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符合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診斷(ICD-10: P22.001)且無其他嚴重疾患的早產兒。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4版,邵肖梅,人民衛生出版社,2011年)》、《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8版,胡亞美、江載芳、申昆玲,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年)》、2016年歐洲RDS防治指南。
1.病史:早產、剖宮產、糖尿病母親及其他RDS高危因素。2.生後進行性呼吸困難,呼氣呻吟、雙肺呼吸音低。
3.肺部X線變化:Ⅰ級-毛玻璃樣改變;Ⅱ級-毛玻璃樣改變+支氣管充氣徵;Ⅲ級-透亮度更低,心緣/膈緣模糊 ;Ⅳ級-白肺。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ICD-10: P22.001)。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
不同胎齡差異較大,平均21-28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定期監測血氣分析、血生化、電解質、血糖,監測頻率隨胎齡、病情嚴重程度而定;
(3)胸部X線片,並複查;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4版,邵肖梅,人民衛生出版社,2011年)》、《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8版,胡亞美、江載芳、申昆玲,人民衛生出版社,2015年)》、2016年歐洲RDS防治指南。
1.肺表面活性物質治療:診斷明確後儘早給藥,每次100-200mg/kg;胎齡<26W或<1000g可以預防性使用;或26w-32w需氧濃度較高者(FiO2>0.4)在拍片確診前儘早給藥;部分病人需重複給藥者,間隔時間10-12h。
2.呼吸支持
(1)CPAP:儘早應用可減少機械通氣的使用。
(2)機械通氣:如CPAP後仍呼吸困難,或PaO2低於正常,或PaCO2高於60mmHg,或反覆呼吸暫停,應改爲機械通氣。
3.持續監測脈搏氧飽和度、定期檢測血氣,及時調整呼吸機參數或CPAP的給氧濃度,避免高氧性損傷和呼吸機相關性損傷,監測其他生命體徵。
4.心超檢查,瞭解心臟發育、PDA和PPHN的存在否、及心功能。
5.定期複查胸片,瞭解肺部病變、排除肺部感染和呼吸機相關性肺炎等。
6.營養、液體療法和支持療法:儘早開始腸外營養支持直至足量的胃腸餵養;如無禁忌症應儘早開始餵養;糾正酸鹼平衡及電解質紊亂;限制液體入量避免肺水腫。
7.併發症治療:包含動脈導管未閉(PDA)、肺動脈高壓(PPHN)、肺部感染、氣胸、早產兒視網膜病、早產兒腦病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依據孕產史、臨牀症狀體徵及輔助檢查,經驗性選擇抗生素治療,依據病原學結果調整治療方案。
4.1.8 (八)出院標準。
1.病情穩定,自主呼吸平穩,不需要呼吸支持,血氣分析及胸部X線片好轉或正常。
2.早產兒體重達到1800-2000g,體溫正常,可經口餵養。
3.不伴有需要住院治療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無效或者病情進展,需根據病情調整治療方案,導致醫療費用增加。
2.伴有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如早產兒呼吸暫停、BPD、餵養不耐受、PDA等,需要進行相關檢查及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增加醫療費用。
4.2 二、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症(ICD-10:P22.0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21-2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病情初步評估及告知 □ 儘早應用表面活性物質 □ 如患兒病情重,應儘快給予呼吸支持,及時通知上級醫師 | □ 上級醫師查房 □ 注意防治併發症,如病情重,缺氧明顯,需要考慮PPHN或氣胸等 □ 根據病情變化調整治療方案 | □ 上級醫生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根據需要選擇暖箱或輻射搶救臺 □ 根據呼吸情況,選擇呼吸支持方法 □ 預防性抗生素使用 臨時醫囑: □ 血氣分析 □ 血培養 □ 胸部X線片 □ 表面活性物質應用 | 長期醫囑: □ 營養支持治療 臨時醫囑: □ 血氣分析 □ 胸部X線片 □ 調整用氧或呼吸機參數 □ 必要時給以第二劑表面活性物質 | 長期醫囑: □ 心電血氧監護 □ 調整用氧或呼吸機參數 □ 適時開奶 臨時醫囑: □ 複查血氣分析 □ 痰培養 |
護理工作 | □ 入院宣教 □ 注意出入量情況 | □ 注意餵養情況 |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