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註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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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liú xíng xìng gǎn mào bìng dú kàng yuán jiǎn cè shì jì zhù cè shēn bào zī liào zhǐ dǎo yuán zé

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註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1年12月23日食藥監辦械函[2011]540號發佈。

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註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

2 一、前言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註冊申請人對流行性感冒病毒(以下簡稱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註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爲技術審評部門對註冊申報資料的技術審評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並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註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註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爲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採用,但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相關人員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着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3 二、適用範圍

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是指利用膠體金法、酶聯免疫法等基於抗原抗體反應原理,以特定的流感病毒抗原檢測目標,直接對人咽拭子、呼吸道洗液、抽吸液或其他呼吸道分泌物樣本中的流感病毒進行體外定性檢測的試劑。

本指導原則適用於進行首次註冊申報和相關許可事項變更的產品

4 三、註冊申報資料要求

4.1 (一)綜述資料

流感病毒包括甲、乙、丙三型,甲型最容易引起流行,乙型次之,丙型極少引起流行。依據病毒顆粒外膜血凝素(HA)和神經氨酸酶(NA)蛋白抗原性的不同,甲型流感病毒目前可分爲16個H亞型(H1-H16)和9個N亞型(N1-N9)。在甲型流感病毒中,目前已有H1、H2、H3、H5、H7和H9等亞型有人感染的報道。由於編碼HA和(或)NA的核苷酸序列容易發生突變,致使HA和(或)NA的抗原表位發生改變,這種抗原性的轉變使人羣原有的特異性免疫力失效,故甲型流感病毒常引起較大規模甚至世界性的流感流行。按照流行特點,造成人間流感流行的流感病毒可區分爲季節性流感病毒和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季節性流感病毒通常在年度間發生小範圍的基因變異,這種基因變異會導致微小的抗原性改變,稱爲抗原漂移(antigenic drift)。因此,季節性流感病毒雖具有年度特異性抗原性的改變使感染者不易獲得持久免疫力,但傳播範圍通常侷限於較小的人羣範圍,一般不會造成太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易感人羣多爲老年人(>65歲)和嬰幼兒(<6歲)。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季節性流感病毒主要集中在甲型H3N2和H1N1亞型。近年來,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亞型暴發流行的案例時有發生。例如,2009年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造成全球性流感大流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亞型)病毒的病例時有報道,禽類甲型H5N1亞型流感病毒被認爲具有造成人間大範圍流感流行的潛力。新型甲型流感病毒通常由於基因的節段性重組所致,這種大範圍的基因改變易導致病毒抗原特性的重大改變,稱爲抗原轉變(antigenic shift)。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2009)即同時包含了禽流感、豬流感和人季節性流感的基因片段從而導致病毒抗原水平發生了明顯改變。由於抗原性的明顯改變以及可能由此造成的病毒毒力的增強,病毒傳染性和致病嚴重程度都有所增加,故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可能造成更高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流感病毒主要經空氣飛沫傳播,常引起發熱乏力肌肉痠痛以及輕到中度的呼吸道症狀,重者可致肺炎心肌炎心衰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可用於流感的輔助診斷,甲型流感病毒各亞型的抗原檢測試劑還可用於區分季節性流感病毒和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並可獲得關於流感暴發的流行病學信息

在註冊申報資料中,流感病毒的命名應採用世界衛生組織關於流感病毒毒株命名的相關要求進行。流感病毒毒株命名包括6個要素:型別/宿主/分離地區/毒株序號/分離年份(Hn和Nn),H和N分別代表血凝素和神經氨酸酶,n是阿拉伯數字,對於人流病毒可以省略宿主信息。如名爲“A/Shanghai/37T/2009(H1N1)”的病毒株代表2009年在上海分離的以人爲宿主的H1N1亞型流感病毒,毒株序號爲37T。

綜述資料主要包括產品預期用途、產品描述、有關生物安全性的說明、研究結果的總結評價以及同類產品上市情況介紹等內容,其中同類產品上市情況介紹部分應着重從方法學及不同類型毒株檢出能力等方面寫明擬申報產品與目前市場上已獲批准的同類產品之間的主要區別。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申報資料基本要求》(國食藥監械〔2007〕609號)的相關要求。

4.2 (二)產品介紹

介紹承載了產品預期用途、標本採集及處理、實驗方法檢測結果解釋以及注意事項等重要信息,是指導實驗室工作人員正確操作、臨牀醫生針對檢驗結果給出合理醫學解釋的重要依據,因此,產品介紹是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申報最重要的文件之一。產品介紹的格式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介紹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境外試劑的中文介紹除格式要求外,其內容應儘量保持與原文介紹的一致性,翻譯力求準確且符合中文表達習慣產品介紹的所有內容均應與申請人提交的註冊申報資料中的相關研究結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內容引用自參考文獻,則應以規範格式對此內容進行標註,並單獨註明文獻的相關信息

結合《體外診斷試劑介紹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下面對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介紹的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說明,以指導註冊申報人員更合理地完成介紹編制。

1.【預期用途】  應至少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1)試劑盒用於體外定性檢測鼻咽拭子、口咽拭子、呼吸道抽吸液、洗液和/或其他呼吸道分泌物樣本流感病毒抗原(如核蛋白抗原),適用樣本類型應結合實際的臨牀研究完成情況進行確認

(2)簡單介紹待測目標的特徵,如病毒生物學性狀感染後的臨牀表現、亞型、變異特徵等。

(3)待測人羣特徵介紹:如具有流感樣症狀患者相關密切接觸者、地域要求或年齡限制(如有)等。

2.【主要組成成份】

(1)說明試劑盒包含組分的名稱、數量、比例或濃度等信息陰性/陽性對照品(或質控品)可能含有人源組分,應提供其生物學來源、滅活方法及無傳染確認方法等。

(2)建議對用於單克隆多克隆抗體研發的流感病毒株的信息進行簡單介紹。

(3)試劑盒中不包含但對該項檢測必須的組分,企業應列出相關試劑/耗材的名稱、貨號及其他相關信息

3.【儲存條件及有效期

對試劑盒的效期穩定性、開封穩定性、運輸穩定性等信息做詳細介紹。

膠體試紙產品應對開封后未使用產品允許暴露於空氣中的溫度、溼度及期限等條件予以明確。

4.【樣本要求】  重點明確以下內容:

(1)樣本採集時間點的選擇:是否受臨牀症狀、用藥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2)對採樣拭子及樣本保存液的要求:對採樣拭子的材質要求(包括對拭子頭和拭子杆的要求)、保存容器、轉運保存液的要求、轉運條件等。

(3)樣本採集:樣本類型、具體採集部位,醫護人員防護等信息;詳述具體的操作方法或列出相關操作指南文件(最好能夠給出具體圖示)以指導使用者,儘量減少由於樣本採集或處理不當對實驗結果造成的影響。

(4)樣本處理及保存保存條件及期限(短期、長期)、運輸條件等。冷藏/冷凍樣本檢測前是否須恢復室溫,凍融次數。

5.【檢驗方法】  詳細說明試驗操作的各個步驟,包括:

(1)實驗環境:溫、溼度條件,檢測試劑及樣本復溫等要求。

(2)試劑配製方法注意事項,試劑條(卡)開封后注意事項等。

(3)試劑條和試劑卡的加樣方法如有差異,建議分別以圖示方式描述清楚。

6.【檢驗結果的解釋】

應以圖示方法給出陰性陽性及無效結果的判讀示例。

7.【檢驗方法侷限性】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試劑盒的檢測結果僅供臨牀醫生參考,不得作爲臨牀診治的唯一依據,對患者的臨牀管理應結合其症狀/體徵、病史、其他實驗室檢查及治療反應等情況綜合考慮。

(2)受抗原檢測試劑方法學的限制,其最低檢測限(分析靈敏度)普遍較核酸類試劑低,故實驗人員應對陰性結果給予更多的關注,需結合其他檢測結果綜合判斷,建議對有疑問的陰性結果採用核酸檢測病毒分離培養鑑定方法進行復核。

(3)如果申報試劑用於甲型流感病毒檢測,應對陽性實驗結果做以下建議:建議進一步實驗以確認甲型流感病毒的亞型,並向當地公共衛生預防機構諮詢協商處理。

(4)有關假陰性結果的可能性分析

①不合理的樣本採集、轉運及處理、樣本病毒滴度過低均有可能導致假陰性結果。

病毒基因變異可能導致抗原決定簇的改變,從而造成假陰性結果,使用單克隆抗體的試劑更易發生此類情況。

③對於突發的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其檢測的最適樣本類型以及感染後的最佳採樣時間病毒滴度峯值)可能尚未確認,因此,在同一患者分次、多部位採集樣本會降低假陰性結果的可能。

④未經驗證的其他干擾因素,如……等可能會導致假陰性結果(如有)。

8.【產品性能指標】 詳述以下性能指標

(1)對相應國家參考品(如有)檢測的符合情況。

(2)對於甲型流感病毒抗原(通用型)檢測試劑,應首先說明有關其性能指標確定的病毒亞型基礎以及有關新型甲型流感病毒的警示,如:以下性能指標基於季節性A/H1和A/H3亞型確認,當其他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出現時,其相關性能指標可能有所改變。

(3)甲型流感病毒抗原(通用型)各亞型驗證:用於甲型流感病毒(通用型)抗原檢測試劑,應在此列出所有驗證過的各亞型病毒株的信息

(4)最低檢測限(分析靈敏度):說明試劑的最低檢出濃度,建議採用生物學方式表示病毒滴度,如半數組織培養感染量(TCID50)或空斑形成單位(PFU)的形式,簡單介紹最低檢測限的確定方法以及對最低檢測驗證所採用的病毒信息

(5)企業內部陽性/陰性參考品符合率,簡單介紹陽性參考品的來源、濃度梯度、陰性參考品組成、來源以及濃度梯度設置等信息

(6)精密度精密度參考品的組分、濃度及評價標準。

(7)分析特異性

①用於甲型流感病毒各亞型(HA和/或NA抗原)檢測的試劑盒,應對除待測亞型外的其他常見亞型進行交叉反應驗證並說明詳細情況。

②交叉反應:易產生交叉反應的除待測抗原外的其他病原體驗證情況。

干擾物質:樣本中常見干擾物質對檢測結果的影響,如血液粘蛋白膿液等。

藥物影響:治療感冒或其他呼吸道症狀患者外用或內服的常見藥物檢測結果的影響,如常見抗感冒藥物糖皮質激素抗生素中藥等,如未進行相關研究也應提供相關警示說明

(8)鉤狀(HOOK)效應:出現鉤狀效應時的流感病毒抗原最低濃度或經驗證的未出現鉤狀效應的最高濃度值。

(9)對比試驗研究(如有):簡要介紹參比試劑(方法)的信息、所採用的統計學方法及統計分析結果。

9.【注意事項】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與成人相比,兒童更容易在較大範圍內傳播病毒,且持續時間更長,因此,對兒童檢測敏感性可能高於成人。

(2)對於甲型流感病毒或各亞型的檢測試劑,當所用抗體爲單克隆性質時,則由於核苷酸序列小範圍突變導致的抗原表位的微小變化可能會導致假陰性結果或試劑的分析靈敏度降低。

(3)有關人源組分(如有)的警告,如:試劑盒內對照品(質控品)或其他組分含有人源物質,雖已經通過了HBs-Ag、HIV1/2-Ab、HCV-Ab等項目的檢測,但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項檢測可以確保絕對安全,故仍應將這些組份作爲潛在傳染源對待

(4)有關實驗操作、樣本保存及處理、新型甲型流感病毒驗證等其他注意事項。

4.3 (三)擬定產品標準及編制說明

擬定產品標準應符合《辦法》和《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申報資料基本要求》的相關規定。另外,對於國產試劑,應參考《中國生物製品規程》(2000年版),將擬申報產品的主要原材料、生產工藝及半成品檢定等內容作爲附錄附於標準正文後,並在正文的“產品分類”項中引出該附錄內容。

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註冊檢測應主要包括以下性能指標:物理性狀陽性參考品符合率、陰性參考品符合率、精密度、最低檢測限(分析靈敏度)等。陽性參考品主要考察對不同來源的病毒株、不同滴度情況下的檢測符合性,對於甲型流感病毒抗原通用型檢測試劑,在此還應考慮不同亞型的檢測能力陰性參考品則是對分析特異性(交叉反應)的驗證,應主要包括易發生交叉反應的其他病原體假陽性情況的考覈。

如果擬申報試劑已有相應的國家/行業標準發佈,則企業標準的要求不得低於上述標準要求。

4.4 (四)註冊檢測

根據《辦法》要求,首次申請註冊的第三類產品應該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具有相應承檢範圍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進行連續3個生產批次樣品的註冊檢測。對於已經有國家參考品的流感病毒項目,在註冊檢測時應採用相應的國家參考品進行,對於目前尚無國家參考品的項目,生產企業應建立自己的質控體系並提供相應的內部參考品。

4.5 (五)主要原材料研究資料

1.試劑盒所用抗體的製備、篩選、純化以及鑑定等詳細試驗資料。如抗體爲申請人自制,則應詳述抗體的名稱及生物學來源(免疫刺激毒株信息),申請人對該抗體技術指標的要求(如外觀、純度、蛋白濃度、效價等),確定該抗體作爲主要原材料的依據;如抗體爲申請人外購,則應詳述抗體的名稱及生物學來源,外購方名稱,提交外購方出具的抗體性能指標檢驗證書,詳述申請人對該抗體技術指標的要求以及申請人確定該抗體作爲主要原材料的依據。

2.其他主要原輔料的選擇及驗證資料,如包被板、硝酸纖維素膜、反應緩衝液等,該類原輔料一般均爲外購,應詳述每一原輔料的外購方名稱,提交外購方出具的每一原輔料性能指標檢驗證書,詳述申請人對每一原輔料技術指標的要求以及申請人確定該原輔料作爲主要原輔料的依據。

3.企業內部參考品的原料選擇、製備、定值過程及試驗資料。

4.6 (六)主要生產工藝及反應體系的研究資料

1.主要生產工藝介紹,可用流程圖方式表示,並簡要說明主要生產工藝的確定依據。

2.產品基本反應原理介紹。

3.抗體包被工藝研究,申請人應考慮如包被液量、濃度、時間等指標對產品性能的影響,通過試驗確定上述指標的最佳組合

4.實驗體系反應條件確定:申請人應考慮反應時間反應溫度、洗滌次數等條件對產品性能的影響,通過試驗確定上述條件的最佳組合

5.體系中樣品加樣方式及加樣量確定:申請人應考慮樣品加樣方式、加樣量對產品檢測結果的影響,通過實驗確定最佳的加樣方式及加樣量。如樣本需採取稀釋或其他必要的方法進行處理後方可用於最終檢測,申請人還應對可用於樣本稀釋的物質或處理方法進行研究,通過試驗確定最終選擇的用於樣本稀釋的物質或處理方法

4.7 (七)分析性能評估資料

企業應提交原廠在產品研製階段對試盒進行的所有性能驗證的研究資料,包括具體研究方法、內控標準、試驗數據、統計分析等詳細資料。對於流感病毒抗原定性檢測試劑,建議着重對以下分析性能進行研究。

4.7.1 1.甲型流感病毒不同亞型的差異考慮

目前,絕大多數已獲上市批准的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檢測產品均是以核蛋白(nucleoprotein antigen,NP)爲檢測靶點,理論而言,這些試劑對所有HA和/或NA亞型應具有相同的檢測性能。然而,由於不同的病毒株在組織親和力、繁殖代謝特徵、人羣選擇性、時間地域特徵以及檢測試劑的抗體特異性等方面具有較大差異,故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對不同的甲型亞型病毒或同一亞型的具有明顯時間、地域差異性的不同病毒株在檢測性能方面亦具有一定差異。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在進行分析性能研究時應考慮到不同病毒株的這種特性,分別選擇多個亞型的代表性病毒株進行性能驗證,並在產品介紹中對已予以驗證的亞型或病毒株進行說明。

4.7.2 2.最低檢測限(分析靈敏度

(1)最低檢測限的確定

建議使用培養後病原液的梯度稀釋液進行最低檢測限確定,每個梯度的病毒稀釋液重複3~5份,每份稀釋液重複檢測不少於20次,將具有90%~95%陽性檢出率的病毒水平作爲最低檢測限。通過另製備至少5份最低檢測限濃度水平的病毒稀釋液對90%~95%的檢出率進行確認。建議採用半數組織培養感染量(50% tissue culture infectious dose,TCID50)或空斑形成單位(plaque forming units,PFU)法進行病毒滴度的滴定,並採用上述兩種方式作爲病毒濃度的表示方式。在進行最低檢測限的確認時,參與研究的甲型流感病毒的每個亞型和乙型流感病毒應至少包括不同來源的兩個具有代表性的病毒株的系列稀釋梯度。

(2)最低檢測限的驗證

申報試劑應在最低檢測限或接近最低檢限的病毒濃度對每種常見待測流感病毒亞型具有時間和區域多樣性的至少3個病毒株進行驗證。對此,企業應能夠提供用於最低檢測驗證的各個病毒株的來源、型別確認及滴度確認試驗等信息。用於最低檢測限確定和驗證病毒株如包括疫苗株,則其應能體現最近流感發病季的病毒特點。

4.7.3 3.分析特異性

(1)交叉反應

①用於流感病毒抗原檢測試劑交叉反應驗證病原體種類主要考慮以下幾方面可能性:抗原結構同源性、易引起相同或相似的臨牀症狀採樣部位正常寄生或易併發的其他微生物

②建議在病毒細菌感染醫學相關水平進行交叉反應驗證。通常,細菌感染的水平爲106 cfu/ml或更高,病毒爲105 pfu/ml或更高。申請人應提供所有用於交叉反應驗證病毒細菌的來源、種屬/型別和濃度確認等試驗資料。

③首先,應在流感病毒不同型別和亞型間進行交叉反應驗證;其次,採用其他的病原微生物進行驗證(見表1)。

④申請人應提交所有用於交叉反應驗證病原體來源、種屬/型別和濃度確認信息。有關交叉反應驗證信息應以列表的方式在產品介紹的【產品性能指標】項中有所體現。

表1 建議用於交叉反應性研究的微生物

微生物

類型

腺病毒

3型類型

腺病毒

7型類型

冠狀病毒類型

鉅細胞病毒類型

腸道病毒類型

副流感病毒

1、2、3型類型

麻疹病毒類型

人偏肺病毒類型

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類型

呼吸道合胞病毒

B型類型

鼻病

1A型類型

百日咳桿菌類型

肺炎衣原體類型

棒狀桿菌*類型

大腸桿菌*類型

流感嗜血桿菌類型

乳桿菌*類型

卡他莫拉菌*類型

無毒結核分枝桿菌類型

肺炎支原體類型

腦膜炎奈瑟菌類型

淋球菌*類型

銅綠假單胞菌*類型

金黃色葡萄球菌類型

表皮葡萄球菌*類型

肺炎鏈球菌類型

化膿鏈球菌類型

唾液鏈球菌

*項:選擇性驗證

(2)干擾物

①潛在的干擾物質主要包括:血液、鼻分泌物或粘液、用於緩解鼻塞和咽部充血鼻腔乾燥刺激哮喘和過敏症狀藥物(見表2)。

②使用醫學相關水平的干擾物濃度進行驗證,建議在每種干擾物質的潛在最大濃度("最差條件")條件下進行評價。

③申請人應採用每種流感病毒亞型的至少兩種病毒株對呼吸道樣本中物質的潛在抑制影響進行評估,建議在每種流感病毒檢測臨界值水平對每種干擾物質的干擾影響進行檢測

表2 建議用於干擾研究的物質

4.7.4 4.精密度

測量精密度的評價方法並無統一的標準可依,可根據不同產品特徵或企業的研究習慣進行,前提是必須保證研究的科學合理性。具體實驗方法可以參考相關美國臨牀和實驗室標準協會(CLSI)-EP文件或國內有關體外診斷產品性能評估的文件進行。企業應對每項精密度指標的評價標準做出合理要求,如標準差變異係數的範圍等,針對本類產品精密度評價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1)對可能影響檢測精密度的主要變量進行驗證,除申報試劑本身外,還應對操作者、實驗地點等要素進行相關驗證

(2)合理的精密度評價週期,例如:爲期至少20天的連續檢測,每天至少由2人完成不少於2次的完整檢測,從而對批內/批間、日內/日間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間的精密度進行綜合評價。如有條件,申請人應選擇不同的實驗室進行重複實驗以對室間精密度進行評價。

(3)用於精密度評價的質控品應至少包括3個水平:

陰性質控品:待測物濃度低於最低檢測限或爲零濃度,陰性檢出率應爲100%(n≥20)。

②臨界陽性質控品:待測物濃度略高於試劑盒的最低檢測限,陽性檢出率應高於95%(n≥20)。

陽性質控品:待測物濃度呈中度到強陽性,陽性檢出率爲100%,且CV≤10%(n≥20)。

另外,建議選擇適量臨牀採集的新鮮病人樣本(包括所有樣本類型)作爲無靶值質控品進行精密度評價,以更好地模仿臨牀檢測環境

4.7.5 5.陽性/陰性參考品

如申報產品有相應的國家參考品,則企業內部陽性/陰性參考品應參考國家參考品的項目設置。在不低於國家參考品要求的前提下,申請人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設置合理的內部陽性/陰性參考品。對於沒有國家參考品的產品,申請人應根據產品性能驗證的實際情況自行設定企業內部參考品,陽性參考品應着重考慮病毒型別、亞型及滴度要求,陰性參考品則主要涉及對分析特異性(交叉反應)的驗證情況。

申請人應對內部陽性/陰性參考品的來源、型別鑑定病毒滴度等信息進行精確的實驗驗證,並提交詳細的驗證資料。

4.7.6 6.鉤狀(HOOK)效應

目前,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大多采用夾心法的原理檢測樣本,考慮到方法學的缺陷,有必要對鉤狀效應進行考慮。建議採用高濃度的流感病毒抗原參考品進行梯度稀釋後由低濃度至高濃度開始檢測,每個梯度的病毒稀釋液重複3~5份,將顯色深度隨濃度升高反而變淺時的濃度作爲出現鉤狀效應流感病毒抗原的最低濃度,建議產品介紹上明包被抗體濃度和出現鉤狀效應流感病毒抗原的最低濃度。

4.8 (八)穩定性研究資料

穩定性研究資料主要涉及兩部分內容,申報試劑的穩定性和適用樣本穩定性研究。前者主要包括實時穩定性、高溫加速破壞穩定性、運輸穩定性及開瓶穩定性(如涉及)等研究,申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理的穩定性研究方案。穩定性研究資料應包括研究方法的確定依據、具體的實施方案、詳細的研究數據以及結論。對於實時穩定性研究,應提供至少3批樣品在實際儲存條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後的研究資料。

考慮到低溫條件下長時間保存可能造成病毒抗原性丟失或減弱,申請人應對樣本穩定性進行合理的驗證,主要是對冷藏和冷凍兩種條件下的有效期進行驗證,可以在合理的溫度範圍內選擇3~5個溫度點(應至少包括範圍的上限和下限溫度),每間隔一定的時間段即對儲存樣本進行全性能分析驗證,從而確認不同類型樣本的效期穩定性。在對樣本進行效期穩定性的評價時,同時應對推薦使用的採樣拭子、樣本保存液及保存容器進行合理驗證需要冷凍保存樣本應對凍融次數進行合理的驗證

試劑穩定性和樣本穩定性兩部分內容的研究結果均應在介紹【儲存條件及有效期】和【樣本要求】兩項中進行詳細說明。

4.9 (九)臨牀試驗資料

4.9.1 1. 研究方法

對於已有同類產品上市的試劑的臨牀研究,選擇境內已批准上市、臨牀普遍認爲質量較好的同類產品或臨牀預期用途相似流感病毒核酸檢測試劑作爲參比試劑,採用擬申報產品(以下稱考覈試劑)與之進行對比試驗研究,證明本品與已上市產品等效或優於已上市產品。另外,申請人還應選擇一定數量的新鮮採集樣本進行考覈試劑與流感病毒檢測的“金標準”方法病毒分離培養鑑定方法比較研究,每種樣本類型不少於30例經病毒分離培養方法確定爲陽性樣本

另外,對於已獲上市批准的甲型流感病毒抗原(通用型)檢測試劑,如果在其註冊證有效期內出現了新型甲型流感病毒的暴發流行,如有需要,生產企業應迅速針對新的流感亞型開展臨牀比對研究,可以採用病毒檢測的“金標準”方法或當時衛生部門認可的針對該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亞型的診斷標準作爲參比方法進行臨牀比對研究,分別對採集自新型甲型流感病毒感染陽性病例不少於30例)、其他常見的流感病毒亞型(如當年流行的季節性甲型流感病毒)以及非流感病毒感染但具有流感樣症狀患者的新鮮樣本進行比對實驗研究,總例數不少於100例,如臨牀試驗研究結果可以證明其對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亞型的檢測能力,申請人在重新註冊時應考慮到因病毒株變化而導致預期用途發生實際改變的因素,同時提出變更申請,並按相關法規要求提交分析性能評估和臨牀試驗研究等資料。

4.9.2 2.臨牀研究單位的選擇

考慮到流感病毒不同病毒株的區域性特徵較強,故建議申請人在國內不同區域選擇臨牀單位,儘量使各單位的臨牀樣本有一定的區域代表性;臨牀研究單位應具有呼吸道疾患診療、病毒分離培養鑑定方法分子生物學方法檢測的優勢,實驗操作人員應有足夠的時間熟悉檢測系統的各環節(儀器、試劑、質控及操作程序等),熟悉評價方案。在整個實驗中,考覈試劑和參比方法都應處於有效的質量控制下,最大限度保證試驗數據的準確性及可重複性

4.9.3 3.臨牀試驗方

臨牀試驗實施前,研究人員應從流行病學、統計學、臨牀醫學檢驗醫學等多方面考慮,設計科學合理的臨牀研究方案。各臨牀研究機構的方案設置應基本一致,且保證在整個臨牀試驗過程中遵循預定的方案實施,不可隨意改動。整個試驗過程應在臨牀研究機構的實驗室內並由本實驗室的技術人員操作完成,申報單位的技術人員除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外,不得隨意干涉實驗進程,尤其是數據收集過程。

驗方案中應確定嚴格的病例納入/排除標準,任何已經入選的病例再被排除出臨牀研究都應記錄在案並明確說明原因。在試驗操作過程中和判定試驗結果時應採用盲法以保證試驗結果的客觀性。各研究單位選用的參比試劑及所用機型應完全一致,以便進行合理的統計學分析。另外,考覈試劑的樣本類型不應超越參比試劑對樣本類型的檢測要求,如果選擇了參比試劑適用樣本類型以外的樣本,則應採用病毒分離培養鑑定或其他合理方法對額外的樣本類型進行驗證

4.9.4 4.病例選擇及樣本類型

臨牀試驗應選擇具有流感症狀/體徵(例如:咳嗽鼻塞、鼻漏、咽喉疼痛、發燒、頭疼、肌痛)、流感相似症狀或有密切接觸史的人羣作爲研究對象。患者流感症狀出現後,流感病毒鼻腔氣管分泌物中的濃度在24~48小時內將保持較高水平,但在不同年齡段人羣可能有一定差異,在兒童體內的持續時間更長。企業在建立病例納入標準時,應考慮到各年齡段人羣的差異,儘量覆蓋各個年齡段人羣。在進行結果統計分析時,除總體病例數的要求外,建議對各年齡段人羣分層進行數據統計分析

對於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亞型抗原(Hn或Nn抗原)檢測試劑,如新型甲型流感病毒(2009流行株)、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亞型等,其臨牀研究所選擇病例除新型甲型流感病毒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外,還應包括其他當年流行的季節性流感病毒感染患者、非流感病毒感染但具有流感樣症狀患者等。其臨牀研究應能夠體現該產品對新型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檢測特異性

臨牀試驗中所涉及的樣本類型應爲實際臨牀檢測中常用的樣本類型。通常,我們建議對於每種樣本類型應有不少於100例的陽性病例,對於陰性病例的選擇,也應考慮到交叉反應需要,以從臨牀角度考察其分析特異性

4.9.5 5.統計學分析

對臨牀試驗結果的統計應選擇合適的統計方法,如檢測結果一致性分析、受試者工作特徵(ROC)曲線分析陰性/陽性符合率等。對於本類產品對比實驗的等效性研究,常選擇交叉四格表的形式總結兩種試劑的定性檢測結果,對定性結果進行四格表卡方或kappa檢驗以驗證兩種試劑定性結果的一致性,統計分析應可以證明兩種方法檢測結果無明顯統計學差異。在臨牀研究方案中應明確統計檢驗假設,即評價考覈試劑與參比試劑是否等效的標準。

4.9.6 6.結果差異樣本驗證

在數據收集過程中,對兩種試劑檢測結果不一致的樣本,應採用“金標準”方法或臨牀上普遍認爲質量較好的第三種同類試劑進行復核,同時結合患者的臨牀病情對差異原因及可能結果進行分析

4.9.7 7. 臨牀試驗總結報告撰寫

根據《體外診斷試劑臨牀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臨牀試驗報告應該對試驗的整體設計及各個關鍵點給予清晰、完整的闡述,應該對整個臨牀試驗實施過程、結果分析、結論等進行條理分明的描述,並應包括必要的基礎數據和統計分析方法。建議在臨牀總結報告中對以下內容進行詳述。

(1)臨牀試驗總體設計及方案描述

①臨牀試驗的整體管理情況、臨牀研究單位選擇、臨牀主要研究人員簡介等基本情況介紹。

②病例納入/排除標準、不同年齡段人羣的預期選擇例數及標準。

樣本類型,樣本的收集、處理及保存等。

④統計學方法、統計軟件、評價統計結果的標準。

(2)具體的臨牀試驗情況

①申報試劑和參比試劑的名稱、批號有效期信息

②對各研究單位的病例數、年齡分佈情況進行總合,建議以列表或圖示方式給出具體例數及百分比。

質量控制,試驗人員培訓、質控品檢測情況,對檢測精密度、質控品測量值的抽查結果評估

④具體試驗過程,樣本檢測、數據收集、樣本長期保存、結果不一致樣本的校驗等。

(3)統計學分析

①數據預處理、差異數據的重新檢測或第三方驗證以及是否納入最終數據統計、對異常值或缺失值的處理、研究過程中是否涉及對方案的修改。

定性結果的一致性分析

陽性符合率、陰性符合率、總體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置信區間。以交叉表的形式總結兩種試劑的定性檢測結果,對定性結果進行四格表卡方或kappa檢驗以驗證兩種試劑定性結果的一致性。

另外考慮到對不同樣本類型以及不同年齡段人羣的檢測結果可能存在一定差異,故建議對不同樣本類型及不同年齡段人羣分別進行統計分析,以對考覈試劑的臨牀性能進行綜合分析

(4)討論和結論

總體結果進行總結性描述並簡要分析試驗結果,對本次臨牀研究有無特別說明,最後得出臨牀試驗結論。

5 四、名詞解釋

1.分析特異性(analytical Specificity):測量程序測量被測量物的能力分析特異性用於描述檢測程序樣本中有其他物質存在時只測量被測量物的能力。通常以一個被評估的潛在干擾物清單來描述,並給出在特定醫學相關濃度值水平的分析干擾程度。

注:潛在干擾物包括干擾物和交叉反應物。

2.精密度(precision):在規定條件下,相互獨立的測試結果之間的一致程度。精密度的程度是用統計學方法得到的測量不精密度的數字形式表示,如標準差(SD)和變異係數(CV)。

6 五、參考文獻:

14.《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國食藥監械〔2007〕229號),2007年4月19日

15.《體外診斷試劑臨牀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國食藥監械〔2007〕240號),2007年4月28日

16.《體外診斷試劑介紹編寫指導原則》,(國食藥監械〔2007〕240號),200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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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彭文偉,《傳染病學》,第五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01。

20.劉豔芳、張勇建、蘇明,臨牀病毒檢驗,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2009。

21.陳敬賢,《診斷病毒學》,第一版,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4月。

22.馮仁豐,《臨牀檢驗質量管理技術基礎》,第二版,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7年4月。

10.《中國生物製品規程》(2000年版),化學工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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