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輸卵管因素不孕手術治療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輸卵管因素不孕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輸卵管包裹性積液/輸卵管積水/輸卵管積膿/輸卵管閉鎖性不孕/輸卵管狹窄性不孕/輸卵管卵巢囊腫/輸卵管梗阻性不孕行宮腹腔鏡手術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婦產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2.體徵:腹部壓痛、附件區壓痛、包塊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婦產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手術:宮腹腔鏡手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疾病:輸卵管包裹性積液/輸卵管積水(ICD-10:N70.103)/輸卵管積膿/輸卵管閉鎖性不孕/輸卵管狹窄性不孕/輸卵管卵巢囊腫/輸卵管阻塞性不孕等。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輸卵管因素不孕病情嚴重,非單純性盆腔良性病變時,可以排除在路徑外。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1-3 天:
所必須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血型;
6.心電圖;
7.胸片;
9.宮頸細胞學篩查;
其它根據病情需要而定
血腫瘤標記物(必要時)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1-2天麻醉方式:全麻或腰硬聯合麻醉;
1.手術內置物:宮頸擴張棒等;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止血藥物、防粘連醫用膠或紗布和其它必需用藥;
3.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5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尿常規;
2.術後用藥:鎮痛、止吐、補液、維持水電平衡;
3.預防性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2015年版)》(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執行。
4.1.10 (十)出院標準(圍繞一般情況、切口情況、第一診斷轉歸):
1.傷口癒合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有無變異及原因分析:
4.2 二、輸卵管因素不孕手術治療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輸卵管包裹性積液/輸卵管積水(ICD-10:N70.103)/輸卵管積膿/輸卵管閉鎖性不孕/輸卵管狹窄性不孕/輸卵管卵巢囊腫/輸卵管阻塞性不孕等。
行宮腹腔鏡手術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5天(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檢查單 □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完成術前小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術者或一助完成術後病程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婦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通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血、尿、大便常規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血型、感染性疾病篩查、血清腫瘤標記物(必要時) □ 宮頸防癌篩查 | 長期醫囑: □ 婦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通飲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常規準備明日在全麻或腰硬聯合麻醉下經宮腹腔鏡聯合手術或開腹手術 □ 手術野皮膚準備 □ 備血 □ 術前禁食水 □ 陰道準備 □ 腸道準備 □ 抗菌藥物 □ 導尿包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婦科術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術後飲食 □ 保留腹腔引流管,記引流量(酌情) □ 抗菌藥物 □ 留置導尿,會陰擦洗 臨時醫囑: □ 今日在在全麻或腰硬聯合麻醉下經腹腔鏡或開腹行輸卵管相關手術 □ 心電監護、吸氧(必要時) □ 補液,維持水電平衡 □ 酌情使用止吐、止痛藥物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 □ 入院護理評估 | □ 術前宣教、備皮等術前準備 □ 通知患者晚24時後禁食水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4-6日 (術後第1日) | 住院5-7日 (術後第2-3日) | 住院第6-10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觀察病情變化 □ 完成病歷書寫 □ 注意腹腔/宮腔引流量 □ 拔除導尿管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病歷書寫 □ 拔除腹腔/宮腔引流管(酌情) |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婦科術後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術後飲食 □ 抗菌藥物 □ 可停留置導尿管、會陰擦洗 臨時醫囑: □ 換藥 □ 酌情使用止吐、止痛藥物 □ 其他特殊醫囑 □ 複查血常規 □ 複查尿常規 | 長期醫囑: □ 婦科術後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術後飲食 □ 停腹腔/宮腔引流記量 臨時醫囑: □ 換藥 | 出院醫囑: □ 出院 □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出院宣教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