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症狀體徵
2.體檢 注意血壓、脈搏、呼吸,有無休克徵象,腹壁皮膚有無出血、瘀斑,系閉合傷或開放傷,詳查創口內有無內臟脫出或臟器內容物流出,有無腹式呼吸運動受限、腹脹、腹肌緊張、壓痛、移動員性濁音、腸鳴音減弱或消失等內臟損傷的表現及腹腔內出血徵象。直腸指診有無壓痛或腫塊,指套上有無血跡。所有腹部穿透傷(穿透腹膜的開放傷)均應認爲有內臟損傷的可能性。凡胸部、腰骶部、臀部及會陰部損傷(尤其是火器傷),均須仔細檢查腹部。
6 疾病病因
受傷。
8 診斷檢查
1.問診
詳詢受傷時間、受傷部位、暴力性質、暴力方向、當時體位,傷後腹痛部位、程度和性質,有無噁心、嘔吐、便血、血尿,以及治療和效果如何。
2.體檢
注意血壓、脈搏、呼吸,有無休克徵象,腹壁皮膚有無出血、瘀斑,系閉合傷或開放傷,詳查創口內有無內臟脫出或臟器內容物流出,有無腹式呼吸運動受限、腹脹、腹肌緊張、壓痛、移動員性濁音、腸鳴音減弱或消失等內臟損傷的表現及腹腔內出血徵象。直腸指診有無壓痛或腫塊,指套上有無血跡。所有腹部穿透傷(穿透腹膜的開放傷)均應認爲有內臟損傷的可能性。凡胸部、腰骶部、臀部及會陰部損傷(尤其是火器傷),均須仔細檢查腹部。
3.檢驗
血、尿常規,如有血尿,則提示尿路損傷。傷重者,留置導尿管以觀察每小時尿量及其性狀,對有創傷性休克者更爲重要。疑有胰腺損傷時,須查血、尿澱粉酶,並視病情複查,觀察其變化。疑有內出血者,應作紅細胞比容測定和血型鑑定並備血。
4.輔助檢查
如傷情允許,可作X線檢查,如腹部透視或攝片,可觀察有無氣腹、膈肌位置及其活動範圍,有無金屬異物及其位置,還可顯示有無脊柱及骨盆骨折。低位肋骨骨折,應注意有無肝、脾破裂。疑有實質性臟器損傷和腹腔內出血者,病情許可時,可作超聲、CT或選擇性腹腔動脈造影等檢查,以助診斷。診斷性腹腔穿刺及灌洗術
(1)診斷性腹腔穿刺術:穿刺前應排空膀胱。穿刺點在腹部的左上、右上、左下及右下等四個象限內,一般選左下或右下象限穿刺。取臍與髂前上棘聯線中、外1/3交界處爲穿刺點。上腹部穿刺時,沿腹直肌外緣選擇進針點。患者仰臥或側臥於傷側,用針尖斜面短的18號針頭進行穿刺(針尖斜面朝外),當針頭阻力減小時,表明已刺入腹腔,即可抽吸,邊退針邊抽吸。吸出不凝血液或混濁液體,即爲陽性。如穿刺技術無誤,即可明確診斷腹腔內出血或空腔臟器穿孔。由傷側穿刺注意防止誤穿側腹膜後血腫而得假陽性結果,致錯行手術。一處穿刺陰性時,可在其他3個象限內再穿刺。多次穿刺陰性,但仍疑有腹腔臟器損傷的昏迷、顱腦傷及胸部傷患者,可行診斷性腹腔灌洗術。
(2)診斷性腹腔灌洗術:患者仰臥位,排空膀胱,在臍下3cm水嚴正中線上行局麻,以接注射器的14號針頭呈30°角穿刺腹腔,刺入腹腔後,去除針筒,經針頭插入有側孔的硅膠管至盆腔(一般需插入20~25cm),然後拔除針頭。管的外端連接一生理鹽水瓶,按20ml/kg的生理鹽水量緩慢注入腹腔。液體流盡後,將輸液瓶放低,使腹腔內灌洗液借虹吸作用流回瓶內。操作完畢後,將硅膠管拔除,穿刺處用無菌紗布覆蓋。取流出液作顯微鏡檢查(細胞計數超過0.01×l012/L,白細胞計數超過0.5×109/L。時,始有診斷意義)及澱粉酶測定。即使腹腔積血或滲液較少,此術也常能獲得陽性結果。
9 治療方案
膽囊傷根據損傷部位、大小作膽囊造口術、縫合加造口術或膽囊切除術,術畢放置菸捲引流。肝外膽管傷應爭取作對端吻合,並在其近端或遠端膽管內放T型管引流;如膽管壁缺損過多無法修復時,可作膽管與十二指腸吻合或與空腸作Y型吻合。術畢在小網膜孔處放置引流物。
9.1 術後處理
1.手術後應繼續糾正失代償性休克。
2.有內臟破裂、腹腔污染者,處理同急性腹膜炎(見急性腹膜炎節)。
5.引流物的處理,如滲出不多,腹膜後間隙引流時間宜稍長;止血用的填塞紗布條從手術後7d起,每天抽出一段,10d左右全部抽出。懷疑有腹腔感染或胰瘻等時,可取引流液做細菌培養和藥敏,或查澱粉酶等。
6.根據病情,一般手術後3d開始進流食,較長時間不能進食者,可行全胃腸外營養支持治療。
9.2 護理
1.同外科一般護理常規。
2.保證患者安靜休息,避免過多搬動,嚴密觀察病情變化。
9.3 出院標準
創口癒合,腹部症狀消失。
9.4 隨訪
(一)手法復位
(3)按上述的復位與固定原則進行。
(二)持續牽引
(1)股骨骨折、不穩定性脛腓骨骨折、手法復位困難或嚴重腫脹的肱骨髁上骨折等,宜用持續牽引復位治療。
(2)小兒骨折可採取皮牽引。4週歲以內幼兒股骨幹骨折,可採用Bryant懸吊牽引;12歲以上兒童可用骨牽引,但應注意勿損傷骨骺。
(3)在持續牽引的同時可加用石膏託或小夾板固定,以糾正骨折端側方移位和成角畸形。
(4)持續牽引至骨折端出現纖維性癒合及較爲穩定(一般3~4周)後可改用石膏管型、石膏託或小夾板固定,亦可持續牽引至骨折臨牀癒合。
(三)手術復位及內固定
9.5 適應證
1.手法不能復位的骨折,例如骨折端有軟組織嵌入以及某些關節內骨折。
2.手法復位固定不能保持對位者,如有移位的髕骨骨折、尺骨鷹嘴骨折等。
4.某些部位的骨折內固定有明顯優越性者,如股骨幹中、中上及中下1/3橫形骨折、股骨頸骨折等或同一骨骼多段骨折用閉合復位及外固定無法兼顧者。
6.同一肢體多發骨折。
7.對小兒骨折行手術復位及內固定術應持慎重態度,切勿損傷骨骺。
9.6 術前準備
1.按一般手術前常規處理。
2.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內固定器材,如適當規格和大小的鋼板、螺釘及髓內釘等。在同一創口內只許用同種金屬製造的內固定器材,以免發生電解作用,影響骨折癒合。
9.7 注意點
2.選擇與骨折類型、部位等相適合的內固定物,如髓內釘、Ender釘、鋼板、鋼絲、螺絲釘、螺栓、克氏針及縫合線等。
3.術中再次觀測內固定物與骨折端的解剖特點是否適應,如髓內釘的直徑和髓腔是否一致。
4.內固定物欠牢固者,術後應輔以確實外固定直至臨牀癒合,內固定物牢固者術後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以石膏託保護。髖部內固定後可輔以皮牽引或穿木板鞋,以防患肢外旋。
9.8 術後處理
1.按一般手術後常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