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2.主要表現爲發熱、頭痛、癲癇發作、精神改變、意識障礙和/或神經系統定位體徵等腦實質受損徵象。
3.腦電圖(EEG)顯示局竈性或彌散性異常。
5.腰穿檢查腦脊液壓力正常或升高,白細胞和蛋白質正常或輕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無細菌、結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據。
4.1.3 (三)治療方案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一般治療
2.抗病毒治療
3.糖皮質激素治療
4.抗癲癇治療
5.對症支持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14-2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A86/G05.1病毒性腦炎疾病編碼。
2.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臨牀路徑流程。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沉、血氣分析、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
(5)頭顱CT/MRI+增強;
(1)病原學方面( 血和腦脊液TORCH,血和腦脊液EB病毒抗體+DNA、CMV-DNA及相關病毒DNA檢查,根據病程複查病毒抗體滴度)
(2)自身免疫學檢查(血和腦脊液自身免疫腦炎抗體,包括NMDA受體抗體、LGI1抗體、Hu、Yo、Ri等抗體等;血抗核抗體、可提取性核抗原(ENA),細胞亞羣測定);
(3)其它感染因素,如結核抗體、TB-SPOT、真菌塗片·、寄生蟲補體結合試驗等
(4)併發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細菌/真菌培養及藥敏試驗;
(6)胸部CT/腹部、泌尿系、婦科彩超、全腹增強CT、
(7)肺部CT
4.1.7 (七)藥物選擇。
2. 抗病毒治療;可選用阿昔洛韋、更昔洛韋?(指南沒有推薦)等
3.糖皮質激素治療;可選用甲基潑尼松龍、地塞米松、潑尼松等。
4.抗癲癇治療:可根據患者病情選用靜脈/口服抗癲癇藥物或麻醉藥物治療
5.對症支持治療:呼吸循環支持、脫水降顱壓、維持水電解質平衡等,控制體溫,如合併其它感染,根據藥敏結果可使用抗生素
6、合併症治療:如:器質性精神障礙、消化道出血、高血糖、營養支持(重症腦炎靜脈營養氨基酸、脂肪乳能否納入報銷範圍?)、肢體靜脈血栓等
4.1.8 (八)出院標準。
2.無嚴重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患者病情加重,需呼吸機輔助呼吸,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2、患者病情加重,表現爲癲癇持續發作,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3、患者病情加重,出現嚴重感染等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 既往其它系統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療,或出現嚴重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5、患者其他併發症控制不佳,如器質性精神障礙、畸胎瘤處理等。
4.2 二、病毒性腦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2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急診室到病房)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完善病歷 □ 醫患溝通,交待病情 □ 合理使用抗病毒藥物 □ 合理使用抗癲癇藥物 □ 合理使用脫水藥物 □ 記錄會診意見 □ | □ 繼續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多科會診 □ 開始康復治療 □ 記錄會診意見 | □ 繼續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會診 □ 康復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抗癲癇藥物 □ 脫水藥物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免疫功能、輸血前全套、血沉、血氣分析、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片/肺部CT、腹部、泌尿系、婦科彩超/增強CT □ 預約腦電圖 □ 預約頭顱CT/MRI+增強 □ 根據病情選擇:原學方面( 血和腦脊液TORCH,血和腦脊液EB病毒抗體+DNA、CMV-DNA)自身免疫學檢查(血和腦脊液NMDA受體抗體、Hu-Yo-Ri抗體;血ANA18項、ENA);併發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細菌/真菌、結核桿菌、培養及藥敏試驗;腦脊液病理學、診斷有疑問者檢測血液和尿液毒物 □ 根據病情下達病危通知 □ 感染科會診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抗癲癇藥物 □ 脫水藥物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抗癲癇藥物 □ 脫水藥物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化驗複查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
時間 | 第4-7天 | 第8-13天 | 第14-21/28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各級醫生查房 □ 繼續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康復治療 | □ 各級醫生查房 □ 繼續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康復治療 |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準備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抗癲癇藥物 □ 脫水藥物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必要時複查EEG、頭CT/MR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抗病毒藥物 □ 抗癲癇藥物 □ 脫水藥物逐漸減量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必要時複查EEG、頭CT/MR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出院醫囑: □ 通知出院 □ 依據病情給予出院帶藥及建議 □ 出院帶藥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