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症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症(股膕動脈人工血管旁路移植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症(ICD-10-170.203)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1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2-5天。
1.必須檢查的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血型、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心臟彩超、ABI、血管超聲、CTA或DSA。
4.1.7 (七)選擇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硬膜外麻醉、硬膜外蛛網膜下腔聯合阻滯麻醉或腰麻、神經組織麻醉。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術後鎮痛用藥、術中應用抗生素等。
3.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14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凝血指標、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等,出院前複查下肢動脈CTA。
2.術後用藥:根據衛生部38號文建議選用抗生素。
4.1.10 (十)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嚴重基礎疾病可能對手術造成影響者,術前準備時間會延長。
2.術後出現傷口感染、心肺腦、肝腎功能不全及下肢動脈繼發血栓形成等併發症時,住院恢復時間相應延長。
4.2 二、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症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症(ICD-10-170.203)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2-1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4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體格檢查 □病歷書寫 □開具化驗和檢查單 □初步確定手術日期(急診或限期手術) |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術前準備及評估 □完成術前小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書寫 □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簽署手術同意書、自費用品同意書、輸血同意書等文件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外科疾病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飲食 □抗凝、抗血小板、降脂 臨時醫囑: □規 | 長期醫囑: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必要的會診意見及處理 □術前禁食水 □灌腸(必要時) □備皮 □術前用藥 □預防用藥抗菌藥物 □一次性導尿包(必要時) |
主要護理工作 | □告知醫院規章制度 □入院護理評估和計劃 □風險評估 | □心理護理 □執行術前醫囑 □飲食指導和用藥指導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6天 (手術日) | 住院第5-7天 (術後第1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手術 □完成手術記錄書寫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上級醫師查房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下肢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一級護理 □心電監護 □吸氧 □禁食水(全麻病人) □禁下地(7天) □記24小時引流液量(必要時) □觀察雙下肢末梢血運 □抗凝、抗血小板、降脂 臨時醫囑: □補液(視情況而定) □輸血(必要時) □抗菌藥物 | 長期醫囑: □視情況改飲食 □一級護理 □心電加護 臨時醫囑: □補液支持治療 |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生命體徵及全麻術後護理常規 □觀察雙下肢血運情況 □傷口觀察 □心理和生活護理 | □觀察下肢血運情況 □傷口癒合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6-8天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7-9天 (術後第3天) | 住院第9-18天 (出院日) |
主要診療工作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下肢血運情況及傷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上級醫師查房 □術後病程記錄書寫 □查看腹部情況及傷 □口 □觀察生命體徵變化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等文件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一級護理 □飲食 臨時醫囑: □傷口換藥 | 長期醫囑: □二級護理 □飲食 臨時醫囑: □視具體情況而定 □可考慮拔除引流管 | 臨時醫囑: □拆線、換藥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下肢血運情況 □傷口癒合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飲食指導 | □觀察下肢血運情況 □傷口癒合情況 □心理和生活護理 □出院指導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醫師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