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徐春甫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國初置醫學提舉司,後改太醫監,又改太醫院,設院使、同知及典簿等官職,專診視疾病、修合藥餌等事。洪武十四年定爲五品等衙門,更設太醫院令、丞、吏目及御醫,始根據文職授散官。二十二年復改院令爲院使,丞爲院判。其屬置惠民藥局,又於本衙門置生藥庫,各設大使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