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paraquat poisoning
ICS 13.100
C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246—2013《職業性急性百草枯中毒的診斷》(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acute paraquat poisoning)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13年02月07日發佈,自2013年08月01日起實施。
3 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的第6章爲推薦性的,其餘爲強制性的。本標準由衛生部職業病診斷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負責起草;山東省淄博市職業病防治院、中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軍事醫學科學院附屬307醫院、青島大學醫學院附屬中心醫院參與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宋玉果、杜旭芹、黃金祥、張正華、朱秋鴻、尚波、吳華、孫成文、吳娜、邱葵、朱鈞、朱曉莉、郝鳳桐、張松泉、邱澤武、高萍。
職業性急性百革枯中毒的診斷
5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16180 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Z 20 職業性接觸性皮炎診斷標準
GBZ 51 職業性化學性皮膚灼傷診斷標準
GBZ 54 職業性化學性眼灼傷診斷標準
GBZ 71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總則)
GBZ 77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診斷標準
GBZ 79 職業性急性中毒性腎病診斷標準
6 3 診斷原則
根據短期內接觸較大劑量或高濃度的百草枯職業史,以皮膚黏膜、急性肺損傷爲主,可伴有肝、腎等多臟器損害的臨牀表現,結合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資料,參考血液或尿液中百草枯含量的測定,經綜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所致類似疾病,方可診斷。
7 4 診斷分級
7.1 4.1 輕度中毒
短期內接觸較大劑量或高濃度百草枯溶液後,可出現皮膚紅腫、疼痛、水皰、破潰,血液或尿液百草枯可陽性,並出現一過性低氧血癥,可伴有急性輕度中毒性腎病或急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7.2 4.2 中度中毒
a) 急性肺炎(見GBZ 73);
b) 急性間質性肺水腫(見GBZ 73);
7.3 4.3 重度中毒
b)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見GBZ 73);
d) 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見GBZ 77);
e) 瀰漫性肺纖維化。
8 5 處理原則
8.1 5.1 治療原則
5.1.1 現場處理 迅速脫離現場,清洗污染皮膚、更換污染衣物,局部大量清水沖洗,眼部清水沖洗不應少於15 min,密切觀察病情。
5.1.2 搶救、治療原則 以儘快清除毒物、對症及支持療法爲主,積極防治肺水腫、肝、腎或心肌損害等,及早血液淨化治療有利於體內百草枯的清除。
5.1.3 無特效解毒劑,因百草枯具有遲發性肺臟損傷,對中毒病例治療觀察應不少於2周。
8.2 5.2 其他處理
12 附錄A(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百草枯(1,1'-二甲基-4,4'-聯吡啶陽離子鹽)爲目前國內使用廣泛的一種高效、廣譜、價廉、對環境污染小的有機雜環類除草劑。
A.2 經皮膚黏膜接觸是職業性急性百草牯中毒的主要途徑之一。所使用的百草枯噴灑器具泄漏致穿着衣服浸有百草枯噴灑液,腋窩或者會陰部皮膚污染,大面積皮膚百草枯污染未予沖洗等可致百草枯經皮膚吸收而全身中毒。
A.3 急性百草枯中毒可表現爲皮膚黏膜、急性肺臟、肝臟、腎臟、心臟等全身多臟器損傷,其中皮膚黏膜的局部毒性損傷呈現濃度依賴性,全身性系統毒性損傷爲劑量依賴性。根據接觸情況和臨牀表現,結合職業衛生學調查,並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相關臟器損傷後方可診斷。
A.4 急性百草枯中毒可致急性肺水腫、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急性化學性肺炎、急性呼吸衰竭、遲發性肺臟纖維化,肝臟、腎臟、心臟等多器官損傷,死亡率高。
A.5 呼吸系統爲急性百草枯中毒的重要靶器官,早期可無明顯症狀,逐漸可出現胸悶、憋氣、低氧血癥,可致遲發性肺臟纖維化,爲中毒後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A.6 急性百草枯損傷與人體百草枯吸收的劑量密切相關,體內血百草枯濃度越高,對人體的危害越大。但由於百草枯人體內半衰期較短,短期內血液中百草枯濃度即變化明顯;不同的檢測方法,結果差異較大。所以本標準未將百草枯濃度作爲分級指標。但其體內濃度與中毒輕重程度及其預後有重要的關聯性。
A.7 急性百草枯中毒時,血液、尿液中百草枯呈陽性,爲可靠的接觸指標,可供診斷或鑑別診斷時參考。全血中百草枯的高效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測定方法見附錄B。尿百草枯的碳酸氫鈉-連二亞硫酸鈉定性檢測方法見附錄C。
A.8 急性百草枯中毒的治療可參照GBZ 71和GBZ 73中的處理原則。考慮吸氧可促進體內氧自由基產生加重損傷,除嚴重缺氧情況下(PaO2<40 mmHg),一般早期不宜使用氧氣治療。
A.9 急性百草枯中毒引起的急性皮膚損傷、眼部損傷、急性中毒性肝病、急性中毒性腎病或多臟器功能損傷的診斷和分級,可分別參見GBZ 20、GBZ 51、GBZ 54、GBZ 59、GBZ 77和GBZ 79。
A.10 急性百草枯中毒時,早期血液淨化治療有助於促進體內百草枯的排除,宜在急性中毒後6h內進行。但由於百草枯較快在肺臟及其他重要器官組織大量分佈達到致死量,血液淨化較難減輕體內各器官的負荷量,血液淨化治療對急性百草枯中毒的預後影響尚不確定。
13 附錄B(規範性附錄) 全血中百草枯的高效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測定方法
13.1 B.1 主題內容與適應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全血中百草枯的高效液相色譜-質譜聯用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於百草枯接觸者全血中百草枯濃度的測定。
13.2 B.2 原理
百草枯易溶於水,以陽離子形式存在。在非極性的疏水固定相中(C18柱),用含有三氟乙酸的乙腈-水作爲流動相,患者全血經沉澱蛋白處理提取後,進入流動相後,生成疏水性離子對,經質譜檢測器檢測,與標準比較定量。
13.3 B.3 試劑
B.3.1 去離子水。
B.3.2 乙腈(色譜純)。
B.3.5 百草枯標準溶液:精密稱取百草枯對照品5 mg於5 mL容量瓶中,用甲醇溶解並稀釋至刻度,即得濃度爲1g/L標準儲備液。
13.4 B.4 儀器
B.4.1 高效液相色譜儀。
B.4.3 冷凍離心機。
B.4.4 氮氣吹乾儀。
B.4.5 純水機。
13.5 B.5 分析步驟
B.5.1 色譜條件
色譜柱:柱長150 mm,內徑4.6 mm,反相C18柱。
流速:0.3 mL/min。
14 附錄C(規範性附錄)尿百草枯碳酸氫鈉-連二亞硫酸鈉定性檢測方法
14.1 C.1 範圍
本方法規定了尿百草枯碳酸氫鈉-連二亞硫酸鈉定性檢測方法。本方法適用於尿百草枯的定性檢測。
14.2 C.2 原理
百草枯是一聯毗啶類化合物,易溶於水,以陽離子形式存在,可被鹼水解形成遊離離子而呈藍色。有氧條件下,該遊離離子氧化成正離子和過氧化氫,溶液不顯色。連二亞硫酸鈉可耗竭水中的氧及過氧化氫,使遊離離子穩定而顯色。
14.3 C.3 試劑
C.3.3 去離子水。
C.3.4 百草枯標準溶液:精密稱取百草枯對照品5 mg於5 mL容量瓶中,用去離子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即得濃度爲1 g/L標準儲備液。
14.4 C.4 儀器
C.4.1 純水儀。
C.4.2 分析天平。
14.5 C.5 定性分析
C.5.1 將待測的尿標本10 mL加入大試管內。
C.5.2 向待測標本加入碳酸氫鈉2g並輕搖,再加入連二亞硫酸鈉1g,待氣泡停止冒出後,再次搖動。
C.5.3 沉澱後,在白色背景下觀察尿標本:如果上清液呈現藍色或綠色,則證實有百草枯存在。
14.6 C.6 半定量分析
C.6.1 取標準儲備液(C.3.4)用空白尿液依次稀釋得1 mg/L,2 mg/L,4 mg/L,8 mg/L,16 mg/L,32 mg/L的百草枯標準溶液各10 mL。
C.6.2 將待測標本與(C.6.1)配製的系列標準溶液各取10 mL分置在七個試管內。
C.6.3 向待測標本和百草枯對照的尿標本中分別加入碳酸氫鈉2g並輕搖,再加入連二亞硫酸鈉1g,待氣泡停止冒出後.再次搖動。
C.6.4 搖勻後靜置片刻,在白色背景下觀察結果(見表C.1)。
14.7 C.7 說明
C.7.2 本方法可供作粗略半定量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