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藍根顆粒

涼血利咽 清熱解毒 中醫學 方劑學 中藥學 方劑 中成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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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bǎn lán gēn kē lì

2 英文參考

banlangen granules[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banlangen keli[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3 國家基本藥物

板藍根顆粒有關的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信息

序號基本藥物目錄序號藥品名稱劑型規格單位零售指導價格類別備註
20516板藍根顆粒顆粒劑10g0.54元中成藥部分*
20616板藍根顆粒顆粒劑5g0.28元中成藥部分

注(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部分):

1、表中備註欄標註“*”的爲代表品。

2、表中代表劑型規格在備註欄中加註“△”的,該代表劑型規格及與其有明確差比價關係的相關規格的價格爲臨時價格。

注(中成藥部分):

1、表中備註欄標註“*”的劑型規格爲代表品。

2、表中備註欄加註“△”的劑型規格,及同劑型的其他規格爲臨時價格。

3、備註欄中標示用法用量的劑型規格,該劑型中其他規格的價格是基於相同用法用量,按《藥品差比價規則》計算的。

4、表中劑型欄中標註的“蜜丸”,包括小蜜丸和大蜜丸

4 概述

板藍根顆粒中成藥,是由板藍根經加工製成的顆粒[1]。具有清熱解毒涼血利咽的功效。用於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喉腫痛口咽乾燥、腮部腫脹;急性扁桃體炎腮腺炎見上述證候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記載有板藍根顆粒的藥典標準。

5 板藍根顆粒的藥典標準

5.1 品名

板藍根顆粒

Banlangen Keli

5.2 處方

板藍根1400g

5.3 製法

板藍根,加水煎煮二次,第一次2小時,第二次1小時,煎液濾過,濾液合併,濃縮至相對密度爲1.20(50℃),加乙醇使含醇量達60%,靜置使沉澱,取上清液,回收乙醇並濃縮至適量,加入適量的蔗糖粉和糊精,製成顆粒,乾燥,製成1000g;或加入適量的糊精、或適量的糊精和甜味劑,製成顆粒,乾燥,製成600g,或取上清液,回收乙醇並濃縮至相對密度爲1.32~1.35(60℃),乾燥,粉碎,加入適量的澱粉及溼潤劑,混勻,製成顆粒,乾燥,製成200g,[2]即得。

5.4 性狀

本品爲淺棕黃色至棕褐色的顆粒;味甜、微苦,或味微苦(無蔗糖)。

5.5 鑑別

取本品2g,研細,加乙醇10ml,超聲處理30分鐘,濾過,濾液濃縮至2ml,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板藍根照藥材0.5g,加乙醇20ml,同法制成對照藥溶液。再取亮氨酸對照品、精氨酸對照品,加乙醇製成每1ml各含0.1mg的混合溶液,作爲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及對照品溶液各5~10μl、對照藥溶液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丁醇冰醋酸—水(19:5:5)爲展開劑,展開,取出,晾乾,噴以茚三酮試液,在105℃加熱至斑點顯色清晰。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藥材色譜和對照品色譜相應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斑點。

5.6 檢查

應符合顆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 C)。

5.7 功能與主治

清熱解毒涼血利咽。用於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喉腫痛口咽乾燥、腮部腫脹;急性扁桃體炎腮腺炎見上述證候者。

5.8 用法與用量

開水沖服。一次5~10g[規格(1)、(2)],或一次1—2袋[規格(3)、(4)],一日3~4次[2]

5.9 規格

(1)每袋裝5g(相當於飲片7g)

(2)每袋裝10g(相當於飲片14g)

(3)每袋裝3g(無蔗糖,相當於飲片7g)

(4) 每袋裝lg(無蔗糖,相當於飲片7g)[2]

5.10 貯藏

密封

5.11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6 板藍根顆粒藥品介紹

6.1 藥品類型

中藥

6.2 藥品名稱

板藍根顆粒

6.3 藥品漢語拼音

Banlangen Keli

6.4 成份

板藍根

6.5 性狀

板藍根顆粒爲淺棕黃色至棕褐色的顆粒;味甜、微苦,或味微苦(無蔗糖)。

6.6 板藍根顆粒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涼血利咽。用於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喉腫痛口咽乾燥急性扁桃體炎見上述證候者。

6.7 規格

每袋裝5克

6.8 板藍根顆粒的用法用量

開水沖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6.9 注意事項

1.忌菸酒、辛辣、魚腥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中藥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脾虛便溏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扁桃體有化膿或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板藍根顆粒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板藍根顆粒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板藍根顆粒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板藍根顆粒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6.10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6.11 備註

請仔細閱讀介紹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7 參考資料

  1.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2.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第二增補本[M].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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