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濟方》

明 朱橚;滕碩;劉醇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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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脈本始

人稟天地五行之氣以生。受父母陰陽之氣以成。是以有五臟六腑四肢十二經三百六十五穴。交一氣有先呼數者爲陽。謂一呼一吸六至也。遲者爲陰。謂往來不滿三至也。於三部九候之內。察其脈形有獨異者。謂獨大。獨小。獨疾。獨遲。獨不應四時者。乃受病之所也。凡人稟形氣。有中適。有躁靜。各各不同。氣脈潮動。亦各隨其性韻。故呼而脈再至。吸而脈再至。呼吸之間復一至。合爲五至。此爲中適者也。春秋中日夜正等。其呼而脈至多。吸而脈至少。或吸而脈至多。呼而脈至少。此則皆不同。爲冬夏日夜長短之異也。凡氣脈呼吸。晝夜變通。效於四時。然於呼吸定息。應五至之限。無有虧僻。猶晷刻與四時長短。而歲功日數無異也。若人狀貌。有羸有壯。其呼吸雖相接續。而晝夜息度。隨其漏刻。是謂呼吸象晝夜變通。效於四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