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髓細胞白血病臨牀路徑(2011年版)》由衛生部於2011年5月27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血液內科專業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1〕76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1〕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8號)中有關要求,根據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整體部署,我部繼續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慢性髓細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血友病A、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等血液內科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機構管理處 胡鵬、張文寶
電 話:010-68792826、68792730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慢性髓細胞白血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血液病診斷和療效標準》(張之南、沈悌主編,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三版)、《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lassification of Tumors.Pathology and Genetic of Tumors of Haematopoietic and Lymphoid Tissue.》(2008)。
1.慢性期。
(1)臨牀表現:無症狀或有低熱、乏力、多汗、體重減輕、脾大等症狀。
(2)血象:白細胞計數增多,主要爲中晚幼粒和桿狀核粒細胞,原始細胞<5%–10%,嗜酸粒細胞和嗜鹼粒細胞增多,可有少量有核紅細胞。
(3)骨髓象:增生明顯至極度活躍,以粒系增生爲主,中晚幼粒和桿狀核粒細胞增多,原始細胞<10%。
(4)細胞或分子遺傳學:有Ph染色體或BCR-ABL融合基因。
2.加速期:出現下述情況。
(1)治療過程中進行性白細胞升高(>10х109/L)和/或脾臟進行性腫大。
(2)非藥物引起的血小板進行性降低(<100х109/L)或增高(>1000х109/L)。
(4)外周血嗜鹼性粒細胞>20%。
3.急變期:具有下列之一者。
(1)原始粒細胞或原淋巴細胞+幼淋巴細胞或原單+幼單核細胞在外周血或骨髓中>20%。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限於慢粒慢性期)。
根據《鄧家棟臨牀血液學》(鄧家棟主編,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內科學》(葉任高、陸再英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第七版)、慢性髓細胞白血病中國專家共識(2009)。
(1)羥基脲
2.化學治療:
(1)羥基脲;
(2)白消安;
(3)其他化療。
3.α-干擾素。
5.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選擇幹細胞移植的患者應退出本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天內。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C92.101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骨髓細胞形態學檢查、骨髓活檢、細胞遺傳學和/或bcr/abl基因檢測;
4.1.7 (七)治療開始於診斷第1天。
4.1.8 (八)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白細胞瘀滯症的緊急處理:
2.化學治療:
3.α-干擾素:α-干擾素300萬–500萬單位/m2,皮下或肌注一次,每週3–7次,持續用數月至數年不等。
4.酪氨酸激酶抑制劑:首選伊馬替尼,治療劑量: 400mg/d,頓服。若不能耐受或耐藥可選擇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劑。
5.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應在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慢性期待血象及體徵控制後進行,主要用於酪氨酸激酶抑制劑療效欠佳或加速急變的患者,年輕患者可適度放寬。進行異基因幹細胞移植的患者應退出本路徑。
4.1.9 (九)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中或治療後有感染、貧血、出血及其他合併症者,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並適當延長住院時間或退出路徑。
3.疾病進展期的患者退出路徑。
4.2 二、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ICD-C92.1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天內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對症支持治療 □ 病情告知,必要時向患者家屬告病重或病危通知,並簽署病重或病危通知書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入院檢查 □ 骨髓穿刺術 □ 繼續對症支持治療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血液病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飲食 □ 視病情通知病重或病危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其他醫囑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血常規 □ 骨穿及活檢術 □ 其他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宣教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9天 | 住院第10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複查血常規 □ 根據體檢、骨髓檢查結果和既往資料,進行鑑別診斷和確定診斷 □ 開始治療 □ 保護重要臟器功能 □ 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評估,確定有無併發症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視情況可第二天起開始治療):根據白細胞水平調整劑量 □ 羥基脲 □ 白消安 □ 干擾素 □ 伊馬替尼 □ 高三尖杉酯鹼 □ 阿糖胞苷 □ 鹼化水化 □ 其他醫囑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輸血醫囑(有指徵時) □ 對症支持 □ 其他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定期門診隨訪 |
主要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