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牀路徑(2009年版)

2009年版臨牀路徑 介入治療術 醫療技術名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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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bù wěn dìng xìng xīn jiǎo tòng jiè rù zhì liáo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0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12月11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心血系統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22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心血系統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不穩定心絞痛介入治療、慢性穩定心絞痛介入治療、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療、急性左心功能衰竭、病態竇房結綜合徵和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等心血系統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牀路徑(2009年版)

4.1 一、不穩定心絞痛介入治療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不穩定心絞痛(ICD-10:I20.0/20.1/20.9)

行冠狀動脈內支架置入術(ICD-9-CM-3:36.06/36.07)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不穩定心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1.臨牀發作特點:表現爲運動或自發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緩解。

2.心電圖表現:胸痛發作時相鄰兩個或兩個以上導聯心電圖ST段壓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緩解後ST-T變化可恢復。

3.心肌損傷標記物不升高或未達到心肌梗死診斷水平。

4.臨牀類型:

(1)初發心絞痛:病程在1個月內新發生心絞痛,可表現爲自發性與勞力性發作並存,疼痛分級在III級以上。

(2)惡化勞力型心絞痛:既往有心絞痛史,近1個月內心絞痛惡化加重,發作次數頻繁,時間延長或痛閾降低(即加拿大勞力型心絞痛分級[CCS I-IV]至少增加1級,或至少達到III級)。

(3)靜息心絞痛心絞痛發生在休息或安靜狀態,發作持續時間通常在20分鐘以上。

(4)梗死心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發病24小時後至1個月內發生心絞痛

(5)變異型心絞痛:休息或一般活動發生心絞痛,發作時心電圖顯示ST段一過性抬高,多數患者可自行緩解,僅有少數可演變爲心肌梗死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及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不穩定心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1.危險度分層:根據TIMI風險評分或患者心絞痛發作類型及嚴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續時間、心電圖心肌損傷標記物測定結果,分爲低、中、高危三個組別。

2.藥物治療:抗心肌缺血藥物抗血小板藥物、抗凝藥物、調脂藥物

3.冠脈血運重建治療:在強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中高危患者可優先選擇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或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CABG)。

(1)PCI:有下列情況時,可於2小時內緊急冠狀動脈造影,對於沒有嚴重合並疾病、冠狀動脈病變適合PCI者,實施PCI治療:①在強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靜息或小運動量時仍有反覆的心絞痛或缺血發作;②心肌標誌物升高(TNT 或TNI);③新出現的ST段明顯壓低;④心力衰竭症狀或體徵,新出現或惡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動力學穩定;⑥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無上述指徵的中高危患者可於入院後12-48小時內進行早期有創治療。

(2)CABG:對於左主幹病變、3支血管病變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變,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首選。

4.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在強化藥物治療後仍有心肌缺血復發,在完成冠狀動脈造影血運重建前血流動力學穩定患者,可應用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

5.保守治療:對於低危患者,可優先選擇保守治療,在強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病情穩定後可進行負荷試驗檢查,擇期冠脈造影和血運重建治療。

6.改善不良生活方式控制危險因素。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20.0/20.1/20.9不穩定心絞痛疾病編碼

2.除外心肌梗死主動脈夾層急性肺栓塞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檢查和治療),也不影響第一診斷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0-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血型、尿常規+酮體大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損傷標記物、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

2.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可查:

(1)血氣分析、腦鈉肽、D-二聚體血沉C-反應蛋白或高敏C-反應蛋白

(2)24小時動態心電圖心臟負荷試驗

(3)心肌缺血評估(低危、非急診血運重建患者)。

4.1.7 (七)選擇用藥

1.雙重抗血小板藥物:常規聯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對擬行介入治療的中、高危患者,可考慮靜脈應用GPIIb/IIIa受體拮抗劑

2.抗凝藥物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等。

3.抗心肌缺血藥物:β受體阻滯劑、硝酸酯類、鈣離子拮抗劑等。

(1)β受體阻滯劑:無禁忌證者24小時內常規口服。

(2)硝酸酯類:舌下含服硝酸甘油靜脈滴注維持,病情穩定後可改爲硝酸酯類藥物口服。

(3)鈣拮抗劑:對使用足量β受體阻滯劑後仍有缺血症狀高血壓者,如無禁忌可應用非二氫吡啶類鈣拮抗劑

4.鎮靜止痛藥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緩解症狀或出現急性肺充血時,可靜脈注射嗎啡。

5.抗心律失常藥物:有心律失常時應用。

6.調脂藥物:早期應用他汀類藥物

7.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用於左心室收縮功能障礙或心力衰竭高血壓,以及合併糖尿病者。如無低血壓禁忌症,應在24小時內口服。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8.其他藥物:伴隨疾病的治療藥物等。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0-7天(如需要進行手術)

1.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2.手術方式:冠狀動脈造影+支架置入術。

3.手術內置物:冠狀動脈內支架。

4.術中用藥:抗血栓藥(肝素化,必要時可使用GPIIb/IIIa受體拮抗劑)、血管活性藥、抗心律失常藥等。

5.介入術後即刻需檢查項目:生命體徵檢查心電監測心電圖穿刺部位的檢查

6.必要時,介入術後住重症監護病房

7.介入術後第1天需檢查項目: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心肌損傷標記物。必要時根據病情檢查大便潛血、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超聲心動圖、胸片、血氣分析等。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3-5天,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觀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適症狀,及時發現和處理併發症。

2.繼續嚴密觀察穿刺部位出血、滲血情況。

4.1.10 (十)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徵平穩。

2.血流動力學穩定

3.心肌缺血症狀得到有效控制

4.無其他需要繼續住院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冠脈造影后轉外科行急診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2.等待二次PCI或擇期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3.病情危重。

4.出現嚴重併發症。

4.2 二、不穩定心絞痛介入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不穩定心絞痛(ICD-10:I20.0/20.1/20.9)

行冠狀動脈內支架置入術(ICD-9-CM-3: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發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到達急診科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到達急診科(0—10分鐘)到達急診科(0—30分鐘)
主要診療活動□ 完成病史採集與體格檢查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評價初始18導聯心電圖 □ 明確診斷,立即口服阿斯匹林氯吡格雷(有禁忌除外) □ 開始常規治療(參見不穩定心絞痛診斷與常規治療)心血管內科專科醫師急會診 □ 迅速危險分層,評估儘早血運重建治療或保守治療的適應症和禁忌症 □ 確定急診冠脈造影及血運重建(直接PCI和急診CABG)治療方案 □ 對於在急診科未行早期有創治療者,儘快將患者轉入CCU繼續治療,再次評估早期血運重建的必要性及風險
重   點   醫   囑長期醫囑: □ 重症監護 □ 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吸氧臨時醫囑: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胸片 □ 血清心肌損傷標誌物測定 □ 血常規+血型 □ 尿常規+鏡檢 □ 便常規+潛血 □ 血脂、血糖、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 建立靜脈通道 □ 其他特殊醫囑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臥牀 □ 重症監護(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吸氧 □ 鎮靜止痛:嗎啡(酌情) □ 靜脈滴注硝酸甘油
主要護理工作□ 協助患者或其家屬完成急診掛號、交費和辦理“入院手續”等工作 □ 靜脈取血□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病情變異記錄□無  □有,原因: 1. 2.□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到達急診科(0—60分鐘)住院第1天(CCU)
主要診療活動需要進行“急診冠造和血運重建”治療的高危患者: □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病情和治療措施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 行“急診冠造和血運重建”治療 □ 術前服用足量的抗血小板藥物(阿司匹林及氯吡咯雷) □ 術前水化(腎功能不全者) □ 維持合適的血壓心率、心功能和重要臟器功能,能承受急診造影及血運重建 □ 完成常規術前醫囑(預防性抗菌素) □ 手術後將患者轉入CCU或外科恢復室繼續治療監測血壓心率尿量、呼吸、藥物反應等情況 □ 觀察穿刺點及周圍情況;觀察有無心電圖變化;檢查有無血色素下降及心肌損傷標誌物升高 □ 上級醫師查房:危險性分層,監護強度和治療效果評估,制訂下一步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不穩定心絞痛常規藥物治療 □ 預防手術併發症 □ 預防感染(必要時) □ 對於在急診科未行早期有創治療者,再次危險分層,評價手術必要性及風險,對於中、高危患者應在入院後12-48小時內完成冠脈造影和血運重建
重   點   醫   囑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臥牀 □ 重症監護(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吸氧 □ 記24小時出入量 □ 鎮靜止痛:嗎啡(酌情) □ 靜脈滴注硝酸甘油 □ 急診血運重建治療臨時醫囑: □ 備皮 □ 造影劑皮試 □ 術前鎮靜 □ 預防性抗感染 □ 足量使用抗血小板藥物(阿斯匹林+氯吡格雷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 □ 病危通知 □ 臥牀或牀旁活動 □ 流食或半流食 □ 重症監護(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保持大便通暢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如無禁忌症低血壓、肺淤血或LVEF≤0.40、高血壓糖尿病者,應在24小時內口服。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硝酸酯類藥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 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動態監測心肌損傷標誌物 □ 牀旁胸片、 □ 牀旁超聲心動圖
主要護理工作□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並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
病情變異記錄□無  □有,原因: 1. 2.□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2天(CCU)住院第3天 (CCU)
主要診療工作□ 繼續重症監護 □ 觀察穿刺點及周圍情況 □ 觀察有無心電圖變化 □ 監測有無血色素下降及心肌損傷標誌物升高 □ 上級醫師查房:評估治療效果,修訂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繼續不穩定心絞痛常規藥物治療 □ 對於保守治療患者,隨時評價進行急診血運重建的必要性,並強化心肌缺血藥物治療□ 繼續重症監護 □ 心電監測 □ 上級醫師查房:評價心功能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繼續和調整藥物治療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轉出CCU □ 對於低危患者在觀察期間未再發生心絞痛心電圖也無缺血改變,無左心衰竭的臨牀證據,留院觀察家2-24小時其間未發現心肌損傷標誌物升高,可留院觀察24-48小時後出院。 □ 轉出者完成轉科記錄
重   點   醫   囑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臥牀 □ 牀旁活動 □ 半流食或低鹽低脂普食 □ 持續心電、血壓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保持大便通暢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硝酸酯類藥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臨時醫囑: □ 心電圖心肌損傷標誌物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臥牀 □ 牀旁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保持大便通暢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硝酸酯類藥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臨時醫囑: □ 心電圖心肌損傷標誌物
主要護理工作□ 配合急救和診療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患者恢復期的康復和鍛鍊 □ 配合穩定患者由CCU轉至普通病房□ 配合醫療工作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配合康復二級預防宣教 □ 如果患者可以轉出CCU:辦理轉出CCU事項 □ 如果患者不能轉出CCU:記錄原因
病情變異記錄□無 □有,原因: 1. 2.□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4-6天(普通病房第1-3天)住院第7-9天(普通病房第2-5天)住院第8-14天(出院日)
主要診療工作□ 上級醫師查房:心功能和治療效果評估 □ 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完成“轉科記錄”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血運重建術(PCI或CABG)患者術後治療 □ 預防手術併發症□ 上級醫師查房與診療評估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預防併發症 □ 再次血運重建治療評估,包括PCI、CABG □ 完成擇期PCI □ 心功能再評價 □ 治療效果、預後和出院評估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康復和宣教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 □ 將“出院總結”交給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 □ 二級預防的方案
重   點   醫   囑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牀旁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受體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口服硝酸酯類藥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用 □ 術後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長期醫囑: □ 不穩定心絞痛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室內或室外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受體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口服硝酸酯類藥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臨時醫囑: □ 心電圖心臟超聲 □ 胸片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凝血功能出院醫囑: □ 低鹽低脂飲食、適當運動、改善生活方式(戒菸) □ 控制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等危險因素 □ 出院帶藥(根據情況):他汀類藥物抗血小板藥物、β阻滯劑、ACEI、鈣拮抗劑等 □ 定期複查
主要護理工作□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並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二級預防教育□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並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二級預防教育 □ 出院準備指導□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項 □ 出院指導
病情變異記錄□無  □有,原因: 1. 2.□無  □有,原因: 1. 2.□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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