜面部腫痛、開口受限等)
D. 全身性疾病所致牙痛等
(三)齲病
[排除範圍]齲病預防
[適用範圍]牙周炎
[排除範圍]
A. 牙周炎重症
B. 其他疾病所致
[適用範圍]牙齦炎
[排除範圍]
A. 牙周炎重症
6.3.8 眼科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適用範圍]
2.西醫:淚溢症(眼睛無紅赤腫痛)
[排除範圍]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2.西醫:
B. 特發性過敏性結膜炎
C. 巨乳頭性結膜炎
D. 感染性結膜炎(包括細菌、病毒、衣原體等感染所致的結膜炎)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2.西醫:
A. 非感染因素所致(外界反復刺激所致的慢性結膜炎)症狀較重者
B. 感染性結膜炎(包括細菌、病毒、衣原體等感染所致的結膜炎)
[適用範圍]角膜雲翳、角膜斑翳
(七)圓翳內障
[適用範圍]白內障早期
[排除範圍]白內障中晚期或併發其他眼病
(八)目勞(視疲勞)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1.中醫:
五官科備註:
2. 對於兒童用藥,建議應有醫生的指導。
3. 建議將局部用藥治療列入輔助用藥範圍,如含片、漱口水、鼻腔沖洗、噴霧劑等。
6.3.9 皮膚科
(一)癬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C. 頭癬
[適用範圍]侷限性
[排除範圍]泛發性
[適用範圍]
A. 慢性溼疹
[排除範圍]
A. 急性、亞急性溼疹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B. 發於眼部(角膜)、腦部位
D. 發於生殖器部位
[適用範圍]尋常痤瘡
[排除範圍]
[排除範圍]風團巨大、泛發;或伴全身表現,如高熱畏寒、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呼吸困難等
[排除範圍]
A. 婦科疾病、肛腸科疾病等所致的侷限性瘙癢
B. 伴有其他慢性全身性疾病者(如糖尿病、肝病、腎病、腫瘤等)
[適用範圍]
一般蚊蟲叮咬(以癢爲主症,可見丘疹、風團或瘀點,可有抓痕,無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
[排除範圍]
[適用範圍]
[排除範圍]
伴有其他慢性病如:肝腎疾病、結核病、慢性酒精中毒及嚴重月經不調、妊娠婦女或其他婦科疾病等
(十)痱子
[適用範圍]紅色粟粒疹
[排除範圍]
A. 晶型粟粒疹
B. 痱毒(膿痱)等
[排除範圍]
A. 繼發感染
B. 真菌感染所致
C. 溼疹等所致者
(十二)雞眼
(十三)胼胝
[適用範圍]輕度(以局部紅斑爲主)
[排除範圍]重度
[適用範圍]輕度尿布疹
[排除範圍]重度或繼發感染等
(十六)脂溢性皮炎
[適用範圍]乾性型(皮膚瘙癢,脫屑)
[排除範圍]溼性型(皮膚紅斑、糜爛、流滋,有油膩性痂屑,常有臭味)
[適用範圍]局部斑禿
[排除範圍]普禿、全禿
皮膚科備註:
1. 可以包括乙類OTC的適應症:蚊蟲叮咬、痱子、皸裂瘡、日曬瘡、脂溢性皮炎。
2. 對於兒童用藥,建議應有醫生的指導。
7 乙類非處方藥確定原則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根據藥品的安全性,非處方藥分爲甲、乙兩類。”
乙類非處方藥系在一般情況下,消費者不需要醫生及藥師的指導,可以自我購買和使用的藥品,與甲類非處方藥相比,其安全性更好,消費者自行使用的風險更低。
一、應用範圍
乙類非處方藥應是用於常見輕微疾病和症狀,以及日常營養補充等的非處方藥藥品。該類疾病和症狀特點爲:
3. 病情輕微,對日常生活無嚴重影響;
4. 用藥時間較短,一般在一週以內(日常營養補充及中成藥補益類等除外)。
二、藥品安全性
1.製劑及其各成份應已在國內上市10年以上,並有廣泛的臨牀使用經驗;
3.藥品不良反應研究清楚明確;
4.藥品質量穩定;
5.介紹中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不良反應、禁忌症等主要內容應爲消費者能夠非常清楚、準確地理解,並可以嚴格按要求使用,誤用、濫用的可能性很小。
三、排除原則
以下情況下不應作爲乙類非處方藥。
1.兒童用藥(有兒童用法用量的均包括在內,維生素、礦物質類除外);
3.中成藥含毒性藥材(包括大毒和有毒)和重金屬的口服制劑、含大毒藥材的外用製劑;
5.中成藥組方中包括無國家或省級藥品標準藥材的(藥食同源的除外);
6.中西藥複方製劑;
7.輔助用藥。
8 鎮痛抗炎藥
非處方鎮痛藥(疼痛緩解藥)如阿司匹林、布洛芬、酮洛芬、萘普生和對乙酰氨基酚短期應用是相對安全的。除對乙酰氨基酚外,所有藥物也能減輕炎症,歸爲非類固醇抗炎藥類(NSAID)。它們的標籤上提示用於治療疼痛不宜超過7~10天。如果症狀惡化或不消退應諮詢醫生。
8.1 阿司匹林
1.安全界限
2.藥物可能產生什麼有害影響?
4.產品是否有不良影響(包括誤用)
6.有無可能被濫用
8.方便診斷和治療
10.能否用於一般人作爲不需要醫生的治療用藥
11.標籤
12.是否標有使用說明
13.是否標有不安全使用警示
14.一般人能否看懂標籤
最古老的價格最低廉的OTC鎮痛藥是阿司匹林(乙酰水楊酸)。阿司匹林和其他非類固醇抗炎藥阻斷環加氧酶,該酶爲前列腺素合成的關鍵酶。前列腺素是激素樣物質,能改變血管直徑,感染時升高機體溫度。另外它對血液凝集起着決定性作用。機體在受傷(燒傷、骨折、扭傷或勞損)反應中,釋放前列腺素,從而出現炎症、紅斑和腫脹。
由於前列腺素在保護胃酸對消化道的影響中起作用,所以應用阿司匹林或類似藥物會導致胃腸不適、潰瘍,甚至出血。所有非類固醇抗炎藥,包括阿司匹林,都能引起胃灼熱、消化不良和消化性潰瘍。
緩衝化合物可減輕阿司匹林的直接刺激作用。這類產品含有抗酸劑,這種抗酸劑能產生一種鹼性環境,加快阿司匹林溶解,並可減少阿司匹林與胃內壁接觸時間。因爲緩衝作用不能對抗前列腺素的形成,緩衝性阿司匹林仍能刺激胃。
腸衣阿司匹林能完整地通過胃,並在小腸溶解,把直接刺激減少到最輕。腸衣阿司匹林吸收不規則。進食可能延緩胃排空,而減慢阿司匹林的吸收和疼痛緩解。
由於阿司匹林能干擾血凝,服用阿司匹林的病人出血危險性增加,易碰傷出現青腫的人尤其易受影響。曾患出血病或高血壓未控制者,除非在醫生監督下,否則應避免服用阿司匹林。阿司匹林和抗凝劑合用(如華法林)能導致危及生命的出血。總之,阿司匹林不能在外科手術前一週使用。
阿司匹林還能加重哮喘。有鼻息肉的人如服用阿司匹林,很可能產生喘息。阿司匹林過敏能產生皮疹或嚴重的呼吸困難。大劑量阿司匹林能導致耳鳴。
兒童和青少年中,患有或可能患有流感或水痘者不能服用阿司匹林,因爲可能發生Reye綜合徵。儘管極少發生,但Reye綜合徵能導致嚴重後果,包括死亡。
8.2 布洛芬、酮洛芬和萘普生
布洛芬(ibuprofen)於1984年從處方藥劃爲OTC藥品。處方藥布洛芬用量爲300mg、600mg和800mg的片劑;OTC布洛芬僅用200mg的片劑。
酮洛芬(ketoprofen)於1995年批准以OTC藥出售。處方藥酮洛芬用量爲50mg、75mg膠囊和100mg緩釋膠囊。OTC酮洛芬僅爲25mg。
萘普生(naproxen)於1994年批准以OTC藥出售。處方藥萘普生用量爲250mg、375mg和500mg;OTC萘普生僅爲200mg。OTC萘普生服藥指導,警告患者除非是在醫生指導下,不能在24小時內服藥超過3小片。65歲以上患者除非在醫生指導下,不能在12小時內服藥超過1片。
雖然實際上幾乎沒有對這些藥物進行比較研究,但普遍認爲布洛芬、酮洛芬和萘普生對胃的作用比阿司匹林和緩。與阿司匹林一樣,布洛芬、酮洛芬及萘普生能導致消化不良、噁心、腹瀉、胃灼熱、胃痛及潰瘍。
其他副作用包括嗜睡、頭暈、耳鳴、視覺障礙、液體瀦留以及呼吸短促等。儘管布洛芬、酮洛芬及萘普生對血凝的影響一般不如阿司匹林大,除非在醫療監護下,否則患者不能將這類藥與抗凝劑如華法林(coumadin)等合用。另外,具有肝、腎疾患或心力衰竭、高血壓的病人,在應用布洛芬、酮洛芬及萘普生之前也需醫療監護。一些處方中,心血管藥物與這些鎮痛藥合用也會失效。常飲用含酒精飲料的患者更易出現胃不適、潰瘍及肝功能損害。
對阿司匹林過敏的患者亦可能對布洛芬、酮洛芬及萘普生過敏。出現皮疹、瘙癢或呼吸困難時需立即就診。
8.3 對乙酰氨基酚
對乙酰氨基酚(acetaminophen)最初於1955年用於治療小兒發熱及疼痛。1960年成爲非處方藥。對乙酰氨基酚在減輕疼痛及解熱作用方面,大致與阿司匹林類似,但抗炎活性較阿司匹林、布洛芬、酮洛芬或萘普生弱。對乙酰氨基酚的作用機制仍不十分清楚。
新的研究認爲,對乙酰氨基酚治療骨關節炎引起的疼痛常常是有效的。一項研究發現,對乙酰氨基酚在減輕膝關節炎症狀上與布洛芬同樣有效。
對乙酰氨基酚對胃幾乎無副作用。不能耐受阿司匹林、布洛芬、酮洛芬或萘普生的患者常對對乙酰氨基酚耐受良好。或許由於沒有胃的不適感,致使一些人認爲對乙酰氨基酚沒有副作用。然而長期服用大劑量對乙酰氨基酚會有危害,包括引起腎損傷。經常服用其他非類固醇抗炎藥物,即使不是阿司匹林,也能增加出現腎臟疾病的危險。
用超過15g的對乙酰氨基酚能導致不可逆的肝臟疾病,長期服用較小劑量對肝的損害可能小些。大量飲酒的患者服用過量對乙酰氨基酚,最有可能出現肝臟疾病的危險。禁食易引起肝臟中毒。更多的研究尚需進行,只是由於重感冒或流感而停止進食,又服用對乙酰氨基酚的患者較易出現肝損害。
9 感冒藥
有百餘種病毒與感冒有關,而治療方法仍不清楚。一些權威人士認爲患者完全不用服用藥物,感冒約在一週後會自然消失,服藥7天左右患者感覺只是稍好一些。兒童尤其易患感冒和服用感冒藥,即使學齡前兒童服此類藥物的有效性仍未得到證實。
各種感冒症狀最好是隻用一種藥就可以得到治療。實際上,單一成分的感冒藥難以找到。治療藥物各種各樣,如抗組胺藥、減充血劑、鎮痛藥、祛痰劑和鎮咳藥,可以治療多種症狀。
服用鎮咳劑、祛痰劑或鎮痛藥不會減輕鼻充血。如果咳嗽是突出的症狀,爲什麼要服用抗組胺藥或減充血藥?如果咽喉疼痛爲唯一的症狀,那麼鎮痛藥(對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或萘普生)可能有效。喉糖錠,尤其是含有局麻藥如達克羅寧或苯佐卡因或鹽水含漱液(半茶匙鹽溶於250ml溫水)也可能有效。尋找適宜於個別症狀的治療是需要的。閱讀標籤說明或諮詢藥師應有所幫助。
感冒或咳嗽偶爾可能是另一種更嚴重疾病的症狀。如果症狀持續超過一週,尤其有胸痛出現或咳出暗色的痰,應諮詢醫生。發熱和疼痛不一定只伴隨感冒,而可能暗示是流感或細菌感染。
9.1 抗組胺藥
許多專家認爲抗組胺藥(antihistamines)不應包括在OTC感冒治療藥內。這是由於抗組胺藥能引起嗜睡和感覺遲鈍,使從事駕車、操作大型裝備和其他需注意力集中的工作,變得危險。年長的人對抗組胺藥的副作用特別敏感,而且可能出現視力模糊、頭暈目眩、小便困難、便祕和精神錯亂。抗組胺藥偶爾可使兒童興奮,也可能出現失眠或多動。儘管這些危險涉及面廣,但大多數感冒藥仍含有抗組胺藥。因此,閱讀標籤、向藥劑師諮詢是有幫助的。
9.2 減充血劑
當病毒侵入粘膜尤其是鼻粘膜,可使血管擴張並引起腫脹。減充血劑能收縮血管而得到緩解。口服的減充血劑的活性成分包括假麻黃素、苯丙醇胺以及苯腎上腺素。苯丙醇胺也是許多OTC食物產品的基本成分。
減充血劑的副作用包括緊張、焦慮、心悸和失眠。由於這些藥物循環遍及全身,所以它們不僅僅收縮鼻內血管,也收縮其他血管,因而可能升高血壓。因爲這種原因,高血壓或心臟病患者只能在醫生監護下服用減充血劑或完全不用這類藥物。其他情況如糖尿病、心臟不適及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患者,在服用減充血劑時,也需醫生監護。
爲了避免這些併發症,人們常改用鼻噴霧劑,它能減輕鼻組織腫脹而不影響其他器官系統。鼻腔噴霧劑顯效既快又好,有人試圖延長使用時間,超過標籤上列的3天限度。這會導致反跳性鼻充血的惡性循環,當藥效逐漸減弱時,鼻內的小血管又可擴張引起充血和堵塞。這種感覺是如此難受,以致於要持續使用鼻噴霧劑。這種使用法會導致藥物依賴性,甚至持續數月或數年。有時停止用藥也需經醫生允許,尤其是耳鼻喉科疾患。
長效鼻噴霧劑包括羥甲唑啉和賽洛唑啉,它們能持續產生藥效12小時。一些長效鼻噴霧劑是羥甲唑啉、12小時鼻噴霧劑、持續12小時鼻噴霧劑、4-路長效鼻噴霧劑、最強效12小時的新黃萘福林、12小時減鼻充血噴霧劑。使用不應超過3天。
9.3 鎮咳藥
咳嗽是肺受刺激的自然反射,能排出肺內過多的分泌物或粘液(見第31節)。如果肺充血又咳痰,抑制咳嗽則是不明智的。
單一成分的鎮咳藥難以找到。感冒和咳嗽的治療藥中,常是祛痰劑加鎮咳藥。一些專家似乎都不理解把某種使痰易於咳出的藥與某種鎮咳藥合用的意義。愈創術酚甘油醚(guaifenesin)被認爲有助於肺分泌物的咳出。
無痰的咳嗽或乾咳使人非常難受,尤其是在夜間。鎮咳藥能緩解咳嗽而有助於平靜睡眠。可待因是一種強效鎮咳藥,在就寢時應用是有幫助的,因爲它有輕微的鎮靜作用。由於可待因是麻醉藥,有些人擔心會成癮。實際上,成癮並不常見,但在美國許多州要求憑處方購買。
可待因能引起一些人噁心、嘔吐、便祕。由於也能產生眩暈、嗜睡和頭昏,駕駛員和從事高度緊張工作的工作人員不能服用含可待因的咳嗽藥。可待因的過敏反應少見。當服用可待因時同時服用中樞神經抑制劑如酒精、鎮靜劑、睡眠輔助劑、抗抑鬱劑或抗組胺藥時,副作用可能增加。因此,聯合用藥只能在醫生監控下服用。
10 食物輔助劑
非處方食物輔助物能抑制飢餓,因而使患者更易接受低熱量食物。兩種成分被證明具有這種效果:苯丙醇胺,在許多感冒和過敏藥中作爲減充血劑;苯佐卡因,一種能使味蕾感覺麻木的局麻藥。苯佐卡因最合理的劑型爲口香糖、糖果或餐前含在嘴裏的糖錠。
在一項研究中,苯丙醇胺幫助進食者減輕體重比用外形完全一樣的安慰劑者更多。然而,體重減少的差異不明顯,僅約2.5kg。苯丙醇胺的效果在三四個月就能得到證明。作爲包括運動和改變飲食習慣在內的減重方案的一部分,苯丙醇胺可能是最有效的。
食物輔助物中含苯丙醇胺劑量比通常感冒藥或過敏藥物中多。如果服用超過推薦用量,一些副作用如神經緊張、失眠、頭暈、煩躁、頭痛及噁心會出現。有少許病例使用常用劑量也產生副作用。一些患者在服用苯丙醇胺幾小時後變得煩躁或焦慮並出現幻覺。
最令人擔心的潛在副作用是血壓顯著增高。如果敏感者大劑量服用苯丙醇胺或與其他藥合用,或長期服用該藥,有可能出現中風或其他心血管問題。
因爲藥物可能有相互作用,所以用含苯丙醇胺的藥物之前,經醫生或藥師覈查是很重要的。標籤上告誡患有糖尿病、甲狀腺疾病、高血壓或心臟病的病人,不經醫生允許不能用食物輔助藥。處方中用於治療抑鬱症的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與苯丙醇胺有相互作用,能引起血壓危險性上升。
11 抗酸劑和消化不良輔助劑
胃灼熱、消化不良、酸胃是描述胃腸不適的常用術語。自我診斷消化不良是危險的,因爲引起消化不良的原因變化不定,從輕微的飲食不慎到消化性潰瘍甚至胃癌。有時心臟病的症狀類似急性消化不良。儘管許多人對自己的胃灼熱進行治療,但如果症狀持續兩週以上應就醫。
治療的目的是防止胃酸生成和中和胃酸。組胺阻斷劑包括西咪替丁、法莫替丁、尼扎替丁和雷尼替丁,能減少胃內胃酸生成量,並有助於防止胃灼熱。抗酸劑是起中和作用的藥物,作用較快。當抗酸劑不能完全中和胃內極端酸性的pH值時,也可將胃內pH值水平從2提高到3與4,幾乎中和了99%的胃酸,因而能顯著地緩解症狀。
大多數抗酸藥含一個或四個以上的基本藥物:鋁鹽、鎂鹽、碳酸鈣以及碳酸氫鈉。所有藥物能在1分鐘內迅速顯效,但這些藥物作用持續時間不同。有些藥物減輕症狀僅維持10分鐘左右,而另一些療效可超過一個半小時。組胺阻斷劑顯效時間長,但作用持久。
抗酸劑可與許多不同處方藥物產生相互作用,所以用藥時應向醫生諮詢。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腎病的患者,在選擇抗酸藥前應向醫生諮詢。西咪替丁也可能與一些處方藥物有相互作用,所以服用時也需得到醫生的指導。
11.1 鋁和鎂
含有鋁鹽和鎂鹽的抗酸劑似乎是理想的,因它們可以互相補充。氫氧化鋁在胃內溶解緩慢,並逐漸開始起效,但能產生持久作用,也能引起便祕。鎂鹽起效快並能有效地中和酸;但也能作爲一種輕瀉劑。看來含有鎂鹽和鋁鹽的抗酸劑提供了各自作用的優點:速效、長效,腹瀉或便祕危險少。
然而,含鋁抗酸劑的長期安全性是個問題。長期使用會耗竭體內的磷、鈣而使骨脆弱。
11.2 碳酸鈣
白堊(碳酸鈣)是長期以來使用的主要抗酸劑。碳酸鈣作用迅速而且中和胃酸的時間相對較長。另一優點是提供了廉價鈣。然而,有人也可能出現鈣過量。除非醫生另有指示,每日最大量不能超過2000mg。
11.3 碳酸氫鈉
這是一類最廉價且易獲得的抗酸劑,甚至近在廚櫃中即可取到。小蘇打(碳酸氫鈉)可起到快速中和酸的作用。小蘇打引起打嗝是由於釋放二氧化碳氣體所致。
碳酸氫鈉是一種良好的短期治療消化不良的藥物,但碳酸氫鈉過多可引起體內酸鹼平衡紊亂,並導致代謝性鹼中毒(見第138節)。高鈉含量也對心力衰竭或高血壓患者帶來不良影響。
12 運動病藥物
能防止運動病的藥物是抗組胺藥。它們偶爾憑處方獲取,但也可爲非處方藥。旅行前30~60分鐘服用運動病藥物,可能最有效。
運動病藥物常使人嗜唾,並失去警覺。實際上,運動病藥物苯海拉明是大多數OTC睡眠輔助藥的活性成分。從事駕駛車、船、其他運載工具或需完全專心作業的人員不能服用此類藥物。運動藥不能與酒、睡眠輔助藥或安定藥一起用,因爲可出現意外的相加效應。老年人容易出現不良反應。
其他不良反應,如視力模糊、精神錯亂、頭痛、胃痛、便祕、心悸或小便困難不常見。有時嬰幼兒會顯得激動不安,因此,除在醫生監護下不能給予這些藥物。幼兒服用大劑量藥物會導致幻覺,甚至引起致命性驚厥。
13 睡眠輔助藥物
非處方睡眠輔助藥用於偶爾夜晚失眠而不是長期失眠的患者,長期失眠可能是存在嚴重的潛在疾病的信號(見第64節)。服用非處方睡眠輔助藥不宜超過7~10天。
兩種組分抗組胺藥苯海拉明和多西拉敏是作爲OTC睡眠藥用。這些藥物易使患者嗜睡或頭昏眼花,並能干擾注意力集中和協調。然而,並非每個人都有這些反應。亞洲人對苯海拉明的鎮靜作用不如西方國家人敏感。一些人起相反的效果(自相矛盾的反應)並發現苯海拉明或多西拉敏使他們感到緊張、不安和焦慮。有腦損傷的老人以及兒童明顯比其他人對此反應敏感。一些人偶爾產生諸如口乾、便祕、視力模糊或耳鳴等不良反應。
老年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儘可能避免服用這些藥物,除非在醫生指導下才可使用。窄角青光眼、心絞痛、心律失常或前列腺肥大的患者,爲了睡眠或其他目的服用抗組胺藥之前,應諮詢醫生。
14 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感覺是自我保健的重要部分。有些人比其他人對藥物潛在傷害更敏感。年幼者、年老者及病重者用藥應極端小心,應有專業人員的監護。爲了避免藥物相互作用的危險,患者在聯合應用處方藥和OTC藥之前,應向醫生諮詢。OTC藥不能用於治療嚴重疾病,實際上,這些藥物還可使一些病情惡化。出現一種非預期的反應,如皮疹或失眠應作爲立即停藥的信號,並徵求醫生的處理意見。
14.1 兒童
兒童機體代謝和對藥物的反應與成人不同。一個藥物可能廣泛應用許多年後,才發現它對兒童的危害。例如,阿司匹林應用5年後,研究人員才發現Reye綜合徵與患有水痘或流感的兒童服用阿司匹林有關。醫生與患兒的雙親常同樣驚奇地得知大多數OTC藥物,甚至有推薦的兒童劑量,但這些藥物未經認真的進行過兒童試驗。咳嗽藥和感冒藥尤其對兒童的效應並未得到證實,所以使用這些藥物可能是浪費金錢,而且沒有必要使兒童面臨藥物的毒性。
給予兒童正確的藥物劑量非常棘手。儘管兒童用量常用年齡段來表示(例如,2~6歲兒童或6~12歲兒童),年齡並不是最好的標準。任何年齡段的兒童身材差別很大,而且專家們對根據體重、身高或體表總面積來決定用藥劑量是最佳方法意見不一。按兒童體重推薦的劑量可能是容易理解和實施。
如果標籤上未說明兒童用藥劑量,父母不能亂猜。有疑問時應向醫生諮詢。保持警惕可防止兒童使用有危險的藥物,或使用高危劑量。
許多治療兒童疾病的藥物常爲液體。標籤上應清楚地給出用藥劑量的指導,有時掌管藥物的成人,可能給予錯誤劑量,因爲他們用的是普通茶匙。廚房餐匙與量匙不一樣,它量取液體藥物不夠準確。圓柱形匙更適用於兒童,有一種口腔噴射器能準確地將藥噴入嬰兒口中,使用前應將蓋子從噴射器頂端取開。如果蓋子偶爾被推進氣管,孩子可能發生窒息。
兒童藥品不只是一種劑型。用藥前,成人應仔細閱讀標籤上的說明。
14.2 老年人
1.儘可能準確地作出自我診斷,不要假設自己是什麼病
2.以合理的用途和藥物成分選擇藥品,不要以是熟悉的標籤來選擇
3.選擇含有效成分種類最少的藥。試圖緩解所有可疑症狀,很可能服用不必要的藥,造成不良反應並增加醫療費用
5.同時使用其他藥物時,應由藥劑師覈對是否有潛在的相互影響
7.要求藥劑師寫下可能的不良反應
8.不要超過推薦劑量
9.服用OTC藥物不要超過標籤上建議的最長時間。若症狀惡化停止服藥
10.把所有藥物包括OTC藥,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年齡改變了機體處理藥物的速度和方式。隨着年齡增長,自然產生的肝、腎功能改變會影響藥物的代謝或消除。老年人比青年人對藥物不良反應或藥物的相互作用更敏感。越來越多的處方藥的標籤詳細說明是否老年人需要不同劑量,但OTC藥品標籤上很少印有如此注意事項。
許多OTC藥對老年人可能有危險。經常使用大劑量會增加危險。例如,患有關節炎的老年病人有經常用鎮痛藥或抗炎藥的傾向,這樣可能會帶來嚴重後果。出血性潰瘍對老年人是有生命危險的併發症,而且毫無先兆症狀就能發作。
抗組胺藥如苯海拉明對老年患者可能造成特殊危害。緩解夜間疼痛的配方、睡眠輔助藥及許多咳嗽和感冒藥都常含有抗組胺藥。除了能使哮喘病、窄角性青光眼惡化或前列腺肥大外,抗組胺藥還能使患者頭暈目眩、不安,從而導致摔傷和骨折。抗組胺藥有時能導致老年人精神錯亂或譫妄,尤其是在用大劑量或與其他藥物合用時更易發生。
老年人對消化道藥物的副作用可能更敏感。含鋁的抗酸劑更有可能引起便祕,而含鎂的抗酸藥則更可能導致腹瀉和脫水。老年人甚至服用維生素C也能導致胃不適或腹瀉。
當就診時,老年人應提及所用的任何OTC藥物,包括維生素及礦物質。這些資料有助於醫生評價整個藥物治療方案,而確定某些症狀是否與使用的OTC藥物有關。
14.3 藥物的相互作用
許多人忽視向醫生提及所用的OTC藥,間歇性使用的藥物如感冒藥、便祕藥或偶爾用於治療頭痛的藥物,更不經常提起。保健醫生在開處方時,也可能不會想到詢問有關OTC藥物。許多OTC藥物會與其他藥物產生不良的相互作用。
這些相互作用中有些可能是嚴重的。例如,很少量的阿司匹林就能降低嚴重心衰的治療藥物依那普利的療效,與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合用也能產生該現象。將阿司匹林與抗凝劑華法林合用能增加異常出血的危險。心臟病患者服用含鋁或鎂的抗酸劑能減少地高辛的吸收。甚至服用複合維生素和礦物質補充物也能干擾一些處方藥的作用。抗菌藥四環素若與鈣、鎂、鐵一起吞服可能失效。
沒有專門對OTC藥相互作用的系統研究。在不良反應或死亡報道後,許多嚴重問題才意外地被發現。儘管有些OTC藥標籤上有藥物相互作用的告誡,但是這些文字對大多數顧客毫無意義。例如,一些含有苯丙醇的食物輔助劑和感冒藥,應注意既不能與處方藥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用於抑鬱症)合用,也不能在停用該處方藥兩週內使用。由於許多患者沒有認識到他們用的抗抑鬱藥是一種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因而這個重要的告誡毫無幫助。
減少藥物相互作用危險的最好辦法是請求藥師檢查其配伍禁忌。另外,應告訴醫生所有使用的藥物,不管是處方藥還是OTC藥(原第8節)。
14.4 藥物重疊
另一潛在問題是藥物重疊。患者偶爾會使自己用藥過量,除非他們閱讀了所用各種藥物的介紹。例如,既用食物輔助劑又服用感冒藥,而兩種藥皆含有苯丙醇胺,這樣患者就可能用了雙倍本來認爲是安全劑量的藥物。對乙酰氨基酚常在治療鼻竇病藥物中發現。同時使用治療鼻竇病藥物和治療頭痛的對乙酰氨基酚可能會超過推薦的用量。
14.5 慢性病
如果OTC藥使用不當,許多慢性疾病會惡化。抗組胺藥能在OTC睡眠輔助劑、過敏藥物,咳嗽、感冒或流感治療藥物中發現。除非在醫生指導下,哮喘、肺氣腫或慢性肺病患者都不能使用含抗組胺藥物。用抗組胺藥也能併發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
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前列腺肥大患者,在用OTC藥物的減充血劑或抗組胺藥時,由於它們的不良反應是有危險的,用藥前應向醫生詢問。
各年齡組患有嚴重疾病的病人,在購買OTC藥品之前應向保健醫生諮詢。例如糖尿病患者需要幫助確定不含糖的止咳糖漿;正在恢復的酒精中毒者應警惕避免含有酒精的感冒藥(一些藥品含25%酒精)。心臟病患者治療感冒甚至胃不適時,也應瞭解這些藥會不會與他們用的處方藥有相互作用。
由於OTC藥一般爲健康者偶爾使用,所以任何有慢性病或需要每天服用某藥時,進行醫藥諮詢是明智的。這種用法已超過自我保健的正常界限,因而需要徵求專家的意見。
15 參考資料
- ^ [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確定原則.
- ^ [2]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化學藥品部分).
- ^ [3]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非處方藥適應症範圍(中成藥部分).
- ^ [4]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乙類非處方藥確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