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楊上善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平按∶此篇見《靈樞》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見《甲乙經》卷十第一下編。髀不可舉,側而取之,在樞閤中,以員利針,大針不可。(足太陽脈過髀樞中,即爲樞合也。平按∶《靈樞》、《甲乙》髀上有足字。樞合《甲乙》作樞闔。大針不可《靈樞》作大針不可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