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帶狀皰疹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帶狀皰疹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帶狀皰疹(不伴有併發症)(ICD-10:B02.9)。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6年)。
1.皮疹爲單側性。
3.可伴有神經痛。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6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6年)。
1.抗病毒藥物。
2.鎮痛:藥物治療。
3.物理治療。
5.糖皮質激素。
6.免疫增強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B02.9帶狀皰疹(不伴有併發症)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第1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免疫球蛋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的項目:
(1)腫瘤相關篩查:腫瘤抗原及標誌物,選擇行超聲、CT、MRI檢查,消化道鋇餐或內鏡檢查;
4.1.7 (七)藥物的選擇與治療時機
1.抗病毒藥物:伐昔洛韋、泛昔洛韋、膦甲酸鈉等,用藥時間爲7~10天。
2.鎮痛藥物:如有疼痛,予以非甾體抗炎藥、三環類抗抑鬱藥、卡馬西平、曲馬多、加巴噴丁、普瑞巴林等,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3.神經營養藥:甲鈷銨、腺苷鈷銨、維生素B1等,用藥時間視病情定。
4.糖皮質激素:潑尼松、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甲基潑尼松龍等,適用於疼痛顯著或高齡、面頸部等易於產生後遺神經痛者,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一般爲3~7天,早期使用。
5.免疫增強劑:疼痛明顯、病情較重、或T細胞亞羣異常者,可聯合使用丙種球蛋白、或干擾素、胸腺肽、轉移因子等,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6.局部藥物:爐甘石洗劑、抗病毒及抗菌製劑、外用鎮痛劑等,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7.抗菌藥物:必要時使用,應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根據創面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及時調整用藥。
8.物理治療:可選用氦氖激光或半導體激光、或紅藍光等局部照射,治療時間視病情而定。
9.支持治療及併發症的治療。
4.1.8 (八)入院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繼發感染者根據患者情況複查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等。
4.1.9 (九)出院標準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神經痛劇烈、常規治療無效者,需請神經內科或疼痛科會診協助治療。
2.伴有其他基礎疾病或併發症,需進一步診斷及治療或轉至其他相應科室診治,延長住院時間,增加住院費用。
4.2 二、帶狀皰疹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帶狀皰疹(不伴有併發症)(ICD-10:B02.9)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住院病歷 □ 完成初步的病情評估和治療方案 □ 患者或其家屬簽署“告知及授權委託書” | □ 上級醫師查房 □ 必要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皮膚科護理常規 □ 鎮痛藥 □ 局部藥物治療 □ 物理治療(必要時)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免疫球蛋白、感染性疾病篩查 | 長期醫囑: □ 免疫增強劑(必要時) □ 鎮痛藥(必要時) □ 糖皮質激素(必要時) 臨時醫囑: □ 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進行疾病和安全宣教 □ 入院護理評估 □ 制定護理計劃 □ 創面護理 □ 疼痛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住院護理評估 □ 創面護理 □ 疼痛護理 □ 特殊藥物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