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病因病理病機
在皮膚組織中的光感物質,又稱色基,能吸收比正常組織多的紫外線的能量,這些能量很快即轉移到細胞部位,通過光化學作用,產生單態氧O-2,氫氧根OH-,並使細胞膜上的蛋白質、脂肪酸,細胞核中的DNA,以及細胞漿中的溶酶體發生變化,引起毒性反應。此種反應可發生於任何人。
3 臨牀表現
1.光毒性接觸性皮炎 光感物質通過外界接觸,進入皮膚而引起的光感皮炎稱爲光毒性接觸性皮炎,如瀝青皮炎,某些化妝品皮炎等。皮疹在日曬後數小時發生,表現爲紅斑、丘疹,主感癢或灼痛。重者出現紅腫、水皰或大皰。發病部位與接觸外界物質及日曬部位相一致。本病經治療後數天即能消退。如再次接觸光感物質仍可再次由紫外光線激發皮炎。有極少數患者雖然已避開光感物質,但皮炎仍可持續數年。這可能是由於光感物質不易排出體外,長期存留於皮膚內;也可能是皮膚中的蛋白物質經日光照射產生了抗原性的緣故。
2.植物-日光性皮炎 是由於服食某種光感性植物或接觸某種植物,並經過日曬後發生的一種急性皮炎。引起本病的植物有灰菜、莧菜等,常在一個家庭內同時發病,因此可能爲光毒性皮炎。發病急,日曬後數小時即可發病。在暴露部位,如面部、手背、前臂等處出現瀰漫性紅斑或水腫,有瘀斑、丘疹、水皰等,水皰易破裂流水,形成糜爛面。水腫重時雙眼瞼閉合,不能睜開。主感燒灼、脹痛、麻木,常有全身不適,噁心、嘔吐,發熱、頭痛。病程1~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