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臨牀路徑(2010年版)

2010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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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chuān qí bì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0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川崎病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2月1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1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8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小兒內科1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矮小症病毒性心肌炎川崎病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癲癇1型糖尿病急性腎小球腎炎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原發性腎病綜合徵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過敏性紫癜毛細支氣管炎熱性驚厥胃食管反流病消化性潰瘍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新生兒胎糞吸入綜合徵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支氣管肺炎等小兒內科1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張文寶、胡鵬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川崎病臨牀路徑(2010年版)

4.1 一、川崎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川崎病(ICD-10:M30.3)。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小兒心臟病學(第三版)》,(楊思源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關於川崎病診斷、治療和長期隨訪的指南》(Pediatrics 2004,第114卷,1708-1733頁)。

1.至少持續發熱5天。

2.以下主要臨牀表現至少存在4項。

(1)雙側球結膜充血,無滲出。

(2)口脣口腔改變(口脣乾燥皸裂楊梅舌,口腔及咽部粘膜瀰漫充血)。

(3)多形性皮疹。

(4)四肢末端改變(急性期手足硬水腫,掌趾及指趾端紅斑,亞急性2-3周內手指和足趾甲周脫皮)。

(5)頸部淋巴結腫大(直徑>1.5cm),常爲單側。

3.排除具有相似表現的其他疾病。

發熱大於等於5天,上述主要臨牀表現至少存在4項即可診斷爲川崎病發熱大於等於5天,主要臨牀表現不足4項,但是超聲心動圖血管造影發現有冠狀動脈異常者,可診斷爲川崎病。若發熱並有4項或4項以上主要臨牀指標,發病第4天即可診斷。

4.實驗室檢查血沉增快、C反應蛋白(CRP)增高、白細胞計數升高並出現核左移、血小板計數升高、貧血血清谷丙轉氨酶輕到中度升高、血漿白蛋白水平降低,無菌性膿尿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小兒心臟病學(第三版)》,(楊思源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關於川崎病診斷、治療和長期隨訪的指南》(Pediatrics 2004,第114卷,1708-1733頁)。

治療目標是減輕冠狀動脈心肌炎症反應抑制血小板聚集止血栓形成。

1.發病5-9天內給予大劑量IVIG(2g/kg),單次靜滴(10-12小時),輸注後48小時仍持續發熱可再次給予。

2.阿司匹林(每天30-50mg/kg),熱退後48-72小時減量至單劑3-5 mg/kg/d,持續用至發病後6-8周,直至無冠狀動脈病變證據爲止。

3.皮質類固醇激素使用僅限於應用2次或更多IVIG,仍持續發熱患者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M30.3川崎病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只要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C反應蛋白(CRP)、紅細胞沉降率(ESR)、肝腎功能凝血三項、心臟超聲檢查輸血檢查心電圖心肌酶譜。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外周血塗片、尿培養、胸片、B超EB病毒抗體等。

4.1.7 (七)選擇用藥

1.大劑量IVIG。

2.阿司匹林

4.1.8 (八)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血常規C反應蛋白(CRP)、血沉、肝腎功能心肌酶譜、凝血三項、心臟超聲

4.1.9 (九)出院標準

1.體溫正常。

2.血WBC計數及CRP基本正常。

3.皮疹、球結膜充血等急性期症狀基本消失。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大劑量IVIG治療重複使用後仍高熱不退者。

2.存在冠狀動脈嚴重病變(瘤樣擴張甚至血栓形成),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檢查,對症處理,向家屬解釋並告知病情,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增加住院費用等。

4.2 二、川崎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川崎病(ICD-10:M30.3)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14天

時間住院第1天住院第2–4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患者家屬簽署輸血知情同意書

□ 上級醫師查房

□ 整理送檢項目報告,有異常者應當及時向上級醫師彙報,並予相應處理

□ 初步確立診斷,予以相應治療

□ 向患者家屬交待病情

長期醫囑:

□ 心內科護理常規

□ 飲食

阿司匹林30-50mg/(kg·d)

□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C反應蛋白(CRP)、紅細胞沉降率(ESR)、肝腎功能凝血三項、心臟超聲檢查輸血檢查心電圖心肌酶譜

□ 胸片

靜脈丙種球蛋白2g/kg高熱時降溫處理

長期醫囑:

□ 心內科護理常規

□ 飲食

□ 二級護理

阿司匹林30-50mg/(kg·d)

□ 必要時營養心肌治療(按需)

□ 肝功能異常者保肝治療

臨時醫囑:

高熱時降溫處理

□ 隨訪血常規、CRP

主要

護理

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

□ 入院宣教

□ 定時測量體溫

□ 每日護理評估

□ 定時測量體溫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住院第5–9天住院第10–14天

(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體溫正常且血常規,CRP基本正常後阿司匹林予以減量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出院宣教

長期醫囑:

□ 心內科護理常規

□ 飲食

□ 二級護理

阿司匹林3-5mg/(kg· d)

(視病情)

□ 繼續營養心肌治療(按需)

□ 繼續保肝治療(按需)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CRP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阿司匹林

□ 定期門診隨診

監測血常規血沉,複查心臟超聲

主要

護理

工作

□ 每日護理評估

□ 定時測量體溫

□ 出院宣教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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