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疾病別名
木醇中毒
5 疾病分類
急診科
6 疾病概述
甲醇又稱木醇、木酒精,爲無色、透明、略有乙醇味的液體,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攝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甲醇對人體的毒作用是由甲醇本身及其代謝產物甲醛和甲酸引起的,主要特徵是以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眼部損傷及代謝性酸中毒爲主,一般於口服後8-36小時發病,表現爲頭痛、頭暈、乏力、步態不穩、嗜睡等。重者有意識朦朧、瞻妄、癲癇樣抽搐、昏迷、死亡等。
7 疾病描述
甲醇又稱木醇、木酒精,爲無色、透明、略有乙醇味的液體,是工業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攝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甲醇對人體的毒作用是由甲醇本身及其代謝產物甲醛和甲酸引起的,主要特徵是以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眼部損傷及代謝性酸中毒爲主,一般於口服後8-36小時發病,表現爲頭痛、頭暈、乏力、步態不穩、嗜睡等。重者有意識朦朧、瞻妄、癲癇樣抽搐、昏迷、死亡等。造成中毒的原因多是飲用了含有甲醇的工業酒精或用其勾兌成的“散裝白酒”。
8 症狀體徵
1.中毒史 口服5~10ml即可引起嚴重中毒。15ml可致失明。致死量約30~60ml。呼吸道吸入高濃度甲醇蒸氣亦可引起中毒。
2.中毒表現 口服可伴有胃腸道刺激症狀,約8~36h潛伏期後中樞神經系統症狀明顯,頭痛、頭暈、眩暈、意識朦朧、譫妄、昏迷,可出現視神經盤水腫、萎縮及視網膜充血、出血等。
10 病理生理
(2)甲醇經脫氫酶作用,代謝轉化爲甲醛、甲酸,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統,致需氧代謝障礙,體內乳酸及其他有機酸積聚,引起酸中毒;
(3)由於甲醇及其代謝物甲醛、甲酸在眼房水和眼組織內含量較高,致視網膜代謝障礙,易引起視網膜細胞、視神經損害及視神經脫髓鞘。
12 治療方案
1.吸入中毒者立即脫離現場,用清水沖洗污染皮膚;口服者用3%~5%碳酸氫鈉溶液充分洗胃。充分飲水。
2.病室內避免強烈光線,用軟紗布遮蓋雙眼。
3.10%葡萄糖液500ml加普通胰島素20U靜滴,肌注大劑量維生素B1,適當補充鉀、鎂及磷酸鹽。
4.50%乙醇水溶液或高濃度白酒30ml內服或胃管給予,3~4h一次,可抑制甲醇氧化、加速排泄;患者呈明顯抑制狀態者忌用。
14 特別提示
1、急性中毒以1%碳酸氫鈉洗胃,嚴重者作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以清除體內甲醇。並以4%碳酸氫鈉250ml靜脈滴注糾正酸中毒,以20%甘露醇250ml加地塞米松5-10mg靜脈滴注防治腦水腫等措施搶救。
2、慢性中毒及視神經損害、視神經萎縮者,給予地巴唑10mg、煙酸10mg及維生素B 1、B12等血管擴張劑、神經營養藥每日3次口服治療;必要時配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如潑尼松或地塞米松口服治療,保護視神經,促進其恢復。
(2)甲醇經脫氫酶作用,代謝轉化爲甲醛、甲酸,抑制某些氧化酶系統,致需氧代謝障礙,體內乳酸及其他有機酸積聚,引起酸中毒;
(3)由於甲醇及其代謝物甲醛、甲酸在眼房水和眼組織內含量較高,致視網膜代謝障礙,易引起視網膜細胞、視神經損害及視神經脫髓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