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原發性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2月10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心血管內科專業9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7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房性心動過速、肥厚型心肌病、肺動脈高壓、風溼性二尖瓣狹窄(內科)、主動脈夾層、腎血管性高血壓治療、心房顫動介入治療、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和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介入治療等心血管內科9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200、68792730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原發性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肺動脈高壓(ICD-10:I27.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2009年美國心臟病學學會基金會/美國心臟協會肺動脈高壓專家共識及2009年歐洲肺動脈高壓診斷和治療指南。
2.輔助檢查:心電圖示電軸右偏、右心室肥厚;胸片呈肺動脈段突出、右下肺動脈增寬;超聲心動圖提示右心房室擴大、肺動脈壓力增高;右心導管檢查證實平均肺動脈壓力≥25mmHg。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2009年美國心臟病學學會基金會/美國心臟協會肺動脈高壓專家共識及2009年歐洲肺動脈高壓診斷和治療指南。
1.右心衰竭的處理:
2.抗凝治療:適於部分動脈型肺動脈高壓和慢性肺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
3.肺動脈高壓靶向藥物治療:適於動脈型肺動脈高壓、慢性肺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未知的和/或多因性所致的肺動脈高壓。
(1)鈣拮抗劑;
(4)磷酸二酯酶抑制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27.0肺動脈高壓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
(4)血氣分析;
(6)6分鐘步行距離(病情許可時)。
(1)血沉;
(4)心力衰竭的生化標誌物(如BNP或NT-Pro BNP);
(6)呼吸功能;
(7)睡眠呼吸監測;
(8)肺血管CT;
(14)左心導管、冠狀動脈造影。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根據基礎疾病情況對症治療。
3.抗凝治療。
4.肺動脈高壓靶向藥物治療:適用於動脈型肺動脈高壓、慢性肺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未知的和/或多因性所致的肺動脈高壓。
(1)鈣拮抗劑。
(4)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劑。
4.1.8 (八)出院標準。
1.症狀緩解。
3.原發病得到有效控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2.等待外科手術和介入治療。
4.2 二、原發性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原發性肺動脈高壓(ICD-10:I27.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發病時間:年月日時分 到達急診時間:年月日時分
日期 | 到達急診科 | 住院第1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完成病史採集與體格檢查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並對其作出評價 □ 制定治療方案 □ 向患者家屬交待病情 | □ 上級醫師查房 □ 制訂進一步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進一步完善檢查 □ 密切觀察生命體徵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心臟病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持續心電監測 □ 吸氧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臥牀 臨時醫囑: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 □ 牀旁胸片 □ 牀旁超聲心動圖 | 長期醫囑: □ 心臟病常規護理 □ 一/二級護理 □ 持續心電監測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臨時醫囑: □ 血氣分析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協助患者或家屬完成急診掛號、交費 □ 入院宣教 □ 靜脈取血 | □ 入院宣教 □ 安排各項檢查時間 □ 靜脈取血 |
病情 記錄 | □無 □有, 原因: 1. 2. | □無 □有, 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2-7天 | 住院第8-13天 | 住院第14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日常查房,完成病程記錄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進一步完善檢查 □ 依據病情調整治療方案 □ 密切觀察生命體徵 | □ 上級醫師查房 □ 制訂進一步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進一步完善檢查 □ 密切觀察生命體徵 | □ 通知住院處 □ 完成病歷書寫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心臟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持續心電監測 □ 吸氧 □ 記24小時出入量 臨時醫囑: □ 肺血管CT、肺灌注/通氣顯像、睡眠呼吸監測、6分鐘步行距離、下肢靜脈超聲、腹部超聲(必要時) □ 升壓藥(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心臟病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持續心電監測 □ 吸氧 □ 記錄24小時出入量 □ 基礎疾病的藥物治療 臨時醫囑: □ 複查心電圖 | □ 注意事項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定期複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 □ 安排各項檢查時間 | □ 入院宣教 □ 安排各項檢查時間 □ 靜脈取血 | □ 出院宣教 □ 協助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 記錄 | □無 □有, 原因: 1. 2. | □無 □有, 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