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Xifu Wuxibao Bai Bai Po Lianhe Yimiao
3.1.3 英文名
Diphtheria,Tetanus and Acellular PertussisCombined Vaccine, Adsorbed
3.2 定義、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由無細胞百日咳疫苗原液、白喉類毒素原液及破傷風類毒素原液加入氫氧化鋁佐劑製成。用於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
3.3 1 基本要求
生產和檢定用設施、原材料及輔料、水、器具、動物等應符合“凡例”的有關要求。
3.4 2 製造
3.4.1 2.1 混合前單價原液
3.4.1.1 2.1.1 無細胞百日咳疫苗原液製造
3.4.1.2 2.1.2 白喉類毒素原液製造
3.4.1.3 2.1.3 破傷風類毒素原液製造
3.4.1.4 2.1.4 原液檢定
3.4.1.4.1 2.1.4.1 百日咳疫苗原液檢定
按本品種附錄中2項進行。
3.4.1.4.2 2.1.4.2 白喉類毒素原液檢定
按“吸附白喉疫苗”中3.1項進行。
3.4.1.4.3 2.1.4.3 破傷風類毒素原液檢定
按“吸附破傷風疫苗”中3.1項進行。
3.4.2 2.2 半成品
3.4.2.1 2.2.1 配方
每1ml半成品中各種抗原成分含量如下:
白喉類毒素 應不高於25Lf
3.4.2.2 2.2.2 佐劑配製
2.2.2.1 配製氫氧化鋁,可用三氯化鋁加氨水法或三氯化鋁加氫氧化鈉法。用氨水配製者需透析除氨後使用,也可用其他適宜方法配製。
2.2.2.2 配製成的氫氧化鋁原液應爲淺藍色或乳白色的膠體懸液,不應含有凝塊或異物。
2.2.2.3 氫氧化鋁原液應取樣測定氫氧化鋁及氯化鈉含量。
3.4.2.3 2.2.3 合併及稀釋
將白喉類毒素、破傷風類毒素及無細胞百日咳疫苗原液加入已稀釋的佐劑內,調pH值至5.8~7.2。
3.4.2.4 2.2.4 半成品檢定
按3,1項進行。
3.4.3 2.3 成品
3.4.3.1 2.3.1 分批
3.4.3.2 2.3.2 分裝
3.4.3.3 2.3.3 規格
每瓶0.5ml、1.0ml、2.0ml、5.0ml。每1次人用劑量0.5ml,含無細胞百日咳疫苗效價應不低於4.0IU,白喉疫苗效價應不低於30IU,破傷風疫苗效價應不低於40IU。
3.4.3.4 2.3.4 包裝
3.5 3 檢定
3.5.1 3.1 半成品檢定
3.5.1.1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5.2 3.2 成品檢定
3.5.2.1 3.2.1 鑑別試驗
3.5.2.1.1 3.2.1.1 無細胞百日咳疫苗
可選擇下列一種方法進行:
(2)採用酶聯免疫法檢測PT、FHA抗原,應含有相應抗原(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Ⅸ S);
(3)其他適宜的抗原抗體反應試驗。
3.5.2.1.2 3.2.1.2 白喉類毒素
可選擇下列一種方法進行:
(1)疫苗注射動物應產生抗體(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C);
(2)疫苗加枸櫞酸鈉或碳酸鈉將佐劑溶解後,做絮狀試驗(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D),應出現絮狀反應;
(3)疫苗經解聚液溶解佐劑後取上清液,做凝膠免疫沉澱試驗(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Ⅷ C),應出現免疫沉澱反應。
3.5.2.1.3 3.2.1.3 破傷風類毒素
可選擇下列一種方法進行:
(1)疫苗注射動物後應產生破傷風抗體(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B);
(2)疫苗加入枸櫞酸鈉或碳酸鈉將吸附劑溶解後做絮狀試驗(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D),應出現絮狀反應;
(3)疫苗經解聚液溶解佐劑後取上清液,做凝膠免疫沉澱試驗(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Ⅷ C),出現免疫沉澱反應。
3.5.2.2 3.2.2 物理檢查
3.5.2.2.1 3.2.2.1 外觀
振搖後應呈均勻乳白色混懸液,無搖不散韻凝塊或異物。
3.5.2.2.2 3.2.2.2 裝量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A),應不低於標示量。
3.5.2.3 3.2.3 化學檢定
3.5.2.3.1 3.2.3.1 pH值
應爲5.8~7.2(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Ⅴ A)。
3.5.2.3.2 3.2.3.2 氯化鈉含量
應爲7.5~9.5g/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G)。
3.5.2.3.3 3.2.3.3 氫氧化鋁含量
應爲1.0~1.5mg/m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F)。
3.5.2.3.4 3.2.3.4 硫柳汞含量
應不高於0.1g/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B)。
3.5.2.3.5 3.2.3.5 遊離甲醛含量
應不高於0.2g/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 L)。
3.5.2.3.6 3.2.3.6 戊二醛含量
應小於0.01g/L(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 I)。
3.5.2.4 3.2.4 效價測定
3.5.2.4.1 3.2.4.1 無細胞百日咳疫苗
按“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中附錄2進行。以適宜的稀釋倍數稀釋至第一個免疫劑量,再按5倍系列稀釋。免疫時間爲21天。每1次人用劑量的免疫效價應不低於4.0IU,且95%可信限的低限應不低於2.0IU。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時可進行復試,但所有的有效試驗結果必須以幾何平均值(如用概率分析法時,應用加權幾何平均)來計算。達到上述要求即判爲合格。
3.5.2.4.2 3.2.4.2 白喉疫苗
每1次人用劑量中白喉類毒素的免疫效價應不低於30I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C)。
3.5.2.4.3 3.2.4.3 破傷風疫苗
每1次人用劑量中破傷風類毒素的免疫效價應不低於40IU(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B)。
3.5.2.5 3.2.5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5.2.6 3.2.6 特異性毒性檢查
3.5.2.6.1 3.2.6.1 無細胞百日咳疫苗
按本品種附錄中2.5項進行。
3.5.2.6.2 3.2.6.2 白喉、破傷風疫苗
用體重250~350g豚鼠,每批製品不少於4只,每隻腹部皮下注射2.5ml,分兩側注射,每側1.25ml,觀察30天。注射部位可有浸潤,經5~10天變成硬結,可能30天不完全吸收。在第10天、第20天、第30天稱體重,到期體重比注射前增加,局部無化膿、無壞死、無破傷風症狀及無晚期麻痹症者爲合格。
3.5.2.7 3.2.7 毒性逆轉試驗
每批供試品置37℃4周,按本品種附錄中2.6項進行。
3.6 4 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自生產之日起,有效期爲24個月,自百日咳原液脫毒之日起,總有效期不得超過36個月。
3.7 5 附錄
3.8 6 使用說明
3.9 附錄 無細胞百日咳疫苗原液製造及檢定要求
本品系由百日咳桿菌的培養物或其上清液,經硫酸銨鹽析和蔗糖密度梯度離心法提取百日咳毒素(PT)和絲狀血凝素(FHA)等有效組分,經脫毒製成。用於製備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
3.9.1 1 製造
3.9.1.1 1.1 菌種
生產用菌種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
生產用菌種應採用百日咳Ⅰ相CMCC 58003 (CS株)或其他適宜菌株。
3.9.1.1.1 1.1.2 種子批的建立
3.9.1.1.2 1.1.3 種子批的傳代
3.9.1.1.3 1.1.4 種子批的檢定
1.1.4.1 培養特性
於包-姜(Bordet-Gengou)培養基或其他適宜培養基上培養,各菌株應具有典型的形態及生化特性。
1.1.4.2 血清學試驗
取經35~37℃培養40~48小時的菌苔,混懸於生理氯化鈉溶液或PBS內,製成適宜濃度的菌懸液,與Ⅰ相參考血清做定量凝集反應,凝集效價應達到血清原效價之半。並同時進行Fim2,Fim3的血清學檢測。
取經35~37℃培養40~48小時的菌苔,混懸於PBS內,並稀釋成不同濃度的菌液;取家兔或豚鼠至少2只,分別用每一稀釋度的菌液皮內注射0.1ml,經72小時觀察注射部位的皮膚反應,如其中1只家兔或豚鼠在注射含菌4.0×107以下稀釋度的部位出現出血性壞死者,爲陽性反應,判爲合格。
1.1.4.4 毒力試驗
用體重16~18g的小鼠至少3組,每組至少10只,在麻醉狀態下從鼻腔滴人經培養20~24小時、以PBS稀釋的菌液0.05ml,觀察14天,記錄小鼠生死情況,按Reed-Muench法計算LD50,1LD50的菌數應不高於1.2×108。
1.1.4.5 效價測定
按“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附錄2進行。
3.9.1.1.4 1.1.5 菌種保存
3.9.1.2 1.2 原液
3.9.1.2.1 1.2.1 生產用種子
將工作種子批菌種啓開後,接種於改良包-姜培養基或活性炭半綜合培養基或其他適宜培養基上,予35~37℃培養不超過72小時,以後各代不超過48小時。傳代菌種保存不得超過14天,工作種子批啓開後用於生產時不應超過10代。
3.9.1.2.2 1.2.2 生產用培養基
3.9.1.2.3 1.2.3 培養
3.9.1.2.4 1.2.4 收穫和殺菌
培養物於對數生長期後期或靜止期前期收穫。在培養物中加入硫柳汞殺菌。
3.9.1.2.5 1.2.5 純化
採用硫酸銨鹽析和蔗糖密度梯度離心去除內毒素,收集PT、FHA有效組分。
3.9.1.2.6 1.2.6 蛋白氮含量測定
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Ⅵ B第二法)。
3.9.1.2.7 1.2.7 純度測定
採用聚丙烯酰胺凝膠電泳法或SDS-聚丙烯酰胺凝膠電泳法檢測,應顯示主要含有PT和FHA兩種組分,且批間比例應保持一致。PT和FHA等有效組分應不低於總蛋白質含量的85%。
3.9.1.2.8 1.2.8 脫毒和勻化
採用甲醛溶液或戊二醛溶液脫毒,然後用適宜方法除去脫毒劑,再經超聲波勻化處理即爲原液。
3.9.2 2 檢定
3.9.2.1 2.1 染色鏡檢
取供試品的沉澱物,塗片染色鏡檢,不應有百日咳桿菌和其他細菌。
3.9.2.2 2.2 效價測定
按“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附錄2進行。即先將原液稀釋至成品的濃度後,以適宜的稀釋倍數爲第一個免疫劑量,再按5倍系列稀釋,免疫21天后攻擊。
3.9.2.3 2.3 無菌檢查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應符合規定。
3.9.2.4 2.4 不耐熱毒素試驗
用生理氯化鈉溶液將供試品稀釋至半成品濃度的2倍,用48~72小時齡的乳鼠至少4只,每隻皮內注射0.025ml,或用體重2.5kg的家兔至少2只,每隻皮內注射0.1ml,觀察4日,受試動物不得出現不耐熱毒素引起的任何局部反應。
3.9.2.5 2.5 特異性毒性檢查
毒性參考品按照每批標示進行稀釋,將供試品稀釋至與成品相同濃度。用體重14~16g NIH小鼠(雌性或雌雄各半),毒性參考品的每一稀釋度和供試品各用一組,每組至少10只。每隻小鼠腹腔注射0.5ml,分別進行2.5.1~2.5.3項試驗。
3.9.2.5.1 2.5.1 小鼠體重減輕試驗
於注射前和注射後16~18小時分別稱取小鼠體重,試驗結果經統計學方法處理後,注射供試品的小鼠體重減輕毒性的活性應不高於10BWDU/ml。
3.9.2.5.2 2.5.2 小鼠白細胞增多試驗
於注射後3天分別取小鼠來梢血進行白細胞計數。試驗結果經統計學方法處理後,注射供試品的小鼠白細胞增多毒性的活性應不高於0.5LPU/ml。
3.9.2.5.3 2.5.3 小鼠組胺致敏試驗
於注射後4天,每隻小鼠腹腔注射0.5ml溶液(含二鹽酸組胺4mg或二磷酸組胺2mg),30分鐘後分別測小鼠肛溫。試驗結果經統計學方法處理後,供試品的小鼠組胺致敏毒性的活性應不高於0.8HSU/ml,且無動物死亡。
3.9.2.6 2.6 毒性逆轉試驗:
每批供試品置37℃4周,然後按2.5.3項進行試驗。
3.9.2.7 2.7 熱原檢查
用生理氯化鈉溶液將供試品稀釋成半成品濃度的1/50,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D),注射劑量按家兔體重每1kg注射1ml,應符合規定。
3.9.3 3 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原液自脫毒之日起,總有效期爲36個月。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
英文名稱:Diphtheria,Tetanus and Acellular Pertussis Combined Vaccine Adsorbed
漢語拼音:Xifu Wuxibao Bai Bai Po Lianhe Yimiao
【成分和性狀】
本品系由無細胞百日咳疫苗原液、白喉類毒素原液及破傷風類毒素原液加氫氧化鋁佐劑製成。爲乳白色懸液,放置後佐劑下沉,搖動後即成均勻懸液,含防腐劑。
【接種對象】
3個月~6週歲兒童。
【作用與用途】
接種本疫苗後,可使機體產生免疫應答。用於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
【規格】
每瓶0.5ml、1.0ml、2.0ml、5.0ml。每1次人用劑量0.5ml,含無細胞百日咳疫苗效價不低於4.0IU,白喉疫苗效價不低於30IU,破傷風疫苗效價不低於40IU。
(1)臀部或上臂外側三角肌肌內注射。
(2)基礎免疫:共3針,自3月齡開始至12月齡,每針間隔4~6周,每次注射0.5ml。
加強免疫通常在基礎免疫後18~24月齡內進行,注射劑量爲0.5ml。
【不良反應】
常見不良反應:
(1)注射部位可出現紅腫、疼痛、發癢。
(2)全身性反應可有低熱、哭鬧等,一般不需處理即可自行緩解。
罕見不良反應:
(3)局部硬結,1~2個月即可吸收。嚴重者可伴有淋巴管或淋巴結炎,應及時就診。
極罕見不良反應:
(1)局部無菌性化膿:一般需反覆抽出膿液,嚴重時(破潰)擴創清除壞死組織,病程較長,.最後可吸收癒合。
(2)過敏性皮疹:一般在接種疫苗後72小時內出現蕁麻疹,應及時就診,給予抗過敏治療。
(3)過敏性休克:一般在注射疫苗後1小時內發生。應及時搶救,注射腎上腺素進行治療。
(4)過敏性紫癜:出現過敏性紫癜反應時應及時就診,應用皮質固醇類藥物給予抗過敏治療,治療不當或不及時有可能併發紫癜性腎炎。
(5)血管神經性水腫。
(6)神經系統反應,臨牀表現爲抽搐、痙攣、驚厥、嗜睡及異常哭叫等症狀,神經炎及神經根炎,變態反應性腦脊髓膜炎。
【禁忌】
(1)已知對該疫苗的任何成分過敏者。
(2)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和發熱者。
【注意事項】
(1)以下情況者慎用:家族和個人有驚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癲癇史者、過敏體質者。
(2)使用時應充分搖勻,如出現搖不散的凝塊、異物、疫苗瓶有裂紋或標籤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開啓後應立即使用,如需放置,應置2~8℃,並於1小時內用完,剩餘均應廢棄。
(4)注射後局部可能有硬結,1~2個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針時應換另側部位。
(5)應備有腎上腺素等藥物,以備偶有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後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鐘。
(6)注射第1針後出現高熱、驚厥等異常情況者,不再注射第2針。
(7)嚴禁凍結。
【貯藏】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
【包裝】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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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