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04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神經外科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40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顱前窩底腦膜瘤、顱後窩腦膜瘤、垂體腺瘤、小腦扁桃體下疝畸形、三叉神經痛、慢性硬腦膜下血腫等神經外科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定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我部醫政司。
二○○九年九月四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三叉神經痛(ICD-10:G50.0)
行微血管減壓術(ICD-9-CM-3:04.41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神經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表現:
(1)疼痛侷限於三叉神經感覺根分佈區,多以單側牙痛或顏面、下頜、鼻旁疼痛起病;
(2)在三叉神經的一支或多支的分佈區出現刀割樣、電擊樣或燒灼樣劇烈疼痛,反覆發作,突然出現,持續數秒或數分鐘後驟停,可伴有同側流涎、流淚、面肌反射性痙攣等;
(3)疼痛區常有扳擊點,可因洗臉、刷牙、進餐、說話等機械性刺激誘發疼痛發作。
2.輔助檢查:
(1)顱腦3D-TOF-MRA檢查能瞭解三叉神經根有無血管相鄰;
(2)顱腦MRI或CT檢查排除腫瘤。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神經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1.三叉神經痛診斷明確。
4.患者一般情況好,無嚴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凝血功能障礙等嚴重器質性病變,能夠耐受全麻手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G50.0三叉神經痛疾病編碼。
3.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如果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2-4天。
1.所必需的檢查項目:
(5)心電圖、胸部X光片。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
2.預防感染用藥時間爲術前30分鐘。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1.麻醉方式:全麻。
2.手術方式:微血管減壓術。
3.術中用品:Teflon棉或其他材料、硬腦膜及顱骨修補材料。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天。
1.術後回病房平臥6小時。
3.術後出現發熱、頭痛、頸項強直的患者,需要儘早行腰椎穿刺進行腦脊液檢查。
4.術後7天切口拆線。
4.1.10 (十)出院標準。
2.切口癒合良好。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部分患者受血性腦脊液刺激或對Teflon棉或其他材料有排異反應,術後會出現發熱、頭痛、頸項強直等情況,需要行腰椎穿刺,可能會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2.少數患者顯微血管減壓術後原有疼痛不一定立刻消失,有可能恢復一段時間後逐漸減輕或消失。
4.2 二、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三叉神經痛(ICD-10:G50.0)
行顯微血管減壓術(ICD-9-CM-3:04.410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12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4天(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具各項化驗檢查申請單 | □ 上級醫師查房,術者查房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手術 □ 完成術後病程記錄和手術記錄 □ 術者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飲食 臨時醫囑: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顱腦3D-TOF-MRA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飲食 臨時醫囑: □ 術前禁食水 □ 頭部備皮 □ 抗菌素皮試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吸氧 □ 禁食水 □ 心電監護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 □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 □ 術前宣教及心理護理 □ 術前準備 |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日 (術後第1天) | 住院第5-9日 (術後第2-6天) | 至住院第10-12日 (術後第7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注意病情變化 □ 完成病程記錄 滲出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 □ 注意病情變化 □ 完成病程記錄 | □ 完成出院記錄 □ 開具出院診斷書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半流飲食 □ 激素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普通飲食 □ 根據病情及時停用激素等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 | 臨時醫囑: □ 通知出院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 □ 觀察切口情況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 出院宣教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