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瘡性腎炎行腎穿刺活檢的臨牀路徑(2016年版)

手術 化驗及醫學檢查 醫療技術名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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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láng chuāng xìng shèn yán xíng shèn chuān cì huó jiǎn de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狼瘡性腎炎行腎穿刺活檢的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狼瘡性腎炎行腎穿刺活檢的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狼瘡性腎炎行腎穿刺活檢臨牀路徑標準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系統性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徵慢性腎炎綜合徵急進性腎炎綜合徵。病理診斷爲狼瘡性腎炎(ICD-10:M32.1+N08.5*)。

雖然診斷爲狼瘡性腎炎,但伴有嚴重感染心力衰竭患者,不適合本途徑。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或修訂的《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腎臟病學分冊》和《繼發性腎小球疾病的診斷及其分類標準》進行診斷。

1.臨牀表現爲多系統損害,符合1997年美國風溼病學會制定的SLE診斷標準。

2.不同程度的蛋白尿或鏡下血尿,蛋白尿可達腎病綜合徵程度,亦可見肉眼血尿白細胞尿和管型尿,可伴有高血壓和不同程度腎功能減退。

3.腎活檢病理診斷爲狼瘡性腎炎

4.1.3 (三)標準住院日爲12-16天。

1.根據系統性紅斑狼瘡狼瘡性腎炎活動情況,給予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糾正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紊亂,控制血壓,糾正貧血,降脂以及一般性支持對症治療

2.完善檢查,如患者禁忌,行腎穿刺活檢

3.確定狼瘡性腎炎的病理類型。

4.根據患者的臨牀表現、狼瘡性腎炎的病理類型及併發症和合並症,確定狼瘡性腎炎的治療方案,評估治療併發症。

評估患者的臨牀表現,符合出院標準即可出院。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系統性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徵慢性腎炎綜合徵急進性腎炎綜合徵,病理診斷爲狼瘡性腎炎 (ICD-10:M32.1+N08.5*)。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本路徑。

4.1.5 (五)住院後1-7天(指工作日)完善檢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網織紅細胞計數、尿常規、大便常規、外周血塗片

(2)肝腎功能電解質、肌酶、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丙型、HIV、梅毒等);

(3)抗核抗體、抗dsDNA抗體、抗心肌磷脂抗體抗Sm抗體、ENA多肽抗體譜,補體C3、C4,免疫球蛋白(包括IgG、IgA、IgM),RF、CRP、ESR、直接和間接抗人球蛋白試驗

(4)24小時尿蛋白定量、尿沉渣檢查

(5)B超(雙腎、肝膽脾胰)、X線胸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

2.根據患者病情,必要時檢查

(1)外周血CD4+和CD8+細胞、ANCA、抗GBM抗體、血清蛋白電泳甲狀腺功能

(2)雙腎血管彩超、頭顱MRI、骨髓穿刺骨盆平片、肌電圖腦電圖眼底檢查等。

3.對系統性紅斑狼瘡疾病活動性指數(SLE-DAI)進行評分。

4.如患者禁忌,應行腎活檢病理檢查,明確病理類型,以指導治療,估計預後。

4.1.6 (六)腎穿前用藥。

1.控制系統紅斑狼瘡活動,可使用糖皮質激素免疫抑制劑

2.根據病情,積極糾正水電解質、酸鹼紊亂(可使用利尿劑、鹼劑或擴容治療)。

3.控制血壓,保護腎功能

4.加強對症支持治療:必要時酌情使用促紅細胞生成素粒細胞刺激因子或他汀類降脂藥。

5.腎穿刺術前停用抗凝藥物

6.必要時予以抗感染和/或腎替代治療。

4.1.7 (七)腎穿刺病理檢查

如果患者入院前已完成穿刺前的檢查和準備,住院後即可進行腎活檢。如果患者住院後開始安排腎活檢前的檢查和準備,則在完成評估後行腎活檢

1.麻醉方式:局麻。

2.術前準備:停用一切抗凝藥物後,複查凝血功能正常;血色素8g/dl以上,血小板8萬/mm3血壓控制在140/90mmHg以下。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取材方式:經皮腎活檢

5.輸血:視術中術後情況而定。

6.組織病理:冰凍切片免疫熒光檢查石蠟切片光鏡檢查及電鏡檢查,並對腎組織活動性指數(AI)、慢性指數(DI)進行評分。

4.1.8 (八)穿刺後用藥。

1.腎穿刺術後根據情況選擇性使用止血藥

2.根據臨牀情況可選擇性使用無腎毒性抗菌藥物,按《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3.根據腎活檢病理診斷,確定病理類型後實施治療方案:

(4)保護腎功能、對症支持治療。

4.1.9 (九)出院標準。

1.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2.腎穿刺傷口癒合好。

3.臨牀症狀血壓、蛋白尿、血尿和腎功能穩定或者好轉。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出現腎功能急劇惡化、惡性高血壓等嚴重併發症,需要在住院期間處理。

2.新出現其他系統合併症,如血液系統神經系統症狀需要住院治療。

3.出現治療相關的併發症如感染血糖升高或腎穿刺併發症,需要住院期間處理。

4.2 二、狼瘡性腎炎行腎穿刺活檢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系統性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徵慢性腎炎綜合徵急進性腎炎綜合徵;病理診斷爲狼瘡性腎炎(ICD-10:M32.1+N08.5*)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2~16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7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及時處理各種臨牀危重情況(如嚴重水電解質、酸鹼失衡,高血壓,腦病等)

□   上級醫師查房,根據初步的檢查結果制訂下一步診療方案

□   觀察病情變化,及時與患方溝通

□   進行SLE-DAI進行評分

□   根據情況調整基礎用藥

□   完成進行腎穿刺活檢的術前評估

□   簽署各種必要的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

長期醫囑:

□   腎臟病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低鹽飲食

□   記出入量

□   監測血壓

□   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血常規+網織紅細胞計數、尿常規、便常規、外周血塗片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抗核抗體、抗dsDNA抗體、抗心肌磷脂抗體抗Sm抗體、ENA抗體譜,補體C3、C4,免疫球蛋白CRP、ESR

□   24小時尿蛋白定量、尿沉渣檢查

□   B超X線胸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酌情使用降壓、利尿藥

□   酌情使用抗菌藥物

□   對症支持治療(維持內環境穩定控制血壓、保護腎功能、改善貧血、降低血脂等)

臨時醫囑:

□   腎穿刺前停用抗凝和抗血小板藥

□   監測血常規+網織紅細胞計數、24小時尿蛋白定量、腎功能電解質

□   血CD4+和CD8+細胞、ANCA、蛋白電泳甲狀腺功能,雙腎血管彩超、頭顱MRI、骨髓穿刺骨盆平片、眼底檢查等(必要時)

□   其他特殊醫囑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宣教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腎穿刺宣教

□   狼瘡性腎炎健康知識宣教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8-10天

住院第11-15天

住院第12-16天

(出院日)

□   完成狼瘡性腎炎及其合併症(糖尿病股骨壞死等)的診斷

□   完成腎穿刺和病理診斷

□   腎外合併症、併發症的治療

□   觀察病情變化,及時與患方溝通

□   上級醫師查房,結合病理診斷和臨牀表現,提出具體的治療方案

□   完成必要的其他專科會診

□   評估一般情況、腎功能,併發症或合併症、治療副作用

□   明確出院時間

□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出院病歷等

□   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

長期醫囑:

□   根據併發症的診斷給予相應的治療

□   繼續對症支持治療

□   處理腎活檢相應併發症

臨時醫囑:

□   開具腎穿刺醫囑(完善檢查後)

□   必要時複查血常規凝血功能電解質、腎功能,肝功能

□   尿蛋白定量,尿沉渣鏡檢

□   其他特殊醫囑

長期醫囑:

□   根據病情給予相應的免疫抑制治療

□   繼續對症支持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入院時結果明顯異常的檢查項目和血壓、腎功能

□   24小時尿蛋白定量及尿沉渣檢查

□   重要的專科檢查項目

出院醫囑:

□   預約門診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隨訪化驗單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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