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

日用化學品 化學物中毒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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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huà zhuāng pǐn

2 化妝品中毒

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霧或其他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脣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化妝品主要成分爲基質和添加劑。基質中含有無機粉末(滑石粉碳酸鈣磷酸氫鈣)和油性物質(動物性、礦物性及植物性油脂)。添加劑中有化妝着色劑、中和劑、表面活性物質和其他毒性添加劑(鉛、砷、苯胺等)。化妝品可分爲護膚品、美容品、美髮品和香料四大類。在其成分中,多數香料基本無毒,有些可致變應性接觸性皮炎,如肉桂醇、茴香醇等。[1]

2.1 毒理作用

防腐劑除了山梨醇在少數病例中出現紅斑和水皰,咪唑烷基脲釋放甲醛可致變應性接觸性皮炎外,其餘多數無毒;另外,有些含有固醇卵磷脂、十六烷醇和十八烷醇可對某些人產生不良反應化妝品的成分裏面的一些毒性添加劑如汞、鉛、砷、苯胺等都會造成損害。[1]

2.2 臨牀表現

[1]

化妝品多爲局部、外部應用,故不良反應中局部皮膚損傷多見。潛伏期短。

1.刺激反應

一般較輕,持續時間短。多表現爲暫時的燒灼感、刺癢感。

2.接觸性皮炎

有人對松香、對苯二胺、咪唑烷基脲和肉桂斑貼試驗陽性,使用時可出現接觸性皮炎。一些冷霜中的溴酸鹽與酸接觸產生氫溴酸刺激性較強。兒童不慎吞服, 後果嚴重。

3.光敏性皮

有些指甲油中的拋光劑含有熒光劑或若丹胺,日曬後可引起指甲剝離。

4.接觸性蕁麻疹

某些毛髮脫色劑可引起蕁麻疹

5.痤瘡

有些化妝品能緩慢加重原先的痤瘡併產生新的皮損、毛囊炎等。

6.色素改變

化妝品原料中含有的氫醌類物質導致的接觸性皮炎,其消退後可能發生色素沉着色素減退

7.高鐵血紅蛋白血癥

皮膚在短時間大量接觸含苯的硝基氨基化合物的永久性染髮劑後,可產生高鐵血紅蛋白血癥。也有報道出現溶血性貧血中毒肝病及化學性膀胱炎

2.3 診斷及治療

有接觸史,塗擦部位出現皮損。少數經皮膚吸收,體內代謝導致的毒性反應可呈慢性發病。化妝品多屬無毒或微毒,出現不良反應脫離接觸多可自行緩解,也可視症狀輕重給予藥物治療。如症狀較輕,可應用抗組胺藥氯苯那敏阿司咪唑賽庚啶息斯敏等)和維生素C口服。重症者可應用地賽米松、潑尼松氫化可的松、H1受體阻斷藥和外用擦劑緩解症狀。誤食或誤服者應立即催吐、洗胃和導瀉清除毒物[1]

3 化妝品分類

化妝品一般按作用分:清潔面部、皮膚口腔類(如清潔霜、面膜牙膏等);保護皮膚毛髮類(如雪花膏、護髮素、防裂膏等);美化類,如香水、脣膏、染髮劑、眉筆等;用於衛生和治療類,如雀斑霜生髮水等。

4 化妝品作用

化妝品清潔皮膚毛髮的污垢,保持人體皮膚毛髮的柔滑滋潤,抵抗惡劣環境的侵蝕,美化皮膚毛髮等。但是,化妝品也有消極作用。例如,面膜能有效地清除面部死亡的表皮毛孔分泌的污垢,但它會刺激皮膚細胞分裂過快,使角質層變厚而老化。許多染髮劑或多或少含有對人體健康不利的化合物,如苯胺有機化合物,易引起皮膚發癢、過敏。常用香粉搽面會吸收油脂水分,久之會使皺紋加深。因此,我們在發揚化妝品積極作用的同時還得注意抑制它的消極作用

5 化妝品的成分

化妝品的成分分基質原料和配合原料兩大部分。基質原料是主要成分,它包括油脂和蠟類原料(如椰子油蓖麻油),粉類原料(如滑石粉、鈦白粉)和溶劑部分(如酒精丙酮甘油)。配合部分是起輔助作用的,如使化妝品成型或賦予特定的色、香和特殊作用。配合原料常用的有表面活性劑(如硬脂酸鈉、甲殼素)、色素(如天然色素和合成色素)、防腐劑(如苯甲酸酯、乙醇)、粘合劑(如果膠、阿剌伯樹膠)、滋潤劑(如甘油山梨醇)、發泡劑(如烷基苯磺酸鈉)、收斂劑(如鹼式氯化鋁)和香精(如天然香精、人工合成香精)。

6 參考資料

  1. ^ [1] 張彧主編.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出版社,200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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