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適應證
血管造影適用於:
1.原發性血管性疾患(如血管閉塞性疾患、動脈瘤、動靜脈畸形、動靜脈瘻等)。
2.小血管腫瘤的診斷和部位的確定(例如甲狀旁腺瘤、胰細胞腺瘤等)。
3.手術前對有關血管的解剖位置的確定與判斷(例如血管再造術、局部腫瘤摘除術、臟器移植術)等。
5.經皮式血管介入性診斷與治療技術的施行(例如血管修復術、栓塞術、注入術等)。
6.爲重要心血管疾患施行先進的介入性檢查與治療(例如血管超聲波、冠狀動脈內鏡、冠狀動脈內多普勒超聲、經皮式冠脈腔內成形術及其支架的放置)等。
5 禁忌證
2.相對禁忌證
(1)近期患有心肌梗死、嚴重性心律失常、嚴重性血清電解質紊亂等。
(3)有中等度以上的腎功能不全。
(5)有充血性心功能不全或呼吸系嚴重性疾患導致在造影時不能安靜平臥者。
6 準備
1.常用造影劑
(3)泛影鈉和泛影葡酸胺。
2.認真審查並校對病歷與患者檢查的全部臨牀資料,同時於術前讓患者將“說明與同意書”填寫清楚(表1A~C),不要遺漏。
(2)應做下列檢查、化驗:BUN、血肌酐(Cr)、凝血酶原時原時間(即血漿凝血凝血酶原時凝血酶原時間,PT)、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血小板等。
(3)血管造影施行前8小時以內的水分攝取受限,內服藥可照常(上午做造影、早餐禁食;下午施行則中餐禁食)。
(4)患者於造影前15~20分鐘前口服或肌注安定10mg,高齡及小兒酌減。
(5)進入造影室前必須排尿。
(6)送入造影室時應同時攜帶病歷及各種檢查資料、身份證。應有親屬在室外陪候。
7 方法
7.1 1.動脈造影種類及方法
(1)逆行股動脈導管法、Seldinger法
股靜脈因位置較深,在皮膚表面不能看見,此靜脈在腹股溝韌帶下2~3cm,股動脈內側0.5~1.0cm處。用經皮穿刺針與皮膚呈40°角刺入皮膚,拔出塞蓋後的活動套管鞘,見有血液涌出示已在動脈血管內。
③插入導引鋼絲達預定造影之部位,拔出導引鋼絲後,插入導管達造影部位(即病變部位),注人造影劑後(一般每次20ml左右)立即連續攝影。
7.2 2.股動脈穿刺法
用Seldinger針沿股動脈走向,基本方法同上。當感觸到股動脈搏動時(通過Seldinger針微有搏動),繼續往裏推入血管內。然後拔出內套針,見有血液從外套針內涌出。造影劑劑量與方法同前。
7.3 3.順行性股動脈穿刺
切開皮膚(與股動脈穿刺部位不同),依患病部位不同而選用不同動脈的不同部位,先進行消毒、切開皮膚、分離動脈、將針穿刺於血管內。餘法同前。
7.4 4.左腋窩動脈穿刺法
或用左腋窩動脈,或用鎖骨下動脈到達病患部位後進行造影,或取出血栓等。造影方法同前。
7.5 5.頭顱動脈造影
患者仰臥,頭過伸,鋪消毒洞巾,於胸鎖關節上4~5cm處(胸鎖乳突肌內側緣),頸動脈搏動明顯處進針刺入血管內。施術者感覺到針進入動脈後見有針頭隨動脈而搏動,此時拔出針芯立即見有血液涌出,然後換成鈍頭針芯插入針芯,並隨即將穿刺針往前推動1.5~2.0cm。重新端正頭位囑患者屏氣勿動,並立即用裝好造影劑的注射器從穿刺內快速推入8~10ml造影劑(兒童酌減),速度每秒5ml,當造影劑注入1/2時攝片。
7.6 6.內臟動脈造影
主要指腹腔動脈和腸繫膜上動脈造影。造影方法同前述動脈造影法。即用Seldinger法插管法,在第12胸椎體處將導管旋轉使尖端指向腹前方,然後緩緩地向下移動,導管頂端如掛釘樣套住,此時若有抵抗感示導管已進入了腸繫膜上動脈。用5ml造影劑通過導管快速注入,若血管充盈呈“八”字形(左側脾動脈較粗,右側爲肝動脈)時,則表示導管已進入腹腔動脈;當血管充盈呈多支扇形分散狀時,表明導管在腸繫膜上動脈內。
注意:靜脈穿刺成功後流出的血液多呈黑色血液、速度較慢;而動脈內血液流出則呈鮮紅色,速度較急、涌出。當手術結束後,靜脈穿刺時,一般壓迫10~15分鐘;若用動脈穿刺法時結束後應壓迫20~30分鐘左右。
7.7 7.術後管理
①患者合作很重要
②導管拔去後約有20ml血液逆行進入血管內。Pigtail導管拔去前應先插入導引絲。
③壓迫血管時(拔出導管後)應戴手套。同時應墊海綿或紗布,不應發現有血跡。
④壓迫方法:用中指壓迫穿刺部位,食指壓迫穿刺部位的上部,無名指壓迫其下部,即三指併攏壓迫法。
⑤壓迫血管時的壓力大小掌握,以該處搏動不消失,末梢搏動確實能觸到。
⑥壓迫血管時應注意 確實有效地壓迫15分鐘,接着慢慢地減輕壓力,再壓迫5分鐘,然後停止。不要一下子停止,防止出血。
⑦一旦發現有再出血,應反覆壓迫20分鐘。
⑧壓迫結束時全部末梢搏動應觸及,並與術前搏動相比較。
(2)下肢呈伸展狀態應在牀上安靜8小時,頭的位置稍抬高。
檢查穿刺部位有無出血:頭4小時應每15分鐘檢查一次,後4小時應每30分鐘檢查一次,以後每4小時查看一次,有無出血,有無血腫。
(3)最初4小時每30分鐘1次,後4小時每1小時1次測血壓和脈搏。
(4)5%糖水+生理鹽水各500ml以每小時250ml速度靜脈滴入,此後以150ml/h速度再補入各500ml,靜滴時注意患者心肺腎功能。
(5)術後應囑多喝水、排尿量應≥600ml。若排尿有困難,應插導尿管。
(6)第二日可恢復術前飲食。
(7)肝素使用
應在術後6~12小時以後再給予。
①腹股溝部有血腫、或洗不掉的血痕硬結狀物、應觀察其增大或減小的變化,酌情處理。
②穿刺部位有止血困難的出血時,應注意脈搏的減弱或消失,四肢的神經系統症狀,當疑及有腹膜後血腫時,應與外科醫師聯繫。
7.8 8.合併症的預防
(1)發生率:與患者的年齡及造影操作的熟練程度有關,如表2。
(2)血栓症
①通常由於導管,即各種因素,例如導管太粗(與動脈內腔相比)、或導管材料差,導管表面血漬的長度(患者的50%在血管造影後導管表面上粘附有意義的血栓)等。
②血栓的發生與血管內膜損傷的程度、血管痙攣及患者血液凝固的程度狀態有關係。
(3)出血
①在穿刺部位壓迫動脈最重要;在大腿上部應正確地把握穿刺部位;一般在穿刺部位的上端及下端壓迫時間短,或壓迫手法沒掌握好。
②通常是在皮膚穿刺部位的上方壓迫(即一指壓迫於皮膚刺入部之上端,另外二指置於穿刺部位的下端(方);壓迫強度應以不完全阻斷血流而又能觸及末梢血管搏動爲最理想)。
③穿刺針的刺入角度若與皮膚相平行,則易於刺傷股動脈後壁即位於腹股溝韌帶的上方,此時血管後血腫極易形成。
④假性動脈瘤:應避開表淺股動脈被刺破(最常見的是穿刺位置太低),此時應拔出導管後,按操作要求仔細進行穿刺後加壓(較正常人加壓稍難)。
A.血栓一經確定,應立即考慮血栓取出術。
8 注意事項
(1)肝素使用中的患者:APTT應保持在正常值範圍(與正常值對照之比爲1.2~1.5)此時若行動脈穿刺應於穿刺前4小時中止肝素滴入。同時,在導管拔出後局部血管壓迫6~12小時後再繼續使用肝素。
(2)雙香豆素類抗凝固劑使用的患者:若有可能應在動脈穿刺前數日即應中止此類藥物,若PT延長的患者應予新鮮凍幹血漿(FFP),或維生素K 25~50mg於穿刺前4小時肌注(使PT≤15秒)。
(3)使用抗血小板製劑患者:行股動脈或腋窩動脈穿刺者應使血小板數≥75000/mm3。
(4)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患者:早晨胰島素量應減半,檢查當日量與平素使用量相同,食物經口進入,下午胰島素量的確定應在檢查完畢返回病房後,依血糖(或尿糖)檢查結果來重新制定;當術中發生致命性過敏反應時,必須用魚精蛋白中和之;對糖尿病患者,不管有無腎臟疾患,只要有引起急性腎小管壞死的危險時,至少應補足液體。
①局部浸潤利多卡因過敏試驗陰性者,可於動脈穿刺時用局部浸潤法,或用下法:
2.給藥時的注意點
(1)重症冠狀動脈疾患或者腦血管疾患者,若血壓偏低,應避免給予減少心輸出量的藥物。
(2)防止痙攣發作:避免使用痙攣閾值下降的藥物(例如嘜啶meperidin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