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màn xìng yán zhèng xìng tuō suǐ qiào xìng duō fā xìng shén jīng bì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慢性炎症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慢性炎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慢性炎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Chronic inflammatory polyradiculoneuropathy,縮寫爲CIDP,ICD-10: G61.8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中國慢性炎性多發性神經病診療指南(中華神經科雜誌2010,43(8):586-588)。
1.慢性或亞急性起病,症狀進展在8周以上;病程可分爲慢性進展性和緩解復發型。
2.臨牀表現(經典CIDP):四肢肌肉無力,近端和遠端均可受累,通常近端無力更突出。大多數患者主訴四肢麻痹部分伴有疼痛,客觀可有末梢性感覺障礙,嚴重者可出現感覺性共濟失調。四肢腱反射減低或消失。可伴有自主神經功能障礙。腦神經受損相對少見,呼吸肌麻痹罕見。
4.電生理檢查:神經傳導測定可表現爲感覺和運動傳導速度減慢、傳導阻滯和波形離散等脫髓鞘的特點,F波也可表現異常。
5.排除CIDP綜合徵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中國慢性炎性多發性神經病診療指南(中華神經科雜誌2010,43(8):586-588)。
2.血漿置換。
4.對症治療及預防併發症。
5.康復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G61.801 CIDP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蛋白電泳、腫瘤全項、免疫五項+風溼三項、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周圍神經活檢、骨穿、PET檢查、胸部CT、頸椎和腰椎MRI
4.1.7 (七)選擇用藥。
1.首選糖皮質激素治療,包括大劑量甲基潑尼松衝擊、靜脈注射地塞米松或口服醋酸潑尼松片等。
3.血漿置換。
4.其他免疫抑制劑。
6.康復治療
4.1.8 (八)出院標準。
2.併發症得到有效控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住院期間合併感染(肺部、泌尿系、腸道等),需要進行抗感染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患者可能確診爲CIDP綜合徵,查到其他的致病原因,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4.2 二、慢性炎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的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慢性炎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ICD-10:G61.8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住院天數:14~28天
時間 | 住院第1-2天 | 住院第3-5天 | 住院第6-7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完善病歷 □ 醫患溝通,交待病情 | □ 必要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 記錄會診意見 |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必要時康復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病情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第8–12天 | 第13–27天 | 第28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三級醫生查房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必要時康復治療 |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明天出院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 再次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出院後注意事項,出院後治療及家庭保健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出院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根據病情選擇神經活檢、骨穿、PET檢查、胸部CT、頸椎和腰椎MRI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神經內科疾病護理常規 □ 二/三級護理 □ 基礎疾病用藥 □ 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明日出院 | 出院醫囑: □ 通知出院 □ 依據病情給予出院帶藥及建議 □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
病情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