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日本 丹波元珍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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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評虛實論篇第二十八

馬雲。評。論也。內論病有虛實之義。故名篇。吳雲。通。普也。高雲。猶言統論虛實也。

邪氣盛則實精氣守則虛

張雲。邪氣微甚。故邪盛則實。正氣有強弱。故精奪則虛。奪。失也。二句爲病治之大綱。其辭似顯。其義甚微。最當詳辨。(此以下。論說精確。醫家所宜識。以文繁今省之。)李雲。盛則實者。邪氣方張。名爲實證。奪則虛者。亡精失血。用力勞神。名爲內奪。汗之下之。吐之清之。名爲外奪。氣怯神疲。名爲虛證。簡按邪氣之客於人身。其始必乘精氣之虛而入。已入而精氣旺。與邪氣俱盛則爲實。如傷寒胃家實證。是也。若夫及邪入而客。精氣不能與之相抗。爲邪氣所奪則爲虛。如傷寒直中證。是也。馬雲。邪氣盛者。外感也。正氣虛者。內傷也。此說不可從。

氣逆足寒

張雲。氣逆不行。則無以及於四肢陽虛於下。故足寒也。

餘髒皆如此

馬雲。此肺虛。而非相剋之時則生。如春秋冬。是也。如遇相剋之時則死。如夏時之火。是也。餘髒虛者。其生死亦如此而已。夫帝問虛實。而伯先以虛爲對。未及於實也。張雲。一曰。肺王於秋。當秋而氣虛。金衰甚也。故死。於義亦通。

寸脈急而尺緩

簡按王雲。脈急。謂脈口也。而不解尺緩之義。諸傢俱爲尺中之脈。非也。論疾診尺篇雲。審尺之緩急小大滑澀。邪氣臟腑病形篇雲。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尺緩。即尺膚緩縱之謂。此節以脈口診經。以尺膚診絡。蓋經爲陰爲裏。乃脈道也。故以脈口診之。絡爲陽爲浮而淺。故以尺膚診之。義爲明晰。馬以經與寸爲陽。以絡與尺爲陰。此本於後世寸陽尺陰之說者。與經旨相畔。張則雲。本節之義。重在經絡。不在尺寸。俱不知尺是尺膚之謂也。下文脈口寒而尺寒。尺熱滿。脈口寒澀。義並同。吳。尺緩。改作尺脈緊。尤誤。

故曰

吳刪二字。簡按以下止可以長久也三十一字。疑是錯簡。若移於下文滑則生澀則死也之下。則文理順接焉。

脈口熱而尺寒也

志雲。寒熱者。尺寸之膚寒熱。而應於經絡也。絡脈外連皮膚。爲陽主外。經脈內連臟腑。爲陰主內。經雲。榮出中焦。衛出下焦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衛氣已平。營氣內滿。而經脈大盛。經脈虛實也。以氣口知之。故以尺膚候絡。而以寸候經。高雲。經氣有餘。則脈口膚熱。絡氣不足。而尺膚寒也。以寸膚候經。以尺膚候絡。簡按脈口熱。根據下文寒澀而推之。謂脈滑也。志高以尺爲尺膚。極是。然以脈口爲寸膚者。經文中無明證。

秋冬爲逆

張雲。陽虛者。畏陰勝之時。馬雲。秋冬屬陰。合絡與尺。簡按馬注誤。

尺熱滿

志本。熱。作脈。誤。

春夏死秋冬生也

張雲。陰虛者。畏陽勝之時。按王氏曰。春夏陽氣高。故脈口熱尺中寒爲順。秋冬陽氣下。故尺中熱脈口寒爲順。此說若爲近理。而觀內經論脈諸篇。則但言陰陽浮沉氣候。初未聞有以尺寸盛衰四時也。學人於此不辨。恐反資多歧之惑。馬雲。春夏應經與寸。簡按馬注亦誤。

陰刺陽刺陰灸陽

張雲。此正以絡主陽。經主陰。灸所以補。刺所以瀉也。簡按王注陰陽經絡。互誤。吳馬遂爲灸瀉刺補之解。太誤。志高皆仍張義。今從之。高雲。此以灸刺。通於上文。則上文治主病者。亦當通於此矣。

脈氣上虛尺虛

簡按當從新校正。下文歷舉脈虛氣虛尺虛之狀。明是脫誤。張志高仍舊文釋之。義卻晦矣。

言無常

張雲。脈要精微論曰。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志雲。宗氣虛。而語言無接續也。簡按志本於楊上善

尺虛

簡按謂尺膚脆弱。論疾診尺篇雲。尺肉弱者。解安臥。乃與步行然同義。諸家以尺爲寸關尺之尺。誤。

張雲。。音匡。然。怯弱也。說文。。怯也。

不象陰也

吳雲。脈者。血之府。脈虛者。亡血可知。故云不象陰也。張雲。脈虛者。陰虧之象。高雲。若脈虛者。浮泛於上。有陽無陰。不能效於陰也。

寒氣暴上

張雲。此指傷寒之屬也。

實而逆則死

張雲。邪盛者脈當實。實而兼滑。得陽脈也。故生。若見陰脈爲逆。故死。按玉機真髒論雲。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脈逆四時。爲不可治。

春秋則生冬夏則死

張雲。脈之實滿。邪有餘也。手足寒者。陰逆在下。頭熱者。陽邪在上。陰陽乖離。故爲上實下虛之病。春秋陰陽和平之候。得其和氣。故可以生。冬夏乃陰陽偏勝之時。陽劇於夏。陰劇於冬。故死。

浮而澀

吳雲。澀爲無血。浮而身熱。爲邪盛。爲孤陽。此不必問其四時而皆死也。馬雲。此前後無問答之語。疑爲錯簡歟。簡按據新校正注。其爲錯簡無疑焉。

其形盡滿

志雲。形。謂皮膚肌腠。蓋經脈之內。有有形之血。是以無形之氣乘之。肌腠之間。主無形之氣。是以有形之水乘之。而爲腫脹也。高雲。形。身也。滿。猶實也。簡按王吳以形爲頭角耳目口齒胸中之形藏。非也。

不應也

簡按尺膚澀。與脈急大堅。不相應也。邪氣臟腑病形篇雲。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

從者手足溫也

張雲。四肢爲諸陽之本。故陽邪盛者。手足當溫爲順。若手足寒冷。則以邪盛於外。氣虛於內。正不勝邪。所以爲逆。

乳子而病熱

吳雲。乳下嬰兒也。張雲。此統言小兒之內外證也。病熱脈懸小者。陽證陰脈。本爲大禁

寒則死

簡按論疾診尺篇雲。嬰兒病。頭毛皆逆上者必死。大便飧泄。脈小手足寒者。難已。溫易已。

乳子中風

張雲。此言小兒之外感也。風熱中於陽分。爲喘鳴肩息者。脈當實大。但大而緩。則胃氣存。邪漸退。故生。實而急。則真髒見。病曰進。故死。志雲。肩息者。呼吸搖肩也。風熱之邪。始傷皮毛喘鳴肩息。是風熱盛。而內幹肺氣宗氣。故脈實大也。簡按此後世所謂馬脾風之屬。衛生寶鑑雲。風熱喘促。悶亂不安。俗謂之馬脾風。)

便血

吳雲。腸。滯下也。利而不利之謂。便血。赤利也。馬雲。腸者。大小腸有所闢積。而生諸證。故腸爲總名。有等。俗名腸風下血。有糞前來者。爲近血。糞後來者。爲遠血。今茲腸便血。凡下血皆是。志雲。腸者。邪僻積於腸間。而爲便利也。經言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便血。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腸外。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合併凝聚。而積成矣。是以腸便血者。陰絡血溢也。腸下白沫者。腸外之寒汁沫也。腸下膿血者。汁沫與血相搏。併合而下者也。夫便血。陰泄於內也。發熱陽脫於外也。本經曰。陰陽虛腸死。此陰陽血氣之相離也。張雲。腸一證。即今之所謂痢疾也。自仲景而後。又謂之滯下。(按滯下之稱。範汪諸方己載之。見於外臺祕要。仲景書無考。張言恐杜撰。)

身熱則死寒則生

簡按病源候論血痢門。舉此二句。知巢氏以腸便血。爲血痢也。

脈沉則生脈浮則死

高雲。泄下白沫。寒汁下泄。脈沉則血氣內守。故生。脈浮則血氣外馳。故死。簡按病源候論雲。痢色白。食不消。謂之寒中也。診其脈。沉則生。浮則死。知巢氏以下白沫。爲寒痢也。

腸下膿血

吳雲。赤白並下也。馬雲。邪氣臟腑病形篇。謂之瘕泄。難經謂之大瘕泄。後世曰痢。

懸絕則死滑大則生

高雲。其脈懸絕則內脫。生陽不升。故死。脈滑大則陰陽和合。血氣充盛。故生。簡按病源候論膿血痢門。引此二句。知巢氏以下膿血。爲膿血痢也。

身不熱脈不懸絕

高雲。上文言身熱則死。又言脈懸絕則死。帝承上文之意。而言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

懸澀

高雲。懸絕之漸也。簡按病源候論。以身不熱以下二十四字。載水谷痢門。

脈搏大滑

吳雲。搏。過於有力也。此爲肝實。大爲氣有餘。滑爲血有餘。故久自已。簡按吳注似是。而至下文實則死窮矣。

虛則可治實則死

汪雲。愚按上文雲。脈搏大滑。久自已。夫搏大滑。似屬實也。下文雲。虛則可治。實則死。上下文義。似相反戾。意恐搏大滑中。兼有虛豁狀耶。徐雲。虛則可治。實則死。與搏而滑大相反。搏而滑。非實也。正滑泛而躍也。故自已。馬雲。搏大。滑中帶虛。可治。若帶實則邪氣有餘。乃死候也。簡按上文雲堅急。乃實之謂。

消癉

張雲。消癉者。三消之總稱。謂內熱消中。而肌膚消瘦也。吳雲。消癉消中而熱。善飲善食。簡按脈要精微論雲。癉成爲消中五變篇雲。熱則消肌膚。故爲消癉。皆可以證。

脈實大病久可治

滑雲。經言實大病久可治。注意謂久病血氣衰。脈不當實。以爲不可治。又巢氏曰。脈數大者生。細小浮者死。又云。沉小者生。實牢大者死。前後所論。甚相矛盾。可見脈難盡憑。必須參之以症。方可以決其死生也。徐雲。脈當微弱者生。茲爲實大者可治。似相反也。愚謂當時傳刻者之誤耳。吳雲。脈實大。則真氣未漓。雖久可治。脈懸小堅。則胃氣已絕。病久則死。志雲。消癉五臟精液虛於內也。癲。乃陰實於外。故虛則可治。癉乃精虛於內。故實者可治。簡按徐本於王義。吳志雖似允當。竟不如徐之診病有所徵也。

帝曰春亟治經絡

志高並雲。帝曰。當作岐伯曰。簡按上文帝曰形度以下十六字。王既謂錯簡也。志高則以春亟以下。爲上文答語。故改岐伯曰。不可從。亟。王訓急。音棘。諸家並同。此恐非是。蓋孟子亟問亟饋鼎肉之亟。音。頻數也。馬雲。春時治病。治其各經之絡穴

馬雲。夏則治其各經之穴。

六腑

志雲。治六腑者。取之於合也。胃合於三裏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蓋五臟內合於六腑六腑外合於原俞。秋氣降收。漸入於內。故宜取其合。以治六腑也。

針石

張雲。冬寒陽氣閉塞。脈不易行。故當用藥。而少施針石。此用針之大法也。

不得頃時回

吳雲。不得頃時遲迴。簡按回。讀猶徘徊低徊之回。(俳回。謂踟不進也。低徊。紆衍貌。史記孔子贊。低徊留之不能去。)遲緩之義。吳注爲得。甲乙。無時字。

馬。。音賄。張雲。刺瘢曰。三。三刺也。志雲。者。皮膚腫起之象。針眼微腫如小瘡。故曰也。簡按說文。。也。志說未見所據。

纓脈

馬雲。人迎水突氣舍等穴。張同。吳雲。不言其經者。約而言之。不必拘其經也。

掖癰

甲乙。掖。作腋。馬雲。掖。腋同。簡按癰疽篇。發於腋下。赤堅者。名曰米疽劉涓子鬼遺方雲。內疚疽。發兩腋下及臂。並兩手掌中。後世外科書。謂之腋發。

足少陽

馬雲。淵液穴也。張雲。淵腋輒筋也。吳雲。足少陽膽經。行於兩脅。故掖腫刺之。

手心主

馬雲。天地穴也。

大骨之會

簡按馬仍王注。志雲。謂臂骨交會之處。尺澤間也。當從王注。

暴癰筋軟

簡按志雲。暴癰者。言毒氣更深。爲毒兇暴。誤也。今從王注。軟。說文。衣戚也。廣雅。縮也。熊音。如袞反。縮也。王注軟急。即縮急也。甲乙作濡。馬雲。軟同。同吳。雲筋柔軟也。並誤。

胞氣不足

吳雲。陰汗不盡者。是陰胞氣不足太陽失衛。故汗不止也。簡按胞。脬同。所謂陰胞。蓋指膀胱。高爲血海。非也。

治在經輸

張雲。如手太陰肺經太淵爲輸之類也。簡按馬以列缺肺經之輸。誤也。甲乙。經上。有其字。

腹暴滿

高雲。腹中卒暴而滿。太陰脾土病也。按之不下。既滿且硬。不應指而下也。

太陽經絡

宋本。作手太陽。簡按王注。太陽。謂(原本作爲。今改。)手太陽也知手字是後人所添。志高從宋本。誤。王引中誥圖經。文與甲乙全同。

胃之募也

六十七難雲。五臟募皆在陰。滑壽注。在腹爲陰。則謂之募。在背爲陽。則謂之俞。募。猶募結之募。言經氣之聚於此也。簡按吳呂廣撰募經。見甲乙注。李時珍八脈考釋音。募。音暮。與膜同。(詳義見瘧論募原注。)此四字。甲乙無。蓋是衍文。

少陰俞

馬雲。腎俞穴。此本屬足太陽膀胱經。然曰少陰者。以腎爲足少陰也。張雲。少陰俞。即腎俞也。腎爲胃關。故亦當取之。系足太陽經穴。去脊兩旁各一寸五分。共爲三寸。

圓利針

高雲。九針十二原論曰。針大如。且圓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蓋腎俞兩旁。不可深刺。故用針。泄腎臟水氣。以治腹滿

霍亂

志。霍。作藿。未知何據。吳雲。手揮霍。而目亂。名曰霍亂。簡按此屬臆解。病源候論雲。霍亂者。由人溫涼不調。陰陽清濁二氣。有相干亂之時。其亂在於腸胃之間者。因遇飲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其有先心痛者先吐。先腹痛者則先痢。心腹並痛者。則吐痢俱發。霍亂。言其病。揮霍之間。便致撩亂也。文選文賦。紛紜揮霍。李善注。揮霍。疾貌。

刺俞旁五

吳雲。謂背俞兩旁。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簡按王諸家。併爲少陰俞志室。(十四椎兩旁。相去脊中各三寸。)此承上文少陰俞而言。然考之甲乙氣亂於腸胃發霍亂吐下編。首節載霍亂刺俞旁五云云。不知士晏以俞爲何俞。可疑

足陽明及上旁三

簡按足陽明。王爲胃俞。(在十三椎下。兩旁各一寸半。)張仍此。馬則爲胃倉。(即胃俞旁一寸五分。)上旁三。王爲腎俞之上。故云胃俞穴。馬張爲胃倉之上。故云胃舍穴。(十一椎下。兩旁相去各三寸。)吳及志高。不指言穴名。未詳孰是。

癇驚

志雲。癇筋攣。或外感六氣。或內傷七情。或飲食生痰。或大驚卒恐。病涉五臟。故當取五脈。簡按此小兒病也。太素作驚癇甲乙亦作驚癇。載小兒雜病中。王符潛夫論雲。哺乳太多。則必掣縱而生癇病。巢源雲。癇者。小兒病也。十歲以上爲癲。十歲以下爲癇。徐嗣伯雲。大人曰癲。小兒曰癇。又巢源千金小兒門。有三種痢。曰驚癇。食癇。風癇。可以證焉。張曰。癇。音閒。癲病也。高雲。癇。癲癇也。驚。震驚也。並誤。不知癇是後世所謂驚風聖惠方論辨之詳矣。

脈五

吳雲。下文其五也。各家並同。王爲陽陵泉。非也。

手太陰

甲乙。作手足太陰。馬張並雲。刺經渠穴。吳志高不指爲某穴。下三經同。簡按不指爲某穴者。似是。

刺經太陽

馬吳張。經下絕句。吳雲。凡言其經。而不及其穴者。本經皆可取。不必拘其穴也。馬雲。刺手太陽小腸經穴。各五。當是其經穴陽穀也。高據王注。直改經作足。簡按吳近是。然太陽不言手足。當從王義。馬以經爲經穴之經。故云陽穀

刺手少陰經絡旁者

甲乙。作手足少陰。吳雲。着某經旁者。非經非穴。取其孫絡也。馬雲。刺手少陰心經絡穴通裏。然謂之絡旁。則是手太陽小腸經支正穴也。張雲。手少陰經穴靈臺也。在絡穴通裏之旁。故曰絡旁。

上踝五寸

馬雲。即足少陰腎經築賓穴也。簡按張志高並仍王注。此瀉木實也。如刺腎經則乖理。

僕擊

張雲。暴僕如擊也。樓氏綱目雲。其卒然仆倒。經稱爲擊僕。世又稱爲卒中風。是也。簡按九宮八風篇雲。其有三虛。而偏中於邪風。則爲擊僕偏枯矣。樓說爲長。吳雲。暴僕。爲物所傷也。志雲。癲癇之外實也。俱屬臆解。

氣滿發逆

吳雲。氣滿。氣急而粗也。發逆。發爲上逆也。志雲。濁氣之在中也。

隔塞閉絕

趙府本。塞。作則。熊張同。誤也。風論雲。食飲不下。鬲塞不通。本神篇雲。愁憂者。氣閉塞而不行。吳雲。若隔而閉絕上下。水谷不得通利。則暴憂之所爲也。

暴厥

吳雲。暴氣上逆也。

聾偏塞閉不通

吳。偏下絕句。注云。偏。偏枯也。簡按當從王注。

內氣暴薄也

吳雲。薄。雷風相薄之薄。擊蕩之稱也。

不從內外中風之病

滑雲。膏粱之疾。暴憂之病。內氣暴薄。此三者。不從內。外中風之病。謂非外傷也。以非外傷。故爲病。留瘦住着。不若風家之善行數多也。吳同。張雲。有病不從內。而外中風寒。藏蓄不去。則伏而爲熱。故致燔爍消瘦。此以表邪留薄。而着於肌肉筋骨之間也。簡按張從王注。爲勝。下文雲。跛寒風溼之病也。即外中風之屬。而留着者。則滑注不可從。

瘦留着

滑雲。瘦。當作。如人焉哉之。。匿也。匿住着。不之去也。吳仍此。簡按改瘦作。似僻。

馬雲。。音只。蹠同。孟子。雞鳴而起章盜蹠從庶。陳仲子廉士章從石。義同也。楚人謂跳曰。跛。音波。易曰。跛能履。又音避。國語云。丘無跛。吳雲。足前點步。謂之。一足偏引。謂之跛。張雲。足不可行。謂之。志雲。。足也。跛。行不正。而偏費也。高雲。。踐履也。跛。不正也。簡按蹠通。說文。蹠。足下也。又作。跛。乃漢書之義。(賈誼傳。病非徒也。又苦。注。。腳掌也。。戾也。)故王注云。足跛而不可履也。志仍此。方氏通雅。以爲螈。太疏。

耳鳴

吳雲。陽明胃脈。上耳前循髮際。至顳。故頭痛耳鳴。爲腸胃之所生。張同。簡按口問篇雲。胃中空宗脈虛。而下溜。脈有所竭。故耳鳴決氣篇雲。液脫者耳數鳴。據此數義。王注爲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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