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578.2—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

衛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營養學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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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 S / T 5 7 8 . 2 — 2 0 1 8 zhōng guó jū mín shàn shí yíng yǎng sù cān kǎo shè rù liáng dì 2 bù fèn : cháng liáng yuán sù

2 英文參考

Chinese 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Part 2: Macroelement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578.2—2018《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Chinese 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Part 2: Macroelement)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8年04月27日《關於發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等5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8〕6號)發佈,自2018年11月0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等5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8〕6號

現發佈《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等5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578.2—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

WS/T 578.4—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4部分:脂溶性維生素

WS/T 578.5—2018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5部分:水溶性維生素

WS/T 600—2018 人羣葉酸缺乏篩查方法

WS/T 601—2018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膳食指導

上述標準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8年4月27日

5 前言

WS/T 578《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分爲5個部分:

——第 1 部分:宏量營養素

——第 2 部分:常量元素

——第 3 部分:微量元素

——第 4 部分:脂溶性維生素

——第 5 部分:水溶性維生素

本部分爲 WS/T 578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營養學會、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醫大學、復旦大學、四川大學、南京醫科大學、中山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俊生、郭紅衛、黃承鈺、蔡雲清、陳裕明、王曉黎、蔡美琴、程義勇、姚瀅秋。

6 標準正文

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第2部分:常量元素

6.1 1 範圍

WS/T 578的本部分規定了健康人羣常量元素鈣、磷、鉀、鈉、鎂、氯的膳食參考攝入量

本部分適用於中國居民健康人羣或個體的膳食常量元素攝入狀況評價和指導。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WS/T 476—2015 營養名詞術語

6.3 3 術語和定義

WS/T 476—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爲了便於使用,以下重複列出了WS/T 476—2015中的某些術語和定義。

3.1

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 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DRIs

評價膳食營養素供給量能否滿足人體需要、是否存在過量攝入風險以及有利於預防某些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一組參考值,包括:平均需要量推薦攝入量適宜攝入量可耐受最高攝入量以及建議攝入量宏量營養素可接受範圍

[WS/T 476—2015,定義5.3.1]

3.2

平均需要量 estimated average requirement;EAR

羣體中各個體營養素需要量的平均值。

[WS/T 476—2015,定義5.3.4]

3.3

推薦攝入量 recommended nutrient intake;RNI

可以滿足某一特定性別、年齡及生理狀況羣體中絕大多數個體需要營養素攝入水平。

[WS/T 476—2015,定義5.3.5]

3.4

適宜攝入量 adequate intake;AI

營養素的一個安全攝入水平。是通過觀察或實驗獲得的健康人羣某種營養素攝入量

[WS/T 476—2015,定義5.3.6]

3.5

可耐受最高攝入量 tolerable upper intake level;UL

平均每日可以攝入營養素的最高量。此量對一般人羣中的幾乎所有個體都不至於造成損害。

[WS/T 476—2015,定義 5.3.7]

3.6

常量元素 macroelement

宏量元素

人體內的含量大於0.01%體重礦物質。包括鉀、鈉、鈣、鎂、硫、磷、氯等,都是人體必需的微量營養素

[WS/T 476—2015,定義3.5.1]

3.7

鈣 calcium

人體必需常量元素之一。骨骼牙齒的主要構成成分。維持神經肌肉的正常興奮性;參與調節和維持細胞功能體液酸鹼平衡;參與血液凝固激素分泌。長期缺鈣可致兒童佝僂病中老年人骨質軟化症。長期攝入過量可增加患腎結石風險

[WS/T 476—2015,定義3.5.1.1]

3.8

磷 phosphorus

人體必需常量元素之一。與鈣結合構成骨骼和牙齒;參與物質代謝,維持機體的酸鹼平衡。正常飲食可獲得足夠的磷。

[WS/T 476—2015,定義3.5.1.2]

3.9

鎂 magnesium

人體必需常量元素之一。是多種酶的激活劑。具有調節細胞鉀、鈉分佈,維持骨骼生長神經肌肉興奮性功能

[WS/T 476—2015,定義3.5.1.3]

3.10

鉀 potassium

人體必需常量元素之一。參與糖、蛋白質代謝,維持正常滲透壓酸鹼平衡神經肌肉興奮性等。鉀缺乏可引起神經肌肉心血管、中樞神經發生功能性或病理性改變。

[WS/T 476—2015,定義3.5.1.4]

3.11

鈉 sodium

人體必需常量元素之一。調節細胞外液的容量與滲透壓,維持酸鹼平衡及維持神經肌肉興奮性。攝鈉過多高血壓原因之一。

[WS/T 476—2015,定義3.5.1.5]

3.12

氯 chlorine

人體必需常量元素之一。調節細胞外液的容量與滲透壓,維持酸鹼平衡,參與血液CO2運輸等。

6.4 4 中國居民膳食常量元素參考攝入量

中國居民膳食常量元素參考攝入量見表1。

表1 中國居民膳食常量元素參考攝入量

單位爲 毫克每天

年齡(歲)

/生理狀況

EAR

RNI

UL

EAR

RNI

UL

EAR

RNI

AI

AI

AI

0~

200 a

1000

100 a

20 a

350

170

260

0.5~

250 a

1500

180 a

65 a

550

350

550

1~

500

600

1500

250

300

110

140

900

700

1100

4~

650

800

2000

290

350

130

160

1200

900

1400

7~

800

1000

2000

400

470

180

220

1500

1200

1900

11~

1000

1200

2000

540

640

250

300

1900

1400

2200

14~

800

1000

2000

590

710

270

320

2200

1600

2500

18~

650

800

2000

600

720

3500

280

330

2000

1500

2300

50~

800

1000

2000

600

720

3500

280

330

2000

1400

2200

65~

800

1000

2000

590

700

3000

270

320

2000

1400

2200

80~

800

1000

2000

560

670

3000

260

310

2000

1300

2000

孕婦(1~12周)

650

800

2000

600

720

3500

310

370

2000

1500

2300

孕婦(13~27周)

810

1000

2000

600

720

3500

310

370

2000

1500

2300

孕婦(≥28周)

810

1000

2000

600

720

3500

310

370

2000

1500

2300

乳母

810

1000

2000

600

720

3500

280

330

2400

1500

2300

注:“—”表示未制定。

a AI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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