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識》

日本 丹波元珍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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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吳雲。天地之陰陽。一人身之血氣。應象者。應乎天地。而配乎陰陽五行也。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淮南子云。天地之襲精爲陰陽陰陽專精四時四時之散精爲萬物。

綱紀

詩大雅。綱紀四方。傳。張之爲綱。理之爲紀。疏。綱者網之大繩。紀者別理絲數。

變化之父母

月令正義雲。先有舊形。漸漸改者。謂之變。雖有舊形。忽改者。謂之化。又天地陰陽營運則爲化。春生冬落則爲變。又自少而壯。自壯而老。則爲變。自有而無。自無而有。爲化。書泰誓曰。天地萬物父母。

神明之府也

淮南泰族訓雲。其生物也。莫見其所養而物長。其殺物也。莫見其所喪而物亡。此之謂神明

治病必求於本

志雲。本者。本於陰陽也。人之臟腑氣血表裏上下。皆本乎陰陽。而外淫之風寒暑溼四時五行。亦總屬陰陽之二氣。致於治病氣味。用針之左右。診別色脈。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陰陽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簡按此句。諸家並衍王義。而志聰注。最爲明備。

積陽爲天積陰爲地

高雲。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故積陽爲天。積陰爲地。

陰靜陽躁

高雲。陰陽者。萬物之綱紀。故陰靜陽躁。靜而有常則爲綱。躁而散殊則爲紀。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高雲。陰陽者。生殺之本始。故陽生而陰長。陽殺而陰藏。簡按王注神農曰。與天元紀大論文同。此二句。諸家殊義。如李氏則舉三說。然新校正說。最爲確當。

陽化氣陰成形

高雲。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故陽化氣陰成形。言陽化而爲氣。陰變而爲形。李雲。陽無形。故化氣。陰有質。故成形。馬雲。陽化萬物之氣。而吾人之氣。由陽化之。陰成萬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陰成之。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李雲。冬寒之極。將生春夏之熱。冬至以後。自復而之幹也。夏熱之極。將生秋冬之寒。夏至以後。自而之坤也。馬雲。吾人有寒。寒極則生而爲熱。如今傷寒而反爲熱證者。此其一端也。吾人有熱。熱極則生而爲寒。如今內熱已極。而反生寒慄者。此其一端也。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馬雲。熱氣主陽。陽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氣生焉。清氣生陽。宜在上。今反在下。則生飧泄。蓋有降而無升也。簡按聖濟總錄雲。內經曰。清氣在下。則生飧泄。又曰。久風爲飧泄。夫脾胃。土也。其氣衝和。以化爲事。今清濁相干。風邪之氣久而幹。故衝氣不能化。而食物完出。夕食謂之飧。以食之難化者。尤在於夕食。故不化泄出也。謂之飧泄。此俗所謂水谷利也。今考說文雲。飧。也。從夕甫聲。是與飧字自異。總錄夕食之說。未見所出。詳義已見於前。

濁氣在上則主脹

馬雲。濁氣主陰。宜在下。今反在上。則生脹。蓋有升而無降也。張雲。脹。胸膈滿也。簡按聖濟總錄雲。內經曰。濁氣在上。則生脹。夫清陽爲天。濁陰爲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濁氣在上。爲陰氣干擾。而清陽之氣。鬱而不散。所以塞而脹滿常若飽也。廣韻。。昌真切。肉脹起也。

陰陽反作病之逆從

吳雲。反作。倒置也。逆從。不順也。張雲。作。爲也。志雲。此吾人之陰陽反作氣之逆從而爲病也。此論陰陽體位。各有上下。馬雲。按自陽化氣以下。即當着人身說者。觀下清氣濁氣之爲在下在上生病。口氣緊頂。則陽化氣四句。不得泛說。簡按千金腎臟門雲。陰陽翻作。陽氣內伏。陰氣外升。知是反翻通。

雨出地氣雲出天氣

高雲。地氣上爲雲。而曰云出天氣。自上而下。然後自下而上也。天氣下爲雨。而曰雨出地氣。從下而上。然後從上而下也。陰陽上下。既神且明。簡案性理大全。朱子雲。雨如飯甑有蓋。其氣蒸鬱。而汗下淋漓。則爲雨。

清陽上竅

馬雲。如涕唾氣液之類。

濁陰下竅

馬雲。如污穢溺之類。

清陽腠理濁陰五臟

志雲。清陽之氣。通會於腠理。而陰濁之精血。走於五臟五臟主藏精者也。

清陽四肢濁陰六腑

志雲。四肢爲諸陽之本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此言飲食所生之清陽。充實於四肢。而混濁者歸於六腑也。飲食之有形爲濁。飲食之精氣爲清。簡按以上三段。對言清陽濁陰。而其義各殊。王注不太明。

陽爲氣陰爲味

張雲。氣無形而升。故爲陽。味有質而降。故爲陰。此以藥食氣味言也。

味歸形形歸氣

張雲。歸。根據投也。(出詩曹風毛傳。)五味精血以成形。故味歸於形。形之存亡。由氣之聚散。故形歸於氣。志雲。陰爲味。陰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養此形。故味歸形。陽化氣。諸陽之氣。通會於皮膚肌腠之間。以生此形。故形歸氣。

氣歸精精歸化

張雲。氣者。真氣也。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氣而化。故氣歸於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爲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氣。由氣以化神。是水爲萬物之原。故精歸於化。簡按家語云。男子十六。精化小通。(通雅。小通。言人道也。)併爲化生之義。又按上文雲。陽爲氣。陰爲味。吳雲。臊焦香腥腐爲氣。酸苦甘辛鹹爲味。此固然矣。故形歸氣。氣歸精。精食氣。氣生形。氣傷精之氣字。似與五味對言。而爲五氣之氣。然至下文精化爲氣。氣傷於味而窮矣。故姑從張氏之義。

精食氣形食味

張雲。食。如子食母乳之義。氣歸精。故精食氣。味歸形。故形食味。馬雲。所謂氣歸精者。以精能食萬物之氣也。精賴氣而生。猶雲食此氣耳。(主物之氣言。)所謂味歸形者。以形能食萬物之味也。形賴味而滋。猶雲食此味耳。

化生精氣生形

馬雲。所謂精歸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爲精之母。故精歸於化耳。所謂形歸氣者。以氣生此形也。氣爲形之父。故形歸於氣耳。(指人身之氣言。)簡按以上四句。乃解前文四句之義。故馬氏下所謂字而釋之。

精化爲氣

張雲。謂元氣由精而化也。上文既雲氣歸精。是氣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氣。是精生氣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氣互根之妙。以應上文天地雲雨之義也。李雲。氣本歸精。氣爲精母也。此雲精化爲氣者。精亦能生氣也。如不好色者。氣因以旺也。

氣傷於味

張雲。上文曰味傷形。則未有形傷而氣不傷者。如雲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之類。是皆味傷氣也。馬雲。凡物之味。既能傷人之形。獨不能傷人之氣乎。左傳。晉屠蒯曰。味以行氣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馬雲。氣味太濃者。火之壯也。用壯火之品。則吾人之氣。不能當之。而反衰矣。(如用烏附之類。而吾人之氣。不能勝之。故發熱。)氣味之溫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則吾人之氣。漸爾生旺而益壯矣。(如用參之類。而氣血漸旺者。是也。)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馬雲。何以壯火之氣衰也。正以壯火能食吾人之氣。故壯火之氣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氣壯也。正以吾人之氣。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氣漸壯耳。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馬雲。惟壯火爲能食人之氣。此壯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氣也。食則必散。散則必衰。故曰壯火之氣衰。惟吾人之氣。爲能食少火之氣。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氣也。食則必生。生則必壯。故曰少火之氣壯。按此節。分明論萬物有陰陽氣味。而吾人用之。有爲泄爲通。爲發泄發熱。及衰壯生散之義。王注不明。與前後陰陽氣味俱無着。非本篇之大旨也。簡按壯火少火。承上文發熱以喻之。氣薄喻少火。濃喻壯火。馬注爲穩貼。汪氏則訾馬注云。是桂附永無用之期也。蓋概論已。再按張氏輩。漫然以火爲陽氣。其義雖似精微。與前後文。不相承接。故不可從矣。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

張雲。此下言陰陽偏勝之爲病也。陰陽不和。則有勝有虧。故皆能爲病。簡按馬以此以下。接前文。爲氣味大過生病之義。志同。並不可憑。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張雲。此即上文寒極生熱熱極生寒之義。蓋陰陽之氣。水極則似火。火極則似水。陽盛則隔陰。陰盛則隔陽。故有真寒假熱真熱假寒之辨。此而錯認。則死生反掌。重。平聲。

寒傷形傷氣

張雲。寒爲陰。形亦屬陰。寒則形消。故傷形。熱爲陽。氣亦屬陽。熱則氣散。故傷氣

氣傷痛形傷腫

吳雲。氣無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腫。

風勝則動

馬雲。振掉搖動之類。

寒勝則浮

吳雲。寒勝則陽氣不運。故堅痞腹滿。而爲虛浮。

溼勝則濡瀉

集韻。濡。儒遇切。音孺。沾溼也。奇效良方雲。泄瀉。人爲一證耳。豈知泄。泄漏之義。時時溏泄。或作或愈。瀉者。一時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雲。糞出少。而勢緩者。爲泄。漏泄之謂也。糞大出。而勢直下不阻者。爲瀉。傾瀉之謂也。簡明醫要雲。濡瀉。糞或若水。考王注。即水谷利。與飧泄無別。

寒暑燥溼

五氣四時中央也。左傳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乃別是一家之言。內經六氣之說。而運氣家。五氣之外加火。配乎三陰三陽。以爲六氣。夫火者五行之一。豈有其理乎。

五氣

高雲。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張雲。喜怒傷內。故傷氣寒暑傷外。故傷形。舉喜怒言。則悲憂恐同矣。舉寒暑言。則燥溼風同矣。簡按壽夭剛柔雲。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

怒傷陰暴喜傷

莊子在宥雲。人大喜耶毗於陽。大怒耶毗於陰。陰陽並毗。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樓英雲。此上二節。經旨似有相矛盾。既曰寒暑傷形。又曰寒傷形。熱傷氣者。何也。蓋言雖不一。而理則有歸。夫喜怒之傷人。從內出。而先發於氣。故曰喜怒傷氣也。寒暑之傷人。從外入。而先着於形。故曰寒暑傷形也。分而言之。則怒之氣從下上。而先發於陰。故曰暴怒傷陰。喜之氣從上下。而先發於陽。故曰暴喜傷陽。寒則人氣內藏。則寒之傷人。先着於形。故曰寒傷形。暑則人氣外溢。則暑之傷人。先着於氣。故曰熱傷氣也。

滿脈去形

張雲。言寒暑喜怒之氣。暴逆於上。則陽獨實。故滿脈。陽亢則陰離。故去形。此孤陽之象也。脈經曰。諸浮脈無根者死。有表無裏者死。其斯之謂。

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張雲。重者。重疊之義。謂當陰時而復感寒。陽時而復感熱。或以天之熱氣。傷人陽分。天之寒氣。傷人陰分。皆謂之重。蓋陰陽之道。同氣相求。故陽傷於陽。陰傷於陰。然而重陽必變爲陰證重陰必變爲陽證。如以熱水沐浴身反涼。涼水沐浴身反熱。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徵驗。此與上文重寒則熱寒極生熱。義相上下。所當互求。

故曰

王子芳雲。引生氣通天論之文。以證明之也。

春必病溫

宋本。作溫病。簡按論疾診尺雲。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生癉熱云云。正與此節同義。○張雲。按此四節。春夏以木火傷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溼傷人而反熱。是即上文重陰必陽重陽必陰之義。

秋傷於溼

汪昂雲。喻嘉言改作秋傷於燥。多事。

端絡

張雲。端。正也。絡。聯繫之義。高雲。端。直。絡。橫也。

論理人形

(至)

皆有表裏

馬雲。人有形體。則論理之。(如骨度脈度等篇。)人有臟腑。則列別之。(如靈樞經水腸胃海論等篇。)人有經脈。則端絡之。(如經脈等篇。)脈有六合。則通會之。(如經別等篇。)氣穴所發。各有其處。且有其名。(如氣穴論。)溪谷屬骨。皆有所起。(如氣穴氣府骨空等篇。)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如皮部論等篇。)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如本篇下節所云。)外內之應。皆有表裏。(如血氣形志。有太陰陽明表裏之謂。)志雲。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絡。分三陰三陽。有順有逆。各有條理也。

肝生筋

五行大義雲。元命苞曰。筋有枝條。象於木也。

其在天爲玄

易文言。天玄地黃。據下文例。在天以下二十三字。繫於衍文。且與肝臟不相干。宜刪之。

在色爲蒼

蒼。草色也。王謂薄青色。可疑

在聲爲呼

志雲。在志爲怒。故發聲爲叫呼。簡案王雲。亦謂之嘯。蓋嘯。蹙口而出聲也。唐孫廣有嘯旨之書。恐與叫呼不同。

在變動爲握

張雲。握。同搐搦。筋之病。志雲。變動。髒氣變動於經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證也。

在志爲怒

志雲。肝者。將軍之官。故其志在怒。

悲勝怒

下文屬憂於肺。據文例。此悲當作憂。新校正之說未允當。

心生血

志雲。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氣也。

心主舌

五行大義雲。火於五行不常見也。須之則有。不用則隱。如舌在口內。開口即見。閉口則藏。

在體爲脈

說文。脈。血理分行體中者。從HT從血。。脈或從肉。。籀文。玉篇。脈。莫革切。血理也。一曰筋脈。脈。同上。五行大義雲。脈。是血之溝渠。通流水氣

在變動爲憂

張雲。心藏神。神有餘則笑。不足故憂。志雲。心獨無俞。故變動在志。心氣並於肺則憂。

在竅爲舌

吳雲。舌惟有竅。故辨百味。簡按此說奇。當從王義。

傷氣

苦傷氣二氣字。根據太素作脈。義極穩。

脾生肉

五行大義雲。肉是身上之土地。

在聲爲歌

志雲。脾志思。思而得之。則發聲爲歌。

在變動爲噦

張雲。噦。於決切。呃逆也。馬雲。靈樞口問篇。帝有問噦問噫之異。王注以噦爲噫者非。宣明五氣篇志注。噦。呃逆也。噦噦。車鑾聲。言呃聲之有倫序。故曰噦。簡按說文。噦。氣牾也。楊上善解爲氣忤。蓋同義。(氣忤。坊本作氣折。宋本作忤。是。)

西方生燥

志雲。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氣生燥。

肺生皮毛

管子云。肺生革。

在聲爲哭

虞庶注難經雲。肺屬金。金。商也。商。傷也。主於秋。秋。愁也。故在志則悲哭。此之謂也。(秋者。愁也。出尚書大傳。)

熱傷皮毛寒勝熱

據太素。熱作燥。寒作熱。熱作燥。爲是。

在聲爲呻

張雲。氣鬱則呻吟。腎之聲也。志雲。呻者。伸也。腎氣在下。故聲欲太息。而伸出之。

傷血燥勝寒

據太素。血作骨。燥作溼。爲是。張雲。若以五行正序。當雲溼勝寒。但寒溼同類。不能相勝。故曰燥勝寒也。諸所不同如此。蓋因其切要者爲言也。此說卻難憑。

鹹傷血

據太素。血作骨。爲是。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志雲。在天地六合。東南爲左。西北爲右。陰陽二氣。於上下四旁。晝夜環轉。而人之陰陽。亦同天地之氣。晝夜循環。故左右爲陰陽之道路。

水火陰陽之徵兆也

馬雲。王註釋天元紀大論雲。徵。信也。驗也。兆。先也。言水火寒熱彰信。陰陽之先兆也。吳雲。陰陽不可見。水火則其有徵而兆見者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能始二字難解。高雲。易曰。坤以簡能。幹知大始。(出於繫辭。原文雲。幹知大始。坤作成物。幹以易知。坤以簡能。宋注。知。猶主也。文少異。)此之謂也。今姑從之。

腠理

高。閉。作開。簡按若作開。則至下文汗不出而窮矣。

馬雲。喘息粗氣。不得其平。故身爲之仰。。俯也。張雲。喘粗不得臥。故爲仰。(。俯同。音僕。又音免。)

煩冤

馬雲。冤。音婉。張雲。冤。鬱而亂也。高雲。屈抑也。簡按楚辭。蹇蹇之煩冤。王逸注。冤。屈也。

能冬不能夏

馬雲。能。音耐。禮記禮運。聖人耐以天下爲一家。其耐作能蓋古以能耐通用。靈陰陽二十五人篇。亦有能作耐。簡按家語。食水者善遊能寒。漢晁錯傳。能暑能寒。

身寒汗出

張雲。陽衰則表不固。故汗出。脈要精微論亦曰。陽氣有餘。爲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爲多汗身寒。

身常清

集韻。清。與清同。寒也。

更勝之變

張雲。更勝。迭爲勝負也。即陰勝陽病。陽勝陰病之義。

病之形能

吳雲。病之見證。謂之病形。能冬能夏。謂之病能。馬雲。帝以法陰陽爲問。而伯以陰陽偏勝爲病者言之。正以見陰陽不可不法也。簡按吳說誤。能與態同。詳見病能論。

七損八益

王注欠詳。諸家亦無確說。本邦前輩所解。殆似得經旨。因備錄於下。曰。天真論雲。女子五七。陽明脈衰。六七三陽脈衰於上。七七任脈衰。此女子有三損也。丈夫五八腎氣衰。六八陰氣衰於上。七八肝氣衰。八八腎氣衰齒落。此丈夫有四損也。三四合爲七損矣。女子七歲腎氣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腎氣平均。四七筋骨堅。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歲腎氣實。二八腎氣盛。三八腎氣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爲八益矣。

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吳雲。知七損八益盛衰之期。而行持滿之道。則陰寒陽熱。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次也。下文遂言早衰之節。簡按王注。用。謂房色。義難曉。

年四十

吳雲。此言早衰之節也。志雲。男子以八爲期。故四十而居半。簡按五八腎氣始衰。乃二八八八之中。故謂半也。

陰痿

吳雲。痿。與萎同。草木衰而萎也。陰痿。陰事弱也。簡按巢源。作陰萎。漢書膠西於王端傳。陰痿。一近婦人病數月。師古注。痿。音萎。

氣大衰

千金。作氣力大衰。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吳雲。同得天地之氣以成形。謂之同出。有長生不壽之殊。謂之名異。簡按千金。無故字。老子第一章。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

高雲。察同者。於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異者。於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身體輕強

王弘義雲。上文曰。體重。耳目不聰明。此節曰。耳目聰明。身體強健。又見其陰陽互相資益之妙。

恬之能

千金。能。作味。

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

千金。作縱慾快志得於虛無之守。張雲。從欲。如孔子之從心所欲也。快志。如莊子之樂全得志也。虛無之守。守無爲之道也。

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訓。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爲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西。故水潦塵埃歸焉。河圖括地象雲。西北爲天門。東南爲地戶。注。天不足西北。是天門。地不滿東南。是地戶

天有精地有形

馬雲。在上爲天。其氣至精。在下爲地。其體成形。簡按春秋繁露。氣之清者爲精。莊子。形本生於精。

天有八紀

高雲。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

地有五里

高雲。五里。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里也。馬雲。裏。當從理。簡按裏理。蓋古通用。不必改。

上配天以養頭

邪客篇。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

中傍人事

志雲。節五味。適五志。以養五臟之大和。

天氣通於肺

張雲。天氣清氣也。謂呼吸之氣。清氣通於五臟。由喉而先入肺。太陰陽明論曰。喉主天氣

地氣通於嗌

甲乙。嗌。作咽。張雲。地氣濁氣也。謂飲食之氣。濁氣通於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陰陽明論曰。咽主地氣。其義皆同。嗌。音益。

谷氣通於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義。谷作。簡按王注。谷空虛。諸家亦爲山谷之氣。蓋地氣既爲水谷之氣。若以谷爲。則義相重。故從原文。然其說率屬牽強。宜從甲乙等。而爲水谷之氣。谷。古通用。漢王莽傳。風迅疾。注。即穀風也。

水注之氣

張雲。言水氣之注也。如目之淚。鼻之涕。口之津。二陰之尿穢。皆是也。雖耳若無水。而耳中津氣。溼而成垢。是即水氣所致。氣至水必至。水至氣必至。故言水注之氣。簡按外臺引刪蘩論。作水注之於氣。又五行大義本經。作九竅爲水。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禍去矣。今由此則注乃法之訛。氣乃紀之誤。而之上有天字。文義似順承矣。然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禍去矣三句。與下文故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禍至矣三句。雖語意相反。然卻是重複。蕭氏引他書文。極爲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張氏以倒字法釋之。頗覺允當。姑從之。

暴氣象雷

趙府本。熊本。氣。作風。馬雲。一本作暴風。於雷字不通。宜從氣字。張雲。天有雷霆。火鬱之發也。人有剛暴。怒氣之逆也。故語曰。雷霆之怒。

水谷之寒熱

吳雲。五味貴於中和。寒則陰勝。熱則陽勝陽勝生熱。陰勝生寒。皆能害乎腸胃也。簡按王說執拘。

從陰引陽從陽引陰

志雲。陰陽氣血。外內左右。交相貫通。故善用針者。從陰而引陽分之邪。從陽而引陰分之氣。簡按義見靈樞終始禁服四時氣篇。及六十七難。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張雲。繆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雲。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見微則過

宋本。則。作得。高雲。過。失也。病始於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簡按張雲。則。度也。蓋讀爲測者非。○徐雲。從陰引陽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體察也。以表知裏。達內外也。過與不及。總結上文。觀夫陰陽左右表裏之過與不及也。善用針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過與不及。若微見徵兆。便知其過。其明如此。用針豈有危殆哉。

善診者

馬雲。診。視驗也。診之爲義。所該者廣。凡望聞問切等法。皆可以言診也。簡按孔平仲雜說雲。診不止脈也。視物可以爲診。後漢王喬傳。詔尚方診視。是也。

清濁而知部分

吳雲。色清而明。病在陽分。色濁而暗。病在陰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喘息聽音聲

張。志。引金匱要略。詳解之。當參考。

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規上。有視字。主。作生。

尺寸浮沉滑澀

謂按尺膚而觀滑澀。按寸口而觀浮沉也。尺。非寸關尺之尺。古義爲然。

以治無過

甲乙。治下。有則字。爲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輕而揚之

徐雲。因。從其所因也。因其邪氣輕浮於表。而用氣輕薄之劑。而發揚之。如傷寒一二日用葛根之類。是也。

因其重而減之

張雲。重者實於內。故宜減之。減者。瀉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張雲。衰者。氣血虛。故宜彰之。彰者。補之益之。而使氣血復彰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張雲。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於藥食之氣味也。以形精言。則形爲陽。精爲陰。以氣味言。則氣爲陽。味爲陰。陽者。衛外而爲固也。陰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陽之衰也。非氣不足以達表而溫之。精不足者。陰之衰也。非味不足實中而補之。簡按諸注以形爲陰。故於溫之之義而支矣。張注詳備。今從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馬雲。謂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張雲。竭。祛除也。謂滌盪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後也。李雲。承氣抵當之類。徐雲。如溼氣勝而爲濡瀉等證。用五苓散之類。又如積痢在下。而爲裏急後重等證。用承氣湯牽牛散之類。引而竭之也。

中滿者瀉之於內

吳雲。中滿。腹中滿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當瀉之於內。消其堅滿。是也。李雲。內字與中字照應。

漬形以爲汗

吳雲。謂天氣腠理密。汗不易出。則以辛散之物。煎湯漬其形體。覆而取汗也。徐雲。熱邪內鬱。宜於汗解。因其腠理乾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溫水微漬形體。使之腠理滋潤。以接其汗之出也。今用熱湯圍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張雲。前言有邪者。兼經絡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淺也。滑雲。二汗只是一義。然漬字輕。發字重也。簡按滑注。似與經旨相乖矣。

其悍者按而收之

吳雲。悍。卒暴也。按。謂按摩也。言卒然暴痛悍之疾。則按摩而收之。收。謂定其悍也。簡按張以按爲察。李爲制伏酸收。用如芍藥之義。並非。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李雲。審病之陰陽。施藥之柔剛。簡按柔劑剛劑。見史倉公傳。此說爲是。

血實宜決之

張雲。決。謂泄去其血。如決水之義。

氣虛直HT引之

甲乙。HT。作掣。吳雲。HT。掣同。氣虛經氣虛也。經絡之氣有虛。必有實處。宜掣引其實者。濟其虛者。刺法有此。張雲。掣。挽也。氣虛者。無氣之漸。無氣則死矣。故當挽回其氣。而引之使復也。如上氣虛者。升而舉之。下氣虛者。納而歸之。中氣虛者。溫而補之。是皆掣引之義。簡按張注雖明鬯。不如吳氏之於經旨而切矣。(字書。HT。音誓。牛兩角豎者名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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