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01—2018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導

衛生標準 妊娠期糖尿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孕期營養 營養學 膳食指導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W S / T 6 0 1 — 2 0 1 8 rèn shēn qī táng niào bìng huàn zhě shàn shí zhǐ dǎo

2 英文參考

Dietary guide for patients with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601—2018《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導》(Dietary guide for patients with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8年04月27日《關於發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等5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8〕6號)發佈,自2018年11月0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等5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8〕6號

現發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等5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578.2—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

WS/T 578.4—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4部分:脂溶性維生素

WS/T 578.5—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5部分:水溶性維生素

WS/T 600—2018 人羣葉酸缺乏篩查方法

WS/T 601—2018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導

上述標準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8年4月27日

5 前言

本標準是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國家衛生標準委員會營養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婦產醫院、海淀婦幼保健院、解放軍總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於康、李融融、付晨薇、秦瑛、趙維綱、劉友麗、滕越、劉英華。

6 標準正文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導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膳食指導原則、能量營養素推薦攝入量

本標準適用於對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導。

6.2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2.1

妊娠期糖尿病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

妊娠期發生的不同程度的葡萄糖耐量異常,不包括妊娠前已存在的糖尿病

2.2

醫學營養治療 medical nutrition therapy;MNT

臨牀條件下對特定疾病患者採取的營養干預和管理措施,包括對患者進行個體化營養評定、診斷,以及營養治療方案的制定、實施和監測

2.3

血糖生成指數 glycemic index;GI

進食含50g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後,2h內血糖曲線下面積相比空腹時的增幅除以進食50g葡萄糖後的相應增幅。通常定義GI<55爲低GI食物,55≤GI≤70爲中GI食物,GI>70爲高GI食物。常見食物GI值見附錄A。

2.4

血糖負荷 glycemic load;GL

單位重量的食物中可利用的碳水化合物的實際數量(單位爲g)與血糖生成指數(GI)的乘積。通常

定義GL≤10爲低GL食物,10<GL<20爲中GL食物,GL≥20爲高GL食物。常見食物GL值見附錄B。

2.5

食品交換份 food exchange list

將常見食物按來源和性質劃分爲不同類別,同類食物在一定重量內所含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的比例相似,產生能量相似。食物間可互換,以豐富食物選擇範圍。

6.3 3 膳食指導的目標

對GDM患者應予醫學營養治療,通過調整飲食行爲,形成合理的飲食習慣,滿足妊娠期營養需求,維持妊娠期適宜的體重增長,達到並維持合理的血糖水平,避免發生酮症,改善臨牀結局。

6.4 4 醫學營養治療的主要原則

6.4.1 4.1 能量營養素推薦攝入量

6.4.1.1 4.1.1 能量

攝入能量應滿足孕婦及胎兒的生理代謝需求,維持適宜的妊娠期體重增長,達到並維持合理的血糖水平。根據孕前體質指數(Body mass index,BMI),GDM患者能量平均攝入見表1。

表 1 GDM 患者能量平均攝入

妊娠體重

妊娠BMI

kg/m2

能量係數

kJ/kg(kcal/kg)

妊娠早期

kJ/d(kcal/d)

妊娠中期

kJ/d(kcal/d)

妊娠晚期

kJ/d(kcal/d)

體重過輕<18.5146~167(35~40)8360(2000)9614(2300)10241(2450)
正常體重18.5≤BMI<24.0125~146(30~35)7524(1800)8778(2100)9405(2250)
超重/肥胖≥24.0104~125(25~30)6270(1500)7524(1800)8151(1950)

正常及低體重的GDM患者(妊娠前BMI<24kg/m2能量攝入應在非妊娠期每日能量攝入基礎上,妊娠早期保持不變,妊娠中期增加1254kJ/d(300kcal/d),妊娠晚期增加1881kJ/d(450kcal/d)。

超重及肥胖的GDM患者(妊娠前BMI≥24kg/m2)可根據體重增長狀況、胎兒發育狀況、血糖酮體水平和 運動狀況進行個體化能量設定妊娠早期一般不應低於6270kJ/d(1500kcal/d),妊娠中期妊娠晚期一般不應低於7524kJ/d(1800kcal/d)。

6.4.1.2 4.1.2 體重增長

妊娠期應根據妊娠體重指數、實際孕周等不同個體情況維持合理體重增長,見表2。

表2 GDM妊娠期體重增長參考值

妊娠體重狀況

妊娠體重指數BMI

kg/m2

妊娠期增重總量

kg

妊娠中期和晚期增重速率均值及範圍

kg/周

體重過輕<18.512.5~18.00.51(0.44~0.58)
正常體重18.5≤BMI<24.011.5~16.00.42(0.35~0.50)
超重24.0≤BMI<28.07.0~11.50.28(0.23~0.33)
肥胖≥28.05.0~9.00.22(0.17~0.27)

注:本表引自《妊娠合併糖尿病診治指南》(中華醫學會圍產醫學分會妊娠合併糖尿病協作組,2014)。

6.4.1.3 4.1.3 碳水化合物

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佔總能量的45%~55%。每日碳水化合物不低於130g。優先選擇複合型碳水化合物(如粗雜糧等)或低GI/GL型主食 ,儘量避免攝入單雙糖類(如葡萄糖蔗糖等)。鼓勵全穀物食物佔全日主食量的1/3以上。

全天膳食纖維攝入量應達到25g~30g。

6.4.1.4 4.1.4 蛋白質

蛋白質提供的能量佔總能量的15%~20%。蛋白質攝入在非妊娠期攝入1.0 g/(kg·d)的基礎上,妊娠早期攝入不變,妊娠中期妊娠晚期分別增加15g/d和30g/d。建議魚禽肉蛋豆類佔一日蛋白質攝入量的一半及以上。

6.4.1.5 4.1.5 脂肪

脂肪提供的能量佔總能量的25%~30%。飽和脂肪酸佔總能量不超過7%,單不飽和脂肪酸應占脂肪總量的1/3以上。反式脂肪酸應小於總能量的1%。二十二碳六烯酸(DHA)應達到200mg/d。

6.4.1.6 4.1.6 維生素礦物質及水

可依據《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2013版)》對孕婦的參考攝入量

6.4.2 4.2 食物選擇

提倡食物多樣化,每日應攝入谷薯類、蔬果類、畜禽魚類、乳蛋豆類和油脂類食物,可參考食品交換份(參見附錄C)。每日膳食種類應達到12種及以上,每周應達到25種及以上。谷薯類根據能量目標及碳水化合物供能比調整每日攝入量,首選低GI/GL複合型碳水化合物食物,其中全穀物不少於總谷薯量的1/3。畜、禽、魚、乳、蛋和豆類可根據能量目標及實際孕周對應的蛋白質推薦參考攝入量進行個體化調整。減少加工肉類及飽和脂肪酸含量高的動物性食品。蔬菜類攝入量應達到500g/d及以上,其中綠葉蔬菜佔2/3及以上。在血糖平穩條件下,可選用低GI/GL水果,一般150g/d~200g/d,在兩餐間進食。烹調油不超過每日25g/d,食鹽不超過6g/d。避免飲用含酒精飲品及食用添加糖食品。

6.4.3 4.3 餐次安排

建議每日3次正餐及23次加餐,避免發生低血糖。每日正餐及加餐中均應包括碳水化合物類食物且數量相對固定。早、中、晚三次正餐的能量分別佔總能量的10%15%、30%、30%,每次加餐的能量佔總能量的5%10%。對於胰島素或降糖藥物治療者,控制血糖藥物治療應與膳食安排密切配合。

6.5 5 監測

每日記錄攝入食物種類和數量,每週測量體重監測胎兒生長發育狀況。經飲食調整3d~5d後,應監測空腹及餐後2h血糖尿酮體。在控制飲食兩週內,對空腹或餐前血糖≥5.3mmol/L和/或餐後2h血糖≥6.7mmol/L者,應考慮加用胰島素治療。對能量攝入不足致尿酮體陽性者,應考慮增加碳水化合物攝入。

7 附錄A(資料性附錄)常見食物 GI 值

常見食物GI值見表A.1。

表A.1 常見食物 GI 值

食物名稱

GI

食物名稱

GI

食物名稱

GI

食物名稱

GI

麥芽糖

105.0

葡萄乾

64.0

麪包

87.9

山藥

51.0

葡萄糖

100.0

芒果

55.0

糙米

87.0

麪包

50.0

綿白糖

83.8

芭蕉

53.0

糯米飯

87.0

芋頭

47.7

蜂蜜

73.0

獼猴桃

52.0

大米

83.2

通心粉

45.0

蔗糖

65.0

香蕉

52.0

烙餅

79.6

黑米

42.3

巧克力

49.0

葡萄

43.0

油條

74.9

小麥

41.0

果糖

23.0

43.0

馬鈴薯

73.0

麪條

37.0

南瓜

75.0

蘋果

36.0

梳打餅乾

72.0

藕粉

32.6

胡蘿蔔

71.0

36.0

大米

69.4

大麥

25.0

扁豆

38.0

28.0

玉米麪

68.0

稻麩

19.0

鷹嘴豆

33.0

25.0

馬鈴薯

62.0

魔芋

17.0

豆腐

31.9

李子

24.0

小米粥

61.5

綠豆

27.2

櫻桃

22.0

漢堡包

61.0

四季豆

27.0

冰激凌

61.0

蕎麥麪條

59.3

豆腐乾

23.7

酸奶

48.0

玉米

55.0

黃豆

18.0

酸乳酪

33.0

燕麥

55.0

蠶豆

16.9

脫脂牛奶

32.0

玉米花

55.0

花生

14.0

牛奶

27.6

蕎麥

54.0

西瓜

72.0

全脂牛奶

27.0

甘薯

54.0

菠蘿

66.0

饅頭

88.1

玉米麪

51.8

8 附錄B(資料性附錄)常見食物 GL

常見食物GL見表B.1。

表B.1 常見食物 GL

食物名稱

GL(每100g)

食物名稱

GL(每100g)

食物名稱

GL(每100g)

糯米飯

17.8

方便麪

7.2

西瓜

9.9

蕎麥麪包

16.4

苕粉

7.1

香蕉(熟)

8.1

大米

16.2

藕粉

6.9

菠蘿

6.3

烙餅

14.7

南瓜

5.9

獼猴桃

6.2

蘇打餅乾

13.7

胡蘿蔔

5.5

豆奶

4.9

饅頭

13.3

綠豆掛麪

5.0

蘋果

4.4

小米(煮)

13.3

蓮子

5.0

橙子

4.4

全麥麪包

12.1

芋頭(蒸)

5.0

葡萄

4.3

小麥麪條

11.8

山藥

4.4

草莓

4.3

冰激凌

11.1

綠豆

3.8

芒果

3.9

馬鈴薯(煮)

11.0

四季豆

3.3

梨子

3.7

漢堡麪包

10.7

米線

3.2

桃子

3.1

栗子

10.7

馬鈴薯粉條

2.7

脫脂牛奶

2.6

黃豆掛麪

9.8

蠶豆(五香)

2.5

柚子

2.3

壽司

9.6

豆腐乾

1.3

酸奶(原味)

2.3

油條

9.4

洋蔥

1.2

櫻桃

2.2

玉米麪

9.4

豆腐(凍)

0.8

李子

1.9

蕎麥(黃)

9.0

花生

0.4

全脂牛奶

1.5

粟米(煮)

7.5

腰果

0.4

9 附錄C(資料性附錄)食品交換份

食品交換份見表C.1。

表C.1 食品交換份

組別

類別

每份重量

g

能量

kJ (kcal)

蛋白質

g

脂肪

g

碳水化合物

g

主要營養素

谷薯組

谷薯類

25

376 (90)

2.0

20.0

碳水化合物膳食纖維

菜果組

蔬菜類

500

376 (90)

5.0

17.0

無機鹽,維生素膳食纖維

水果類

200

376 (90)

1.0

21.0

肉蛋組

大豆

25

376 (90)

9.0

4.0

4.0

蛋白質脂肪

奶製品

160

376 (90)

5.0

5.0

6.0

肉蛋類

50

376 (90)

9.0

6.0

油脂

堅果類

15

376 (90)

4.0

7.0

2.0

脂肪蛋白質

油脂

10

376 (90)

10.0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