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drug poisoning[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10)]
3 中醫·藥物中毒
3.1 藥物中毒的病因病機
因誤服大劑量藥物,或治療中錯用誤服及服用變質藥物,或藥物配伍失度等所致而出現中毒現象者[1]。
3.2 藥物中毒的症狀
《諸病源候論·服藥失度候》:“凡合和湯藥,自有限劑,至於圭銖分兩不可乖違。若增加失宜,便生他疾。其爲病也,令人吐下不已,嘔逆而悶亂,手足厥冷,腹痛轉筋,久不以藥解之,亦能致死。”古代對藥毒有不同的命名[1]。
《古代疾病名候疏義·方言病疏》:“凡飲藥傅藥而毒,南楚之外謂之瘌,北燕朝鮮之間謂之癆,東齊海岱之間謂之瞑,或謂之眩,自關而西謂之毒。……癆、瘌、瞑、眩、毒五字義同。”
4 西醫·藥物中毒
藥物中毒是某些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後,作用於相應部位並積累到一定量而產生對人體損害性疾病。中毒根據毒物種類分爲:工業性毒物、藥物、農藥、有毒植物。根據接觸毒物的時間和量又分爲急性、慢性中毒兩類。急性中毒發病急驟,症狀嚴重,變化迅速,如紫紺、昏迷、驚厥、呼吸困難、休克、尿閉。慢性中毒發病較緩,病程較長,可產生神經衰弱、周圍神經病、中毒性肝內損傷、白細胞減少等。
4.1 臨牀表現
(3)瞳孔擴大,見於阿托品類藥物中毒或瞳孔縮小見於有機磷農藥和嗎啡過量;
(4)昏迷,常見於安眠藥中毒、窒息性毒物中毒(如一氧化碳等),出現抽搐、震顫、癱瘓等中樞症狀;
(5)呼吸系統症狀,可有呼吸氣短(氰化物),呼吸加快(甲醇),呼吸減弱(安眠藥物),肺水腫(有機磷);
(9)溶血性貧血(砷化物),白細胞減少(苯、氯黴素及抗癌藥物),血凝障礙(肝毒、雙香豆素)等。
4.2 治療原則
終止毒物接觸;清除已進入體內尚未被吸收的毒物;給予解毒藥物並進行對症治療。有機磷農藥中毒是最常見的農藥中毒,其症狀與農藥進入人體的途徑、毒性、劑量有關。經皮膚接觸吸收者,發病緩慢,多在2~6小時後發病;經口中毒,發病急,多10分鐘到2小時發病。早期表現爲消化道症狀,其次爲頭暈、煩噪、多汗等。進一步發展,眩暈,站立不穩,視力模糊。如及時處理,可恢復,反之多在9小時後死亡。中、重度表現爲昏迷、瞳孔縮小、心動過緩、血壓增高、肌肉顫動、口水增多、大汗、口內排除大蒜樣氣味。有機磷農藥中毒,除一般中毒治療原則外,應用阿托品、解磷定等特殊藥物。
5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