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性耳聾臨牀路徑(2019年版)

臨牀路徑 耳鼻咽喉科臨牀路徑 2019年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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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tū fā xìng ěr ló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突發性耳聾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突發性耳聾臨牀路徑(2019年版)

4.1 一、突發性耳聾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突發性耳聾(ICD-10:H91.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咽喉頭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突發性聾的診斷和治療指南(2015)》[中華耳鼻咽喉頭外科雜誌編輯委員會,中華醫學會鼻咽喉頭外科學分會;中華耳鼻咽喉頭外科雜誌, 2015, 50(6):443-447]。突發性耳聾是指72小時內突然發生的、原因不明的感音神經聽力損失,至少在相鄰的兩個頻率聽力下降≥20dBHL。

注:原因不明是指還未查明原因,一旦查明原因,就不再診斷爲突發性聾,此時突發性聾只是疾病的一個症狀

1.在72小時內突然發生的,至少在相鄰的2個頻率聽力下降≥20dBHL的感音神經聽力損失,多爲單側,少數可雙側同時或先後發生

2.未發現明確病因(包括全身或局部因素)。

3.可伴耳鳴、耳悶脹感、耳周皮膚感覺異常等。

4.可伴眩暈噁心嘔吐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咽喉頭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突發性聾的診斷和治療指南(2015)》[中華耳鼻咽喉頭外科雜誌編輯委員會,中華醫學會鼻咽喉頭外科學分會;中華耳鼻咽喉頭外科雜誌, 2015, 50(6):443-447]。

詳細詢問病史,積極尋找病因,儘早介入治療。

1.一般治療:適當休息並治療相關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

2.糖皮質激素藥物

3.改善內耳微循環藥物

4.降低血液黏稠度和抗凝藥物

5.神經營養藥物

6.其他治療,如混合氧、高壓氧等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H91.2突發性耳聾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脂。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

(4)X線胸片、心電圖

(5)純音聽閾測試、聲導抗檢查

(6)耳科檢查:耳周皮膚淋巴結外耳道及鼓膜

(7)音叉檢查:林納試驗(Rinne test)、韋伯試驗(Weber test)以及施瓦巴赫試驗(Schwabach test)。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血清病原學檢測

(2)言語測聽。

(3)耳蝸電圖

(4)聽性腦幹反應

(5)耳聲發射檢測(瞬態誘發耳聲發射或畸變產物耳聲發射)。

(6)前庭平衡功能相關測試。

(7)影像檢查(CT或MRI),單側發病建議行MRI。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基本治療建議:

(1)突聾急性發作期(3周以內)多爲內耳血管病變,建議採用糖皮質激素血液流變學治療(包括血液稀釋、改善血液流動度以及降低黏稠度/纖維蛋白原,具體藥物銀杏葉提取物巴曲酶等)。

(2)糖皮質激素的使用:口服給藥:潑尼松每天1mg/kg(最大劑量建議爲60mg),晨起頓服;連用3天,如有效,可再用2天后停藥,不必逐漸減量,如無效可以直接停藥。激素也可靜脈注射給藥,按照潑尼松劑量類比推算,甲潑尼龍40mg或地塞米松10mg,療程同口服激素激素治療首先建議全身給藥,局部給藥可作爲補救性治療,包括鼓室內注射或耳後注射。鼓室內注射可用地塞米松5mg或甲強龍20mg,隔日1次,連用4~5次。耳後注射可以使用甲強龍20~40mg,或者地塞米松5~10mg,隔日1次,連用4~5次。如果患者複診困難,可以使用複方倍他米松2mg(1ml),耳後注射1次即可。對於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病史的患者,在徵得其同意,密切監控血壓血糖變化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全身酌情使用糖皮質激素或者局部給藥。

(3)突發性聾可能會出現聽神經繼發性損傷,急性期及急性期後可給予營養神經藥物(如甲鈷胺神經營養因子等)和抗氧化劑(如硫辛酸銀杏葉提取物等)。

(4)同種類型的藥物,不建議聯合使用。

(5)高壓氧的療效國內外尚有爭議,不建議作爲首選治療方案。如果常規治療效果不佳,可考慮作爲補救性措施。

(6)療程中如果聽力完全恢復可以考慮停藥,對於效果不佳者可視情況延長治療時間。對於最終治療效果不佳者待聽力穩定後,可根據聽力損失程度,選用助聽器或人工耳蝸聽覺輔助裝置。

4.1.8 (八)出院標準

1.主訴聽力恢復病前水平且純音聽閾達到2015年突聾指南中制定的治癒標準。

2.或綜合治療滿1個療程。

4.1.9 (九)變異原因及分析

1.治療過程中出現藥物不良反應,需視具體情況調整用藥。

2.伴有其他全身疾病的患者需監控相關疾病的發展,若有加重需聯合相關科室進行診治。

4.2 二、突發性耳聾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突發性耳聾(ICD-10:H91.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 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初步確定診斷

□ 根據純音測聽嚴重程度確定藥物治療方案並開始用藥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及其注意事項

長期醫囑:

□    耳鼻喉科護理常規

□    三級護理

□    飲食

□  除了降纖藥視血液檢查結果決定用藥外,其他藥物治療可在入院當天進行。激素治療爲首選,同時視病人聽力損失的嚴重程度採用2-3種藥物搭配治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

感染性疾病篩查

X線胸片、心電圖

□ 純音聽閾測試、聲阻抗檢查

□ 其他特殊醫囑

高壓氧治療單(可選用)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CT或MRI

前庭功能檢查(伴眩暈者)

□ 耳聲發射、聽性腦幹反應(必要時)

□ 鎮靜、安神藥物(必要時)

□ 其他醫囑

主要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病情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3~13天

住院第12~14天

(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患者聽力的恢復情況及眩暈等伴隨症狀的改善情況調整用藥

¨  根據CT/MRI、聽力檢查結果鑑別造成突發性聽力下降的其他可能原因

¨  治療第7~10天覆查純音測聽,若聽力恢復不佳可考慮調整用藥

¨  複查肝腎功能,使用降纖藥的患者要查血凝,根據檢查結果決定是否調整用藥

¨  注意觀察激素不良反應,並對症處理

¨  完成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

¨  口服藥物的服用指導

長期醫囑:

□ 繼續入院長期醫囑

□ 有藥物不良反應調整用藥

激素酌量遞減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純音測聽

□ 複查肝腎功能、血凝(降纖藥物使用者)

□ 調整用藥(7~10天療效不佳者,需要時)

□ 其他醫囑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主要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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