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分子式
KCN
10 分子量
65.11
13 密度
相對密度(水=1)1.52
17 健康危害
健康危害:抑制呼吸酶,造成細胞內窒息。吸入、口服或經皮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50~100mg即可引起猝死。非驟死者臨牀分爲4期:前驅期有粘膜刺激、呼吸加快加深、乏力、頭痛,口服有舌尖、口腔發麻等;呼吸困難期有呼吸困難、血壓升高、皮膚粘膜呈鮮紅色等;驚厥期出現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鬆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長期接觸少量氰化物出現神經衰弱綜合徵、眼及上呼吸道刺激。可引起皮疹。
18 毒理學資料及環境行爲
毒性:高毒類。
急性毒性:LD506.4mg/kg(大鼠經口);8500μg/kg(小鼠經口)
致突變性 :DNA抑制:小鼠淋巴細胞1nmol/L。細胞遺傳學分析:小鼠乳腺1nmol/L,48小時。
污染來源:氰化物是劇毒物質,其污染事故常發生於電鍍、鍊金、熱處理、煤氣、焦化、製革、有機玻璃、苯、甲苯、二甲苯、照相以及農藥等的生產過程中。
代謝和降解:遊離氰基在體內主要代謝途徑是在硫氰化酶(或β巰基丙酮酸轉硫酶)的 催化作用下,與硫起加成反應,轉變成毒性很低的SCN(只有CN-毒性的1/200)。然後由尿、唾液、汗液等排出體外。
遊離氰基還可與體內含鈷的化合物如羥鈷胺(維生素B12)結合形成無毒的氰鈷化合物。因此臨牀上有用羥鈷胺或依地酸二鈷搶救CN-急性中毒的報告。
人體對CN-有較強的解毒機能,氰化物是非蓄積性毒物。當不致產生中毒劑量的少量外源性氰根進入機體後,可被迅速轉化爲無毒或低毒物質排出體外。
氰化物在地面水中很不穩定,當水的pH值大於7和有氧存在的條件下,可被氧化生成碳酸鹽與氨。地面水中帶存在着能夠分解利用氰化物的微生物,亦可將氰經生物氧化用途轉化爲碳酸鹽與氨。因此氰化物在地面水中的自淨過程相當迅速,但水體中氰化物的自淨過程還要受水溫,水的曝氣程度(攪動)、pH、水面大小及深度等因素影響。
土壤對氰化物出有很強的淨化能力。進入寺壤的氰化物,除逸散至空氣中的外,一部分被植物吸收,在植物體內被同化或氧化分解。存留於土壤中並部分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可被轉化爲碳酸鹽、氨和甲酸鹽。當氰化物持續污染時,土壤微生物經馴化、毓可產生相適應的微生物羣,對氰的淨化起巨大作用。因此有些低濃度含氰工業廢水長期進行污水灌溉的地區,土壤中的氰含量幾乎沒有積累。
殘留與蓄積:自然界對氰化物的污染有很強的淨化作用,因此,一般來說外源氰不易在環境和機體中積累。只有在特定條件下(事故排放、高濃度持續污染),氰的污染量超過環境的淨化能力時,才能在環境中殘留、蓄積,從而構成對人和生物的潛在危害。
遷移轉化:氰化物廣泛地存在於自然界中。動植物體內都含有一些氰類物質,有些植物如苦杏仁、白果、果仁、木薯、高梁等含有相當量的含氰糖甙。它水解後釋放出洲離的氰化氫,在一些普通糧食、蔬菜中,也可檢出微量氰。
土壤中也普遍含有氰化物,並隨土壤深度的增加而遞減,其含量爲0.003-0.130mg/kg。天然土壤中的氰化物主要來自土壤腐植質。腐植質是一類複雜的有機化合物,其核心由多元酚聚合而成,並含有一定數量的氮化合物。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可以生成氰和酚,因此土壤中氰的本底含量與其中有機質的含量密切相關。
由於氰化氫及易揮發,多數氰化物易溶於水,因此排入自然環境中的氰化物易被水(或大氣)淋溶稀釋、擴散,遷移能力強。氰化氫和簡單氰化物在地面水中很不穩定,氰化氫易逸入空氣中;或當水的pH值大於7和有氧存在的條件下,亦可被氧化而生成碳酸鹽與氨。簡單氰化物在水中很易水解而形成氰化氫。水中如含無機酸,即使是二氧化碳溶於水中生成的碳酸(弱酸),亦可加速此分解過程。
HCN是有苦杏仁味的氣味,極易擴散,易溶於水而成氫氰酸;氰化物一般爲無色晶體,在空氣中易潮解並有HCN的微弱臭味,能使水產生杏仁臭。氰化物中毒的症狀爲:輕者有粘膜刺激,脣舌麻木頭痛、眩暈、下肢無力、胸部有壓迫感、噁心、嘔吐、血壓上升、心悸、氣喘等。重者呼吸不規則,逐漸昏迷、痙攣、大小便失禁、血壓下降、迅速發生呼吸障礙而死亡。
危險特性:不燃。受高熱或與酸接觸會產生劇毒的氰化物氣體。與硝酸鹽、亞硝酸鹽、氯酸鹽反應劇烈,有發生爆炸的危險。遇酸或露置空氣中能吸收水分和二氧化碳,分解出劇毒的氰化氫氧化。水溶液爲鹼性腐蝕液體。
21 環境標準
中國(TJ36-79) |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 | 0.3mg/m3(HCN)[皮] | ||||
中國(GB5749-85) | 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 | 0.05mg/L(氰化物) | ||||
中國(GB5048-92) |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 水作,旱作,蔬菜:0.5mg/L(氰化物) | ||||
中國(GB/T14848-93) | 地下水質量標準(氰化物,mg/L ) | I類 | II類 | III類 | IV類 | V類 |
0.001 | 0.01 | 0.05 | 0.1 | >0.1 | ||
中國(GB11607-98) | 漁業水質標準 | 0.005mg/L(氰化物) | ||||
中國(GHZB1-1999)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總氰化物,mg/L) | I類 | II類 | III類 | IV類 | V類 |
0.005 | 0.05(漁0.005) | 0.2(漁0.005) | 0.2 | 0.2 | ||
中國(GB3097-1997) | 海水水質標準(氰化物,mg/L) | 第一類0.005;第二類0.005;第三類0.10;第四類0.20 | ||||
中國(GB8978-1996)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總氰化物 ) | 一級0.5mg/L 二級0.5mg/L 三級1.0mg/L | ||||
中國(GB5058-1996) | 固體廢棄物浸出毒性鑑別標準值 | 1.0mg/L(氰化物) |
22 泄漏應急處理
對泄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掃起,倒至大量水中。加入過量NaClO或漂白粉,放置24小時,確認氰化物全部分解,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污染區用NaClO溶液或漂白粉浸光24小時後,用大量水沖洗,洗水放入廢水系統統一處理。對HCN則應將氣體送至通風櫥或將氣體導入碳酸鈉溶液中,加等量的NaClO,以6mol/L NaOH中和,污水放入廢水系統做統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