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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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lú nǎo sǔn shāng huī fù qī kāng fù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顱腦損傷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顱腦損傷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顱腦損傷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顱腦損傷,已行手術治療或無手術治療指徵,生命體徵穩定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臨牀表現

意識障礙

動功能障礙

感覺功能障礙

言語功能障礙

吞嚥功能障礙

認知功能障礙

精神情感心理障礙

膀胱直腸功能障礙

日常生活功能障礙

腦神經麻痹

2.影像檢查:頭顱CT、MRI或X線可證實顱腦損傷改變。

4.1.3 (三)康復評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腦外傷腦出血術後和腦卒中早期康復診療原則》(衛辦醫政發〔2013〕25號)

1.一般情況。包括生命體徵,飲食、睡眠大小便等基本情況。

2.康復專科評定。入院後3天內進行初期評定,住院期間根據功能變化情況進行一次中期評定(大約住院2周左右),出院前進末期評定。評定內容包括:

意識狀態的評定

動功能的評定

感覺功能的評定

言語功能的評定

吞嚥功能的評定

認知功能的評定

精神情感心理狀態的評定

膀胱直腸功能的評定

日常生活功能的評定

4.1.4 (四)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物理醫學康復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康復醫學(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常規治療:

2.康復治療

(1)體位擺放與處理

(2)意識障礙處理

(3)運動治療

(4)作業治療

(5)物理因子治療

(6)認知功能訓練

(7)言語治療

(8)吞嚥治療

(9)矯形器具及其他輔助器具裝配與訓練

(10)心理行爲治療

(11)中醫治療

(12)痙攣處理

3.常見併發症的處理,

感染的治療

靜脈血栓的治療

壓瘡的治療

異位骨化的治療

其它:如骨質疏鬆關節攣縮。

4.1.5 (五)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日爲21-28天。

4.1.6 (六)進入臨牀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顱損傷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控制良好、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患者生命體徵穩定神經科臨牀處理已結束,且存在需要康復治療功能障礙。

4.1.7 (七)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凝血功能同型半胱氨酸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4)心電圖檢查

2.根據具體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  頭顱MRI,CTA、MRA或DSA

(2)  心、肺功能檢查

(3)  超聲檢查心臟血管、腹部等

4.1.8 (八)出院標準。

1.已達到預期康復目標,功能已進入平臺期

2.無嚴重併發症或併發症已得到有效控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合併其他嚴重疾病而影響第一診斷者需退出路徑。

2.輔助檢查結果異常,需要複查,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3.住院期間病情加重,出現併發症,需要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既往合併有其他系統疾病,住院期間既往疾病加重而需要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2 二、顱腦損傷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恢復期康復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顱腦損傷,已行或未行手術治療。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21-28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   採集病史,體格檢查

□上級醫師查房與入院病情康復評定

□ 完善輔助檢查

□   評估既往輔助檢查結果,確定複查時間

□   確定初步診斷及治療方案

□簽訂相關醫療文書及項目實施協議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入院記錄等病歷書寫

長期醫囑:

□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基礎疾病用藥

□   神經系統用藥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臨時醫囑:

□   初期康復評定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血肝腎功能血糖、血脂、電解質凝血功能心肌酶譜

□   乙肝五項、抗HCV、抗HIV、梅毒抗體

□   心電圖X線胸片,B超

□   其他臨時醫囑

主要護理工作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記錄。

□ 正確體位擺放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病情變化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天

住院第4–12天

□常規血液尿液大便取樣檢查

□ 主治醫師查房

□   追訪檢查結果

□ 書寫病程記錄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申請相應康復治療項目並簽訂治療知情同意書

□ 繼續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與患者家屬溝通

康復訓練

□ 主任/副主任醫師查房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 完成初期康復評定並記錄

□ 制訂近期和遠期康復目標,制定康復治療計劃

康復訓練

□ 三級醫師查房

□ 評定患者神經功能狀態及康復訓練情況,調整治療方案和檢查項目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相關科室會診

□ 複查結果異常的化驗檢查

康復訓練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神經營養藥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運動療法

□    作業治療

□    鍼灸治療

□    認知和言語治療

□    促醒治療(昏迷患者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康復評定

□   必要的輔助檢查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神經營養藥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運動療法

□    作業治療

□    鍼灸治療

□    認知和言語治療

□    促醒治療(昏迷患者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必要的輔助檢查

□ 初期康復評定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神經營養藥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運動療法

□    作業治療

□    鍼灸治療

□    認知和言語治療

□    促醒治療(昏迷患者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必要的輔助檢查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主要

護理

工作

□ 正確執行醫囑

□ 正確體位擺放

□ 觀察病情變化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正確執行醫囑

□ 正確體位擺放

□ 觀察病情變化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正確執行醫囑

□ 正確體位擺放

□ 觀察病情變化

□ 生活與心理護理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13-19天

住院第20-27天

(出院前日)

住院21-28天

(出院日)

□ 三級醫師查房

□ 評定患者神經功能狀態及康復訓練情況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及相關檢查結果

康復訓練

□ 完成中期康復評定

□ 三級醫師查房

□ 根據中期康復評定調整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康復訓練

□ 完成末期康復評定

□ 完成出院康復指導,交代注意事項

□  再次向患者及家屬介紹出院後注意事項,出院康復指導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出院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神經營養藥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運動療法

□    作業治療

□    鍼灸治療

□    認知和言語治療

□    促醒治療(昏迷患者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必要的輔助檢查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中期康復評定

長期醫囑:

康復醫學科護理常規

神經營養藥

□ 其他用藥依據病情下達

□    運動療法

□    作業治療

□    鍼灸治療

□    認知和言語治療

□    促醒治療(昏迷患者

□    物理因子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

□   必要的輔助檢查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末期康復評定

矯形器製作

臨時醫囑:

□通知出院

□依據病情給予出院帶藥及出院康復指導

□出院帶藥

主要

護理

工作

□ 正確執行醫囑

□ 正確體位擺放

□ 觀察病情變化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正確執行醫囑

□ 正確體位擺放

□ 觀察病情變化

□ 出院用藥指導

□ 出院護理指導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康復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病情

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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