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淋巴網狀組織腫瘤與白血病

皮膚性病科 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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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pí fū lín bā wǎng zhuàng zǔ zhī zhǒng liú yǔ bái xuè bìng

3 疾病概述

皮膚淋巴網狀組織腫瘤與白血病是一種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其特點爲骨髓或其它造血組織白細胞及其前體細胞呈進行性瀰漫性惡性增生,廣泛浸潤淋巴網狀組織白血病皮膚表現稱皮膚白血病,多於白血病確立診斷同時或診斷之後出現,偶出現於白血病的血象和骨髓發生以前。

4 疾病描述

淋巴網狀組織人體重要的免疫器官。隨着免疫學分子生物學的迅速發展,對淋巴網狀組織結構功能及其腫瘤的認識,也不斷提高。目前認爲其主要成分包括淋巴細胞單核細胞組織細胞網狀細胞等。淋巴細胞主要分爲T、B兩類,並各有其亞羣。同時隨着其分化和轉化過程的演變,表現出相應變化與形態,因此又出現了多種細胞類型,如淋巴細胞免疫細胞等。以往所說的網狀細胞實際上大多是轉化的淋巴細胞,目前認爲真正網狀細胞有4種:①樹突狀網狀細胞;②交織狀網狀細胞;③組織細胞性網狀細胞;④成纖維細胞網狀細胞單核細胞主要在血液中,組織細胞大部分來源於血液中的單核細胞。二者均有較強的吞噬功能,故又名巨噬細胞。此外,皮膚還有朗格漢斯細胞(LCs),實際上是一種特殊巨噬細胞,有其特殊的免疫功能,LCs與角質形成細胞淋巴細胞毛細血管內皮細胞構成獨特的系統,稱爲皮膚相關淋巴組織(SALT)。

原發於淋巴網狀組織惡性腫瘤主要是淋巴瘤皮膚淋巴網狀組織之一,因此能發生原發於皮膚淋巴瘤,但是也可繼發於淋巴結及其它器官

皮膚淋巴瘤是指以皮膚損害爲初發或突出表現的淋巴瘤,包括原發於皮膚者,或原發於淋巴結及其它器官,以後發生皮膚者。原發於皮膚的約佔結外(淋巴結以外)淋巴瘤的第3位,僅次於胃腸及口咽環。

白血病人體造血組織惡性腫瘤,造血組織淋巴網狀組織均來源於幹細胞,有些淋巴瘤常同時發生白血病,因此二者之間關係密切。

5 症狀體徵

皮膚淋巴瘤分類

皮膚淋巴瘤分類尚不成熟,長期以來均參考淋巴結淋巴瘤分類。最簡單的分類是分爲霍奇金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即霍奇金淋巴瘤以外淋巴瘤的統稱,簡稱NHL)。1966年Rappaport根據瘤細胞的排列方式,將結內淋巴瘤分爲結節型和瀰漫型兩大類,再按細胞形態與分化程度分爲幾種類型,長期以來爲病理工作者採用。但以後隨着免疫學、組化與電鏡的應用,這種純形態分類也不斷加以修正,特別是其分類中的“組織細胞性淋巴瘤實際上應是大細胞淋巴細胞淋巴瘤。因此陸續出現了一些新分類,如Lennert(1974)、Dorfman(1976)、WHO(1976)、Lukes和collins(1977)、Kiel(1978)、日本(1979)、美國(1982)分類等。我國1977年擬定了工作分類,以後又經多次修改。1994年國際淋巴瘤研究組制定了歐美淋巴瘤分類,將已確定的各種淋巴瘤,按B、T細胞來源,各自再按前身細胞和外周細胞排列,歸納不進去的淋巴瘤類型,放在“未定組”內,待以後再定,此分類尚待完善。但目前國際上歐洲最常用Kiel分類,而北美則用美國國立癌症研究院(NIC)工作分類皮膚淋巴瘤原先均參考結內淋巴瘤分類,但後來發現某些類型皮膚淋巴瘤雖然與結內分型相似,但其生物學行爲並不相同,預後也不一致。因此,有些學者對皮膚淋巴瘤分類進行了探討。1978年Souteyrand最先提出了分類:將皮膚淋巴瘤分爲親表皮性和非親表皮性兩大類,再根據細胞的分化和分化過程分型。同年Burg根據Kiel分類,分成低度惡性和高度惡性兩大類,再按細胞功能,分爲T細胞B細胞組織細胞各種亞型,並增加一類假淋巴瘤。1990年Braun-Falco根據Kiel分類提出了皮膚淋巴瘤分類

但隨着各學科的不斷髮展,皮膚淋巴瘤分類仍在不斷變化與完善,爲了便於系統瞭解,現將以往幾種原發性皮膚淋巴瘤分類作一比較

皮膚淋巴瘤的發病情況:

在美國CTCL最常見,發病明顯增加,主要是MF,1973~1984年增加了一倍以上,除去診斷技術提高的因素以外,病例確實增多。我國雖然無確切統計,但也有增多趨勢。

1976~1980年日本資料統計皮膚淋巴瘤510例中,MF237例,SS 23例,其它皮膚NHL273例(其中T細胞型89例,B細胞型26例,真性組織細胞性15例,未分類143例)。此外,伴有皮疹的成人T細胞白血病38例,其它皮膚白血病119例等。德-奧皮膚淋巴瘤研究協作組根據Kiel分類分析736例皮膚淋巴瘤,結果低度惡性者佔66%;其中T細胞型34%(MF26%,SS 7%,T細胞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1%),B細胞型32%(其中免疫細胞瘤多見,佔12%)。1981年德國Braun-Falco報告316例皮膚淋巴瘤,低度惡性T細胞型佔28%(其中MF佔68%),B細胞型佔25%,高度惡性型佔7%。由此可見,歐洲國家低度惡性淋巴瘤T細胞B細胞兩型發病大致相近,而美國、日本與我國則以T細胞型多見。

6 診斷檢查

皮膚淋巴瘤的診斷方法及其意義:

皮膚淋巴瘤中,MF、SS、PR臨牀病理有較多的特點,因此診斷尚相對容易,而其它類型的NHL(即非MF、SS、PR皮膚淋巴瘤)往往需用一些特殊方法

臨牀上診斷皮膚淋巴瘤時,應有整體觀念。首先要有:①完整病史、體格檢查及皮損的詳細描述;②全血細胞計數,包括淋巴細胞絕對計數,外周血塗片中不典型淋巴細胞計數(計算其佔有核細胞數的百分比);③皮膚活檢,包括石蠟包埋HE切片,最好在做皮損活檢的同時,作細胞化學染色。如有條件,在取材時,迅速用銳利刀片切取小塊組織,立即放在戊二醛中固定,以備作環氧樹脂包埋,作半薄切片超薄切片、電鏡檢查,部分標本置液氮冷藏器內貯藏,以備恆低溫切片組織化學染色和單克隆抗體免疫組化,還可取部分標本細胞懸液作免疫球蛋白檢查等。此外:①如淋巴結腫大,作淋巴結活檢(檢查項目同皮膚活檢);②如發現淋巴結有病變,進一步作骨髓(塗片或活檢)檢查;③病史懷疑某個器官受累,則需作相應檢查;④對疑難病例必要時再作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學檢查

(一)、臨牀表現  除MF、SS、PR外,大多數原發皮膚淋巴瘤患者臨牀表現相似,多發生中年或老年,皮損侷限或播散,常見紅色至紫紅色結節腫瘤斑塊,表面光滑,有時周圍有紅暈,破潰、脫屑不常見。往往在正常皮膚上出現皮損。有時表現爲苔蘚樣丘疹。侷限性皮損常發生於軀幹、頭皮、面部,老年患者播散性皮損更常見於小腿。但某些類型皮膚淋巴瘤有一些特點,可供參考,如小細胞淋巴瘤,特別是T細胞型,可出現耳、手部播散瀰漫浸潤親血管性大細胞淋巴瘤除去棕紅色結節外,尚可出現瘀斑、紫紅色瘀斑樣斑塊壞死潰瘍,有時有毛細血管擴張。好發於軀幹或面部、四肢。往往伴有發熱神經症狀。有些淋巴瘤可以自行消退,尤其多見於CD30+大細胞T細胞淋巴瘤,有些小細胞型者也可見自行消退

(二)、組織病理學檢查  這是常用的方法,如見到浸潤細胞類型單一時,經常可提示淋巴瘤。但通常要求組織病理學能進一步明確區別良惡性病變以及細胞組織學分型,並提示預後,因此實際工作中就會遇到困難,有時不但真假淋巴瘤難分,而且由於切片質量、淋巴瘤分類很細或各家分類意見不一致,以致難以得出肯定的結論。

通常組織病理學根據下列幾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將有助於診斷分型。

1、腫瘤細胞浸潤模式。Burg等提出了3種模式:①T細胞模式,瘤細胞主要分佈於真皮乳頭層及乳頭下層,並有明顯親表皮現象,即瘤細胞侵入表皮細胞間,有聚集傾向,最後形成大小不等的Pautrier微膿腫,此模式主要見於MF、SS及PR。②B細胞模式,瘤細胞主要分佈在真皮深層乃至皮下組織浸潤邊界較清楚,一般瘤細胞不侵犯表皮表皮下也無瘤細胞浸潤,因此在表皮下形成明顯的無浸潤帶,主要見於CBCL。③非T、非B模式,瘤細胞瀰漫浸潤於整個真皮和(或)皮下組織,邊界不清,主要見於組織細胞淋巴瘤白血病,也可以爲CBCL或其它尚未分類淋巴瘤。據此種模式,大致可辨認瘤細胞屬T或B淋巴細胞性,但不能絕對化,CTCL也有不少表現爲B細胞模式(即所謂非親表皮性CTCL),晚期腫瘤期MF也可以浸潤很深,而親表皮現象不明顯;相反晚期CBCL腫瘤也可侵犯表皮乃至破壞表皮,形成潰瘍,因此也不能絕然區分,但需結合臨牀、病理、免疫表型等多方面資料進行綜合分析

2、瘤細胞形態,表現各有不同,但如切片質量不滿意,往往不易辨認。

3、其它如超微結構細胞化學變化,有一定的診斷意義,將在有關疾病中介紹。

(三)、腫瘤細胞免疫分型  這是常規組織病理學的補充,可以使淋巴瘤的診斷與分類更爲可靠。主要是用於確定疑爲惡性的淋巴細胞屬於T、B或其它細胞,故在區別淋巴瘤分類及良惡性病變方面也有很大幫助,如主要浸潤細胞不是炎症反應細胞免疫表型單一,則在多數情況下可符合淋巴瘤。常規組織病理結合免疫標記,僅用少數抗體(如LCA、CD20、CD30、CD43)對大多數間變性細胞淋巴瘤,可以確定診斷。但淋巴瘤病變中也會有炎症細胞反應,有時炎症淋巴細胞甚至多達30%以上。例如在一種最新提出的淋巴瘤,是富有T細胞B細胞淋巴瘤,即表現如此。因此即使確定爲T細胞爲主的淋巴細胞浸潤,有時也不能區別是良性或惡性。例如皮膚多形T細胞淋巴瘤,特別是早期小細胞型,即使免疫表現爲T細胞,在浸潤範圍不廣泛時診斷亦模棱兩可。此外,皮膚T細胞淋巴瘤的瘤譜廣泛,往往與一些良性或瘤前病變構成病譜,如慢性光線性網狀細胞增生病與MF,面中線致死肉芽腫、淋巴瘤樣肉芽腫T細胞淋巴瘤淋巴瘤樣丘疹病與MF或霍奇金病,往往可以看到過渡或轉化。又如CD30陽性間變性細胞淋巴瘤,絕大多數爲T細胞性、裸細胞性,極少爲B細胞性,而來源於活化T細胞的MF與霍奇金淋巴瘤以及淋巴瘤樣丘疹病也同樣表現CD30(Ki-1)陽性,從而形成CD30(Ki-1)陽性的病譜。即使T細胞亞羣的分析,如表現爲CD4或CD8細胞佔優勢,也不能完全區分良性與惡性,因此仍需臨牀、組織病理與免疫表型相結合。目前認爲免疫表型變化中,T細胞抗原出現反常現象或缺失時,高度提示惡性。例如:①T細胞抗原表達不一致,全T細胞和絕大多數T細胞抗原的表達在表皮與真皮中定位不一致,或者CD3和T細胞受體(TCR)複合物表達不一致,常提示高度惡性,但此點敏感性不高;②異常T細胞表型,如CD4及CD8均爲陽性或均爲陰性;③缺乏全T細胞抗原表達,包括CD2、CD3、CD5、CD7的缺乏,最常見缺乏CD7,而缺乏CD2少見。但此現象也可見於炎症性皮膚病,因此該指標特異性不高。故迄今尚無一種絕對可靠的免疫組化方法用來肯定區別良、惡性的T細胞病變。關於免疫表型與預後的關係,目前無肯定結論,但CD30+的皮膚細胞淋巴瘤較CD30-淋巴瘤預後好。我們初步觀察到MF腫瘤期病變中CD38+及CDl+細胞數較斑片期病變中者爲多,表明腫瘤期中不成熟細胞較多,可能與預後有關。

(四)、分子遺傳學方法  目前報告最多的是免疫球蛋白T細胞受體(TCR)基因重排,這類方法尚在研究之中。關於MF及SS的TCRβ基因重排方面,已有報告43%MF斑塊期皮損活檢可證明爲單克隆T細胞增生,腫瘤期則增加至89%,而組織學上有MF累及的淋巴結則有94%病例顯示β基因重排。在末梢血中,MF斑塊期有12%病人顯示單克隆細胞增生。淋巴結受累後較晚期患者可達18%。在淋巴結受累病人中末梢血顯示單克隆性β基因重排爲預後不好的表現。SS患者皮損、淋巴結末梢血中出現單克隆β基因重組者分別達70%、100%及86%,此現象與末梢血中Sézary細胞之數量多少無肯定聯繫。大多數顯示γΤCR基因重排的頻率與βΤCR基因重排相似。而晚期MF的血出現γ者較β者爲多。SS皮損及MF淋巴結出現γTCR基因重排者相對爲少。在大細胞淋巴瘤也可出現上述基因重排,但治療後則變化不同,原來的克隆可以繼續存在,也可減少或者消失,甚至出現新的克隆。因此基因分型結果與臨牀表現尚未很好聯繫。此外,在非MF外周T細胞淋巴瘤Paget病樣網狀細胞增生病均已有報告顯示單克隆TCR基因重排。甚至有些疾病如紅皮病毛囊性粘蛋白病皮膚淋巴瘤樣肉芽腫病也可見單克隆T細胞增生。淋巴瘤樣丘疹病,除去伴有皮膚淋巴瘤以外,本身也可表現爲單克隆或多克隆T細胞增生(分別可達63%及8%)。所謂退行性不典型組織細胞增生病(RAH),目前認爲屬於T細胞系,基因型分析證明爲單克隆或多克隆基因重排。

大多數原發CBCL顯示Ig重鏈及(或)輕鏈單克隆基因重排,但有14例經臨牀及病理診斷爲皮膚淋巴細胞增生中,發現有5例爲Ig重鏈及(或)輕鏈單克隆基因重排,其中1例於2年後轉變爲高度惡性B細胞淋巴瘤。以往稱爲惡性增生性血管內皮細胞瘤病,經基因型分析表明爲單克隆B細胞增生,單克隆T細胞增生者比較少見,因此目前此病已重新命名爲親血管性或血管淋巴瘤

染色體方面,90%淋巴瘤都有異常,很多與組織學亞型和免疫表型有關,與臨牀表現也有一定程度相關性,如Burkitt淋巴瘤90%以上都有t(8;14)(q24;q11)或t(2;8)(q11;q24)易位。這種相互易位的結果是遠端的DNA片斷轉到決定免疫球蛋白基因上,使非免疫球蛋白基因的表達失控,這些基因大多是癌基因癌基因的過量產生導致細胞生長失控。對於第7號染色體上的TCRβ或γ基因和第17號染色體上的TCRα和δ基因的異常也有報告。約2%~10%的淋巴瘤有t(11;14)(q13;q32)和t(3;22)(q27;q11)的易位。瀰漫性中等分淋巴瘤50%有t(11;14)易位,瀰漫性大細胞淋巴瘤幾乎全部都有t(3;22)易位。其它尚有CD30或Ki-1陽性的間變性細胞淋巴瘤有t(2;5)(q23;q35)易位。染色體變化與分型和預後之間也有一些相關,例如瀰漫性大細胞淋巴瘤如有1號染色體或有4個以上染色體異常則表明預後不良。低度惡性淋巴瘤染色體畸變增多也預示病情惡化。但以上均處在探索階段,預計今後將有很多的進展。

綜上所述,淋巴瘤的診斷方法雖然很多,有了很大進展,但即使應用分子遺傳學檢查結果,也不一定能診斷淋巴瘤,例如,急性痘瘡樣苔蘚樣糠疹屬於良性病變,但也有TCRβ及γ基因重排,而某些免疫表型確定爲T細胞淋巴瘤的病例又不能證明有TCR基因重排。更爲複雜的是淋巴瘤樣丘疹病與MF或霍奇金淋巴瘤有部分病例有重疊,可先後發生,也可同時存在。約有10%~20% 的淋巴瘤樣丘疹病患者最後可演變爲間變性細胞淋巴瘤。有55%~85%患者可證明有單克隆TCR基因重排,特別是與MF或Ki-1細胞淋巴瘤並存的病例。此外,又有10%~20%淋巴瘤樣丘疹病患者有多克隆T細胞增殖。因此,CTCL的診斷方法仍有待進一步研究,目前對疑難病例仍需密切結合臨牀病理觀察、分析以及必要的隨訪,甚至多次活檢才能確診。切勿簡單、草率,從而造成果。

皮膚淋巴瘤的分期

爲了說明皮膚淋巴瘤累及病變的範圍及程度,通常根據臨牀皮損的表現、淋巴結內臟受累程度(必須經病理檢查證實)進行分期。這對患者治療方案的制定與預後的判斷十分重要。一般多采用TNM分期。MF的TNM分析也稍有一些差異,將在MF章節內再作介紹。在此主要對MF、SS、PR以外的皮膚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分期作一綜合討論。

7 治療方案

淋巴瘤的治療:

一般來說,原發於皮膚淋巴瘤,特別是MF,往往有三期病程,進展較慢,特別是早期(即Ⅰ~Ⅱ期)甚至Ⅲ期,尚未累及淋巴結時,仍以支持療法爲主,中醫辨證論治,早期用清熱解毒後期扶正固本活血化瘀治則爲主,即使皮膚局部範圍內出現腫瘤,仍可以局部放療爲主,同時兼用免疫療法及中醫中藥斑片斑塊期均可以局部化療,氮芥卡氮芥製劑外用,侷限型的PR也可局部放療(在MF、SS及PR各病再詳細介紹)。MF、SS、PR以外的皮膚淋巴瘤均參考NHL的治療,但原發皮膚的CTCL病情進展較繼發者緩慢,即使是間變性細胞淋巴瘤,原發皮膚者預後也較原發於淋巴結或其它臟器者爲佳,宜根據病情進展情況,靈活加以掌握,並不一定需要凡是淋巴瘤,均統一用強烈聯合化療。

非霍奇金淋巴瘤

根據具體病人病情的分期,結合病人具體情況擬定治療方案,通常按淋巴瘤的惡性程度高低分類分別確定:

(一)、低度惡性的淋巴瘤  低度惡性的非霍奇金淋巴瘤發生於年齡較大病人,半數以上進展緩慢。

Ⅰ、Ⅱ期病人化療及(或)放療均可收到比較好的療效。如果配合支持療法,可以長期緩解,甚至根治。但對於Ⅲ期病人,特別是伴有骨髓受累的病人,由於目前尚無肯定根治措施,很多學者主張觀察等待,待病情發展時再開始化療。這些病人有相當長的時間(半數左右在1~3年,10%可以長達5年以上)機體與疾病處於相對平衡狀態。但觀察與等待並不是消極不進行任何處理。對於此類病人,一方面儘可能減少對淋巴系統刺激(如慢性感染、飲酒等);另一方面應注意保護或提高病人的免疫功能(如避免過勞,不用抑制免疫功能藥物皮質類固醇等,適當的鍛鍊,服用扶正中藥及其它免疫促進劑)。國內外專家都有經驗採用此法可使相當多的病人保持病情穩定,約30%可有部分甚至完全緩解。

1、治療原則

(1)、放射治療  照射受累的淋巴結區,如配合全身化療可達根治性效果。

(2)、化學治療  主要根據是低度惡性的NHL在一定時間內可轉化爲惡性程度較高的類型(如大細胞免疫細胞型)。在確診後6年有半數可發生這種轉化,屍檢資料可見90%的病例有部分病竈轉化爲其它類型。故在病情進展時應給予適當化療。

可選用的化療方案爲COP、COPP,必要時可用CHOP,有效率在60%~90%之間,加用局部照射後相當多的病人可長期生存。Ⅰ、Ⅱ期病人絕大多數可通過綜合治療治癒。Ⅲ期病人5年生存率在70%~75%,5~10年生存率60%。中數生存期7~8年。Ⅳ期病人預後較差。目前尚無充分資料證明通過化療能使生存率進一步提高,但在病情發展時,爲了緩解症狀,應及早給予化療及必要的其它治療(如放療和手術)。

(3)、干擾素白細胞介素-2  α干擾素白細胞介素-2對低度惡性NHL有效,可以首選或在化療失敗時選用。由於干擾素除通過免疫調節以外,還具有促進分化和細胞毒作用,所以也可與化療並用。

2、治療效果  如前所述,對低度惡性淋巴瘤不同專家對治療持不同意見。少數學者認爲對這類病人實際上任何治療都難達到完全治癒。但多數主張在早期(Ⅰ、Ⅱ期)應首先採用放療。Ⅰ期照射受累淋巴結區,Ⅱ期作全淋巴結照射,10年治癒率可達83%。斯坦福大學對於Ⅲ期病人治療的報告也很受重視。他們對病人進行仔細的分期檢查(半數作了開腹探查)。並進一步將病人分爲侷限Ⅲ期(無發熱盜汗體重減輕,侵犯部位小於5處,最大腫塊<10cm)和廣泛Ⅲ期。通過全淋巴結照射和部分病人全身照射加自體骨髓移植,侷限Ⅲ期病人15年無瘤生存率達88%。復發病人多發生淋巴結區,故全淋巴結照射可使病人治癒。但廣泛Ⅲ期的15年生存率則只有30%。此外也有取得較好效果的報告,5年生存率達78%。

應用比較溫和的化療方案如COP、COPP、CHOP完全緩解率可達72%。有兩組研究報道,結節性高分化淋巴細胞淋巴瘤的5年生存率在80%左右。也有的報告結果不如結節性低分化淋巴細胞型,2年生存率只有67%。對於結節性低分化淋巴細胞型和結節性混合細胞淋巴瘤,相對說來預後較好,中數生存期在5~7年之間。聯合應用3~4種藥的效果較好。CHOP誘導緩解並給鞏固治療的病人5年無瘤生存率爲67%,也有人認爲較強的聯合化療比單藥或其它比較保守的治療要好。CHOP化療加放療,5年生存率爲64%,而單一放療的只有37%。

中晚期(Ⅲ、Ⅳ期)病人應以化療爲主,而且通過強烈化療可使部分病人得以治癒,但適當配合放療,尤其是有較大腫塊的病人,仍然是成功的關鍵之一。

干擾素對低度惡性淋巴瘤有一定療效,有效率可達46%(其中11%爲完全緩解)。但顯效較慢(中數3月),緩解期較長(中數8月)。一般用藥爲(3~6)×106單位,每週2~3次。劑量超過10×106單位時,病人往往發熱肌肉痛較重,難於耐受。

由於干擾素作用機制是多方面的,不僅限於免疫調節作用,近年來有人與化療聯合應用。但通過隨機對比研究將苯丁酸氮芥(瘤可寧)與α干擾素並用,並不能進一步提高療效。但如在應用苯丁酸氮芥苯丁酸氮芥加α干擾素誘導緩解之後,應用α干擾素維持治療,可降低複發率。

白細胞介素-2加或不加LAK細胞治療低度惡性淋巴瘤有效率可達27%,通常只能達到部分緩解,緩解期不超過1年。一般認爲療效低於化療。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很多專家曾試圖用動物的單克隆抗體治療B細胞淋巴瘤,但未獲成功。

(二)、中度惡性淋巴瘤  傳統上對於侷限期病人首先給予放療(35~40Gy/4~5周),但英、美都認爲即使照射45~50Gy,仍會有相當多的病人在照射野內復發。目前多數同意對病人以綜合治療爲主,放療加化療可在相當程度上提高治癒率。

1、放射治療  在美國國立癌症研究院對中、高度惡性淋巴瘤的改進分期中,I期病人根治性放射治療佔有重要地位。所謂根治性照射是指腫瘤所在區域的照射劑量達到45~50Gy,並加下一淋巴區的預防性照射35~40Gy。對於Ⅱ、Ⅲ期病人則應在化療之後作爲鞏固治療,或在化療失敗時作爲解救治療。

2、化學治療  對於中度惡性NHL,很多化療方案均可取得較好的療效,但目前尚無國際上公認的首選方案。CHOP及BACOP目前應用較廣。

3、手術治療  可以消除大的腫塊,減輕腫瘤負荷,有利於進一步化療。

4、自體骨髓移植  對中度惡性淋巴瘤的治療有一定適應證。一般在首次誘導達到完全緩解後開始效果最好。病人可得到高劑量強度的化療和全淋巴結照射或全身照射,提高治癒率。

5、生物製品治療  干擾素白細胞介素-2對中度惡性淋巴瘤目前尚無良好療效。集落刺激因子(CSF)由於能使病人接受高劑量化療和全淋巴結照射,縮短白細胞低下的時間,對病人有一定裨益。

(三)、高度惡性的NHL的治療以聯合化療及放療爲主,可獲得不同程度的緩解。方案有CHOP、BACOP等。一般完全緩解率在50%~80%。

8 相關出處

皮膚病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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