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艾滋病合併新型隱球菌腦膜炎臨牀路徑(2012年版)》由衛生部於2012年8月31日《關於印發艾滋病合併肺孢子菌肺炎等6個艾滋病機會感染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2〕107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艾滋病合併肺孢子菌肺炎等6個艾滋病機會感染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2〕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10年至2012年,溫家寶總理連續3年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開展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將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感染、尿毒症等20種重大疾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範圍。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爲保障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順利推進,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總結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醫療實際,研究制定了艾滋病合併肺孢子菌肺炎、艾滋病合併活動性結核病、艾滋病合併鉅細胞病毒視網膜炎、艾滋病合併馬尼菲青黴菌病、艾滋病合併細菌性肺炎、艾滋病合併新型隱球菌腦膜炎等6個艾滋病機會感染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從衛生部網站(醫政管理欄目)下載。
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實際,在我部制定的臨牀路徑原則內,指導轄區內有關醫院細化各相關病種的臨牀路徑,並在開展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試點工作中實施。請及時總結艾滋病機會感染等重大疾病醫療救治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連鑫、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413、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8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艾滋病合併新型隱球菌腦膜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新型隱球菌腦膜炎(ICD-10: B45.102+)、第二診斷爲艾滋病的患者。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艾滋病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2011年),《重症患者侵襲性真菌感染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重症醫學分會,2007年)等。
1.臨牀表現:發熱並具有中樞神經系統的症狀或體徵(劇烈頭痛、噁心、嘔吐、腦膜刺激徵陽性或精神異常、癲癇、偏癱等)。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艾滋病診療指南》(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2011年),《重症患者侵襲性真菌感染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重症醫學分會,2007年)。
1.一般治療:臥牀休息,維持生命體徵和內環境穩定,防治感染。
2.積極降低顱內壓治療。
3.抗真菌治療。
4.1.4 (四)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日爲42-56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爲新型隱球菌腦膜炎(ICD-10: B45.102+)、第二診斷爲艾滋病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後檢查的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4)胸片、心電圖。
2.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選擇的檢查項目:腦脊液細菌、真菌培養;血培養、隱球菌抗原、頭顱CT、頭顱MRI。
4.1.7 (七)選擇用藥。
1.降顱壓藥物: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50%葡萄糖注射液等。
2.抗真菌藥物:《按重症患者侵襲性真菌感染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重症醫學分會,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年)首選兩性黴素B與5-FC聯合應用。不能耐受或對標準治療無反應的患者,使用氟康唑聯合氟胞嘧啶替換治療。
4.1.8 (八)監測神經功能和生命體徵。
4.1.9 (九)出院標準。
2.腦脊液檢查顯示腦脊液壓力正常,腦脊液常規、生化正常,病原學檢查陰性。
3.沒有需要住院治療的併發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病情危重者需轉入ICU,轉入相應路徑。
2.輔助檢查結果異常,需要複查,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3.住院期間病情加重,出現併發症,需要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同時合併其他併發症,如結核性腦膜炎、肺部感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住院費用增加。
4.1.11 (十一)參考費用標準。
約8000-10000萬。
4.2 二、艾滋病合併新型隱球菌腦膜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新型隱球菌腦膜炎(ICD-10: B45.102+)、第二診斷爲艾滋病的患者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42-56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查看既往輔助檢查 □ 初步診斷,對症治療 □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病情 □ 脫水後即行腰穿 □ 早期腦疝積極考慮手術治療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病歷記錄 | □ 向患者及家屬介紹病情 □ 確定藥物治療方案 □ 必要時相應科室會診 | □ 必要時相應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飲食 □ 脫水藥物 □ 抗真菌藥物 □ 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腰穿 □ 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沉、CD4、VL、其它感染性疾病篩查 □ 胸片、心電圖 □ 根據病情選擇:頭顱CT 或MRI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飲食 □ 脫水藥物 □ 抗真菌藥物 □ 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除CD4、VL) □ 酌情腰穿放腦脊液 □ 必要時複查腦脊液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飲食 □ 脫水藥物 □ 抗真菌藥物 □ 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除CD4、VL) □ 複查腰穿測腦脊液壓力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及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嚴密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期間 | 出院前第1-3天 | 第42-56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三級醫生查房 □ 防治併發症 □ 必要時相關科室會診 | □ 三級醫生查房 □ 防治併發症 | □ 三級醫生查房 □ 患者辦理出院手續,出院 □ 轉科病人辦理轉科手續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飲食 □ 脫水藥物 □ 抗真菌藥物 □ 既往基礎用藥 □ 既往如未抗病毒治療,開始ART藥物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間斷複查腰穿 □ 依據病情需要下達 | 長期醫囑: □ 二-三級護理 □ 飲食 □ 抗真菌藥物 臨時醫囑: □ 異常檢查複查 □ 必要時複查腰穿 □ 必要時複查CT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ART依從性教育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特殊護理指導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正確執行醫囑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出院時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 進行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