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yī liáo jī gòu nèi xīn xíng guān zhuàng bìng dú gǎn rǎn yù fáng yǔ kòng zhì jì shù zhǐ nán ( dì èr bǎn )
2 基本信息
《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二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1年4月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印發,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遵照執行。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1〕169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做好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發生,我委在《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基礎上,結合實際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修訂形成《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二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常態化疫情防控醫療器械及環境物體表面消毒方法推薦方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4月6日
4 全文
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二版)
爲進一步做好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以下簡稱新冠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發生,現修訂形成《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二版)》。本技術指南適用於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可參考執行。
4.1 一、總體要求
醫療機構承擔着發熱患者診斷治療、新冠肺炎疑似和確診病例救治、核酸檢測以及日常診療等多重任務,在爲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提供關鍵技術支撐的同時,也面臨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傳播風險。各地要高度重視醫療機構內新冠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按照本技術指南要求,加強政策資金支持保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協同配合,協調專業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強化感控底線思維,堅守感控底線要求,配備培訓專業性強的人員隊伍,組織全體工作人員積極參與、主動落實各項感控措施。
4.2 二、防控策略
(一)內外同防。實施以“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爲基礎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醫療機構的人員、車輛和物資“入口關”,對進入醫療機構人員要檢測體溫,檢查口罩佩戴情況。對住院患者做好健康監測,出現新冠感染疑似症狀及時發現處置。
(二)醫患同防。醫療機構全體工作人員、患者及其陪同人員均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在嚴格落實標準預防措施的基礎上,根據疾病傳播途徑做好額外預防措施,避免發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醫患雙方人員防護和感染風險預警,對醫療機構內的環境、物品、外來物資等,也要加強風險防控。落實好環境和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措施,加強重點部門環境及重點人羣接觸後環境的清潔消毒。加強對外來人員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時開展環境檢測。
(四)“三防”融合。即規範工作人員行爲、強化行爲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優化診療流程的“技防”;科學使用消毒滅菌劑、相關設施設備的“器防”。將“三防”理念融入到診療活動中,降低醫療機構內感染的發生率。
4.3 三、基本要求
4.3.1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
各地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下醫療機構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69號)等要求,根據新冠病毒病原學特點,結合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羣以及醫療機構的實際情況,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預警機制,優化工作流程,制訂不同情形下的應急預案並實施演練,確保各部門各環節步調協同、銜接順暢。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備較強業務能力的專業隊伍,承擔流行病學調查、感染聚集事件處置和檢查等工作,指導疫情防控和醫療機構內感染防控工作。
4.3.2 (二)聚焦源頭管控,嚴防感染風險輸入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應當優化體溫檢測、覈驗健康(行程)碼和流行病學調查等預檢分診內容和流程,提升預檢分診能力。落實首診負責制,加強流行病學問診,早期識別新冠感染臨牀症狀。對發熱門診患者、門急診疑似新冠感染患者,要進行核酸檢測,必要時可進行血常規、胸部CT、抗體檢測等檢驗檢查。在排除新冠感染前,醫療機構須將患者就地隔離安置於指定區域,不得允許其隨意離開。
嚴格執行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應檢盡檢”要求。根據當地疫情流行態勢和防控需要,確定上述人員核酸檢測頻次,必要時可選擇開展血常規、胸部CT、抗體檢測。
醫療機構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人員,應當及時報告當地疾控部門,由疾控等部門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確定醫療機構內密切接觸者,明確需實施封控管理和消毒處置的範圍,指導醫療機構儘快落實,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斷感染傳播。
4.3.3 (三)開展全員培訓,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識和水平。
醫療機構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機構功能定位,制訂細化本機構的感染防控全員培訓方案,進一步強化“人人都是感控實踐者”的意識,將感染防控要求落實到臨牀診療活動各環節。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專科醫院及中醫醫院等,要進一步重視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機構存在的薄弱環節,持續開展全員培訓。在全員培訓基礎上,對發熱門診、急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醫學科、內鏡室、血透室、CT檢查室、手術室等高風險科室和部門制訂針對性培訓內容,使相關人員熟練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識、方法與技能。
4.3.4 (四)加強標準預防和額外預防,建立行爲屏障。
標準預防是保護醫患雙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衛生、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呼吸衛生和咳嗽禮儀、診療設備及環境清潔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醫用織物洗滌和醫療廢物管理等。落實標準預防的關鍵措施是醫務人員的行爲要規範,建立起行爲屏障;同時,也與建築佈局、診療流程(見附件1)、物資保障、人員培訓等因素密切相關。
額外預防是在標準預防基礎上,針對感染性疾病病原學特點和傳播途徑,以阻斷接觸傳播、飛沫傳播或空氣傳播途徑爲目的,而採取的針對性綜合防控措施。
1.嚴格執行手衛生。根據《醫務人員手衛生規範》(WS/T 313-2019),醫務人員應當在接觸患者前、清潔或無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體液後、接觸患者後、接觸患者周圍環境後五個時刻採取手衛生措施。手衛生措施包括流動水洗手和衛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見污物,應使用流動水和洗手液清洗雙手;如無可見污物,宜使用對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劑進行衛生手消毒。
2.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醫療機構應當加強人員防護管理,儲備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防護物資。醫務人員應根據暴露風險和開展的診療操作,正確合理使用醫用外科或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屏、手套、隔離衣或防護服等個人防護用品(見附件2),確保醫務人員個人防護到位。同時,應指導、監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員,以及其他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做好個人防護。
3.正確實施呼吸衛生和咳嗽禮儀。所有進入醫療機構的人員均應當佩戴合格的醫用口罩,不應佩戴有呼氣閥的口罩,患者接受診療時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響正常診療工作前提下,應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離。在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或肘窩遮掩口鼻,手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後即刻實施手衛生。
4.加強清潔消毒管理。嚴格落實《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WS/T 367-2012)、《醫院空氣淨化管理規範》(WS/T 368-2012),做好診療環境(空氣、物體表面、地面等)、醫療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潔消毒。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應即用即棄;可重複使用的醫療器械應在每次使用後進行規範清潔消毒,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宜專人專用。診療環境優先選擇自然通風,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可選擇機械通風或空氣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風系統、迴風系統和排風系統,建立上送風下回風的氣流組織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潔劑徹底清潔環境表面,並使用有效消毒劑對環境物體表面,尤其是高頻接觸部位進行規範消毒。對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嘔吐物進行規範處理。患者出院後規範實施終末消毒(見附件3),消毒後按《疫源地消毒總則》(GB 19193-2015)進行消毒效果評價。
5.合理安置患者。根據感染性疾病病原學特點、傳播方式和特定人員感染風險評估結果,對不同類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採取合理的分區分類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風險人員因暴露導致交叉感染的機會。
6.規範醫用織物和醫療廢物管理。新冠感染確診或疑似病例救治過程中使用的醫用織物,洗滌處置執行《醫院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範》(WS/T 508—2016);救治過程中產生的醫療廢物,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的醫用織物洗滌處置和醫療廢物管理,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4.3.5 (五)加強人員管控,減少人羣聚集。
醫療機構門急診應合理設置就診及等候區域,優化就診流程,避免人羣聚集。鼓勵應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遠程醫療等技術,提供網上預約和遠程醫療服務。發現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確診患者時,對其本人及密切接觸者及時採取規範的隔離控制措施。
加強病區人員管控,對新入院患者落實“應檢盡檢”要求,設置併合理使用過渡病室,通過採取核酸檢測篩查和隔離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嚴格陪護及探視管理,定點救治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安排探視和陪護,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必須不探視、不陪護,確需陪護的,要固定陪護人員,不得隨意進出病區,嚴格限制行進路線和活動範圍。陪護人員在進入病區前應持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合理確定病牀使用比例,病牀間距不小於0.8米,禁止加牀。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許的前提下,應當佩戴口罩,陪護人員全程佩戴口罩。
4.3.6 (六)關愛醫務人員,實施健康監測。
醫療機構應當合理調配人力資源和安排班次,優先保障隔離病區和發熱門診等重點部門的診療需求,醫務人員相對固定,縮短可能暴露的時間,避免醫務人員過度疲勞。提供營養膳食,保障醫務人員充分休息。做好醫務人員疫苗接種工作,落實“應接盡接”要求。根據崗位特點和風險評估結果,合理確定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頻次,開展體溫和呼吸道症狀等主動健康監測,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對參與相關診療工作人員要加強管理,必要時,可集中封閉管理,並根據疫情流行情況和防控要求進行核酸檢測,需要時可合理開展胸部CT、血常規、抗體檢測等檢驗檢查。
4.3.7 (七)開展風險評估,實施綜合感控。
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開展醫療機構感染監測工作。有針對性地持續改進感染風險監測評估機制,完善本區域、本機構感染信息化監測網絡,建立完善基於臨牀症狀或症候羣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預警報告機制。發現確診或疑似新冠感染患者時,應按要求及時報告,做好相應處置。加強醫療機構內感染暴發的監測預警,發現疑似感染暴發時應依據相關標準和流程,啓動應急預案,及時規範報告處置。
規範抗微生物藥物的合理使用,嚴格掌握各類抗微生物藥物使用指徵。提高抗微生物藥物使用前和調整用藥前病原學檢測標本送檢率。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對接診的發熱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在明確病原學診斷前,慎用抗微生物藥物、退熱藥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藥掩蓋症狀。
4.3.8 (八)加強患者教育,開展健康宣教。
醫療機構應對患者及陪同人員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感染防控知識,指導正確實施手衛生、呼吸衛生和咳嗽禮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避免人羣聚集等。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鼓勵治療期或康復期的患者早期運動、合理運動,但應避免劇烈或動作幅度過大的運動。
4.4 四、重點科室、部門技術要求
4.4.1 (一)發熱門診。
1.發熱門診建築佈局和工作流程應當符合《醫院隔離技術規範》(WS/T311-2009)、《應對秋冬季新冠疫情醫療救治工作方案》(聯防聯控機制醫療發〔2020〕276 號)等有關要求。
2.發熱門診診區應按照“三區兩通道”設置,即污染區、潛在污染區、清潔區和清潔通道(醫務人員和清潔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見附件1)。各分區之間應有物理隔斷,各區域和通道出入口設有醒目標識。
3.發熱門診及留觀病室應首選自然通風,如使用機械通風,應當控制氣流方向,由清潔側流向污染側。發熱門診空調通風系統應獨立運行。規範設置管理通風口。
4.醫務人員進出發熱門診和留觀病室,應執行標準預防和額外預防,按照醫務人員穿脫防護用品規範流程正確穿脫防護用品(見附件2)。
5.醫療機構應將有發熱或/和呼吸道症狀且無法明確排除新冠感染的患者分診或引導至發熱門診就診。接診兒童患者的醫療機構應在發熱門診設置單獨的兒科診室。發熱門診接診醫務人員應當掌握新冠感染的病原學特點與臨牀表現,按照診療規範進行診療,對新冠感染疑似或確診患者應立即規範隔離並及時報告。
4.4.2 (二)急診。
1.落實預檢分診制度,按規定路線引導發熱或/和有呼吸道症狀且無法明確排除新冠感染的患者至發熱門診就診。制定並完善重症患者轉診、救治應急預案並嚴格執行。
2.合理設置符合隔離救治要求,可爲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確診患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務的診療區域或急救室。
3.加強人員管控,規範設置等候區域並加強管理,避免人羣聚集。
4.4.3 (三)接受診療措施時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門(如鼻/咽拭子採集、口腔診療、支氣管鏡或上消化道內鏡診療等)。
1.所在地區發生多點散發或聚集性疫情時,應嚴格實行一室一醫一患,必要時可安排一名醫務人員輔助開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3.實施易產生氣溶膠的診療操作時,相關醫務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診療不同患者應合理更換個人防護用品。
4.進行支氣管鏡或上消化道內鏡診療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實際情況,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4.4.4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對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護人員,應根據當地疫情形勢定期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進入診療區需測溫、查驗健康(行程)碼和流行病學問詢。患者接受透析治療時應規範佩戴口罩。陪護人員應相對固定。
2.加強預檢、候診、接診等區域的管理,採取加強通風、增加候診面積、合理安排功能空間,以及減少人員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4.4.5 (五)普通病區(房)。
1.規範設置過渡病室,用於收治暫無核酸檢測結果的急診患者或者隔離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過渡病室不需按“三區兩通道”設置。
2.過渡病室宜設置獨立衛生間,通風良好,標識明確,應有防護用品穿脫空間。應單人單間安置患者。
3.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區(房)內發現新冠感染疑似或確診患者時,即刻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按規範要求實施及時有效隔離、救治和轉診。
4.4.6 (六)收治新冠感染疑似或確診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及病區。
1.各地應合理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優先選擇綜合實力好、技術水平高、重症救治能力強的醫療機構作爲定點醫療機構,同步確定備用定點醫療機構,制定完善的定點醫療機構啓用和綜合保障預案。定點醫療機構和備用定點醫療機構應制定本機構病區啓用及管理方案。
2.定點醫療機構及隔離病區的建築佈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應符合呼吸道傳染病防控標準和規範,配備質量合格、數量充足的個人防護用品。
3.新冠感染疑似患者應單人單間隔離安置,無症狀感染者、確診患者可分別同室安置。
4.污染區內應配有獨立包裝的個人防護用品(見附件4)和職業暴露應急處置箱,以供應急情況下使用。
5.進入定點醫療機構工作的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所在地區發生多點散發或聚集性疫情時,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和防控需要,可選擇增加血常規、抗體檢測和胸部CT檢查。
在定點醫療機構工作的人員應實行全閉環管理,固定通勤車輛和駐地,住宿應單人單間。
4.4.7 (七)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
5 附件
5.1 附件1 醫務人員進出隔離病區流線佈局流程示意圖
備註:
1.潛在污染區包括有相應功能用房設置和無功能用房設置兩種基本形式。有相應功能用房設置的,原則上與污染區之間不設置人員出入口,物品通過符合設計要求的傳遞窗傳遞;無相應功能用房設置的,僅起通道和緩衝作用,可與規範設置的脫除防護用品房間或緩衝間合併設置。
2.綜合考慮滿足診療救治、降低醫務人員暴露風險、提升管理效率、合理控制成本等方面需要,對各功能用房在清潔區、潛在污染區、污染區的設置推薦如下:
(1)清潔區:宜設置更衣室、淋浴間、醫生辦公室、會議(會診)室、清潔區庫房、人員休息室及用餐區等;
(2)潛在污染區:可設置護士站、治療準備室、庫房、配液室等;
(3)污染區:宜設置病區(室)、處置室、設備間(物品準備間)、污物間、標本存放間、患者配餐間、患者活動區等。
潛在污染區未設置功能用房時,護士站、配液室、庫房等宜在污染區設置。
3.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人員診療行爲和防護用品使用應與各功能用房實際設置所在區域管理要求一致。
5.2 附件2醫務人員防護用品選用原則及穿脫流程
表2-1 醫務人員防護用品選用原則
區域(人員) | 個人防護用品類別 | ||||||||
醫用外科口罩 | 醫用防護口罩 | 工作帽 | 手套 | 隔離衣 | 護目鏡/防護面屏 | 鞋套/靴套 | |||
醫院入口 | + | - | ± | - | - | - | - | - | |
預檢分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門急診窗口 (非侵入性操作) | + | - | ± | - | - | - | - | - | |
門急診窗口 (侵入性操作,如採血) | + | - | + | + | ± | - | ± | - | |
門診 | 患者佩戴口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病區* | 普通病區 | + | - | ± | ± | ± | - | - | ± |
過渡病區(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規手術 | + | - | + | + | - | - | ± | ± | |
急診、新冠肺炎 | - | + | + | + | - | + | + | + | |
發熱門診 | 診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留觀病室 | - | + | + | + | - | + | ± | + | |
新冠PCR實驗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部門 | + | - | - | - | - | - | - | - | |
注1:“+”指需採取的防護措施。 | |||||||||
注4:餐飲配送、標本運送、醫廢處置等人員防護按所在區域的要求選用。 | |||||||||
5.3 附件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常態化疫情防控醫療器械及環境物體表面消毒方法推薦方案
範圍 | 消毒對象 | 備註 | |||
診 療 用 品 | 2.一次性使用螺紋管不得重複使用; | ||||
1.一人一用一拋棄或消毒; 2.溼化液每天更換; | |||||
霧化吸入器及配套耗材(噴霧器、面罩或口含嘴、水槽、螺紋管) | 清水溼式擦拭 | 一人一用一消毒 | 一次性面罩或口含嘴不得重複使用 | ||
簡易呼吸器 | 一人一用一消毒 | 1.清洗時可拆卸部分充分拆卸; | |||
開口器、舌鉗 | 一人一用一滅菌 | ||||
柔軟紙巾擦拭 | 一次性消毒溼巾 | 一人一用一消毒 | 按廠家介紹要求 | ||
陰式B超探頭 | 柔軟紙巾擦拭 | 一次性消毒溼巾 | 一人一用一消毒 | 按廠家介紹要求 | |
體溫表 | 流動水清洗、擦乾 | 一人一用一消毒 | |||
吸引器、吸引瓶 | 1次/日 | ||||
2.多人共用時每次使用前擦拭消毒; | |||||
止血帶 | 1.一人一用一清潔; | ||||
重複使用器械、器具(治療碗、剪刀、拆釘器等) | 流動水沖洗乾淨 | 科室預處理後送消毒供應中心集中處理 | |||
醫 療 設 備 | 溼式擦拭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2.75%乙醇。 | 1次/日 | ||
除顫儀 心電圖儀 B超診斷儀 | 溼式擦拭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2.75%乙醇。 | 按廠家介紹要求 | ||
CT設備 DR設備 | 溼式擦拭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2.75%乙醇。 | 2次/日 | 按廠家介紹要求 | |
耳溫儀 | 耳溫儀外表75%乙醇擦拭 | 耳溫套專人專用 | |||
輸液架 | 清水溼式擦拭 | ||||
範圍 | 消毒對象 | 日常清潔 | 備註 | ||
環 境 物 表 | 牀單元(牀、牀頭櫃、椅子等)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 1.每日清潔1次; | ||
設備帶、呼叫器按鈕 | 溼式清潔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 1.1次/日清潔; 2.終末消毒。 | ||
電腦、電話、鍵盤 | 溼式清潔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2.屏障保護膜。 | 1次/日 | ||
病歷夾、病歷車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 ||||
共用潔具(水龍頭、水池、座便器) | 1.1次/日; | ||||
公共診療區域物體表面(電梯按鈕、電梯扶手、門、桌、椅子、門把手、電源開關等) | 1.一次性消毒溼巾; 2.75%乙醇; | 1.≥2次/日; | |||
牀單、被套、枕套 | |||||
被芯、枕芯、牀褥墊 | 定期更換 | ||||
地面 | 1.溼式清掃; | 1.≥2次/日; | |||
空氣 | 1.開窗通風; | ||||
1.空調淨化設備、出、迴風口 | 溼式清潔 | 1.出、迴風口1次/周; 2.空調系統風口1次/月。 | 2.定期更換過濾器。 | ||
便器 | 1.浸泡含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液中30min,流動水沖洗,乾燥備用; 2.便器清洗消毒器處理。 | 1.專人專用; 2.非專人專用的便器一用一消毒 。 | |||
復 用 清 潔 用 具 | 布巾 | 流動水清洗 | 1.一牀一巾 2.不同患者之間和潔污區域之間應更換; 3.擦拭兩個不同物體表面或布巾變髒時應更換。 | 2.布巾擦拭時按照“S”性走勢、八面法,勿重複擦拭已清潔區域。 | |
地巾(拖把頭) | 流動水清洗 | 每個房間1個拖把頭 |
備註:
1.表格中所列舉消毒劑種類僅爲推薦,所有符合消毒效果要求的有效消毒劑均可選用,具體可參閱《消毒劑使用指南》(國衛辦監督函〔2020〕147號)。
2.感染高風險部門包括但不限於感染科門診(包括發熱門診、留觀病房)、感染科病區、急診、各類重症監護病區(ICU)、手術室、燒傷病房、血液透析中心、器官(幹細胞)移植病房、內鏡中心等。
3.環境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首選消毒溼巾或經消毒液規範浸泡後的抹布擦拭,不宜採取噴灑消毒方式。
4.接診、收治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確診患者的診療區域,其環境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處理應合理增加消毒劑濃度和消毒頻次。如使用含氯消毒劑,消毒劑濃度應調整爲1000mg/L。
5.接診、收治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確診患者時使用的可重複使用器械,用後立即使用有消毒殺菌作用的醫用清洗劑或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然後再規範清洗消毒或滅菌。滅菌首選壓力蒸汽滅菌,不耐熱物品可選擇化學消毒劑或低溫滅菌設備進行消毒或滅菌。
6.如使用化學消毒劑對空氣進行終末消毒,宜採用1%-3%的過氧化氫等超低容量霧化消毒。
5.4 附件4呼吸道職業暴露後的處置流程
5.4.1 一、呼吸道暴露
缺乏呼吸道防護措施、呼吸道防護措施損壞時(如口罩鬆動、脫落等)、使用無效呼吸道防護措施(如使用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口罩)與新冠肺炎確診患者密切接觸;被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手接觸口鼻等。
5.4.2 二、處置流程
1.醫務人員發生呼吸道職業暴露時,應即刻採取措施保護呼吸道(用規範實施手衛生後的手捂住口罩或緊急外加一層口罩等),按規定流程撤離污染區。
2.緊急通過脫卸區,按照規範要求脫卸防護用品。
3.根據情況可用清水、0.1%過氧化氫溶液、碘伏等清潔消毒口腔或/和鼻腔,佩戴醫用外科口罩後離開。
4.及時報告當事科室的主任、護士長和醫療機構的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