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酒精使用所致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是《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的一部分。《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 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0年11月2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945號)印發。
3 診療規範全文
酒精是最常使用的精神活性物質之一。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數據顯示,全球飲酒者超過 20 億,7630 萬人可以被診斷爲酒精使用所致障礙。
3.1 一、臨牀特徵
3.1.1 (一)急性酒精中毒
急性酒精中毒指短時間攝入大量酒精後出現的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紊亂狀態。初期表現爲脫抑制興奮症狀,如興奮話多、言行輕佻,隨後出現共濟失調、語言不清,甚至嗜睡、昏迷等。嚴重者損害臟器功能,導致呼吸循環衰竭,進而危及生命。
3.1.2 (二)酒精依賴
酒精依賴是指當飲酒的時間和量達到一定程度後,患者無法控制自己的飲酒行爲,並出現如下一系列特徵性症狀。
2.固定的飲酒模式,有晨飲、發作性狂飲(每間隔一段時間就狂
飲一次至酩酊大醉)、定時飲酒。
3.1.3 (三)酒精戒斷
一般在停飲或減少飲酒量數小時後出現,症狀包括: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癲癇發作、意識障礙和精神病症狀。
1.單純性戒斷
一般在停飲數小時後,出現手、舌、眼瞼震顫,噁心、焦慮、心悸、出汗、血壓升高、失眠等一系列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症狀,停飲後48~72 小時左右達到高峯,之後逐漸減輕,4~5 天后基本消失。
2.重度戒斷包括以下狀態:
(1)癲癇發作:突然停飲後 6~48 小時內發生,通常爲癲癇大發作,可反覆發作。
(2)震顫譫妄:通常在停飲 48 小時後出現,72~96 小時達高峯,是最嚴重和威脅生命的酒精戒斷形式,表現爲粗大震顫、發熱、意識障礙、幻覺妄想和激越,幻視多爲恐怖性場面。可以發展爲高熱和呼吸循環衰竭,甚至死亡。治療效果較差可能轉爲慢性譫妄、Korsakoff 綜合徵等。
3.1.4 (四)酒精所致其他精神障礙
1.酒精所致其他精神障礙包括酒精所致精神病性障礙、情感障礙、焦慮障礙、睡眠障礙等,可發生在酒精依賴期間或停飲之後,也常存在與其他精神疾病共病情況(詳見本章第九節)。
2.Korsakoff 綜合徵:表現爲近記憶障礙、虛構和錯構、定向障礙三大特徵。
3.Wernick 腦病:典型症狀爲眼球運動異常、眼球震顫、眼肌麻痹、眼球不能外展、共濟失調,常伴有明顯的意識和記憶障礙,可發展爲不可逆性癡呆。
3.1.5 (五)酒精所致軀體損害
1.消化系統
(1)消化道疾病:食管炎、上消化道出血、食管癌等。過度飲酒後 6~12 小時,可出現急性胃炎及急性胃潰瘍,表現爲心口部疼痛、噁心、嘔吐甚至嘔血等。長期飲酒可致慢性胃炎,表現爲消化不良、食慾不佳、貧血等。
(2)肝病:最爲常見。發病初期通常表現爲脂肪肝,逐漸發展成酒精性肝炎、酒精性肝纖維化和酒精性肝硬化,嚴重者可併發肝衰竭。
(3)胰腺炎:典型症狀爲飲酒後劍突下和左季肋部強烈疼痛,向背部放射,前屈位疼痛減輕,常伴有噁心、嘔吐、便祕。
飲酒後可誘發心絞痛、冠心病、心肌梗死等。長期大量飲酒可引起酒精性心肌炎,表現爲左心室擴大、心肌肥大,主要症狀爲呼吸困難、水腫等心功能不全症狀。還可出現心律不齊、傳導阻滯、期前收縮,甚至心臟停搏、猝死。
3.神經系統
常見末梢神經炎,臨牀表現爲左右對稱性四肢無力、感覺麻木、針刺樣或燒灼樣的感覺。
3.2 二、評估、診斷及鑑別診斷
3.2.1 (一)評估
1.病史詢問:飲酒史、飲酒方式、每日飲酒量、戒酒史、戒斷症狀史、軀體疾病、精神障礙史、藥物濫用史等。
2.詳細、完整的體格檢查、神經系統查體及精神檢查。典型外部特徵:結膜、鼻子面頰皮膚毛細血管增生,皮膚由於營養不良較薄,有戒斷症狀患者會有震顫等。
3.輔助檢查:包括全血細胞分析、血生化、甲狀腺功能、維生素B12、葉酸、頭顱 MRI、腦電圖、心電圖、胸片及腹部彩超等。γ-谷氨酰轉肽酶(GGT)在診斷酒精性肝病中具有重要意義。
4.心理測量:可使用酒精使用障礙篩查量表(AUDIT)篩選酒精相關問題,使用臨牀酒精戒斷量表(CIWA-Ar)監測戒斷症狀嚴重性等。
3.2.2 (二)診斷
診斷要點包括:對酒精使用有強烈的渴求,控制使用的能力受損,對使用的重視程度高於其他活動,出現耐受性增加和戒斷症狀。
3.2.3 (三)鑑別診斷
應考慮到低血糖、低氧血癥、肝性腦病、混合性酒精與藥物過量等情況,需獲得充分的病史、詳細查體及輔助檢查予以鑑別。部分患者使用酒精後出現幻覺妄想等症狀應與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偏執性人格加以鑑別,主要鑑別要點爲前者有酒精依賴史,症狀發生在戒酒後,病程短暫,預後較好。另外,還應關注是否共病其他精神障礙、多藥濫用、軀體疾病等問題。
3.3 三、治療
3.3.1 (一)急性酒精中毒的治療
輕度無需特殊治療,保持安靜環境,注意保暖,多飲水等。嚴重者催吐、洗胃,生命體徵的維持,加強代謝,注意水電解質紊亂等。可使用納洛酮,一般用法爲肌內注射每次 0.4~0.8 mg,甚至更高劑量;也可用 1.2~2.0 mg 溶解在 5%的葡萄糖溶液中靜脈滴注,可重複使用,直至患者清醒爲止。
3.3.2 (二)戒斷症狀的治療
1.治療原則
一次性停止飲酒,苯二氮䓬類藥物替代,大量 B 族維生素的使用,
2.戒斷症狀的處理
常用苯二氮䓬類藥物替代治療,使用原則爲及時足量給藥,戒斷期過後及時停用。以地西泮爲例:劑量一般爲每次 10 mg 口服,3~4 次/日。用藥時間不宜超過 5~7 天,以免發生藥物依賴。對於住院患者,如無法耐受口服或戒斷症狀嚴重,可靜脈給予地西泮,緩慢推注或靜脈滴注,期間需注意觀察患者意識、呼吸等生命體徵變化,預防過度鎮靜、呼吸抑制等不良反應。其他苯二氮䓬類藥物可以與地西泮進行等量換算。國際很多指南用 CIWA-Ar 量表指導用藥劑量。老年人和有明顯肝臟損害者,建議使用奧沙西泮或者勞拉西泮。
4.震顫譫妄的處理:
(1)大劑量苯二氮䓬類藥物的使用:如地西泮可加至每天 100mg,必要時可靜脈滴注。推薦使用長效苯二氮䓬類藥物。
(2)支持性治療:補液、糾正水電酸鹼平衡紊亂、B 族維生素和複合維生素的補充、葉酸的補充、防治低血糖及預防感染。
(3)抗精神病藥輔助治療:可選用氟哌啶醇肌內注射或第二代抗精神病藥控制精神症狀。
3.3.3 (三)Wernicke 腦病和 Korsakoff 綜合徵的治療
關鍵是要在急性期使用大劑量維生素 B1以預防遺忘、癡呆的發生。目前對應用維生素 B1的最佳劑量、劑型、治療時間或日用量仍無一致定論。目前推薦的治療方案,是對那些懷疑爲 Wernicke 腦病的患者,至少給予 100~200 mg 維生素 B1肌內連續注射 5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