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禁忌證
1.急性全身感染性疾病。
3.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心肌炎、全身動脈硬化、大動脈瘤、嚴重高血壓等。
5.嚴重骨和關節疾病。
6.嚴重的肝、腎及內分泌疾病。
8.由於軀體疾患引起的明顯營養不良及一般情況虛弱、衰竭者。
10.年老體弱者和兒童應慎用,孕婦應禁用。
7 準備
1.應向患者或其家屬解釋說明治療情況,取得其同意、合作,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2.應做詳細的體格檢查、必要的實驗室檢查和其他輔助檢查。包括治療前測量體重,做心電圖、胸透檢查,測血鉀等。年老、體弱及以往有軀體疾患者檢查更應詳細。
3.應用精神藥物者,治療前須適當減量或停用,尤其需要注意對呼吸有抑制作用的藥物(如利血平等),必須停用。
4.治療前6h內禁止飲食、排空大小便、取出假牙、解開衣帶領釦。如患者唾液多,或曾有治療後呼吸恢復不暢者,可在治療前1h注射阿托品和洛貝林。
8 方法
8.1 1.治療臺(或治療板置於普通病牀上)
8.2 2.人員和保護
護理頭部者,應將特製壓舌板或裹以紗布的壓舌板置於患者上、下臼齒之間,並囑其咬緊固定,以防損傷牙齒和咬傷舌、脣。手掌託其下頜,以防肌肉過分伸張而造成下頜脫位。另一手托住患者枕後部,並將頭固定,使其不致過於後仰及擺動。上、下肢各有一人保護,防止肢體過度伸展。
8.3 3.電極放置
常用雙側電極,平穩緊貼。也可用非優勢單側電極。
8.4 4.電量和時間
交流電抽搐機,電壓用90~120V,時間0.3~0.6s;直流電抽搐機,電流量80~130mA,時間1.5~5s。注意各種機型存在差異,必須仔細閱讀介紹。
5.療程和間隔時間:一般以6~12次爲1個療程。一般以隔日1次爲宜,必要時,可在開始電療時,1/d,連做2~3次,以後隔日1次,4~6次後每週1次或2次。
8.5 6.術後處理
患者抽搐停止,即把頭轉向一側,以免口腔內分泌物吸入氣管;並注意呼吸是否恢復,一般均做人工呼吸,待呼吸恢復自然,即停止人工呼吸。防止患者在意識未完全清醒時跌倒碰傷等。
9 注意事項
注意防止併發症:電休克治療的併發症的發生率並不高,但一旦發生,後果較爲嚴重,故應予重視。
1.骨折與脫位 常見脊柱壓縮性骨折,其次爲四肢骨折,若發生骨折,須停止電療,做骨科治療;若下頜脫臼,應立即手法復位,復位後不影響治療。
2.呼吸停止 一般在抽搐停止約10s後,呼吸即可自動恢復。若30s後呼吸仍未恢復,則須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進行搶救。爲預防呼吸恢復不佳或呼吸停止,可在療前注射洛貝林1支。
3.循環虛脫 在治療後,如發現患者皮膚蒼白、血壓下降、脈搏細速,應迅速注射中樞興奮藥和強心藥,如腎上腺素、尼可剎米、咖啡因等。並應仔細尋找和發現導致虛脫的因素,給予及時處理,必要時應停用電休克治療。