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適應證
改良電休克治療法適應證基本同經典電休克治療。但用經典電休克治療中的部分禁忌證可改爲相對禁忌證,故適應證有所擴大。
1.抑鬱症。
5 禁忌證
同經典電休克治療。但年老體弱、骨關節疾患、心功能不全代償功能好者可慎用。
1.急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3.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心肌炎、全身動脈硬化、大動脈瘤、嚴重高血壓等。
5.嚴重骨和關節疾病。
6.嚴重的肝、腎及內分泌疾病。
8.由於軀體疾患引起的明顯營養不良及一般情況虛弱、衰竭者。
10.孕婦應禁用。
6 準備
1.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解釋說明治療情況,取得其同意,合作,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2.應做詳細的體格檢查、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和其他輔助檢查。包括治療前測量體重,做心電圖、胸透檢查,測血鉀等。年老、體弱及以往有軀體疾患者檢查更應詳細。
3.治療前應用精神藥物者,必須對所用藥物適當減量或停用,尤其需要注意對呼吸有抑制作用的藥物(如利血平等),必須停用。
4.治療前6h內禁止飲食、排空大小便、取出義齒、解開衣帶領釦。如患者唾液多,或曾有治療後呼吸恢復不暢者,可在治療前1h注射阿托品和洛貝林。
5.準備必要的急救用品,如洛貝林、咖啡因、尼可剎米、腎上腺素、毛花苷C及開口器、壓舌板、注射器等。
7.在專門治療室內進行治療。準備好心肺復甦急救藥物、氣管插管與活瓣氣囊人工呼吸器、氧氣筒、吸引器、拉舌鉗等急救器材。
8.工作人員不少於3名。1名護理人員做器材準備及負責靜脈穿刺;1名麻醉師負責麻醉及活瓣氣囊加壓人工呼吸;1名精神科醫師操作電抽搐治療機,負責觀察藥物用量及通電後情況。
7 方法
7.1 操作方法
(1)一般準備:患者仰臥於治療臺上,檢查口腔,去除義齒,解松衣領和褲帶。
(2)靜注:用連有20~30cm塑料管的針頭做肘靜脈穿刺,將預先準備好的25%葡萄糖液40ml試注10ml,證明穿刺無問題後,即可順序注射下列3種藥物:
①硫酸阿托品0.5~1.0mg,注射時用注射用水稀釋到2ml。
②硫噴妥鈉0.5g,用注射用水稀釋到20ml(2.5%),緩慢靜注做誘導麻醉,當靜注至睫毛反射遲鈍、對呼喚沒有反應、嗜睡狀態時即可。一般用量爲0.25g左右。亦可用丙泊酚(普魯泊福)200mg做誘導麻醉,該藥注射後甦醒快而完全,一般用量爲100mg(10ml)左右。
③氯琥珀膽鹼2ml(甘油製劑內含100mg),用注射用水稀釋到5ml。在注射到一定劑量時(一般在50mg左右),可發現患者口角或面頰部有肌纖維呈束抽搐,歷時1~3min。接着可見患者肌張力下降,腱反射(膝、踝)消失、呼吸抑制(膈、肋間肌)。這是肌肉鬆弛最佳時刻。應當注意在開始通電治療前,用含有生理鹽水的針筒替換原來所用的含有肌肉鬆弛藥的注射針筒,保持靜脈通道,以便必要時搶救使用。
(3)通電治療:觀察到患者面肌、眼肌、口輪匝肌出現痙攣現象,或兩下肢趾端呈痙攣或抽搐狀態,即爲有效發作。
(4)人工呼吸:通電結束,局部痙攣發作雖未停,即應以活瓣氣囊(接上氧氣)做加壓人工呼吸,直至自主呼吸恢復。人工呼吸時間一般爲5~10min。自主呼吸恢復後,靜注針頭可拔除。
7.2 術後處理
治療結束後仍需監護15min左右,防止意識恢復過程中跌倒,年老體弱或伴有軀體病症的患者,更須重視術後監護。個別體質虛弱者,會出現繼發性呼吸抑制,應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