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急性心包炎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急性心包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急性心包炎(ICD-10:I30.9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2015年ESC心包疾病診治指南。
4.1.2.1 1. 臨牀發作特點:
1) 胸痛:常位於胸骨後或心前區,可放射至頸部和背部,呈銳痛,偶可位於上腹部,也可呈鈍痛或壓榨性痛並放射至左上肢;或隨每次心臟跳動而發生刺痛。疼痛多在臥位、咳嗽、深吸氣時加重,前傾坐位時減輕。
2) 呼吸困難:爲避免心包和胸膜疼痛而產生呼吸變淺變速。呼吸困難也可因發熱、大量心包積液導致心腔壓塞、鄰近支氣管、肺組織受壓而加重,表現爲面色蒼白、煩躁不安、胸悶、大汗淋漓等。患者常採取坐位,身體前傾,這樣,可使心包積液向下、向前移位以減輕其對心臟及鄰近臟器的壓迫,從而緩解症狀。
3) 全身症狀:可伴有潛在的全身疾病如結核、腫瘤、尿毒症所致的咳嗽、咳痰、貧血、體重下降等症狀。
4.1.2.2 2. 臨牀體徵:
1) 心包摩擦音:胸骨左緣3~4肋間、胸骨下段和劍突附近易聽到。其強度受呼吸和體位影響,深吸氣或前傾坐位摩擦音增強。可持續數小時、數天、數週不等。當心包內出現滲液,將兩層心包完全分開時,心包摩擦音消失;
2) 心包積液:症狀的出現與積液的量和速度有關,而與積液性質無關。當心包積液達200~300ml以上或積液迅速積聚時出現下列體徵:
①心臟體徵:心臟搏動減弱或消失,心濁音界向兩側擴大。心音輕而遠,心率快。少數人在胸骨左緣3~4肋間可聽到舒張早期額外音(心包叩擊音)。
②左肺受壓迫徵象:大量心包積液時,心臟向左後移位,壓迫左肺,引起左肺下葉不張,在左肩胛下角區出現肺實變表現,稱之爲Ewart徵。
③心臟壓塞徵象:表現爲心動過速、心排量下降、發紺、呼吸困難、收縮壓下降甚至休克。如積液爲緩慢積聚過程,也可產生慢性心臟壓塞徵,表現爲靜脈壓顯着升高,頸靜脈怒張和吸氣時頸靜脈擴張更明顯,稱Kussmaul徵,常伴有肝大、腹水和下肢水腫。
④脈搏細弱、脈壓減小、奇脈:由於動脈收縮壓降低,舒張壓變化不大所致。奇脈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胸廓內的血流隨呼吸運動而有明顯改變所致,表現爲吸氣時動脈血壓下降。
4.1.2.3 3.心電圖(ECG)表現:
除aVR和V1導聯外ST段呈弓背向下抬高,aVR和V1導聯ST段壓低T波高聳直立,數天後,ST段回到等位線,T波開始變平坦,倒置,但不伴R波電壓降低及病理性Q波。大量心包積液時可表現QRS波低電壓,電交替。
4.1.2.4 4. 超聲心動圖檢查:
診斷心包積液簡便、安全、靈敏和可靠的無創性方法,也可提示有無心包粘連。
4.1.2.5 5. 急性心包炎的病因:
2) 自身免疫:風溼熱及其他結締組織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溼關節炎;心肌梗死後綜合徵、心包切開後綜合徵及藥物性如肼屈嗪、普魯卡因胺等。
5) 物理因素:外傷、放射性等。
4.1.2.6 6.急性心包炎診斷標準:
至少有以下4項中2項標準:
⑵心包摩擦音。
⑶心電圖新出現的廣泛ST段抬高或PR段壓低,aVR和V1導聯除外。
附加證據:炎症標誌物的升高(如C反應蛋白,紅細胞沉降率、白細胞計數);心包炎症成像技術(心臟CT、心臟核磁共振檢查)的證據。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第一診斷爲急性心包炎(ICD-10:I30.902)。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3周。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血沉、C-反應蛋白、血清心肌損傷標記物、甲狀腺功能;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病原學檢查:
(1)細菌性:血培養;
(2)結核性:結核菌素試驗、T-SPOT.TB、結核PCR檢查;
(3)病毒性:常見病毒如腸道病毒、腺病毒、細小病毒B19、皰疹病毒、EB病毒的聚合酶鏈反應基因組學檢測;血丙肝病毒、人免疫缺陷病毒檢測;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1.抗炎治療:急性心包炎可應用阿司匹林、布洛芬等非甾體抗炎藥物、秋水仙鹼抗炎治療。
2.針對病因治療:病毒性心包炎可應用靜脈免疫球蛋白、纈更昔洛韋治療;結核性心包炎需要利福平、異煙肼、比嗪酰胺、乙胺丁醇等抗結核治療;化膿性心包炎:應用有效抗生素;自身免疫性心包炎:應用免疫抑制劑。
3.心包腔內治療:結核性心包炎:爲降低縮窄性心包炎發生心包腔內注入尿激酶;化膿性心包炎:行心包切開引流,並進行心包腔內沖洗、可心包腔內注入溶栓藥物。
5.心包切開、心包開窗:反覆心包積液、心包填塞可行心包切開、心包開窗治療。
4.1.7 (七)出院標準。
胸痛、呼吸困難症狀緩解、心包積液得到控制、心包填塞症狀緩解、無其它併發症。
4.1.8 (八)變異及原因分析。
4. 出現嚴重併發症。
4.2 二、急性心包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急性心包炎(ICD-10:130.902)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 14-21 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診 療 工 作 | □ 心電監測 □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觀察症狀及體徵變化 □ 觀察有無心電圖變化 □ 心電監測 □ 完成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評估初步治療效果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繼續和調整藥物治療 □ 根據病因選擇相應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必要時) □ 普食 □ 記錄出入量、體重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血常規、尿常規,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必要時) □ 普食 □ 記錄出入量、體重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必要時) □ 普食 □ 記錄出入量、體重 □ 酌情病因治療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護理工作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10天 | 住院第11-15天 | 住院第16-21天 (出院日) |
診 療 工 作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評估初步治療效果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繼續或調整藥物治療 □ 根據病因選擇相應治療。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觀察症狀及體徵變化 □ 完成病歷、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繼續治療 | 通知患者和家屬 □ 通知住院處 □ 完成病歷書寫 □ 將出院記錄副本交給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吸氧 □ 普食 □ 記錄出入量 □ 酌情病因治療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長期醫囑: □ 急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吸氧 □ 普食 □ 記錄出入量 □ 酌情病因治療 臨時醫囑: | 出院醫囑: □ 注意事項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護理工作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幫助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