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口腔念珠菌病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1月23日《關於印發牙列缺損等口腔科10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92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關要求,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牙列缺損、牙列缺失行種植體支持式固定義齒修復、牙列缺失行種植體支持式可摘義齒修復、複發性口腔潰瘍、口腔扁平苔蘚、口腔念珠菌病、單純皰疹、乳牙中齲、乳牙慢性牙髓炎和個別乳磨牙早失等口腔科10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鄧一鳴、胡瑞榮、焦雅輝
電 話:010-68792840、68792097
郵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口腔念珠菌病者(ICD-10:B37.001/
B37.052/ B37.053/B37.05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口腔黏膜病學》(第三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依靠病史和臨牀表現,結合實驗室檢查診斷。
1.病史:有抗菌藥物、皮質激素用藥史;放射治療史;義齒戴用史;貧血等血液系統疾病;糖尿病史及免疫功能低下等病史。
2.臨牀症狀和體徵:口乾、疼痛、燒灼感;口腔黏膜出現白色凝乳狀僞膜(僞膜型);舌背乳頭萎縮、口角炎、口腔黏膜發紅(紅斑型);或有白色角化斑塊及肉芽腫樣增生(增殖型)。
3.實驗室檢查:病損區或義齒組織面塗片可見念珠菌菌絲及孢子;唾液或含漱濃縮液培養或棉拭子真菌培養陽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口腔黏膜病學》(第三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符合上述診斷依據,患者本人要求並自願接受治療,無藥物治療的禁忌證。
1.局部治療:
(1)去除局部刺激因素;
(2)局部抑/抗真菌藥物治療。
2.全身治療:
(1)抗真菌治療;
(2)免疫治療;
(3)相關疾病治療。
4.手術治療。
5.衛生健康宣教。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B37.001/B37.052/ B37.053/B37.054口腔念珠菌病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門診治療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第一診斷符合者。
4.1.5 (五)首診。
1.必須詢問的病史:
(2)義齒佩戴情況;
(3)皮膚等全身病損;
(4)其他相關全身疾病。
2. 根據患者病情選擇的項目:
(1)塗片法;
(2)真菌培養;
(4)藥敏敏感試驗。
4.1.6 (六)藥物的選擇。
1.去除各種刺激因素:如去除牙垢牙石,保持口腔衛生,調整咬,去除不良刺激因素。
2.局部治療:
(2)局部抑/抗真菌藥物治療。
3.全身治療:
(1)抗真菌治療;
(3)相關疾病治療。
5.手術治療:增殖型口腔念珠菌病經抗真菌藥物治療效果不佳者可考慮行手術治療。
6.健康衛生宣教。
4.1.7 (七)療效標準。
1.治癒:口腔念珠菌病的臨牀症狀及體徵消失,實驗室檢查塗片或培養結果轉陰性。
2.好轉:口腔念珠菌病的臨牀症狀及體徵好轉,實驗室檢查塗片或培養轉陰性或培養雖爲陽性但菌落數量減少。
3.未愈:口腔念珠菌病的臨牀症狀及體徵無好轉或加重,實驗室檢查塗片或培養仍爲陽性,菌落數量未減少或增加。
4.1.8 (八)預防。
新生兒避免產道交叉感染;奶具或餐具清潔與消毒;長期應用抗菌藥物和免疫抑制劑者應當警惕和預防。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治療過程中,出現或符合以下情況時:
3.治療過程中出現併發症者。
出現變異情況必要時需進行相關檢查(血細胞分析、肝腎檢查、免疫功能、活體組織檢查、內分泌功能檢查、結核菌素試驗、HIV 檢測等等)、診斷和治療,以及請相關學科會診。
4.2 二、口腔念珠菌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口腔念珠菌病(ICD-10:B37.001/B37.052/ B37.053/B37.05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
初診日期:年月日 複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