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日本 丹波元珍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痹論篇第四十三

高雲。痹。閉世。血氣凝澀不行也。有風寒溼三氣之痹。有皮肌脈筋骨五臟外合之痹。六腑有俞。五臟亦有俞。五臟有合。六腑亦有合。故有五臟六腑之痹。榮衛流行。則不爲痹。痹之爲病。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溼。舉而論之。故曰痹論。

痹之安生

甲乙。之。作將。

合而爲痹也

張雲。痹者。閉也。觀陰陽別論曰。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至真要大論曰。食痹而吐。是皆閉塞之義可知也。故風寒溼三氣雜至。則壅閉經絡。血氣不行。而病爲痹。即痛風不仁之屬。華佗中藏經雲。痹者。風寒暑溼之氣。中於人臟腑之爲也。痹者。閉也。五臟六腑。感於邪氣。亂於真氣。閉而不仁。故曰痹。鄭玄注易通卦驗雲。痹者。氣不達爲病。簡按經中。痹有四義。有爲病在於陰之總稱者。見於壽夭剛柔篇。有專爲閉塞之義者。如食痹喉痹。是也。有爲麻痹之痹。王注云痹者。是也。有爲痛風歷節之義。如本篇行痹痛痹着痹之類。是也。此他總不離乎閉塞之義。學人宜細玩焉。一切經音義。引蒼頡篇雲。痹。手足不仁也。

行痹

馬雲。其風氣勝者。風以陽經而受之。故爲行痹之證。如蟲行於頭面四體也。張雲。風者善行數變。故爲行痹。凡走注歷節疼痛之類。皆是也。簡按張根據樓氏綱目。下痛痹着痹同。張氏醫通雲。行痹者。走注無定。風之用也。越脾加術附湯

痛痹

馬雲。其寒氣勝者。則寒以陰經受之。故當爲痛痹之證。寒氣傷血。而傷處作痛也。張雲。陰寒之氣。客於肌肉筋骨之間。則凝結不散。陽氣不行。故痛不可當。即痛風也。張氏醫通雲。痛痹者。痛無定處。乃溼氣傷腎。腎不生肝。肝風挾溼。流走四肢。肩疼痛拘急浮腫。金匱烏頭湯。身體痛如欲折。肉如錐刺刃割。千金附子湯

着痹

馬雲。其溼氣勝者。則溼以皮肉筋脈而受之。故當爲着痹之證。當沉着不去。而舉之不痛也。張雲。着痹者。肢體重着不移。或爲頑木不仁。溼從土化。病多發於肌肉。簡按陳氏三因方雲。腫滿重着爲溼勝。此似以着痹溼香港腳矣。○志雲。靈樞風痹傷寒論溼痹。是感一氣而爲痹也。本篇。論風寒溼三氣錯雜而至。相合而爲痹也。周痹篇曰。風寒溼氣。客於外分肉之間。迫切而爲沫。沫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則痛。痛則神歸之。神歸之則熱。熱則痛解。痛解則厥。厥則他痹發。發則如是。是寒痹先發。而他痹復發也。本篇論風氣勝者爲行痹溼氣勝者爲着痹。是三氣雜合。而以一氣勝者。爲主病也。經論不同。因證各別。臨病之士。各宜體認。張氏醫通雲。着痹者。痹着不仁。或左或右。半身麻木。或面或頭。或手臂。或腳腿麻木不仁。並宜神效黃湯

以冬遇此者爲骨痹

樓雲。凡風寒溼所爲。行痹痛痹着痹之病。冬遇此者爲骨痹。春遇此者爲筋痹。夏遇此者爲脈痹。長春遇此者爲肌痹。秋遇此者爲皮痹。皆以所遇之時。所客之處命名。非此行痹痛痹着痹之外。又別有骨痹筋痹脈痹肌痹皮痹也。

重感於風寒溼之氣也

甲乙。無重字。

心下

馬雲。鼓字爲句。心下鼓戰也。高雲。心虛則煩。故煩則心下鼓。鼓。猶動也。簡按王注鼓滿。誤。

上爲引如懷

高雲。經脈論雲。肝病。丈夫疝。婦人少腹腫。故上爲引於下。有如懷物之狀。

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高雲。尻。尾骨也。尾骨下蹲。以代踵足。骨痿也。脊骨高聳以代頭。天柱傾也。簡按王以拘急釋之。諸注並同。高以痿弱解之。義各別。

胞痹

張雲。胞。膀胱之脬也。高雲。即膀胱痹也。簡按劉熙釋名雲。胞。也。。空虛之言也。主以虛承水也。或曰膀胱。言其體短而橫廣也。知胞即是膀胱。吳以女子之胞注之。非也。

按之內痛若沃以湯

簡按百病始生篇雲。積。其着於伏衝之脈者。揣之應手而動。發手則熱氣下於兩股。如湯沃之狀。並言肌熱之狀。據此則內痛作兩髀。似是。

上爲清涕

志雲。膀胱之脈。從巔入腦。腦滲則爲涕。上爲清涕者。太陽之氣。痹閉於下。不能循經而上升也。(張氏醫通雲。胞者。膀胱之脬也。膀胱氣閉。則水道不行。故按之內痛。若以熱湯沃之。小便外熱之助。方得稍通。而猶滯澀不利。則治宜溫助氣化可知。膀胱之脈。從巔入絡腦。故上爲清涕。以太陽經氣不固。而精氣上脫。又須溫補無疑。蓋緣精泄之後。寒熱乘虛。入於膀胱之內。而致小便淋瀝不通。莖中痛引穀道。甚則臍腹脹痛。此屬津液枯竭之故。誤與利水藥。必致喘逆脹急而死。老人陰虛泉竭。多有此證。曾見膀胱脹破。淋瀝無度。時雖暫綬。不久即斃。又小便不禁門。有治胞痹。用腎瀝湯加減桑螵蛸散醫案一則。當參考。)

陰氣者靜則云云

馬雲。此言臟腑所以成痹者。以其內傷爲本。而後外邪得以乘之也。陰氣者。營氣也。陰氣精專。隨宗氣以行於經脈之中。惟其靜。則五臟之神自藏。而不消亡。若躁則五臟之神消亡。而不能藏矣。所以有五痹者。必重感於邪。而成五臟之痹也。至於六腑之所以成痹者。何哉。飲食固所以養人。而倍用適所以害人。故飲食自倍。腸胃乃傷也。腸胃既傷。則邪得以乘俞入之。而爲痹矣。按生氣通天論雲。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論衛氣也。此節云云。論營氣也。王注分臟腑。看書有法。但不知陰氣營氣耳。簡按此十九字。吳移於生氣通天論。未知舊經果然否。今且根據馬注。

淫氣

滑雲。王注云雲。如此則屬內傷非風寒溼三氣雜至。而爲外傷者。宣明五氣篇雲。邪入於陰則爲痹。所謂邪者。豈指淫氣而言耶。馬雲。邪氣浸淫。喘息靡寧。正以肺主氣。惟痹聚在肺。故喘息若是。(下文意並同。)志雲。此申明陰氣躁亡。而痹聚於髒也。淫氣者。陰氣淫佚。不靜藏也。淫氣而致於喘息。則肺氣不藏。而痹聚在肺矣。(下文意並同。)吳雲。氣失其平。謂之淫氣。痹聚者。風寒溼三氣凝聚也。簡按生氣通天論雲。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說文。淫。浸淫隨理也。徐曰。隨其脈理。而浸漬也。

乏竭

馬雲。邪氣浸淫。陰血乏竭。正以肝主血。惟痹聚在肝。

肌絕

馬雲。邪氣浸淫。肌氣阻絕。正以脾主肉。惟痹聚在脾。吳雲。肌肉斷裂也。志雲。肌肉焦絕

亦益內也

馬雲。或雲。亦益內。作入房。說亦通。志雲。亦者。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於內也。簡按馬或說。屬未安。(醫通。益。作濫。)

易已也

張雲。風爲陽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則寒溼二痹。愈之較難。以陰邪留滯。不易行也。

食飲居處

高雲。猶言食飲自倍。居處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

馬雲。六腑分肉。皆各有俞穴風寒溼三氣。外中其俞。而內之飲食失節應之。則邪氣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陽在背之六俞穴爲解。則又理之不然者也。

五臟有俞六腑有合

張雲。乃兼臟腑。而互言也。汪昂雲。按六腑。前文只列腸痹胞痹三焦有名無形。膽附於肝。胃爲臟腑之海。故不復別言痹也。

各有所發各隨其過

馬雲。循臟腑經脈所行之分。各有所發病之經。乃隨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則或俞或合。其病無有於不瘳也。志雲。各隨其有過之處而取之。簡按張以所發爲井穴。過字。吳張高根據王注。讀爲平聲。並非也。

榮者水谷之精氣也

張雲。榮氣者。陰氣也。由水谷精微之所化。故爲水谷之精氣。衛氣篇曰。精氣之行於經者。爲營氣。正理論曰。云云。夫谷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爲營濁者爲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故於臟腑脈絡。則無所不至。

衛者水谷之悍氣

張雲。衛氣者。陽氣也。陽氣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氣。。急也。本髒篇曰。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爲衛氣邪客篇曰。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慄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皆與此節。互有發明。

肓膜

張雲。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間。上下空隙之處。皆謂之肓。如刺禁論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左傳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論曰。其氣溢於大腸。而着於肓。肓之原。在齊下。九針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於脖。脹論曰。陷於肉肓。而中氣穴。則肓之爲氣。不獨以胸膈爲言。可知也。膜。筋膜也。簡按王注空虛之處。吳注腹中論稍同。張誤讀以爲此注。乃與舉痛論小腸膜原注略同。不可從。扁鵲傳。搦荒。說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散於胸腹

甲乙。散。作聚。

故不爲痹

張雲。營衛之氣。但不可逆。故逆之則病。從之則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脈臟腑之有形者也。無跡可着。故不與三氣爲合。蓋無形亦無痹也。

有寒故痛也

簡按王注。全本於靈周痹篇文。

故不通

諸注。並根據甲乙。通。作痛。今從之。

皮膚不營

張雲。逆調論曰。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不用。不營者。血氣不至也。馬雲。以其皮膚之中。少氣血以爲之營運。高同。志雲。不能營養皮膚

陽氣少陰氣多

張雲。凡病寒者。不必盡由於外寒。但陽氣不足。陰氣有餘。則寒從中生。與病相益。故爲寒證。志雲。此言寒熱者。由人身之陰陽氣化也。人之陽氣少。而陰氣多。則與病相益其陰寒矣。

病氣

張兆璜雲。與病相益者。言人之陰氣多。而益其病氣陰寒也。病氣勝者。言人之陽氣多。而益其病氣之熱勝也。

陽遭陰故爲痹熱

吳。遭作乘。雲。舊作陽遭陰。未當。今根據甲乙。改陽乘陰。爲近理。簡按甲乙無痹。亦近是。滑雲。或熱下。有或燥問。今此無答辭。

兩氣相感

張雲。寒溼兩氣也。脈要精微論曰。陰氣有餘。爲多汗身寒。其義即此。張兆璜雲。陽熱盛者多汗出。濡溼之汗。又屬陰寒。醫者審之。

不痛也

汪昂雲。痛則血氣猶能周流。五者爲氣血不足。皆重於痛。故不復作痛。諸解欠明。

逢寒則蟲

馬雲。蟲。甲乙作急。王氏以爲如蟲行者。非。蓋風勝爲行痹。非逢寒也。張雲。逢寒則筋攣。故急。逢熱則筋弛。故縱也。吳同。簡按志仍王注。高雲。寒溼相薄。故生蟲。太誤。巢源雲。凡痹之類。逢熱則癢。逢寒則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