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丙型肝炎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慢性丙型肝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ICD-10:B18.2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衛生部“十二五”規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傳染病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第8版,李蘭娟、任紅主編)以及中華醫學會肝病分會,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2015年版《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指南》。
1.既往有慢性丙型肝炎病史,或既往抗HCV陽性超過6個月且現在爲HCVRNA陽性,或6個月前可能有暴露史(主要爲輸血及血製品、靜脈吸毒、血液透析、多個性伴侶等)。
2.輕度的乏力、納差等症狀或無明顯不適症狀,可有或無肝掌、蜘蛛痣。
3.ALT、AST輕度升高或正常,血清抗HCV和/或HCV RNA陽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十二五國家規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傳染病學》(2013年,第8版,李蘭娟、任紅主編)以及中華醫學會肝病分會,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分會2015年版《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指南》。
2.一般治療:
(1)適當休息:症狀明顯或病情較重者應強調臥牀休息,病情輕者以活動後不覺疲乏爲度。;
3.藥物治療:
(1)改善和恢復肝功能:降酶(甘草酸製劑等)、退黃(腺苷蛋氨酸等)。
(2)抗病毒治療:。
抗病毒治療是關鍵, 對具備適應證, 且知情同意下應進行規範的抗病毒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 10-14 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ICD-10:B18.200)。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血清HCV RNA、抗HCV、HCV基因分型、HBV-M、肝腎功能、血糖、凝血功能、甲狀腺功能,抗核抗體(ANA)、甲胎蛋白(AFP),妊娠試驗(育齡期女性-必要時);
(3)心電圖、上腹部B超、肝臟彈性掃描(Fibroscan)、胸部X線片。
(3)上腹部增強CT或MRI。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4)抗病毒治療: ①抗丙肝病毒以藥物治療爲主,α干擾素(IFNα)聯用利巴韋林(RBV)。IFNα包括普通IFNα和聚乙二醇化IFNα(PEG-IFNα);α干擾素聯用利巴韋林,用藥療程一般24-48周。②如不能耐受干擾素和/或利巴韋林副作用且口服直接抗病毒藥物(DAA)可及,可根據病毒基因型選擇口服直接抗病毒藥物,無肝硬化患者療程爲12周;肝硬化患者療程爲24周。
4.1.8 (八) 出院標準。
肝功能無顯著異常,無嚴重干擾素或利巴韋林、直接抗病毒藥物相關的併發症。
4.1.9 (九)有無變異及原因分析。
2.伴有其他基礎疾病或併發症,需進一步診斷及治療或轉至其他相應科室診治者,應轉出本路徑。
4.2 二、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ICD10:B18-200)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14日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要 診療 工作 | □ 完成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 □ 完成入院病歷及首次病程記錄 □ 擬定檢查項目 □ 制訂初步診療方案 □ 酌情填報疫情卡並上報院感科。 |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下一步診療計劃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普食 □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 血清HCV RNA定量、血清HCV 基因分型、血清HCV抗體、HBV-M、AFP、血、尿、大便常規+潛血,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型、凝血功能、甲狀腺功能、ANA、尿妊娠試驗(育齡女性-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普食 □ 保肝藥物 臨時醫囑: □ 甘草酸製劑(酌情)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健康宣教:疾病相關知識 □ 完成護理記錄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正確執行醫囑 □ 認真完成交接班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5天 | 住院第6-9天 | 住院第10-14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病歷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病程記錄 |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和病歷首頁的填寫 □ 通知出院 □ 若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普食 □ 抗病毒用藥醫囑 臨時醫囑: □ 對症用藥. | 長期醫囑: □ 感染內科護理常規 □ 二級或三級護理 □ 普食 □ 抗病毒用藥醫囑 臨時醫囑: □ 對症用藥 | 出院醫囑: □ 明日出院 □ 普食 □ 出院帶藥 □ 辦理隨訪手續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認真觀察干擾素治療後不良反應,發現異常及時向醫師彙報並記錄 □ 認真完成交接班 |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 正確執行醫囑 □ 認真完成交接班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等事宜 □ 辦理隨訪病歷手續及出院後治療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