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open fracture[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5 疾病描述
開放性骨折的描述:
一度 皮膚裂開<1cm;創口很清潔;創口很可能由內向外所致;肌肉挫傷輕;單純橫斷或短斜形骨折;
二度 皮膚裂開>1cm;伴有廣泛軟組織損傷,有皮瓣形成或皮膚撒脫;橫斷或短斜形骨折伴輕度粉碎;
9 診斷檢查
9.1 1、詢問傷情
包括受傷原因、時間、地點、受傷時身體姿勢及何部先着地,如有創口或出血,還應詢問創口處理經過,是否用過止血帶及上止血帶時間。
9.2 2、全面體檢
注意有無休克、軟組織傷、出血、檢查創口大小、形狀、深度及污染情況。有無骨端外露,有無神經、血管、顱腦、內臟損傷及其他部位的骨折。對嚴重傷員必須快速進行。
9.3 3、X線檢查
除正、側位X線攝片外,尚應根據傷情拍攝特殊體位相,如開口位(上頸椎損傷)、動力性側位(頸椎)、軸位(舟狀骨、跟骨等)和切線位(髕骨)等。複雜的骨盆骨折或疑有椎管內骨折者,尚應酌情行體層片或CT檢查。
10 開放骨折的處理 Treatment of open Fractures
1、清創術de’bridement;wound toilet
(1)定義:就是清除污染的組織和失去生機的組織。把污染變爲清潔,把開放骨 折變爲閉合骨折,這是治療成敗的關 鍵。
(2)清創時間:一般爭取在傷後8小時內進行。 超過24小時的創口,則不宜清創。
(4)清創要徹底:較大骨塊必須保留。
2、骨折的固定Infernal Fixation of Fractures 多主張內固定。力求簡單可靠。
3、創口閉合Wound Coverage,Wound Closure。(1)直接縫合;(2)減張縫合或植皮術;(3)延遲閉合。
4、術後處理Postoperative Care; After-Care。
11 治療方案
11.1 一、清創術
11.1.1 (一)注意點
1、解除傷口部衣褲後,先對創口周圍皮膚用肥皂水擦拭與清洗(勿使水進入創口內)以清除泥土、異物等,對油污可用汽油擦拭,然後按常規用碘酊、乙醇消毒局部。創面較大或污染嚴重者,應作創面細菌培養及抗生素敏感度測定。
2、在條件允許情況下,應採用乾性清創術,即由淺至深逐層切除失活及污染組織,包括皮緣、深筋膜、肌肉等。每切一層應更換刀片及敷料,直至肉眼所見無污染及失活組織爲止。但對大批傷員同時到來時,可用大量無菌生理鹽水進行脈衝式沖洗創口(壓力不可過大,以防污物衝至深部組織間隙),並同時剪除失活組織,摘除異物。
3、創口內與軟組織或骨膜相連的碎骨片不宜摘除,較大骨片雖無軟組織相連,也不宜摘除,以免形成骨缺損。對污染嚴重的骨片,應刮除污物並沖洗後,重新放歸原位。
4、血管損傷時,一般小血管損傷應予結紮,主要血管損傷影響遠側血運者,應酌情行血管修補,吻合或移植術。
5、神經損傷,如系切割傷、創口污染輕者可一期縫合;如系撕裂傷或捻挫傷,可暫不縫合,留待後期處理。
6、肌腱斷裂的處理。
7、清創術後行骨折復位,並酌情選用內固定、骨外穿針固定、石膏、石膏託、持續牽引等(軟組織損傷嚴重、污染嚴重者不用內固定)。
8、根據受傷時間及創口污染情況,可酌情作一期縫合或延期縫合。縫合應在無張力情況下進行,如果清創後皮膚有較多缺損,可做減張切開,用局部轉移皮瓣遮蓋暴露的骨折端,或行遊離植皮覆蓋創面。大塊皮膚撕脫傷(如脫套式撕脫傷)不可原位縫合,應根據損傷程度切除失活的皮下脂肪組織及皮膚,再遊離植皮。
11.1.2 (二)術後處理
1、按一般手術後處理常規。
3、嚴密觀察創口,防治氣性壞疽。
4、腫脹消退或創口基本癒合後可更換石膏;如爲管型石膏,可開窗換藥。
5、固定時間應較閉合性骨折略長。
11.2 二、火器性骨折的處理原則
1、儘可能早期施行清創術,應在傷後6~8h內進行;如傷後及時使用抗生素,清創時間亦可延至傷後10~12h。
2、麻醉選擇,較小的創傷可用局麻或神經幹阻滯麻醉。較大的創口則用全身麻醉(最好不用椎管內麻醉)。
3、清創時應按肢體長軸或皮紋走向將創口切開擴大,充分暴露傷道,以達到引流和減壓作用;徹底清除異物,切除失活組織;如果傷道深,一側切口引流不暢,可在肢體對側適於引流部位另作小切口。
4、除頭皮、面部及手部損傷外,戰傷創口一般不縫合,用幹紗布或浸有抗菌藥物的紗布疏鬆地充填,在術後4~7d根據創口情況行延期縫合。但平時對於污染輕、傷道淺、時間短的創口,徹底清創後可作一期縫合。
12 預後及預防
無特殊預防方式,儘量避免外傷。
13 特別提示
1、治療:保守爲主,也可手術及外固定;
(2)骨牽引:傷久,腫脹重,有水皰者;
(3)手術復位:髁間骨折;
2、開放性骨折的治療既要保證骨折的癒合,又要避免傷口的感染,還要儘快地恢復肢體的功能。這一直是創傷骨科的難題。開放性骨折的治療包括:清創、骨折固定、傷口閉合及抗菌素的應用等幾個主要方面。
14 參考資料
- ^ [1]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基本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