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伍禁忌

中醫學 中醫基礎理論 中藥用藥禁忌 方劑學 中藥學 中藥配伍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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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pèi wǔ jìn jì

2 英文參考

incompatibility of drugs in preion[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3 英文翻譯

prohibited combination

解釋:medicinals whose combined use is prohibited in a preion

4 中文解釋

配伍禁忌(incompatibility of drugs in preion[1])指中藥配合應用,將出現毒副作用,或減低療效等後果的用藥禁忌[1]

在藥劑的製備與臨牀使用過程中,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混合搭配或在短時間先後並用稱爲配伍配伍藥物間的物理、化學或藥理學等變化稱爲配伍變化。如配伍變化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給製備與使用帶來不利,甚至有害的影響(兩種藥物伍用產生毒、副作用或使療效降低或消除)者,稱爲配伍禁忌配伍禁忌並非一絕對概念,它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化,如活性炭生物鹼鹽類藥物配伍,可發生物理學上的吸附作用而影響生物鹼的藥理活性,不利於治療,但如生物鹼鹽類引起中毒,使用活性炭則有利於解毒。除上述物理配伍變化外,一些藥物間因分解、取代、聚合、加成等化學反應而產生沉澱、變色、產生氣體等可見與不可見的作用,稱做化學配伍變化;而藥物之間配伍後產生藥理學上的協同和拮抗作用,稱作藥理配伍變化。

前人有“十八反”與“十九畏的記述,所謂反者即指“相反”而言,所謂畏者即指“相惡”而言。

4.1 十八反

甘草甘遂大戟、芫化、海藻

烏頭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

藜蘆人蔘沙蔘丹蔘玄蔘苦蔘細辛芍藥

4.2 十九畏

硫磺朴硝水銀砒霜狼毒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鬱金川烏草烏犀角;牙硝畏三梭;官桂畏石脂;人蔘五靈脂

上述配伍禁忌,只供用藥時參考,不是絕對的。在古今配方中也有反、畏同用的例子,如甘遂甘草同用治療腹水,可以更好地發揮甘遂瀉水的藥效黨蔘五靈脂同用治療胃脘痛,可以補脾胃止疼痛,而藥效無損。這些問題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

5 參考資料

  1.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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