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

精神科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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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xìng gōng néng yì cháng bàn fā de jīng shén zhàng ài

2 疾病代碼

ICD:F06.8

3 疾病分類

精神

4 症狀體徵

1.經前期緊張綜合徵

(1)精神症狀

情感不穩:表現爲焦急、煩躁、易激惹、易爭吵。

②抑鬱狀態:消極、少言寡語、抑鬱、煩悶。無故哭泣或發怒、不願活動、孤僻少語、不理親朋好友、懶散、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健忘判斷困難等。

③偶有失神發作

④少數病例經前有違法行爲

(2)軀體症狀頭痛乏力乳頭小腹脹痛噁心便祕嘔吐腹脹、全身痛水腫性慾亢進、食慾增加、經前2~3 天內體重增加等。一般上述症狀多在月經來潮後很快消失,有的則持續到月經結束。

2.月經期精神障礙

(1)精神障礙:

情緒障礙:以抑鬱、緊張、焦慮、苦悶爲多見。

興奮狀態:可見衝動、攻擊傷人、毀物、好爭吵等。

意識障礙不明顯。

(2)軀體症狀畏寒內熱眩暈乳房脹痛等自主神經症狀。

3.妊娠期精神障礙 妊娠初期與後期多有不同。

(1)精神障礙:

①初期可出現情緒不穩焦慮激動、過敏、多疑等。

②腦衰弱症候羣如頭痛失眠、疲倦、無力等也常出現。

③重症者可出現伴有意識障礙的躁狂狀態,患者多言、忙碌、外出徘徊等。但情感喜悅、聯想奔逸感染性不強,類似譫妄性躁狂

④類精神分裂症症狀,如情感淡漠思維鬆弛、行爲怪異、無故發笑、幻覺妄想等。妊娠後期除腦衰弱症候羣外,抑鬱狀態也較多見,患者有抑鬱、悲傷、消極、自責焦慮等。此外在併發妊娠毒血癥或併發子癇時,可發生譫妄或錯亂狀態等意識障礙,偶可出現科薩科夫綜合徵

上述精神障礙多爲短暫,常在分娩後1~3 周消失,再次妊娠可復發(有報道復發者約佔1/2)。

(2)軀體和神經症狀:初期有血壓下降、口渴、少尿、異食等,神經系統症狀發生妊娠晚期,有妊娠舞蹈症、子癇高血壓等。

4.產後精神障礙 主要出現急性腦病症候羣,功能精神病神經症症狀

(1)譫妄或錯亂狀態:病初多爲嚴重失眠興奮、早醒,情緒變化無常,突然痛哭或莫名其妙地大笑。多在產後較快發生

(2)意識障礙:多在產後數天內發生,開始由失眠興奮以後逐漸發展至譫妄或錯亂狀態,常出現在合併感染時。

(3)幻覺妄想狀態:多爲較系統妄想或言語性幻聽思維散漫,聯想鬆弛,並有離奇行爲。也可見緊張綜合徵木僵狀態,類似精神分裂樣精神病

(4)躁狂或抑鬱狀態:躁狂狀態除情感較明顯外,往往伴有欣快、衝動、攻擊等行爲,有輕度意識障礙。抑鬱狀態表現抑鬱、苦悶、傷感、焦慮,較多見的是對嬰兒的健康過分擔憂,有衝動自殺意向,怕傷害嬰兒轉而殺害嬰兒自殺自責,並有罪惡感,擔心自己不能做個好母親,孩子長大是否會成傻子,害怕孩子不是自己的等,嚴重時可進入木僵,類似抑鬱性木僵。

(5)癔症樣發作:有的患者可呈現痙攣發作或四肢麻木情感爆發朦朧狀態或軀體多處不適感等。

5.更年期綜合徵和更年期精神障礙 根據臨牀症狀的重點表現不同大致可歸納爲以下3 種常見臨牀類型:

(1)更年期綜合徵:更年期會引起一系列生理、心理變化。

①生理方面:感覺異常,有感覺過敏感覺減退、蟻走感、麻木感;全身各處疼痛包括腰痛、肌痛、脊椎痛、關節痛、肩酸及坐骨神經痛等;自主神經症狀,如潮熱感、冷感、心悸、心動過速或過緩、尿頻、尿痛、腹瀉便祕口乾多汗善飢餓或食慾缺乏等。

精神症狀頭痛頭重頭昏眩暈耳鳴眼花、疲勞、無力,情緒喜怒無常、焦慮、緊張、易激動、抑鬱、多疑、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及失眠等。

(2)更年期情緒障礙:此時情緒改變較嚴重而突出,軀體及自主神經症狀相對不顯著。臨牀常見的有更年期抑鬱和更年期焦慮,其臨牀表現與抑鬱症焦慮症類似,但患者既往史,並伴有更年期綜合徵症狀特點。目前國內外精神疾病分類中已取消了這一疾病單元,而劃人情感精神病中。但在臨牀觀察中,更年期抑鬱尚有其一定的特徵,如抑鬱常伴隨明顯的焦慮,軀體主訴較多,言語、運動並不遲緩急性焦慮發作者罕見。

(3)更年期偏執狀態患者既往並無精神異常,在更年期出現了以被害、嫉妒疑病妄想爲主的精神障礙,妄想內容多涉及親友、鄰居,比較具體接近現實,不泛化,可伴有幻聽。病人的人格保持完整,與妄想對象以外的人接觸良好,病程雖長也不發生衰退。目前分類學上已把它劃入偏執性精神病中。但性腺功能在本病的發生上起有一定的作用

6.週期精神病

(1)精神障礙:多數患者有前驅症狀,在月經前數天出現,有失眠嗜睡頭痛頭昏、食慾減退等。每次發作的前驅症狀相同,精神症狀表現多種多樣、豐富多彩,幾乎包括了所有精神疾病症狀,但每個患者每次發病症狀相對固,與前次發作類同。臨牀常見類型有:

①躁狂狀態:欣快、樂觀,但無感染力;言語增多而無聯想奔逸;精神運動性興奮,但不持久,且感疲勞。

②抑鬱狀態:患者雖抑鬱焦慮,驚恐、不寧,但悲傷不明顯;言語運動雖有抑制,言語寡少,但無聯想遲鈍,日常生活等尚主動,常有出其不意的自殺行爲

此可與內因躁狂抑鬱症相鑑別。

幻覺妄想狀態:以言語性及批評性幻聽爲主。幻視爲少,妄想多爲短暫、片斷的被害、關係妄想情緒反應較爲強烈。

分裂樣精神病症狀:發病較急,多爲不協調興奮、躁動、衝動、拒抗、刻板、傷人、毀物或木僵、聯想多鬆弛。類似精神分裂症青春型或緊張型,但本病的週期性發作及發作間歇正常的精神狀態;有的患者伴有輕度意識障礙,復發後對發病時的情景不能回憶等特點,鑑別不甚困難。

癔症樣症狀患者情緒易激惹、情感不穩、爆發、哭笑發作。

意識障礙:常爲嗜睡意識模糊、朦朧狀態,少數可出現譫妄狀態。

(2)軀體症狀:發病時多有痛經閉經經期延長或縮短。常伴有頭痛心悸失眠、顏面潮紅或蒼白、多汗口渴、多飲、心動過速、尿頻等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症狀,也有食慾亢進或減退、性慾亢進下丘腦症狀內分泌檢查陰道細胞學檢查可有陽性發現。

根據發病與月經期的關係可分爲5 種類型:①月經前發病,月經開始即恢復。②月經前發病,經期症狀仍持續,到月經停止才恢復。③月經後發病,至月經後半期恢復。④相當於排卵期有短暫的發作。一般在月經前發病的臨牀表現以興奮不安、情緒高漲。甚至錯亂,色情亢進爲主,此時尿中雌激素較高。月經後期發病者往往呈現抑制狀態,有動作緩慢,寡言少語,性慾低下,此時尿中雌激素較低。

5 疾病病因

1.經前期綜合徵(premenstrual syndrome,PMS),可能與經前期性激素紊亂有關,主要是由於雌激素黃體酮失調導致中樞神經功能紊亂而產生精神障礙。

2.月經期精神障礙 其原因可能是在月經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多,黃體酮分泌減少而出現的軀體症狀、性衝動情感不穩等臨牀表現。

3.妊娠期精神障礙 是在妊娠過程中由於腦垂體爲主的內分泌病理生理改變及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雌激素水平增高、甲狀腺功能減退等因素有關,也與精神因素本人性格有一定關係。

4.產後精神障礙 一般認爲內分泌因素起一定作用妊娠甲狀腺素皮質類固醇激素雌激素黃體酮均不同程度增加,而分娩後由於胎盤的娩出,絨毛膜激素迅速減少引起黃體酮分泌障礙和比例失調可能成爲本病發生的主要因素。另有報道認爲分娩兒茶酚胺減少與產後抑鬱有關。病前人格缺陷以及分娩本身都可削弱產婦對負性生活事件的抵禦能力,可誘發產褥期精神障礙。產後大出血產褥期感染也可能是其促發因素。

5.更年期綜合徵情緒障礙往往是生物、心理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6.週期精神病病因迄今未明。多數學者認爲與內分泌障礙有關。

6 病理生理

1.月經期精神障礙 是行經的同時出現的情緒障礙行爲改變,其原因可能是在月經前半期雌激素分泌增多,黃體酮分泌減少而出現的軀體症狀、性衝動情感不穩等臨牀表現,症狀月經期最明顯,月經後消失,次月月經期又復發,但也有報道性衝動月經期降低,月經後升高,直至中期

2.妊娠期精神障礙

(1)內分泌改變說:妊娠早期3~4 個月丘腦-垂體-性腺內分泌系統處於動盪變化中,此時妊婦易產生情緒不穩、易激動焦慮等。在以後的妊娠過程中內分泌系統又相對保持平衡,此時精神活動也較穩定。在妊娠後期3 個月內分泌系統發生變化,如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雌激素分泌增高,甲狀旁腺功能減退胎盤開始衰老等,此時又易出現精神障礙。

(2)心理性格因素:生活事件,如家庭、工作等不愉快可誘發本病,病前性格內向、固執、敏感、多疑、恐懼等也與本病的發生有關。

(3)既往或家族中有精神病史,或家族中有妊娠期精神障礙者易發本病,(國內袁氏報道了一組祖孫三代4 例婦女在妊娠時均出現了精神障礙)。

3.更年期綜合徵精神障礙

(1)生物學因素:性腺功能減退,特別是卵巢功能減退,雌激素和(或)孕激素促卵泡激素黃體生成激素升高,造成下丘腦-垂體-卵巢軸的平衡失調,引起內分泌功能代謝障礙,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等。不少學者傾向於雌激素缺乏是本病的主要原因,其理由是,①有研究證明更年期出現的抑鬱、焦慮及軀體症狀的有無和嚴重程度與性激素水平有關;②Keer 等認爲抑鬱情緒雌激素的缺乏,導致了血中游離色胺酸濃度下降,抑制5-HT 的合成。③有臨牀文獻報道,雌激素能提高更年期婦女的不良心境和認知功能。我們有關本病多因素研究中也提示性激素的變化在更年期情緒障礙中起着一定作用。但單純生物學因素,不能給本病作出圓滿解釋,因爲並不是所有婦女在更年期都會出現症狀,而激素代替療法也並不能完全和滿意地消除症狀。在更年期伴有和不伴有精神障礙的兩組對照研究表明,兩組的血清卵泡雌激素(FSH)、黃體生成素(LH)、雌二醇(E2)水平並無顯著差異。

(2)心理社會因素:近年來國內外有關這方面的研究甚多,涉及的心理社會因素有幾十種之多。可歸納爲,個性特點(內向、情緒不穩神經質等)、行爲方式、經濟狀況、居住環境文化背景、應激性生活事件、對更年期的認知評價、社會支持和既往的生理心理健康狀況等。

4.週期精神病 多數學者認爲與內分泌障礙有關,臨牀和內分泌實驗研究表明本病與間腦-腦垂體下丘腦系統功能障礙有關,患者具有卵巢功能穩定下丘腦-垂體-甲狀腺功能低下,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垂體-性腺功能不足;心理因素在本病的誘發上也起作用,據調查在35%~75%病人在起病上有精神刺激患者性格特徵多爲敏感、多疑、膽小、脆弱(佔50%),熱情、活躍、易激惹(佔35%)。而臨牀表現與性格也有一定聯繫。

7 診斷檢查

診斷:

1.妊娠期精神障礙

(1)根據妊娠期出現的典型精神障礙即可診斷。

(2)應排除原有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等因妊娠而誘發着。

2.產後精神障礙

(1)精神障礙在產後6 周內發生

(2)精神障礙的發生分娩有明顯關係。

(3)應排除精神障礙是以分娩爲誘因導致原有精神疾病的復發。並和其他軀體疾病所致精神障礙相鑑別。

3.週期精神病診斷

(1)多爲青年女性,特別是在月經初潮前後發病。

(2)週期性多次發作與月經週期有關。起病較急,恢復較快,病程較短,一般爲5~10d;通常每月發作1 次,但也有隔月或數月發作,極少病例可1~2 年發作1 次;病後不遺留任何精神缺陷。這些也是診斷本病的重要依據。

(3)起病急劇,病程短暫,不經治療也會較快痊癒,病後不留任何精神缺陷

(4)精神障礙多伴有輕度意識障礙患者在恢復後常有遺忘。必要時可作內分泌檢查,如爲月經前發病,且多次發作者,尿中可查出雌激素排出曲線。健康者排卵期和月經雌激素是一致的,也可進行陰道細胞學檢查

(5)臨牀特徵起病較急,恢復較快,病程較短,一般爲5~10d;通常每月發作1 次,但也有隔月或數月發作,極少病例可1~2 年發作1 次;病後不遺留任何精神缺陷。這些也是診斷本病的重要依據。

實驗室檢查: 符合與原發疾病或生理狀況的實驗室改變。

8 鑑別診斷

性功能異常伴發的精神障礙必須有原性功能異常或生理變化的症狀、體徵和實驗室、輔助檢查依據,同時應與其他內分泌功能減退伴發精神障礙及其他功能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癔症抑鬱症等相鑑別。

9 治療方案

1.經前期綜合徵

(1)以解除軀體症狀爲主。可服溴隱亭(bromocriptine)2.5mg,2 次/d,於每月月經來潮前連續服用2 天,可使患者乳房脹痛消失。

(2)心理治療以消除患者的疑慮爲目的,避免心理因素。應向患者講述有關經前期心理衛生知識,消除不必要的猜測和疑慮。

(3)精神障礙的處理:對焦慮抑鬱症狀嚴重者可採用抗焦慮劑如丁螺環酮、勞拉西泮(羅拉)及抗抑鬱劑如氟西汀治療,一般可取得明顯療效。慎用氯丙嗪之類藥物

(4)調整雌激素孕激素平衡:採用促性腺激素,同時合併應用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泛酸鈣/煙酰胺(複合維生素B)。限制鹽類的攝取。

2.月經期精神障礙 以激素治療爲主。可用雌激素和ceotagen 或甲狀腺素

製劑,等均可預防週期性發病。也可應用雌激素和ceotagen 合併治療。雌激素治療,從月經終止後立即應用雌激素15 天,再口服促性腺激素10 天。也可採用雌激素和促性激素兩者隔天交替注射各5 次。甲狀腺素治療時,則應從上次發病週期結束後給予乾燥甲狀腺素30~100mg。用藥前必須做基礎代謝檢查

3.妊娠期精神障礙

(1)爲避免藥物胎兒的影響,各類藥物均應慎用。而妊婦所需藥量比一般人要大,劑量偏小效果不佳,但劑量愈大但對胎兒的影響則愈重,故終止妊娠是減輕精神症狀、減少病人痛苦和家庭負擔,免留後患的良策,終止妊娠後一般在1~2 周內症狀就會消失。

(2)重症可酌情應用激素治療,如腎上腺皮質激素甲狀腺素雌激素等。精神障礙可採用抗焦慮藥如地西泮(安定)、艾司唑侖(舒樂安定)等。

4.產後精神障礙

(1)預防和控制分娩前後預防局部或全身性感染

(2)避免負性生活。

(3)精神障礙的處理:可對症選用各類精神藥物。對興奮、躁動可用少量氯丙嗪舒必利等。抑鬱狀態可用丙米嗪阿米替林等或抗焦慮藥物。對重症抑鬱具有強烈自殺行爲或不能控制興奮應考慮電休克治療

(4)應終止母乳餵養

(5)治療過程中要注意藥物心理治療相結合。產褥期精神障礙的心理治療非常重要,對病人要耐心、關心和體貼。要解除患者的疑慮,儘量避免不良精神刺激,並說服家屬,尤其是丈夫對患者給予愛撫,消除其“孤獨感”,減輕其精神壓力。

(6)意識障礙及抑鬱病人要注意安全和預防自殺。對興奮、躁動患者可服用小量抗精神病藥物如利培酮氯丙嗪等,對抑鬱狀態可應用抗抑鬱劑,如氟西汀等。對具有強烈自殺行爲木僵狀態或不能控制興奮應考慮電休克治療。預後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複發率約爲20%。對那些產後精神病的高危產婦應採用對應性預防措施。

5.更年期綜合徵和更年期精神障礙

(1)激素療法:雌激素雄激素單獨或聯合應用。

(2)心理治療:個人、家庭和社會對更年期的生理心理改變要有所瞭解和正確對待,如出現某些症狀要給予理解同情和照顧。事實上,絕大部分病人經過恰當和及時治療是完全可以安度這“多事之秋”的。

(3)抗精神藥物對症治療:可用抗抑鬱、抗焦慮抗精神病藥

6.週期精神病

(1)發作間歇用內分泌製劑治療:如高劑量甲狀腺素60mg,每晚1 次,重者可增至90mg。黃體酮月經前10 天開始肌內注射,每次10mg,1 次/d,10 天爲1 療程。或用避孕藥建人工週期(月經結束開始服藥,21 天后停藥,在下次月經結束後,建立第2 個週期),也可用丙酸睾酮(丙酸睾丸酮)25mg 肌內注射,每週1~2 次,10~20 次爲1 個療程,過量可有體毛增多。以上療法可單獨或聯合應用。

(2)精神症狀發作期可對症治療:對興奮、躁動、或精神錯亂狀態,可用抗精神病舒必利奮乃靜藥物。抑鬱、焦慮癔症樣症狀可用抗抑鬱藥抗焦慮藥物。一些作者的經驗,在間歇期適當用維持量精神藥物藥對預防再發也起一定作用

(3)心理治療:在發作間歇,可針對個別情況進行家庭及個體心理治療

10 預後及預防

預後:週期精神病起病急、恢復快、病程短,一般5~10 天,週期發作。可每月、隔月或數月,少數甚至1~2 年發作1 次。病後不遺留任何精神缺陷。產後精神障礙預後通常良好,但再次妊娠的複發率約爲20%。

預防:對圍產期女性爲了保證母親、胎兒新生兒的安全、健康和優生,從確診妊娠起就應進行積極監護和研究,認真執行孕產婦的管理制度。更年期女性應該瞭解一些更年期生理衛生知識,明白這是一個生理過渡時期,經過1~2 年就可自然緩解,有利於解除不必要的精神負擔。同時家庭成員、鄰居、夥伴同事們也應瞭解更年期的主要表現,在工作上、生活上給予她們關懷和體諒。此外,要避免過重、過累、過度緊張的工作勞動;避免精神過度緊張,儘可能避免不良精神刺激,給她們創造一個輕鬆愉快環境。平時加強身體鍛鍊,但不能過分,不能太劇烈和緊張,要量力而行。多參加集體活動,包括娛樂活動。調整睡眠習慣,保證充分的休息時間。對更年期綜合徵症狀較明顯的,可以採取適當的藥物治療,但最好還是請醫生診治。對一些心血管和內分泌系統症狀月經改變、陰道異常出血等,不要輕易用更年期綜合徵來解釋,而應當首先到醫院進行必要的檢查,排除器質性疾患後,再進行心理對症治療,以免延誤治病。同時,更年期婦女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身體檢查、婦科檢查和防癌檢查是非常必要的。

11 流行病學

1.妊娠期精神障礙大多出現在妊娠早期3~4 個月及妊娠後期3 個月內。Abely(1956)系統報道了妊娠期精神障礙,Kienle(1967)提出妊娠期精神障礙以情感衝動,意欲改變爲主。發病率據國外統計約爲1%。國內有報道發生率約爲0.1%~0.5%,早期焦慮和抑鬱的發生率約爲10%。

2.產後精神障礙又稱產褥期精神障礙(puerperal mental disease)。係指分娩後6 周內由於生理、心理等因素的影響,產婦所出現的精神障礙。其是否爲一個獨立疾病單元,尚有明顯的分歧。大多都認爲“產後精神病”除起病在產後,分娩僅爲誘因外,其臨牀表現與其他相應的精神病無異,如因合併產褥感染引起的精神障礙與感染性精神病相同;由心理因素引起的與神經症反應性精神病類似;那些呈現精神分裂症情感精神病的臨牀表現者則應歸入該疾病分類中。因此不支持把它另列爲一個獨立的疾病單元。本病也不存在於現今國內外精神疾病分類系統中,如ICD-10、DSM-Ⅲ-R 中並沒有這一分類、但也有認爲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少見具有特色的產後精神病。本病在產褥期婦女中的發生率還較高,約爲0.8%~5.4%。以初產婦居多,常在產後1~2 周內發病。本病大多預後良好,恢復後再次妊娠分娩者約20%可復發。

3.更年期的定義各家意見不一,它是成熟性腺衰退期,也是從中年向老年過渡時期。女性大約在45~55 歲左右,以月經不規則爲開端至完全閉經的2~3年時間內,期間內分泌系統發生異常波動而產生以多種自主神經症狀爲特徵的全身性綜合徵-臨牀稱之爲更年期綜合徵。一般認爲,完全停經1 年後,可認爲是更年期的結束,但也有報道可長達10 年直至進入老年期。部分男性(年齡約在50~60 歲之間)也有更年期的變化,即所謂“男性更年期綜合徵”,其症狀較女性更爲複雜。有人統計273 例男性更年期綜合徵的臨牀症狀,以神經症樣症狀最多見,常伴有陽痿,但自主神經症狀較少出現。更年期綜合徵發生率,各家統計爲10%~80%不等,其差別主要原因是診斷標準的不一致,它可發生絕經前期絕經期絕經後期。此階段75%~85%的婦女可出現某些精神和軀體症狀,但症狀嚴重而就醫者僅佔15%。

4.週期精神病是指按月經週期多次反覆發作的精神障礙,即與月經週期基本一致有明顯間歇期的週期性急性精神障礙。本病是否是一個獨立疾病單元,抑或一種綜合徵,歸屬未定。發病率較高,約爲10%~15%。發病年齡在15~20 歲,以未婚女性佔絕對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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