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toxic cardiopathy caused by chemicals
ICS 13.100 C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74—2009《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診斷標準》(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toxic cardiopathy caused by chemical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09年03月16日發佈,自2009年11月0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Z 74—2002。
3 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的5.1爲推薦性的,其餘爲強制性的。
本標準代替GBZ 74—2002《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診斷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Z 74—2002同時廢止。
本標準與GBZ 74—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診斷和分級標準的具體內容;
——增補了治療方案。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衛生部職業病診斷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本標準由黑龍江省第二醫院、上海市楊浦區中心醫院負責起草,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參與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胡英華、李曉軍、張雪濤、倪爲民、馮克玉、黃先青、趙立強、穆進軍。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爲:
——GB 17057—1997;
——GBZ 74—2002。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診斷標準
4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的診斷原則、診斷及分級標準和處理原則。
5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Z 71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標準(總則)
7 4 診斷及分級標準
7.1 4.1 輕度中毒性心臟病
凡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者:
a)心電圖出現輕度缺血性改變;
b)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單源頻發室性期前收縮、莫氏Ⅰ型房室傳導阻滯等之一者;
c) CK-MB達到或超過正常參考值2倍但不超過5倍,伴乳酸脫氫酶(LDH)、天門冬酸氨基轉移酶(AST)等酶相應增高;
7.2 4.2 中度中毒性心臟病
凡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者:
a)心電圖明顯的缺血性改變;
b)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縮、心房顫動、心房撲動,成對室性期前收縮、RonT型室性期前收縮、莫氏Ⅱ型房室傳導阻滯等之一者;
c) CK-MB達到或超過正常參考值5倍,伴LDH、AST等酶相應增高。
7.3 4.3 重度中毒性心臟病
凡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者:
b)心室顫動、心室停搏、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等之一者;
d)心臟性猝死。
8 5 處理原則
8.1 5.1 治療原則
5.1.1 按GBZ 71中的治療原則,搶救急性中毒。
5.1.2 針對病因採取治療措施。
5.1.3 患者應絕對臥牀休息,及時糾正缺氧,維持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合理營養。
5.1.4 心肌損害的治療
c)合理使用糖皮質激素;
d)對於急性化學物中毒致血液高凝狀態,可給予低分子肝素及抗血小板治療;
e)缺血性心肌病的治療,主要是擴張冠狀動脈,改善心肌供血,抑制血小板聚集、抗凝等。
5.1.5 心力衰竭的治療
吸氧,給予利尿藥、血管擴張藥、正性肌力藥、洋地黃類藥物等措施,來減輕心臟前後負荷,改善血流動力學狀態和臨牀症狀。對極危重患者,可行主動脈內球囊反搏(IABP)和臨時心臟輔助系統等。
5.1.6 心律失常的治療
8.2 5.2 其他處理
5.2.1 接觸反應
觀察期2周。
經治療恢復後,一般可從事正常工作。
經治療,根據恢復情況,安排工作或休息。
11 附錄A(資料性附錄)正確使用本標準說明
A.1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心臟病是在各種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的過程中,由於短期內接觸較大量化學物,損害了心臟的泵功能、自律性或傳導性所致的疾病。臨牀上可分爲急性中毒性心肌損害、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或心源性休克及心臟性猝死五大類,中毒性心肌損害以心電圖、心肌酶譜、心肌肌鈣蛋白改變爲主要診斷依據,心律失常以心電圖及動態心電圖改變爲主要診斷依據,五類臨牀類型可以並存。
a)症狀:心悸,氣短,無力,胸悶,呼吸困難,有時因病情危重處於昏迷狀態而無任何主訴。
b)體徵:發紺,血壓下降,心臟擴大,心率增快或減慢,心音低弱,心律失常,嚴重者可聽到舒張期奔馬律,兩肺溼性囉音等。
c)心電圖:常見Q-T間期延長,ST-T改變,各種類型的心律失常等。
d)胸部X線檢查:可見心臟陰影擴大:刺激性氣體中毒肺水腫,可見肺動脈段突出,肺野顯示有點、片狀陰影或蝴蝶狀陰影。
f)其他:心臟彩色多普勒超聲,二維超聲心動圖,動態心電圖,單電子發射型計算機斷層儀(ECT)等檢查異常,可以深入瞭解心臟大小、心肌肥厚、心室擴大、心率變異、心功能等改變。
A.3 診斷的步驟及方法
a)根據高濃度化學物的接觸史,現場調查,臨牀及實驗室檢查資料,首先確診急性中毒及其程度。
心肌生物標誌物以臨牀開展較普遍的心肌酶譜和心肌肌鈣蛋白測定爲診斷指標,原則上需以發病2周內[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以發病1周內二的檢測結果爲診斷根據。心肌酶譜異常以CK-MB爲主要觀察指標,其他各項[肌酸激酶(CK)、乳酸脫氫酶(LDH)、α-羥丁酸脫氫酶(α-HBD)、天門冬酸氨基轉移酶(AST)]作參考。
a)心肌酶譜輕度升高:指CK-MB高於正常參考值但低於正常參考值的2倍。
b)心肌酶譜中度升高:指CK-MB達到或超過正常參考值2倍但低於正常參考值的5倍。
c)心肌酶譜重度升高:指CK-MB達到或超過正常參考值5倍。
d) cTns異常:指肌鈣蛋白T(cTnT)或肌鈣蛋白Ⅰ(cTnI)定性陽性或定量超過正常參考值。
注:心肌酶譜的檢測因受試劑、方法、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正常參考值以實際檢測設備的正常值爲準。
a)輕度心肌缺血樣心電圖改變:心電圖出現小於3個導聯的ST段下斜型或水平型下移≥0.05mV~0.1mV或T波低平、倒置(aVR導聯除外);
b)明顯心肌缺血樣心電圖改變:心電圖出現3個或3個以上導聯的ST段下斜型或水平型下移≥0.05mV~0.1mV或冠狀T波倒置或一過性Q波(伴有或不伴有R波振幅減低)或一過性ST 段抬高呈急性心肌梗死樣心電圖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